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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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苏财规〔2019〕14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4号各市、县(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部门: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2月31日附件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分级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职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下达专项资金预算;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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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色建筑补贴政策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政府办公厅
201X年6月3日
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X〕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江苏省绿色建筑条例

江苏省绿色建筑条例

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活动,以及实施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的民用建筑。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活动,是指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拆除、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机制,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进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房管、园林、国土资源、水利、科技、财政、环境保护、海洋、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实施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

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划建设第八条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遵循绿色生态发展原则,落实生态环保、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要求。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报批后实施。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江苏省已成为全国最先进的发展和建设省份之一,现在正在加快其环保发展步伐。

为了使环境污染最小化,争取全省的可持续发展,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保护环境资源,发展可持续绿色建筑。

《标准》要求建筑策划、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应经过绿色建筑评价机制,实现绿色建筑的核心要求:低能耗,节水节能,健康宜居,资源可持续利用。

根据这一标准,所有建筑和建筑群落都要通过综合评估绿色建筑特性的九大领域,包括:建筑节能、应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环境、社会文化可持续性以及可持续服务质量方面的要求。

首先,《标准》要求建筑应遵守节能原则,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能源消耗,比如采用节能材料、集成机电设备和可控制节能措施等。

其次,建筑物应采用可再生能源,以及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来满足能源需求。

此外,《标准》还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包括防止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土地污染等。

此外,《标准》还规定,建筑物应实现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即以社会责任为出发点,研究建筑的使用和运营对社会的影响,以降低社会拉锯和收入不平等,并充分利用最新技术开发绿色建筑标准,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最后,《标准》还提出,可持续服务质量好的建筑应综合考虑可持续服务质量的全生命周期要求,从建筑设计到管理和维护,满足节能、节水、污染物排放和室内环境等方面的需求。

该标准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师和其他参与者在建筑设计和建设中综合考虑绿色建筑标准,以保证他们在绿色建筑上的投资回报最大化。

江苏省出台《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是全省节能减排、节水节能、健康宜居、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共同目标的具体实施,是江苏省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政策举措,为保护环境资源、维护市民健康和发展可持续绿色建筑提供了重要指引,也将为省内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8修正)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8修正)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设计和建设第三章运营、改造和拆除第四章绿色建筑技术第五章政府引导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活动,以及实施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的民用建筑。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活动,是指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拆除、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机制,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进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房管、园林、自然资源、水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海洋、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实施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

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解读——刚柔相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解读——刚柔相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解读——刚柔相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4.27•【分类】地方性法规解读正文《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解读——刚柔相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

如何在建筑领域落实绿色发展是江苏面临的一个大课题。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可以说是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成果”。

该条例将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在条例即将施行之际,我们就《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几个问题,采访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

记者:据了解,我省是在全国省、市地方立法中第一个制定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的,为什么要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刘克希:是的。

在国家尚无绿色建筑立法的情况下,我省率先探索,在全国第一个制定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

下面我从“四个需要”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一是我省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绿色发展既是理念,更是发展战略。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要求,如何在地方治理中落实这些要求,让国家战略落地生根?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可以说是一条重要路径。

二是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绿色建筑的推行将倒逼传统的建筑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

通过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将给绿色建筑的相关产业带来转型升级的难得机遇。

据测算,我省每新增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将直接拉动50亿元以上的增量投资。

三是我省应对环境资源约束日益增强的需要。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是环境资源的约束日益增强。

在这种情况下,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既是立足当下的必然选择,更是着眼长远的明智决策。

江苏绿色建筑发展及政策解读

江苏绿色建筑发展及政策解读

江苏省绿色建筑—社会宣传
展示教育
江苏省绿色建筑与生态智慧城区展示中心 ➢ 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标识认证 ➢ 绿色建筑与生态智慧城区成果及技术展示 ➢ 全国惟一的住建部绿色建筑和生态智慧城区展 示教育基地
江苏省绿色建筑—资金补助
江苏省是全国最早设立省 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省 份,2010-2014年期间累 计安排各类补助资金共计 约16亿元。
(亿m2)
0.03 2006
0.06 2007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0.37
0.46
0.52
0.21
0.06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0.60 2013
0.60 2014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比
60%
40% 20% 5%
7%
32% 34% 39% 35% 15% 22% 6%
2005
2006
对绿色建筑的认识
1、绿色建筑不是有绿化的建筑 ➢“绿色建筑”的确对园林、绿地面积有着严格指标要求,相对普通建筑有更多的绿色自然感 受,但这并非全部。绿色建筑是生态、节能、环保、健康多种元素的和谐统一体。
2、绿色建筑不是高成本的建筑 ➢以住宅为例,全国绿色建筑一、二、三星的增量成本分别仅为60、120、300元每平方米, 增量成本对房地产价格影响不大。 ➢对江苏而言,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收集系统、成品房等绿色建筑技术已经作为基本要求普 遍应用,实际增量成本更低。一、二、三星住宅项目大约分别为25、70、150元每平方米。 ➢从全生命周期成本核算看,绿色建筑成本比普通建筑更低,从综合生态效益、居住舒适度考 量,绿色建筑更具性价比。
江苏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 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 节约型城乡建设 绿色建筑 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建筑节能

讲座1《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讲座1《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行动
2011 2012 2013 2014
首个 创新奖
江苏
纳入建筑 节能规划
确立30项 示范创建
目标
诞生 江苏首个 标识项目
设立 建筑节能 专项资金
首个 江苏绿建
创新奖
发布 评价标准
出台 标识办法
颁布 建筑节能
省长令
启动建筑 节能与绿 色建筑示 范区创建
诞生 江苏首个 自评项目
按绿色 星级奖励
两厅 联合下达 工作通知

5、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人必须相信自己,这是成功的秘诀。-Thursday, June 17, 2021June 21Thursday, June 17, 20216/17/2021
绿色建筑十年历程
国家
首个 创新奖
发布 评价标准
出台 标识办法
启动 “双百”
工程
诞生 全国首个 标识项目
颁布民用 建筑节能
条例
2005 2006 2007 2008
发布 设计规范
2009 2010
两部联合 出台绿建 推进意见
国务院 行动方案
保障房 实施绿色 建筑行动
政府投资 公益性建 筑及大型 公共建筑 建设实施 绿色建筑
– 建设规模最大的省份,年建设量相当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四省市之 和。
– 人均资源和环境容量最小的省份,80%以上的煤炭和90%以上的石油需要 从省外输入,人口密度是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5倍。
– 经济发达,生活水平提高,百姓自己安装燃气地暖设备。
大规模建设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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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及政策解读
江苏省一直致力于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旨在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改善居住环境。

下面将对江苏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情况以及政策进行解读。

一、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江苏省绿色建筑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统计,江苏省绿色建筑的数量从2024年的212户增加到2024年的1083户,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增长趋势。

同时,江苏省还建立了一批绿色住宅示范项目,推动了绿色建筑的普及和发展。

在绿色建筑技术方面,江苏省在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技术创新。

目前,江苏省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技术标准,包括节能建筑、被动式建筑、太阳能建筑等多个方面。

这些技术标准和评价体系为江苏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江苏省绿色建筑政策解读
江苏省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下是对几项重要政策的解读:
1.绿色建筑示范推广工程
江苏省设立了绿色建筑示范推广工程,旨在通过建设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推广和普及绿色建筑理念和技术。

该工程将重点支持符合一定绿色标准的建筑项目,提供财政补贴和技术指导,鼓励更多的建筑企业和开发商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益和环境友好性。

2.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为了支持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包
括财政补助、税收优惠和土地政策等。

这些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绿色建筑技
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绿色建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政府还将在绿
色建筑领域培育一批先进企业和优秀专业团队,加快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
步伐。

3.绿色建筑评价和认证体系建设
江苏省还在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和认证体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为了准确评估建筑的绿色程度,江苏省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
评价体系,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认证机构的认证,为建筑企业提供了权威的
评价和认证服务。

这有助于提高建筑企业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和了解,并引
导更多的建筑项目朝着绿色化的方向发展。

三、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绿色建筑理念的逐渐普及和绿色建筑技术的不断创新,江苏省绿
色建筑的未来发展将面临一些新的趋势。

1.强调综合评价
未来,江苏省将注重绿色建筑在能源、环境、社会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

除了注重节能、环保等技术指标外,还将加大对建筑生命周期的综合
评估,从整体上提高建筑的绿色程度。

2.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
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加大对绿色建
筑产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也将继续注重建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绿
色建筑的推广,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生态效益。

3.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
江苏省将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太阳能、风能等,以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还将注重建筑与能源系统的智能化集成,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与管理。

总之,江苏省在绿色建筑的发展和政策推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需求。

未来,江苏省将继续加大对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理念,不断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技术标准,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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