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扶贫开发中心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细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一、我国扶贫专项资金政策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1、易地扶贫搬迁含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主要解决住人问题,2013年开始的,3.88万元/人,资金来源主要是:一是中央预算内,二是地方财政债券,三是专项建设基金;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3、资产投资收益及“五位一体”小额贷款,7:2:1,撬动银行资金,财政10%风险补偿金,银行70%,保险公司20%,贫困户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不低于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红,4、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全省规定有9类83项,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项,农林水资金56项,节能环保资金6项,教育资金7项,环保和医疗卫生资金5项,住房保障资金2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2项,金融扶贫资金1项,涉及单位有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环保、教育、卫计、发改、交通、国土、住建局等;5、政策兜底,五保标准,低保标准等高于贫困户二、我县涉及的扶贫资金我县是山西省插花贫困县之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括:扶贫发展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扶贫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长子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为500亩,2017年底下达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户补助,标准为150元/户;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81万元,培训270人,3000元/人;三、重点政策介绍(一)专项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是指中央、省、市、县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用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对象,主要是指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已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能够提升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的培训主体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四)弥补企业亏损;(五)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六)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七)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九)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要切实履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绩效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主要是指将生活在自然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劣,地质灾害区和生态保护危机区及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的资金;具体三个条件:1、纳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2、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3、群众自愿搬迁;搬迁方式:主要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安置等;搬迁安置方式:落实交钥匙工程;三条红线:建房不举债,面积不超标,建新必折旧;面积控制标准:25㎡/人,125㎡/户,5人及5人以上每户不超过125㎡;搬迁户建房每人自筹2500元,每户最高自筹不超过1万元,孤寡独残、特殊困难群体不自筹;资金监管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运行”原则;(三)资产投资收益这里的资产投资收益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投资收益,财政扶贫资金通过乡镇投资到资产收益实施主体,使贫困户获得收益,给贫困户的收益可以由实施主体直接支付,也可以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1、为什么开展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资产收益扶贫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当地资产资源优势,定向施策,依托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承接财政扶持资金,引领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贫困户经营收入和资产收益,让贫困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实现稳定脱贫致富;2、资产收益扶贫措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营利性资产,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贫困户,并确保贫困户分红底线不低于商业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营利性资产,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划出一部分资产,设立贫困户优先股;剩余部分再按一定比例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3、风险防范,①明晰资产权属;财政扶持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的股份,所有权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只享有收益权,不得出售、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要明晰资产产权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安全完整,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②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公平合理地分配盈余,在保障贫困户利益的前提下,兼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利益;③建立退出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办法,发挥财政资金扶贫属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脱贫的农户给予3年巩固期,期满后不再享受收益权,将巩固脱贫贫困户的收益权转交新的贫困户,在全部贫困户脱贫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投入村集体公益事业;④规范财务管理;参与脱贫攻坚的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簿,配备财会人员;也可委托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代理中心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参与脱贫攻坚的合作社,要按照长治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收益扶贫会计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资扶贫办20173号,规范合作社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扶贫户的出资额,财政资金量化的份额和实际分配金额,确保向贫困户及时、足额分配盈余;。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10月份各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公告公示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10月份各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公告公示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1.12•【字号】吉财农〔2019〕898号•【施行日期】2019.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10月份各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公告公示情况的通报吉财农〔2019〕898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根据《省政府党组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细化方案》和《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同步扎实做好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工作,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各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公告公示报送情况,现将各市县10月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公告公示情况通报如下:一、支出进度(一)县级支出口径1.2018年度安排资金的支出情况截至10月底,2018年度安排全省各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体支出进度为100%。
2.2019年度安排资金的支出情况从市县支出情况看,截至10月底,2019年度安排全省各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体支出进度为97.96%。
其中,国定贫困县支出进度达到99.75%,靖宇县、镇赉县、大安市、和龙市、龙井市、汪清县支出进度达到100%;省定片区县支出进度为94.46%,长岭县支出进度支出进度较快,为99.98%,图们市支出进度相对缓慢,为72.46%;非片区县支出进度为99.11%,长春市本级、桦甸市等23个市县支出进度达到100%。
从各支出方向看,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全省支出进度为98.13%;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全省支出进度为95.21%;以工代赈支出方向,全省支出进度为100%;国有贫困农场扶贫支出方向,全省支出进度为100%;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出方向,全省支出进度为99.96%。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19-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19-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长政办发〔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19-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2019-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6日长治市2019-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方案为加快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程,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晋发改能源发〔2018〕485号)和《山西省长治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金融参与、居民可承受”的原则,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方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质保量、确保安全,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按照到2020年全面实现“主城区清洁取暖达到100%,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达到100%,平原地区农村清洁取暖达到100%,山区农村清洁取暖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2019年全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2.1万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71.5万平方米,简易农房改造1.8万户;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4.7万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3.5万平方米,简易农房改造1.2万户。
三、重点任务(一)提高集中供热能力。
继续扩大热电厂供热范围,启动覆盖“1+6”(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长子县、壶关县、襄垣县)城镇群5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大环网建设,充分挖掘漳山电厂、王曲电厂、潞光电厂、鑫光电厂等供热潜力,提高热电联产供热比重。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09.28
•【字号】青财预字〔2020〕1593号
•【施行日期】2020.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
的通知
青财预字〔2020〕1593号
省级各预算部门:
为规范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我们制定了《2020年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
附件:2020年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
2020年9月28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3]66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3]66号](https://img.taocdn.com/s3/m/da2ffbf2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6b.png)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3]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7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21日长治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科学安排、透明公开、管理规范、使用高效和有力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从统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每年从市级财政资金中安排用于工业、农业、教育、科学、环保等方面的年度项目预算切块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和市域产业行业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所涉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资金申报、考察、初审(县级申报项目复审)、评审和推定报批,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支持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主要采取政府主导投入、政策配套资助、一般补助、贷款贴息、注入资本金、以奖代补等方式。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分市、县下发)

25
下花园区
130706
万全区
130729
452
452
377
75
崇礼区
130733
452
477
377
100
25
察北管理区
130707
塞北管理区
130708
张家口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130711
承德市合计
130800
9164
9222
8510
712
58
市本级小计
省直管县小计
9164
9222
8510
712
131011
衡水市合计
131100
2712
2862
2262
600
150
市本级小计
省直管县小计
2712
2862
2262
600
150
枣强县
131121
452
477
377
100
25
武邑县
131122
452
477
377
100
25
武强县
131123
452
477
377
100
25
饶阳县
131124
452
477
377
附件
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调整情况表(分 市、县下发)
其中
市县名称
行政区划码
调整前金额 (万元)
调整后金额 (万元)
脱贫攻坚成
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绩效评价
效考核奖励 奖励(含贫困
(万元) 县涉农资金整
合)(万元)
本次调整金 额(万元)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2)

006036
中央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
米,巷道硬化1000 平方米,环境整治
。
006036
中央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
道路硬化6600平 米,巷道硬化500 平米,环境整治。
2130504
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6036
中央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
道路硬化5850平方 米,巷道硬化2100 平方米。
附件1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青山乡小计
青山乡杨成沟村 村庄整治
金额 0.00
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项目属性
项目代 码
代码名称
项目内容
2130504
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
附件1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合计
项目名称
1 农业农村局
牧草产业
扶贫办小计
2
扶贫办
雨露计划
3
扶贫办
项目管理费
花马池镇小计
花马池镇柳杨堡 村村庄整治
花马池镇上王庄
4
花马池镇 村村庄整治
花马池镇东塘村 左记湾自然村村 庄整治
大水坑镇小计
金额 0.00
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2130504
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
2130504
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表

001103001
牡丹江市财政局
其中:阳明区
001103002
林口县财政局
001103003
穆棱市财政局
001103004
东宁市财政局
001103005
宁安市财政局
001103006
海林市财政局
001104
佳木斯市合计
001104001
佳木斯市财政局
其中:郊区
001104002
桦南县财政局
001104003
附件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市县
砍块资金
001101 001101001
001101003 001101004 001101005 001101006 001101007 001101008 001101009 001101011 001101012 001102 001102002 001102003 001102004 001102005 001102006
第 2 页,共 5 页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市县
砍块资金
001105 001105002 001105003 001105004
001106 001106002 001106003
001107 00 001107005
001108 001108001
001108002 001109
001109001
001109002 001109003 001109004 001109005
鸡西市合计 鸡东县财政局 密山市财政局 虎林市财政局
鹤岗市合计 萝北县财政局 绥滨县财政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资金数额
备注
1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晋开发办【2018】93号
202万
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长扶字【2019】18号
122万
市级资金
3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级扶贫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长财农【2019】23号
100万
市级资金
4
《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长上财预【2019】3号
1050万
县级资金
5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11次
700万
县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