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教程》作业答案

合集下载

华网《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Word版

华网《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Word版

华网《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1、C P3132、D P3143、B P3144、B P3015、A P3376、A P3297、A P3338、A P3359、A P348-350 10、A P347 11、B P378 12、属地管辖13、D P402-403 14、A P402 15、D P401 16、B P422 17、A P345 18、C P306 19、D P427-428 20、A P42321、BCE P298 22、BCDE 23、ABD P305-30624、ABCDE P338 25、BCDE P329 26、ABCDE P10227、ABD P350 28、BCD P384-385 29、ABC P41230、ABCD P434-43531、结婚实质要件是指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这些要件有六个方面:(1)双方自愿。

结婚是男女双方自愿的终身结合,双方自愿作为法定的必备条件。

我国的《婚姻法》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第三者加以干涉。

”(2)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22岁,女20岁。

(3)禁止近亲结婚。

为了提高人中素质,确保人类的健康繁衍,并且维护必要的伦理纲常,各国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凡直系血亲之间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4)禁止重婚。

各国的现代婚姻立法大都采用一夫一妻制。

要求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能有一个配偶。

我国婚姻制度也是采用一夫一妻制。

禁止重婚。

(5)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为维持当事人正常的婚姻生活以及保护配偶另一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各国都规定生理缺陷者、精神病患者,以及其他有疾病者禁止结婚,我国的《婚姻法》也有此规定。

(6)其他有关禁止性规定。

大多数国家都规定结婚是两个异性之间的结合。

有些国家还禁止异教徒之间、不同民族、种族之间通婚。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325)《国际私法》网上作业题及答案1:第一次作业2:第二次作业3:第三次作业4:第四次作业5:第五次作业6:第六次作业1:[单选题]日本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飞行于日本和新加坡两国之间。

因日本该航空公司所欠中国某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日本公司遂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公司,请求延期偿还债务。

后来,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A:中国法B:日本法C:新加坡法D:抵押合同签定地法参考答案:B 2:[多选题]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私法范畴的规范包括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B: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由于违约而须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理论上在内的损失额相等D: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参考答案:ABD3:[多选题]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是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D:不同国家对同一问题规定的冲突规范具有不同的含义参考答案:ABCD 4:[多选题]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若甲乙二人的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么,适用该条冲突规范的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该婚姻方式的准据法。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准据法的特点是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法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D: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参考答案:AB 5:[多选题]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参考答案:BCD 6:[单选题]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1. 以下哪个原则是国际私法的基础原则?a) 不违背司法管辖权b) 不同法域的法律被适用c) 法官以公正、独立的态度处理案件d) 不同法域的法律产生法律效力答案:b) 不同法域的法律被适用2. 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是:a) 解决国际合同纠纷b) 解决国家间的争端c) 解决涉外经济纠纷d) 解决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答案:d) 解决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3. 以下哪个原则是国际私法冲突规则的基本原则?a) 选法原则b) 追溯原则c) 优先原则d) 直接应用法律原则答案:a) 选法原则4. 以下哪个条件是法院确定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时需要考虑的?a) 涉外关系的性质b) 是否存在居民关系c) 是否存在财产关系d) 是否存在争议纠纷答案:a) 涉外关系的性质5. 在国际私法中,通常应首先适用的法律是:a) 签订合同地法律b) 对象的国籍法律c) 行为地法律d) 当事人共同选择的法律答案:c) 行为地法律第二部分:问答题1. 解释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涉外关系中适用不同法域的法律。

在国际私法中,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可以有所不同,因此当涉及跨国交易或纠纷时,需要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冲突规则来选择适用的法律,在冲突规则中考虑涉外关系的性质、行为地、居民关系等因素,以确定适用的法律。

2. 解释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

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是解决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

由于涉外交易和合作的增加,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也增加。

国际私法通过制定适用的法律规则来解决涉外纠纷,例如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认可和执行外国判决等。

国际私法的任务是保护涉外交易的稳定和可靠性,提供公正和有效的解决机制。

3. 什么是国际私法冲突规则?国际私法冲突规则是一套规则,用于确定适用于涉外关系中的不同法域的法律。

冲突规则根据涉外关系的性质、行为地、国籍、居民关系等因素,决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处理纠纷。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法律制度不属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a. 国家主权b. 等待主义c. 相互信任和互利原则d. 原则详细排列在宪法规范之后答案:d2. 按国籍原则是国际私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a. 由当事人的国籍法决定法律适用b. 由诉讼地法院决定法律适用c. 由合同中的选择法则决定法律适用d. 由居住地法决定法律适用答案:a3. 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原则是指:a. 国家间的外交关系b.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c. 各国法律之间的协调d. 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答案:d4. 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a. 国籍原则b. 法定原则c. 境内原则d. 等待主义答案:a、b、c5. 下列哪种法律适用指标在国际私法中被广泛应用?a. 国籍法b. 合同法c. 公序法d. 民法答案:c二、简答题1. 解释国际私法的含义以及其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地位。

答案:国际私法是研究涉及国别关系的法律规则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含义是指调整国际私人关系的法律体系。

国际私法在国际法体系中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分支,与国际公法相对。

它主要以涉及私人之间的关系为对象,旨在解决跨国交易、合同、民事责任等私人法律关系的问题。

国际私法的发展与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对于维护公正、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2. 解释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答案: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是指在处理跨国私人关系时,确定适用何种国家法律的准则和方法。

常见的国际私法适用原则包括:国籍原则、法定原则和境内原则。

国籍原则以当事人的国籍为基础,即根据当事人的国籍法来适用法律;法定原则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即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所选择的法律适用;境内原则则是依据事实关系中的地域归属来决定适用法律。

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相互结合,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3. 解释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概念。

答案: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概念指的是各国为维护本国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规定的一系列法律、道德和社会秩序上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答案

课程国际私法(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D 2.C 3.A 4.B 5.B 6.D 7.B 8.C 9.B 10.B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ACD2.BCD3.A BD4.ABCD5.ABCD6.ABCD7.ABCD8.AC9.BCD 10.ACD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系属公式是指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传统双边冲突规范的一些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公式。

2.属人法是指与民事关系主体有关的国家的法律。

它经常被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冲突。

3.冲突规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4.准据法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四、简答题(本大题4小题,每小题9分,共36分)1、简述法律规避及其构成要件。

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新的或虚假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则,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4分)构成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下列要件:(1)从行为主体上看,法律规避是当事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

(1分)(2)从主观上讲,法律规避是当事人有目的、有意识造成的。

(1分)(3)从规避的对象上讲,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

(1分)(4)从行为方式上看,当事人是通过人为地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接点的构成要素来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

(1分)(5)从客观结果上看,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已经完成。

(1分)2、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2分)(2)裁决尚未生效;(1分)(3)诉讼程序不公正,败诉方未得到合法传唤,未出庭或未得到辩护机会;(2分)(4)被请求国法院对同一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2分)(5)承认或执行判决有损我国主权或公共秩序。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答案

作业1(第1章~第3章)一、不定项选择题1、ABD2、CD3、A4、C5、A6、D7、ABCD8、 ABD9、 C 10、C二、名词解释1、法律域外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直接适用的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4、冲突规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三、简述题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二、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三、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的对象。

答:一、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则的法律认识过程,即是说,识别的对象是冲突规范的“范围”和案件所涉及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二、识别一方面是对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问题加以分类或定性,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另一方面是对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术语进行解释。

换言之,识别对象包括案件所涉及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三、识别是根据一琮的法律观念,对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定性和归类,以确定其与哪一条冲突规范的“范围”相符合,以及确定何种法律与该冲突规范的“系属”相符合的过程。

国际私法A 答案

国际私法A 答案

国际私法参考答案A一、多项选择 1ABD 2BC 3BCD 4BD 5AD 6ABCD 7ABD 8CD 9BD 10ABC二、名词解释题1、国际民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方面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2、冲突法调整,亦称间接调整,即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外国法以及何外国法,然后再按照所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3、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冲突规范去援引准据法的认识过程。

4、转致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5、临时仲裁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临时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当事人之间的有关争议,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仲裁庭。

6、法律规避是指在涉外民事领域,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结因素,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7、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则由“范围”和“系属”两个部分组成,“系属”是调整这一民事关系或处理该法律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

8、属人法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三、简答题1、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冲突规范的特点:(1)冲突规范是法律适用规范。

(2)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因而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明确性和预见性。

它需要与其所指引的某种实体规范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100%通过考试说明: 针对中央电大形考平台, 本人汇总了《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试题及答案, 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题库, 并旦每年都在不断更新, 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确保了考生通过题库就可以顺利过关。

任务一(1)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 共40分。

)B.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 始于()。

C.福果继承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A.单边冲突规范A.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 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 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B.国法, 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 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 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间接反致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B.《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C.益的,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D.公共秩序保留3.识别的对象是()。

A.客观事实4.冲突规范由()组成。

E.范围系属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法国民法典》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 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C.19世纪以前, 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I.学说法在判例法国家, 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 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O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私法教程》作业答案第一单元作业题1.简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特征。

1页2.试述国际私法的范围及其规范组成。

10—14页3.试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

15—20页4.法则区别说的内容是什么?30—33页5.什么是冲突规范?冲突规范在结构上有什么特点?47—48页6.什么是准据法?其特点是什么?56—57页7.什么是时际法律冲突?其确定准据法的原则有哪些?59—61页8.什么是识别?解决识别的主要依据有哪些?63—67页9.什么叫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69—71页10.什么是法律规避?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88—90页11.我国对外国法内容查明的途径有哪些?98—99页第二单元作业题1.试述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解决原则。

101—102页2.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准据法如何确定?108—109页3.法人的国籍如何确定?110—111页4.试述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制度。

118—122页5.试述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和例外。

128—132页6.试述合同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138—143页7.简述合同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含义与特征。

145—146页8.论我国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原则。

135—137页第三单元作业题1.论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155—1602.如何确定涉外结婚的准据法?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180—184页3.我国如何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及准据法?188—189页4.如何确定夫妻财产关系准据法?190—191页5.我国关于涉外抚养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200页6.试析法定继承准据法的同一制与区别制。

204—206页7.试析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

207页8.简述确定遗嘱形式的准据法。

第四单元作业题1.监督国际民事诉讼法在国际私法上的地位和作用。

218—221页2.什么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其理论主要包括哪些?227—229页3.试析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种类及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途径。

234—235页4.什么是国际民事司法协助?试析中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立法与实践。

235、244—246页5.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它同国际民事诉讼有何不同?248、251页6.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256—260页7.简述仲裁条款独立理论。

263—264页8.根据1958年《纽约公约》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应具备哪些条件?270—272页9.什么是区际法律冲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主要模式有哪些?279—286页10.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成因和特点是什么?286—288、288—290页中央党校第4学期《国际私法教程》作业答案1、1)简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特征。

答: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者之一具有涉外因素的,即为涉外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涉外性。

涉外性指民事关系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其具体表现为:主体涉外。

民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国家。

客体涉外。

民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

内容涉外。

民事关系的权利义务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②广泛性。

广泛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不仅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相联系的人身关系,还包括平等主体间的商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关系。

③国际性。

国际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这种民事关系虽然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但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反映着国家的对外政策。

1、2)试述国际私法的范围及其规范组成。

答:国际私法范围的理论和现状的基础上,通过与国际经济法范围的比较和对国际私法性质的界定,指出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不应包含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1)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规范;(3)统一实体私法规范;(4)各国国内的涉外民商事法律规范.规范组成包括:①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②****规范。

③统一实体规范。

④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3)试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答: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和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1、4)法则区别说的内容是什么?答:法则区别说是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14世纪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创立的。

该学说的主旨是将所有法则分为"物法"、"人法"和"混合法"。

"物法"是属地的,其适用范围是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物:"人法"是属人的,它不但应用于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属民,而且在它的属民到了别的主权者管辖领土内时,也一样适用:"混合法"是涉及行为的法则,适用于法则制定者领土内订立的契约,是既涉及人又涉及物的。

在巴托鲁斯的基础上以法国法学家杜摩兰为代表的法国法则区别说,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的主张,即“意思自治”原则,其影响绵延至今且适用对象日愈拓展。

1、5)什么是冲突规范?冲突规范在结构上有什么特点?答: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的规范。

指定各种民事涉外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各种规范。

在结构上,它与一般法律规范应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不同,它只包括“范围”和“准据法”(或“应适用的法律”)两个部分,如“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便是一条冲突规范,其“范围”为“不动产物权”,其“准据法”即“物之所在地法”。

1、6)什么是准据法?其特点是什么?答: 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实体法。

特点有:①准据法必须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所援引的法律;②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法;1、7)什么是时际法律冲突?其确定准据法的原则有哪些?答:是指新法取代旧法后如何确定准据法的问题。

原则:①按新法对其是否具有朔及力所做出的明确规定来确定实用的法律;②如果新法对其是否具有朔及力未做出的明确规定,则通常按照法律不嗍及以往的原则确定适用法律。

1、8)什么是识别?解决识别的主要依据有哪些?答: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情况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识别的依据:①依法院地法识别。

这是目前各国采用最多的一种识别依据。

②依准据法识别。

③依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1、9)什么叫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其产生的原因是是什么?答:在国际私法中,反致问题是在适用冲突规范选择准据法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个问题,它是冲突规范本身发生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

反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般讲的反致是广义的反致,是一个总括性的概念,包括狭义的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和外国法院说等。

①狭义的反致即直接反致,它通常简称为“反致”,在法文中被称为“一级反致”,在英美法理论中被称为“部分反致”或“单一反致”。

它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结果甲国法院按此规定,最后适用了甲国的实体法。

②转致转致在法文中被称为“二级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③间接反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而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甲国实体法。

反致制度基于以下两个原因而产生:第一、客观方面的原因,即法院地国与有关国家对同一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民商事法律问题的法律适用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或不同的解释。

第二、主观方面的原因,即法院把其冲突规范指向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该国的实体法和冲突法都包括在内,并且只适用其中的冲突法。

除以上两点原因外,反致的产生还需要具备一个条件,即针对同一个具体案件,有关国家的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消极冲突,即他们根据各自的冲突规范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从而出现了法律指定上的致送关系。

1、10)是么是法律规避?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 法律规避是指在涉外民事领域,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结因素,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①、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也就是说,当事人有逃避适用某种法律的意图。

②、从行为表现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接点来实现的。

③、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性或禁止性的规定。

④、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的目的已经达到。

也就是说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不存在未遂的法律规避,这是符合法律规避的概念和性质以及研究该问题的目的和宗旨的。

1、11)我国对外国法内容查明的途径有哪些?答:我国在立法上未对外国法的查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司法解释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说明。

五种途径查明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的规定,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2、1)、试述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解决原则。

答:冲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国籍的积极冲突,即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如对采取血统主义的公民在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国家生下子女,这个子女就同时具有两国国籍。

另一种为国籍的消极冲突,即一个人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如某些国女子,依其本国法,因与外国人结婚即丧失其本国国籍,而依其外国丈夫的国家的法律,外国女子与内国公民结婚并不当然取得内国国籍,则该女子一结婚便成为一个无国籍人。

解决方法:①、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第一,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时,国籍间通行的办法是内国国籍优先。

第二,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解决的方法有几种:一是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二是依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所地国家的国籍或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为准;三是由法院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