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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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国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国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分类管理:(一)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由县政府授权统一交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委托给资产占有单位管理,即:各单位把合法的产权证原件及固定资产清单移交给国资局管理,无产权证的,由各单位把资料补齐,补办产权证。

(二)经营性资产管理。

由县政府授权统一移交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各单位把经营性资产登记造册,连同合法的权属证明移交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二章资产配置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一)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时,如需经县廉政办审批的,县廉政办审批后到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同)领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申报表》进行填报,经申购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县财政局批准。

(二)县财政局根据单位资产状况等对各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必须经县政府批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选择题1.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是()。

财政部门/国资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2.下列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表述不正确的是()。

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国有(公共)财产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3.下列不属于行政单位资产处置方式的是( )。

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容的是()。

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及使用资产处置对外借款/5.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是()。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工商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6.事业单位的下列情形中,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合并、分立、清算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7.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执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8.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分析属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是()。

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外部监督9.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10.下列行为中,行政单位不需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的是()。

取得的没有原始凭证的资产拍卖、有偿转让国有资产无偿转让国有资产/ 置换国有资产11.行政单位不包括( )。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部队/12.下列不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是( )。

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 /利用国有资产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属于政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该部门为()。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一、单选题1、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

A、罚款B、警告C、注销D、罚金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是()。

A、公立医院B、公立学校C、税务局D、人才服务中心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解析】税务局属于行政单位,C选项不正确。

3、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的事业单位,应当办理()。

A、占有产权登记B、撤销产权登记C、变更产权登记D、注销产权登记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事业单位产权登记。

4、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可以不进行评估的情形有()。

A、整体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B、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C、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置换D、经批准部分资产无偿划转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根据规定,经批准事业单位资产无偿划转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5、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依据()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

A、《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B、《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C、《政府采购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答案解析】暂无6、根据规定,事业单位进行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

A、占有产权登记B、变更产权登记C、注销产权登记D、不需任何登记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权登记。

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产权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九)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九)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九)10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的是(B )。

A.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B.行政单位借用的私人财产C.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D.行政单位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101、【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范围。

102.行政单位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不包括( D )。

A.闲置资产B.因技术愿意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C.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D.即将超过使用年限的资产102、【答案】D【解析】已超过适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属于行政单位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该题的D选项不属于。

103.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B )审核批准。

A.同级财政部门B.上级财政部门C.本级政府D.同级税务部门103、【答案】B【解析】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10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B)。

A.交叉管理B.收支两条线管理C.平行管理D.统一管理104、【答案】B【解析】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是(C )。

A.公立医院B.公立学校C.税务局D.人才服务中心105、【答案】C【解析】税务局属于行政单位,C选项不正确。

10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的是(D)。

A.管理机构及职责B.资产配置及使用C.资产处置D.对外借款106、【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

107.事业单位的下列情形中,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是(D )。

A.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B.合并、分立、清算C.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D.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107、【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事业单位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试题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试题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一、单项选择题1.事业单位盘盈的存货,应()。

A.增加营业外收入B.增加当期收入C.冲减营业外支出D.冲减当期支出【答案】D【解析】事业单位存货的清查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盘盈的存货冲减“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有()。

A.行政性收费收入B.罚没收入C.预算外资金D.无主财物变价收入【答案】C【解析】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主要包括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以及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3.事业单位的下列科目中,年终结账后可能有余额的是()。

A.事业结余B.经营结余C.结余分配D.拨出经费【答案】B【解析】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将“拨出经费”科目的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但如果“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则不结转;结余在分配后,将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中,因此“结余分配”也不会有余额。

4.某事业单位2007年年初事业基金中,一般基金结余为450万元。

2007年该事业单位收入为5 300万元,事业支出为4 800万元;拨入专款为800万元,专款支出为700万元,该项目年末尚未最后完成;对外投资为600万元。

假定不考虑计算交纳所得税和计提专用基金,则该单位2007年年末事业基金中,一般基金结余为()万元。

A.350B.550C.450D.300【答案】A【解析】该事业单位2007年年末事业基金中一般基金结余=450+(5 300-4 800)-600=350(万元)。

5.事业单位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其会计处理是()。

A.计入其他收入B.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C.计入营业外收入D.计入事业基金【答案】B【解析】事业单位对外转让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增加“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长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doc

长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doc

长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法全文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长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法全文内容,仅。

第一条为了标准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平安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 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承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和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那么,实行集中配置、分类管理、综合经营、统一处置。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视检查;(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四)按规定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变动、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视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3月21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马飚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产权登记及纠纷处理等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行政单位),以及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单位占有、使用,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资产配置标准;(二)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担保等事项审批;(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四)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制定本部门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组织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报告,日常监督检查;(二)负责权限范围内审核或者审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三)负责权限范围内审核或者审批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四)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调剂;(五)督促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0〕5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0〕5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9日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市域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浙江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以及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遵循节约高效、安全规范、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允许所有权和使用权适度分离,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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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二)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三)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区财政局国资办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核准,下达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批复(附件四)占有单位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向区财政局国资办报送下列文件:(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转报财政部门予以核准的文件;(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附件五);(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四)资产重组方案或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其他材料;(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软盘);(六)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第十三条除核准项目以外的所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

办理备案手续需报送以下文件材料:(一)占有单位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附件六);(二)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可以软盘方式报备);(三)其他材料;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属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事业单位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包括:(一)闲置资产;(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三)因单位分立、撤消、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六条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第七条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一)区级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的处置,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批(其中:土地的处置字上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批的同时,按现行规定向土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的其他资产处置,按财务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结果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备案(备案表式见附件一)。

(二)无主管部门的区级事业单位,其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其他资产处置,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批。

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其他资产由单位自行审核处置,将国有资产审核处置情况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备案(备案表式见附件一)。

上述“价值”是指事业单位资产的账面原值。

第八条向区财政局国资办申报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一)单位按财务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行文提出处置资产申请报告,填报《章贡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二)。

文中列明资产名称、购置时间、价值、资产状况、简要写明处置原因;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区财政局国资办行文(函)提出所属单位处置资产的申请,同时附单位上报的全部材料,主管部门在文中应明确自身对单位申请处置资产的意见;无主管部门的区级事业单位直接报区财政局国资办。

(二)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1、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复印件、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等(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2、资产报废、单位价值超过1万元的,一般应提供由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行业鉴定机构出具的资产报废技术鉴定书。

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拆除证明文件;拆除危房,应由相应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设备报废,须提交有关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国家强制淘汰设备的文件和有关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或保险公司和有关责任人的理赔单据(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车辆报废,应提供车辆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车辆报废证明文件。

资产报废时,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提供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标准或文件。

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应提供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区财政局对评估结果的核准批复或备案表。

4、因单位分立、撤消、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应提供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分立、撤消、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的批准文件。

5、处置房屋建筑物或国有土地的,还需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6、申请报损非正常损失资产,须提交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鉴定资料(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书)、本单位根据损失原因提出的处理意见及对造成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包括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等。

7、区财政局国资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区财政局国资办向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直接向单位)出具国有资产处置批复文件(附件三)。

第九条事业单位通过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等方式处置国有资产的,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附件三:章贡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你单位号文关于《》已收到,经审核,同意对所报资产进行处置,请按《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事宜和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核准处置资产清单附后。

章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签章)年月日第十四条区级事业单位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凭区财政局国资办下达的国有资产处置批复文件或主管部门处置资产的批复文件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自行处置审批表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出售、出让、转让的资产,依不低于批复文件(附件三)中《核准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清单》所列“评估价值”实际交易价格,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实际交易价格应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作价参考依据。

如果实际交易价格低于评估值的,应当事先报区财政局国资办批准。

第十五条区财政局国资办或者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是财政部门重新安排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是事业单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的凭证。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第十七条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区财政局对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实施办法,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第十九条区级主管部门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区财政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附件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附件六: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资产占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填报日期:附:核准处置国有资产清单附件四: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的批复(函)编号::你单位《关于 》(××[200×]×× 号)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200×]第××号)收悉。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该项目相关材料,现就―――――――――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批(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申请核准材料齐备,进行资产评估机构的经济行为已经批准。

二、承担该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资产评估执业资格。

三、该项目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评估资产―――――――――目的下有效,自××××年××月××日起失效。

四、评估报告使用各方应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并关注评估报告书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以及评估报告法律效力等内容。

五、该项目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共同承担,不由评估管理部门的审核而转移其法律责任。

六、此核准文件不作为对相应经济行为的审批,有关经济行为的审批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章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签章)年 月 日附件五: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核准编号: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附件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自行处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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