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概述PPT课件
《建筑法律知识》课件

解决建筑法律纠纷的方法与途径
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 和解协议。
调解解决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 调解人进行调解,达成
调解协议。
仲裁解决
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
力。
诉讼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
解决建筑法律纠纷的案例分析
01
02
03
案例一
某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 涉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CHAPTER 06
建筑法律纠纷的解决
建筑法律纠纷的类型与特点
01
02
03
04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因建筑工程承包、分包、转包 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因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 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产生的纠纷
。
建筑工程安全纠纷
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而产 生的纠纷。
建筑工程造价纠纷
因建筑工程造价争议而产生的 纠纷。
建筑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建筑规划的制定
建筑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建筑规划需要考虑土 地利用、城市景观、交通流量等多种因素。
建筑规划的实施
建筑规划的实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筑物符合规划要求 ,同时也要考虑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问题。
建筑规划的调整与修改
在实施建筑规划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变化,需要对规划进行 调整或修改。
《建筑法律知识》ppt 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建筑法律概述 • 建筑法律体系 • 建筑许可与规划 • 建筑工程合同 •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 • 建筑法律纠纷的解决
CHAPTER 01
第一讲建筑法概述ppt课件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10、2011年《建筑法》修改情况 早在2003年 7月,建设部就召开了《建筑法》专题
修改讨论会,2004年3月,建设部根据国务院的安排, 正式成立了《建筑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至2004年 底,由建设部完成《建筑法》修改稿提交给国务院法 制办公室。时经多年,还没有正式颁布。 学术界、行业实务界对修订一部切实可行的《建筑法》 正在积极努力,而目前只颁发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的决定,这个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现状,实现向勘察、设计和竣工交付后的使用管理 两头延伸的突破;
二是要改变现行《建筑法》适用范围只限于房屋 建筑的现状,实现向道路、桥梁等各类专业工程延 伸的突破。 (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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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此次修改是为了与社会保险法“对接”。 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 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原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 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2 建设法规概述 建设法规课件1.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2
建设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2.2.1 建设法规的地位
法律地位,即指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状 态,具体指法律属于哪一个部门法且居于何等层次。
要确定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必须明确其法律性 质。也就是确定建设法规属于哪一个部门法。
建设法规是运用综合的手段对行政的、经济的、
民事的社会关系加以规范调整的法规。但就其主要的 法律规范性质来说,多数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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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统一原则
建设法规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体系的每一个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与要求; 该法律体系与其他体系法律也不应冲突;对于基本法 的有关规定,建设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建 设法规、规章,必须遵循;与其地位同等的法律、法 规所确立的有关内容应相互协调;建设法规系统内部 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对低层次的法规、规章具有制约 性和指导性;地位相等的建设法规和规章在内容规定 上不应相互矛盾:即建设法规的立法必须遵循法制统 一原则。 建设法规的立法坚持法制统一的基本要求,不仅 是立法本身的要求,即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更主 要的是便于实际操作,不能因法律制度的自相矛盾而 导致建设法规的无所适从。
2
2.1 2.2 2.3 2.4 2.5 2.6
建设法规概述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建设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建设法规的制定 建设执法 建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建设法规体系
1
2
建设法规概述
基本要求
1. 掌握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 熟悉建设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3. 熟悉建设法规的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 4. 了解建设执法 5. 了解建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6. 了解建设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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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教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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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
第一节 概述 一、建筑法的概念 二、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4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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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宏观的监督管理和微观的监督管理; 宏观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指从宏观的产业政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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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
第二节 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 行政部门;
表现形式:施工许可证,批准证件、资 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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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
第二节 建筑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
14
实施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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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工程不按照建设程序办,还未动工就被索赔40万 甲方某通用机械厂为使本厂的自筹招待所工程尽快发
挥效益,1995年3月,在施工图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 就和乙方某集团第八分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拨付 了工程备料款,意在早作准备,加快速度,减少物价 上涨的影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场准备作准备, 搭设临时设施,租赁了机械工具,并购进了大批建筑 材料等待开工。当甲方拿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及设计 概算时,出现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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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是《建筑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和实施《建 筑法》的出发点;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 工程安全标准;
国家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研究,提高房屋建 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使用先 进技术、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 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建设法规建筑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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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筑法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7.2007年4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8.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改的《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9.2007年11月22日建设部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办法》
承包监管督理和及惩安罚全等和的质措量施管理
一些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市场哪个
(一)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规则观的、行为微时有观发)生。 这是本法的最终目的。建筑市场一混是乱发、包监方督的管行理为薄不弱规、范建;筑
(二)维护建工要程筑解质决市量这场与些安秩问伞题序问首题先比要较通严过重立,法二三均来是是属解承中于决包介建,方方筑国的的业家行行的通为为不过不不健依规规康法范范行对;;为建,
差,如管道不畅、地面不平、墙面空鼓或者开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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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8及建筑工程的安全,甚至导致房屋倒塌事故,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第一节定的建筑活动的
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 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钱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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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时间上: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主体上:单位、个人(注册师)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还有从事建 筑活动的个人。 行为上: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装修, 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
第三章 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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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建筑法规ppt课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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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与建筑业的互动关系
01
建筑法规对建筑业进行规范和引导
建筑法规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建筑业进行规范
和引导,推动建筑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02
建筑业对建筑法规的反馈和完善
建筑业在建筑活动中不断积累经验,发现建筑法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建筑法规的反馈和完善提供实践依据。
建筑税收的优惠政策
建筑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针对特定项目或情况给予的税收减免或优 惠措施。
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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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建筑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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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的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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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01
负责制定和执行建筑法规,监督和管理全国建筑市场。
定义
建筑法规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 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 、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用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建筑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 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建筑业的 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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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的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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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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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与建筑业相互促进
建筑法规为建筑业提供法律保障和规范引导,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对建筑法规提出新的需求和挑战,推
动建筑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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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建筑法律法规课件

建筑法律法规课件建筑法律法规课件一:建筑法律法规概述1.1 建筑法律法规的定义1.2 建筑法律法规的作用1.3 建筑法律法规的分类二:建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2.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2.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2.1.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2.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律法规2.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2.2.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2.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2.3.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2.3.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三: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3.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1.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1.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3.2 建筑用地及建筑物安全法律法规3.2.1 建筑法3.2.2 建筑物安全检测法3.3 建筑消防管理法律法规3.3.1 建筑消防管理法3.3.2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四: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4.1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概述4.2 建筑工程合同起草与签订法律法规4.2.1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4.2.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4.3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与纠纷处理法律法规 4.3.1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处理规定4.3.2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法五:建筑法律法规的衔接及优化5.1 建筑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5.2 建筑法律法规的优化建议附件:附件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附件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附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附件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附件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附件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附件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附件8: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附件9:建筑法附件10:建筑物安全检测法附件11:建筑消防管理法附件1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附件13:建筑工程合同条例附件1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附件15: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处理规定附件16: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是指规范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
《建筑法规》课件

连带责任
多个当事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如共同侵权 。
跨国追诉
对于跨国建筑纠纷,可能需要通过国际合作 和法律协助来解决。
THANK YOU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预防
总结词:预防措施
详细描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例如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测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加强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等。
04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定义和要求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它要求建立完 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可控。
建筑节能与环保的主要措施
建筑设计阶段
采用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如 采用自然采光、通风等被动式 设计,减少对机械设备的依赖
。
建筑材料选择
选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如 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等, 提高建筑物的热工性能。
施工阶段
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技术,减 少施工过程中的能耗和环境污 染。
运行阶段
采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如楼宇 自动化控制系统,对建筑物的
能耗进行监测和调控。
建筑节能与环保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
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建筑节能与环保工 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评估
建立建筑节能与环保评估体系,对建 筑物的能效和环保性能进行评估和认 证,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06
建筑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
建筑法律责任的定义和种类
01
02
03
04
建筑法律责任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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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与构成,了解工程建设程序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工 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类型及任务,掌握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基本法律 规范、工程监理各方的法律关系、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工程建设安全的责 任制度与内容和安全保障制度、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和建设工 程合同的法律规范。
建筑工程法律制度
建筑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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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 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 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 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 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课程基本信息
《建筑法规》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的专业课,也是职(执)业资格必考课程。 主要培养学生能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建筑活动中常见的法律事 务,解决相关经济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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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标
1.能力目标
能处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阶段程序上的法律事务; 会制定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的各种法律文书;能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能进 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会拟定建设工程合同并处理简单的合同 纠纷。
建筑施工企业指专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 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 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 服务活动。
(如青山建设工程监理襄阳公司,武汉星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注册结构工程师:主要从事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 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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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筑相关职业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 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实施专业化监督管理。
注册工程造价师: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 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 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 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 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 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
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 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 及到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 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 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 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 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2应由 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 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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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从业资格制度
3.建造师的从业资格
1)建造师的执业前提。
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 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3.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树立诚实守信、敬岗爱业的观念,提高学 生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强化职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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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从业资格制度
1.国家对建筑工程从业者实行资格管理
《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 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 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不同的资质等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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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
工程勘察是指依据工程建设目标,通过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 勘察、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 征,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资料及其相关的活动。
(如襄阳地质工程勘察院 )
工程设计是指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对建设工程的 工艺、土木、建筑、公用、环境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 要的设计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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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从业资格制度
2)建筑工程的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国家任职资格考试、考核,由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颁发资格证书。 建筑工程的从业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工程造价师、注册建造师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注册建筑师: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 员。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 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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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从业资格制度
2.国家规范的建筑工程从业者 1)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 包括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
工程监理单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企业或者单位(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上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设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