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用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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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用餐管理规定(试行)
(2019年4月)
为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XXX有限公司
一、用餐原则
1、公司为住宿员工提供早、中、晚三餐(含休息日);非住宿员工提供工作日午餐一份(保洁岗位提供早餐和午餐),加班时另计。
2、员工可以持饭卡购买餐厅外卖、小炒类等其他食品的同时享受公司规定优惠。
3、饭卡当月公司充值餐费仅供员工当月使用,次月清零;因个人其它消费引起的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用餐消费的需自行支付。
4、非住宿员工因加班引起的餐费凭加班申请单到财务按餐费标准充值。
5、凡公司副总级别以下员工均需刷卡就餐。
二、饭卡发放
1、公司为需刷卡就餐的员工提供人手一张饭卡,收取押金30元/卡,离职交回饭卡时退回押金;员工需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和消磁,饭卡不可折弯、不可打孔,饭卡存放时请远离磁场。饭卡因个人原因遗失损坏者需到财务室缴纳工本费30元/张后重新发放饭卡。
三、餐费标准/就餐时间/就餐地点
四、充值管理
1、员工饭卡预充值金额以各部门上交的下月排班表为充值依据,各部门最迟不得超过每月25号向行政办公室递交下月排班表。
2、行政办公室收到各部门排班表后于2日之内统计好用餐人数及用餐次数/人,交由财务部于每月末(28-30/31日)为员工饭卡充值。
3、为保证员工饭卡及时充值,便于财务人员的工作安排请各部门主管于月末充值日内(28-30/31日)收集好部门所有员工饭卡交财务部充值。
4、因工作需要的非公司正式员工的就餐人员由分管领导递交就餐申请,注明姓名、工作原因、时长、就餐次数到财务部交纳30元押金领取饭卡,离开时交回饭卡退回押金,遗失损坏需重新发放饭卡者需缴纳工本费30元/张。
5、其他临时需要就餐人员填写用餐申请审批表,由分管领导批准到财务领取餐票。
特别说明:员工饭卡充值餐费为公司发放给员工的福利,当月餐费当月使用,次月清零;员工离职时交回行政办公室,余额不可提现,超额消费部分在离职工资结算时扣除。如有遗失或损坏收取工本费30元,在离职工资结算时收取。
五、用餐管理
1、员工自备餐盒餐具贴上姓名标签,统一存放于食堂指定位置或自行保管。
2、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超过规定时间的,厨房原则上不再提供用餐。
3、员工单人单次刷卡后由饭堂工作人员分发菜品,汤、饭自取,吃多少装多少,不得浪费,一经发现取消3天就餐福利。
4、员工用餐完毕后需将桌面食物残渣自行清理干净,并将所用餐盒餐具清洗干净放回指定位置。
5、自觉维护餐厅的环境秩序,在取餐时避免与食堂工作人员长时间交流,避免影响其他人员取餐。
6、员工饭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可转让或出售,一经发现取消公司用餐福利。
7、未经允许的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如有意外发生后果自负。
8、对饭堂饭菜和工作人员有建议或者意见的,可向行政办公室反映,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现场和饭堂及相关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及其他过激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予以100-500元的罚款并予以行政警告,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辞退处理。本规定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根据运营情况随时变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临时就餐人员用餐申请表
临时就餐人员用餐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