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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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上海市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上海市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上海市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发展迅速。

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15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了国务院第108次常务会审定,并于10月23日正式印发(国发〔2015〕61号)。

《意见》是邮政体制改革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部全面指导快递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快递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意见》确定了促进快递业发展五方面措施,并且要求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上海快递业发展迅速,并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2015年全年寄件量超17亿件,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二;快递业务收入全年超455亿元,在全国城市中位居第一。

但是,面对2400多万人口的快递服务需求,上海快递业也面临着发展方式粗放、基础设施落地难、末端配送体系不健全、高端人才难以留住等挑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对国务院《意见》的响应,也是对上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落实,更是上海快递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总体思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基础上,以供给侧改革为导向,结合上海作为快递业总部聚集城市,快递经济建设卓有成效,行业发展迅速,整体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发展现状,研究制定本市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本市快递业特点(一)发展现状上海作为快递业总部聚集的城市之一,2016年,全市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6.0亿件,业务收入累计完成709.5亿元,年增速均超过50%,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形成了“民营在西、国有在中、外资在东”的发展格局。

青浦区“全国快递行业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正积极推进。

快递企业组建专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团队,不断延伸个性化、差异化的产业和增值服务,电商与快递企业融合逐步加深。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18施行日期2014.04.18文号鄂政发[2014]21号主题类别质量管理和监督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电子商务是综合性、战略性、基础性产业。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以及全面提升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快促进全省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助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引导和市场监管,用互联网助推传统制造业和加工业转型提档升级。

以建设“中部电子商务中心”为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省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6万亿元以上,其中,网络零售购物额2000亿元以上;全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60%,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90%;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聚集区,逐步形成以武汉为龙头,以襄阳、宜昌、鄂州等重点城市为区域支点,辐射中部乃至全国的电子商务中心。

二、推进五大工程建设(一)推进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工程。

打造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兼并、引进、合作等方式,打造一批交易规模大、商品类别全、市场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的大型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

建设跨境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武汉市申报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协同发展分析

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协同发展分析

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协同发展分析叶继艳【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现代科技的提高,作为新兴商务活动的电子商务成为企业决胜未来市场的重要工具,而现代物流快递体系则无疑是电子商务产业的支点,只有高效率的物流快递系统才能确保电子商务的成功。

消费者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后,商品通过快捷的物流及时配送到消费者手中,是商品流通最后一个步骤,商品的空间转移完成,也标志着此次电子商务活动的顺利结束。

本文将通过介绍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相关概念及发展现状,探讨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关系与协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的几点建议。

【期刊名称】《中国商论》【年(卷),期】2015(000)031【总页数】4页(P71-74)【关键词】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作者】叶继艳【作者单位】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24.6随着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大量购物网站、企业产品销售网站蓬勃发展,业务量呈稳定上升趋势,我国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和电子商务时代。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越来越便利,不必冒着烈日或严寒特意到街上的商店进行费时费力地现场挑选。

现在只要在稳定的网络环境下,坐在电脑前或运用手机等网络终端,对网上产品进行搜索、查看、比较,或者通过电视购物节目等渠道进行购买,节省大量时间与精力就可以购买到心仪产品。

而电子商务的繁荣也同时带动了物流快递业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并对物流快递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后,只有通过快捷的物流将消费者所购商品进行及时准确的配送,才能真正使消费者感受到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的发展带来的便利。

以下就是本文对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的协同发展所进行的介绍、讨论和分析。

1 电子商务概念特点及发展现状电子商务活动是一种特定的经济活动,它是通过网络媒体和信息技术来进行的。

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通过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完成业务交易,通过这种方式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消费者所需要的服务进行宣传,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进行浏览、下单和支付。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21.03.19•【文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印发以来,各地方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为加强工作交流和互鉴,商务部会同国家邮政局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配送通行管理、提升末端服务能力、提高协同运行效率、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总结了12项工作任务的典型经验做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2021年3月19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典型经验做法工作任务典型经验做法一、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地设施(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用地。

北京市将快递服务设施及用地纳入本市物流专项规划、物流业提升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全市“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园区)+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物流体系,并通过优化存量土地资源,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推动三级物流体系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省将智能快件箱建设布局纳入全省智慧物流专项行动计划,出台《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控制性规划》,明确建立物流分拨中心和社区配送中心组成的两级物流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积极探索利用地下空间构建地下智能物流系统。

浙江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鼓励优先消化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及“三改一拆”后腾出的土地资源,建设快递服务设施。

国办发〔201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不断加深,推进了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了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但是,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仍面临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顺畅等问题。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制度创新,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

优化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国家邮政局负责)(二)创新产业支持政策。

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促进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负责)(三)健全企业间数据共享制度。

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

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

(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四)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出台行业自律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签署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赋能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4〕3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4〕3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4〕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电子商务变革传统流通格局、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为出发点,提高应用水平,实施产业带动,加强示范引导,完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实现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新动力。

二、发展原则(一)市场主导,创新发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紧紧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支持电子商务技术、模式、机制创新,增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强化应用,特色发展。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紧紧抓住4大主导产业、3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优势资源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

(三)要素融合,互补发展。

推动电子商务要素之间有效融合和互补发展,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互补,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与服务业的互补。

(四)加强监管,规范发展。

加强对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制定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确保电子商务产业在规范中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关于促进青田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关于促进青田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九)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对首次申报的年服务10家(含10家)企业以上、日均发货5000单的公共 仓储配送中心、快递物流分拨中心运营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奖励。对日均发件量在1万单以上的快递企业,每年给 予30%的租房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建设社区智能终端的运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给 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个。
本《意见》自2024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青田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 施意见》(青政办发(2020)11号)同时废止,2024年1月1日后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的企业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七)鼓励电商集聚化发展。支持利用闲置房产集聚发展电商,经县经商局和团县委预申报,建筑面积在 6000Itf(含)以上,入驻限上企业达到6家(含)以上,电商及配套企业占入驻企业80%以上,场地使用率70%以上 ,年纳统网络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电商孵化园,给予园区运营机构以下补助和奖励: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电商 孵化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际投资额以 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完善电商支撑体系
(四)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方式确定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单位,每年度 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分低于80分(含)不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分达到80分以上,给予全额
的80%运营补贴,考核分达到90分(含)以上,给予全额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具体考核办法由县经 商局商团县委制定。)
四、加大电商示范带动
(十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附则
本意见出台后,由县经商局商团县委、县财政局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申报方案。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31•【字号】菏政办发〔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发〔2023〕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创新引领、抓大扶强的原则,以规范化、系统化、市场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联通生产消费、线上线下、城市乡村、国内国际的作用,持续释放菏泽电商发展氛围浓厚、特色产品丰富、供应链完备等优势,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新零售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品牌提升,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引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6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强,电商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显著提升,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不断增强、服务支撑持续优化、产业体系生态完善、行业发展规范有序、赋能作用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

力争网络零售额翻一番达到600亿元,农村网络零售额翻一番达到400亿元,培育网络销售龙头企业20个以上,力争建成10个电商人才联合孵化基地,打造10个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发展1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直播机构,培育10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100个网红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培训10000名带货达人,力争到2026年,直播商品网零额突破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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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一)优化协同发展规划布局。

统筹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要将快递电商产业园以及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详细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

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相关规划间的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

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区有园区、社区有站点、旗县有分拨、乡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目标。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积极落实现有相关用地政策,保障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的方式使用土地。

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的,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和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以建设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及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引导快递企业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

推动完善一级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打造集电商、快递、物流、仓储等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综合物流园区,形成以园区为中心,辐射四区及周边旗县乡镇村的配送体系。

全力支持和助推京东“亚洲一号”现代化物流仓储项目建设。

优化农村牧区快递资源配置,推动五个旗县建设运营快递集散中心。

2019年底全市各电子商务示范旗县快递物流集散中心实现运行良性化,全力打造上接市区、下联乡镇村的农村物流中转节点,集聚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功能。

引导寄递企业与第三方、第四方合作,因地制宜的建设乡镇快递综合服务中心,充分适应农产品进城与网销品下乡双向通道的需求,2019年底全市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健全农村牧区物流末端网络,推动行政村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建设,依托便民连锁超市、邮政便民服务站、农村电商村级服务站、村邮乐购站、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点,实现农村物流各类资源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四)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

全市建成2个以上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一级综合物流枢纽。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全国城市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和国家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城市到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的电子商务营销和配送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畜产品上行的双向流通。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二、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五)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

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社区、商区、学校、苏木乡镇、嘎查村等区域直接设立,或者委托各类商业机构、服务组织、管理部门等提供快递末端服务,具有固定场所、设施的网点,实施备案管理。

优化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六)创新价格监管方式。

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促进快递企业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不同时效、不同价格的增值服务,开放消费者自由选择快递服务的权限,实现价格与服务相匹配。

(市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负责)(七)明确快递末端公共属性。

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支持快递企业合作建设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快递服务开放。

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将快递公共服务站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

制定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快递末端网点用地、水电等配套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八)推进数据共享。

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

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

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

(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九)加强协同共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签署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赋能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三、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和便利通行(十)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

制定全市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督导企业建立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和培训制度,落实企业对快递服务车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直接责任。

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

引导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全封闭轻型、微型配送车辆,推动电商快递业务实现“绿色物流”转型升级,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

(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十一)便利配送车辆通行。

着力推动解决全市快递配送车辆“通行难”问题,制定出台全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推行夜间配送,完善配送车辆停靠点、装卸点设施。

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推动完善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四、提升电商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十二)推广智能投递设施。

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社区(住宅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及其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

启动传统信报箱升级智能信报箱工程,鼓励智能信报箱向社会开放、合作、共享,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提升箱递率。

推动智能快件箱进旗县工程,在2019年底实现智能快件箱格口达到13万个以上。

(市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十三)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

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共同配送、联收联投等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

建立末端配送补偿机制,降低农村牧区物流收派成本,提高农村牧区快递服务水平。

统筹利用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各类初高中开展合作,建设快递公共服务站,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依托原有的客运站、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站、快递网点等设施建设“交邮综合服务站”。

2019年底快递公共服务站要达到300处。

(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五、推动协同发展标准化智能化(十四)提高科技应用水平。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大力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努力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十五)推动供应链协同。

鼓励发展智能仓储和仓配一体化服务,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六、推进协同运行绿色发展(十六)促进资源集约利用。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

指导企业积极推广环保应用,促进快件包装的减量化、绿色化和再利用;鼓励应用电子运单,实现全市主要品牌快递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在干线运输环节,引导企业统筹运用铁路、公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促进结构性减排;在中转运输和末端配送环节,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

鼓励企业优化生产作业流程,推广使用中转箱、笼车等设备,提升作业效率。

加强能源管理,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库、分拨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十七)提高绿色包装使用率。

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

积极宣贯实施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和邮政业封装用胶带等行业标准,快递绿色包材使用率不断提高。

(市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动在营业网点配备标志清晰的快递包装回收容器,开展主要品牌标准化网点全部配置可回收利用包装箱专项行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十八)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

加快调整运输结构,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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