佛山离婚律师罗光飞:婚姻法中对非婚生子女有哪些规定内容?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够对非婚生子女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母亲或者父亲就必须要承担子女必须的抚养费,直到该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可见,我国新婚姻法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各种权益都是保护的。
▲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
▲二、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1、我国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该法条说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有差别,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而该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享继承权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了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未婚生子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开放,未婚生子现象在我国逐渐增多。
未婚生子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婚姻、家庭问题,还涉及到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未婚生子的法律后果方面进行探讨,以帮助未婚父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未婚生子的法律地位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规定:“未满法定婚龄的男女,禁止结婚。
”这意味着,未婚生子是违法的。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未婚生子现象依然存在。
2. 法律地位未婚生子虽然违法,但法律并未规定未婚生子的子女为非法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子女是指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因此,未婚生子的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相同。
三、未婚生子的法律后果1. 子女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产生。
”未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与婚生父母相同。
具体包括:(1)生活费的支付:未婚父母有义务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包括饮食、教育、医疗等。
(2)教育权的享有:未婚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教育,包括选择学校、参与学校活动等。
(3)监护权的享有:未婚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代表子女进行民事活动。
2. 亲子关系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成立。
”未婚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确立。
若未婚父母对亲子关系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亲子关系。
3. 收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未婚父母若想通过收养方式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需满足上述条件。
4. 离婚问题未婚父母若因感情不合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均需按照法律规定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规定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
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以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跟婚生子女是否一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2、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相应的,归于子女抚养权的评定标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平等对待的。
一方抚养孩子,而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热门推荐: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子女抚养费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现在的家庭中孩子大概是最重要的家庭成员了,但是在一些非婚生子女的家庭中,孩子的抚养权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了。
很多时候父母在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一致时,就会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作出判决。
那究竟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
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私生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私生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非婚生子女是父母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下所生的子女。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提供了保障。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私生子就是我们常常指的男女双方没有夫妻关系之前就出生的孩子,但是私生子也是需要双方进行抚养的,那么在我国私生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一、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
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的相关裁判规那么5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1071条是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也存在血缘关系,不应由子女承担因父母问题造成的不利后果,因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
本条规定来源于《婚姻法》第25条,其内容未作实质性变更,仅在文字描述上进行了完善。
1.非婚生子女适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协议离婚后生下非婚生子女,该非婚生子女同样适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女方已无法生育,男方再婚后又与他人生有子女的,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对于双方之间的非婚生子女可以由女方予以抚养。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亦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3.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时,与婚生子女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没有被继承人生前遗嘱,非婚生子女也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4.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仍需对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生父母对于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应从有利于非婚生子女的身心健康考虑决定其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5.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同居期间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参照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那么。
非婚生子女女方要抚养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法律规定概述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是确定其身份和抚养权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证明管理办法》,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应当注明其父母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出生地点等信息。
2.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首先应当考虑子女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由母亲抚养;父亲愿意抚养并具备抚养能力的,可以协商确定抚养权。
3.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由父母共同负担。
抚养费用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4. 非婚生子女的探望权非婚生子女的探望权是指父母在离婚或分居期间,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在离婚或分居期间,享有平等的探望权。
二、非婚生子女女方争取抚养权的途径在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中,女方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以下是一些女方争取抚养权的途径:1. 收集证据女方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应当收集以下证据:(1)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2)证明非婚生子女与其父亲存在亲子关系的鉴定报告;(3)证明女方具有抚养能力的证据,如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4)证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
2. 争取调解在诉讼过程中,女方可以与男方进行调解。
调解是解决抚养权纠纷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中,女方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争取男方的理解和支持。
未婚生子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开放,未婚生子现象在我国逐渐增多。
未婚生子是指未婚男女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的行为。
未婚生子在我国虽然不受法律禁止,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未婚生子后的法律后果。
一、子女的权益1. 亲生父母身份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出生后,应当及时办理出生登记,确认亲生父母身份。
未婚生子的情况下,子女的亲生父母身份确认存在一定难度。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并在子女出生后及时办理出生登记。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确定亲生父母身份。
2. 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子女享有继承权。
未婚生子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享有同等的地位。
未婚生子在父母去世后,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3. 教育权未婚生子在享受教育权方面与婚生子女相同。
国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未婚生子的子女同样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未婚父母的法律义务1. 担任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
未婚生子的情况下,双方应共同承担抚养义务,确保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2. 支付抚养费未婚生子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支付抚养费的比例和数额。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问题。
3. 办理户口登记未婚生子子女在出生后,应及时办理户口登记,以便子女享有相应的权益。
三、法律风险1. 社会舆论压力未婚生子在我国社会观念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未婚父母可能面临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
2. 父母身份争议若未婚父母在子女出生后无法确认亲生父母身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3. 遗产继承纠纷未婚生子在父母去世后,可能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纠纷。
四、建议1. 未婚父母应加强沟通,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2. 办理出生登记,确认亲生父母身份,避免法律纠纷。
民法典之非婚生子女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之非婚生子女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有关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父母对未婚生的子女有相应的抚养义务。
子
女受父母抚养时,有权利获得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这条规定明
确非婚生子女具有保护自己身体、生活权利和教育权利的合法性。
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无论未婚生的子女出生于何时,未婚的
母亲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及父亲负担有关抚养义务的能力,向当地婚姻
法院申请财产分配令。
”视情况,如在父母双方协商不成之下,能够
申请法院强制要求父母分配资产,帮助非婚生子女得以获得应得的抚
养资金,对其他家庭资源也有次序地发放。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未婚生子女有享受社会保险权利,继承
私人财产的权利,及和已婚子女一样的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特别权利。
”规定未婚生子女有当地的社会保险权利,可以从父母和同类的客观条
件受到社会保险,保护其发展生活,提高其安全性。
此外,非婚生子
女与有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私人财产继承权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特别权利。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清楚地规范了父母为非婚生子女抚养的义务,并明确规定其有权利获得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社会保险及私人财产的继承权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为当事人打下了基础。
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非婚生子女的社会综合素质,弥补非婚生子女在与已婚生子女相比落后状态,充分体现着中国政府以及全社会对非婚生子女给予关爱的迹象。
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的法律,无论该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其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我国法律也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以及其父母的义务做了规定,以保证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可以从新婚姻法第25条得以体现。
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
根据我国的法律,无论该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其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我国法律也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以及其父母的义务做了规定,以保证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可以从新婚姻法第25条得以体现。
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
▲一、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新婚姻法第25条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表现在几个方面?1、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和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
当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生父与第三方结婚,非婚生子女一般也会随父亲或母亲来到新的家庭。
由于非婚生子女的加入涉及到家庭财产的分割等若干利益冲突,非婚生子女往往受到新家庭成员的歧视和虐待。
另一方面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迫害。
虽然近些年来人们对非婚生子女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但仍然有一些人还是将对非婚生子女生父母行为的异议和鄙视,发泄在非婚生子女身上,致使一些非婚生子女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据某报报道,一非婚生女和其生母生活二十多年,对自己的身份一直不明真相。
该女工作后,一次与一位同事因工作之事发生争执,对方大骂该女是强奸犯的后代,事后又多次在单位散布同样的言论。
虽然其说法基本属实,但对该女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致使该女不堪忍受舆论的压力,跳楼身亡。
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而言,其所在的幼儿园、学校、工作单位及住所地对其成长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各方面不仅不得歧视和迫害非婚生子女,还应当认识到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他们的身份不是自己所选择的,社会各界应当对于当事人的隐私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给非婚生子女更多的关爱,以弥补他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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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离婚律师罗光飞:婚姻法中对非婚生子女有哪些
规定内容?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
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但是《婚姻法》没有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一般是因生父母结婚自然转为婚生子女。
若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得不到确认时,生母或非婚生子女或有关单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的父子关系。
对此,佛山离婚律师罗光飞也有自己的看法,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首先,罗律师谈到,需要确定的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可见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适用于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
具体享有如下义务:
1、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
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对
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另外,罗律师认为对于生父母的抚养义务来说,非婚生子女是其生父与生母共同的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应由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共同承担,而不是仅由生父或生母一方承担,而且,承担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费和生活费是其生父母的法定义务。
婚姻法第25条第2款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故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时,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母给付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文章来源:佛山离婚律师罗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