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研究
怎样确定领海基点和基线

怎样确定领海基点和基线领海基线与海洋划界密切相关。
一个沿海国在向外海扩展它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外大陆架等区域时,总是预先要确定一条起始线,这条起始线称为领海基线。
一般来说,领海基线包括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两种类型。
1958年日内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3~13条款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5~11,13和14条款对选划领海基线的方法,基点及基线的构成,包括对海湾和河口封口线的规则等都做出了规定。
目前我国海域内的海洋划界工作正在进行,正确测定领海基点和基线的位置至关重要。
中国政府公布的领海基点和基线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建立12海里宽度的领海,声明表示运用直线基线划出领海基线,但没有宣布具体经纬度。
1992年2月25日我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
1996年5月15日,我国首次向世界公布了从山东高角至海南岛西部峻壁角约3200多公里长的大陆领海基点和西沙群岛领海线基点。
领海基线声明说,中国政府将再行宣布其余领海基线。
我国对外公布的领海基线全部采用了直线基线。
划出的大陆48条基线平均长度为36.1海里(67.3公里),最长的一条达到121.7海里(226.6公里)。
诚然,我国直线基线的平均长度大大超过了24海里。
在大陆某些平坦海岸的地方,本来应当是正常基线的地方却使用了直线基线。
我国是大陆国家,然而在西沙群岛却划出了直线群岛基线。
领海基线类型确定不取决于沿海国政府的主观意愿大量划界资料显示:一个沿海国的领海基线只能依据本国海岸线的自然地理状况划出,在海岸平坦的地方通常划出正常基线,而只有(1)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2)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两个特殊地方,领海基线才能划定为直线基线。
然而,《公约》的基线条款在措词上没有将这个重要问题阐述清楚,以致使世界上许多沿海国政府产生误解,认为在确定基线时,可以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两者中选择其一;并认为使用直线基线可以增加本国的内水面积,于是直线基线便成为首选之物。
4.3-我国的海洋权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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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_国__际__海__洋__法__上确立了我国享有主权和管辖的海疆的 法律地位。 (3)除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疆外,我国在_公__海__、__国__际__海__底_ 以及极地等也都享有权益。
二、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当今世界已进入“海洋世纪”,经济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 我们必需增加海洋意识,树立全新的海洋观念,维护我国 的海洋权益。 (1)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缓解对_陆__地__环__境__的压力。 (2)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增加_资__源__保__有__量___。 (3)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稳固_国__家__安__全__。 (4)强化全民_海__洋__意__识__,树立_海__洋__国__土__观__念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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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4-3-3“中国的国际海底矿区——东北太平洋C—C海 区” 提示:(1)1991年,我国经联合国海底筹委会批准,在夏威 夷群岛东南方的太平洋国际海底区域获得一块面积达15万 平方千米的多金属结核资源开拓区,成为继法国、日本、 前苏联、印度之后第五个“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 (2)在我国陆地上,铜、镍、钴等矿产资源有限,目前已 需要进口。为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进展,有必要开拓 新的战略资源基地。因此,我国参与国际海底区域活动具 有深远的意义。
第三节 我国的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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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局势是近段时间的热点,菲律宾在我国中沙黄岩岛
海疆不断制造事端:袭扰中国渔船,提出国际仲裁,给黄
岩岛改名,欲去除岛上与中国有关的标志等。不管菲律宾
方面关于黄岩岛主权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都转变不
了黄岩岛属于中国的根本事实。中国对黄岩岛的主权具有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篇一:海洋管理海洋管理一、海洋环境保护与污染1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应由()依法制定。
A、国务院B、国家海洋局C、全国人大D、环境保护部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制订初衷不包含()。
A、保护海洋资源B、维护国家海域合法权益C、维护生态平衡D、保障人体健康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向()进行报告。
A、制定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的部门B、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C、负责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的部门D、当地公安机关4 ()具有监视海上污染的义务。
A、中国海监等海上执法公务船舶B、从事海洋科考活动等科研船舶C、所有民用船舶D、所有船舶5 载运具有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的船舶须向()申报。
A、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B、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D、沿海省市人民政府6 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对海排污应遵循()的方式。
A、单位与个人均不得直接对海排污B、只允许个人直接对海排污C、只允许单位直接对海排污D、单位与个人缴纳排污费后均可以直接对海达标排污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不适用于()的海域。
A、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C、领海以内基线200海里以内的海域D、包括公海在内的中国近海海域8 我国法律规定,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损害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责任。
这一法律不适用于()情形。
A、战争B、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D、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9 我国法律规定,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其原因是为避免造成()的危害。
A、海洋资源损耗B、引发人畜疾病C、外来物种入侵D、冲击国内市场10 我国法律规定,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应遵循()的原则。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研究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在总结中国领海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实践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195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标志着新中国领海制度的初步建立,这对捍卫中国领海主权、维护海洋利益、发展海上交往、巩固海防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内容提要】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在总结中国领海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实践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195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标志着新中国领海制度的初步建立,这对捍卫中国领海主权、维护海洋利益、发展海上交往、巩固海防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摘要题】共和国史研究【正文】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它是国家领土在海中的延续,与国家领土的其他部分一样,沿岸国对领海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专属管辖权。
中国濒临太平洋西岸,有权管辖和利用的邻近我国大陆和岛屿的海域十分广阔。
为了有效行使领海主权和管辖权,保证国防安全,维护海洋利益,根据国际实践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1958年9月4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0次会议批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以下简称《领海声明》)。
一、《领海声明》发表的历史与时代背景1840年之后,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攻击下,中国海洋门户洞开,沿岸航运权、港口管理权、内河航行权等海洋权益丧失殆尽:“帝国主义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控制了中国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它们控制了中国的海关和对外贸易,控制了中国的交通事业(海上的、陆上的、内河的和空中的)。
”[1] 面对西方列强的海上入侵,旧中国虽然对领海问题有所注意,但是并没有真正建立起独立的领海制度。
如1899年清朝与墨西哥缔结的《友好通商条约》规定:“彼此均以海岸去地3力克(即9海里)为水界,以退潮时为准”。
这里的“水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领海的意义,但它的目的是:“界内由本国海关章程切实施行,并设法巡缉以杜走私、漏税”,[2] 这同现代意义上的领海有所不同。
盘点中国边界

盘点中国边界:海上边界(组图)作者海疆在线我国是东邻太平洋的大陆国家,自北向南隔黄海、东海、南海分别于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家相邻。
由于历史上存在的重陆地、轻海洋的习惯,以及12海里领海的规定,绝大多数海洋又远大于两个12海里距离的历史现状,因此,一直没有一条清晰的、符合现代标准的海上边界。
二十世纪中期,海上发现了油气资源,唤起了各国的海上国土的意识,各国纷纷争夺海上国土。
1982年联合国宣布了《联合国海洋公约》,对领海、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作了规定:在有大陆架存在的地方,沿海国在具有主权的领海以外,可以有从领海基线起,到220海里的排他性专属经济区;若大陆架大于220海里,还可有最多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外100海里的排他性专属经济区。
但是,很多大陆架的宽度小于两个220海里,更小于两个350海里,这必然会发生两个或三个以上国家专属经济区的重叠现象;另外各方对大陆架边界的认定可能也有异议。
这些都为海上边界的划分增加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可能使海上的边界几十年都无法确定。
中朝海上边界。
中国与朝鲜是陆地相连的国家,其陆地边界基本上以鸭绿江为界,海洋隔着黄海相邻。
双方在黄海大陆架是相邻共架国。
中国与朝鲜之间的海上划界,涉及到两个问题。
其一,中国主张按中间线划界,朝鲜则主张以纬度等分线划。
这样,便产生了3000多平方公里的争议区;其二,朝鲜与韩国也是黄海大陆架相邻共架国,而这两个国家的海上边界尚未划分,这使中朝韩之间无法确定三国海上边界的交汇点,继而无法确定中朝之间要划分的黄海面积。
总之,中朝之间海上边界线长约在三百公里左右,涉及到黄海北部约3000平方公里海域的归属。
这些都是未定事项,划界需要时间。
中韩海上边界。
中国与韩国隔着黄海及东海相望,为相向共架国。
黄海南部两侧的海洋底土不同,中国一侧为黄河泥沙冲积而成,为缓慢下降的斜坡。
而韩国一侧为岩石构成,为急速下降的陡坡。
国际法的法律性质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约束性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法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南海争端作为当前国际法领域的一个重要案例,涉及国际法的多个方面,本文将从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出发,对南海争端进行分析。
二、南海争端背景南海位于中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六个国家之间,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渔业等资源。
近年来,南海争端愈演愈烈,各方围绕岛礁主权、海洋权益等问题展开激烈角逐。
三、国际法的法律性质1. 普遍性:国际法适用于所有国家,不论其大小、强弱。
在南海争端中,国际法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 强制性:国际法具有强制力,国家必须遵守。
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将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
3. 约束性:国际法对国家行为具有约束力,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必须遵循国际法原则。
四、南海争端中的国际法案例分析1. 岛礁主权问题(1)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根据国际法,领土主权具有继承性,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具有历史和法理依据。
(2)菲律宾等国家主张的“先占”原则与我国领土主权存在冲突。
国际法规定,先占原则是指无主土地的发现者有权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然而,南海诸岛在历史上已被我国发现、命名、开发、管辖,不符合“无主”条件。
2. 海洋权益问题(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国际法在海洋权益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
根据《公约》,沿海国对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洋区域享有相应的权益。
(2)我国主张的“九段线”符合《公约》规定。
我国政府于1958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划定了“九段线”,该线符合《公约》关于领海宽度、专属经济区等规定。
(3)菲律宾等国家主张的“海洋法仲裁案”违反国际法。
我国政府坚决反对菲律宾等国家通过单方面提起仲裁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公约》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
国防知识竞赛题库 (1)

1.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组建于何年?(B)
A.1929年B.1930年C.1931年
2.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成熟的标志是(B)。
A.《武经七书》的问世B.《孙子兵法》的诞生C.《吴子》的出现
3.毛泽东军事思想产生于(C)。
A.抗日战争时期B.解放战争时期C.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4.中国共产党是何时诞生的?(C)A 1919年B.1920年C.1921年
A.5年B.4年C.3年D.2年
83、由抗日战争时期的晋冀鲁豫边区八路军和地方武装组建和发展起来的野战军是(B)。
A.第一野战军B.第二野战军C.第三野战军D.第四野战军
C.日本、菲律宾、印尼、泰国、越南、马来西亚
31.《孙子兵法》成书于春秋末期,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全书分为(D)篇。
A.十B.十一C.十二D.十三
32.国防的对象是(A)。
A.必须防备的行为B.必须抵抗的行为
C.必须制止的行为D.侵略和武装颠覆
33.下列不属于我国政府奉行的五项基本原则的是(D)。
6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诞生于(A)。
A.1949年11月11日B.1949年10月10日C.1949年9月9日
66.圆明园是驰名中外、精美绝伦的“万园之园”。英法联军于(C)侵入圆明园大肆劫掠,并由额尔金下令纵火焚烧了这一世界名园。
A.1840年B.1850年C.1860年D.1870年
67.第一次世界大战是(B)爆发的。
79、人民防空的方针是(B)。
A.着眼战备、平战结合B.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C.发展经济、加强战备
80、新中国成立以后,上海第一任市长是谁?(D)
A.邓小平B.叶剑英C.刘伯承D.陈毅
国防知识竞赛

一/《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是我国古代兵书中比较完整、系统而且富有实战经验的两部训练专著。
它们的作者是谁? (A)A. 戚继光B. 孙武C. 茅元仪D. 岳飞天安门广场的国旗旗杆高(C )米。
A. 18B. 20C. 22D. 24试题3国防战略问题,要以( A )为最高准则。
A. 国家安全利益B. 国家的发展C. 军事斗争D. 主权统一试题4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组建于何年? ( B )A. 1929年B. 1930年C. 1931年试题5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前后卷入战争的共计( B )国家。
A. 59个B. 61个C. 63个试题6《孙子兵法》成书于春秋末期,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全书分为( D )篇。
A. 十B. 十一C. 十二D. 十三试题7我国所倡导的新安全观的核心内容是( B )。
A. “互信、互利、平等、协作”B.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C. “平等、互利、不结盟”试题8下列不属于八路军、新四军建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是( D )。
A. 湘赣B. 晋冀豫C. 皖东D. 晋绥试题9台湾岛面积是多少平方公里?( A )A. 35788平方公里B. 42188平方公里C. 38108平方公里D. 41876平方公里试题10“九一八”事变发生的地点在( D )。
A. 皇姑屯B. 长春C. 旅顺D. 沈阳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国防部长是( b )。
A. 朱德B. 彭德怀C. 叶剑英D. 粟裕试题2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空间的拓展,国家边界除传统的陆上边界、海上边界、空中边界外,太空边界和( c )边界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
A. 网络B. 信息C. 水下试题3( b )海军领导机关在北京成立?A. 1950年5月4日B. 1950年4月14日C. 1950年5月15日试题4岳飞是南宋初期的抗金名将,在他从军之时,岳母在岳飞背上刺了四个字(c ),以激励其奋勇杀敌,保家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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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内容提要】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在总结中国领海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实践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195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标志着新中国领海制度的初步建立,这对捍卫中国领海主权、维护海洋利益、发展海上交往、巩固海防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内容提要】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在总结中国领海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实践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195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标志着新中国领海制度的初步建立,这对捍卫中国领海主权、维护海洋利益、发展海上交往、巩固海防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摘要题】共和国史研究【正文】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它是国家领土在海中的延续,与国家领土的其他部分一样,沿岸国对领海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专属管辖权。
中国濒临太平洋西岸,有权管辖和利用的邻近我国大陆和岛屿的海域十分广阔。
为了有效行使领海主权和管辖权,保证国防安全,维护海洋利益,根据国际实践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1958年9月4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0次会议批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以下简称《领海声明》)。
一、《领海声明》发表的历史与时代背景1840年之后,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攻击下,中国海洋门户洞开,沿岸航运权、港口管理权、内河航行权等海洋权益丧失殆尽:“帝国主义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控制了中国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它们控制了中国的海关和对外贸易,控制了中国的交通事业(海上的、陆上的、内河的和空中的)。
”[1] 面对西方列强的海上入侵,旧中国虽然对领海问题有所注意,但是并没有真正建立起独立的领海制度。
如1899年清朝与墨西哥缔结的《友好通商条约》规定:“彼此均以海岸去地3力克(即9海里)为水界,以退潮时为准”。
这里的“水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领海的意义,但它的目的是:“界内由本国海关章程切实施行,并设法巡缉以杜走私、漏税”,[2] 这同现代意义上的领海有所不同。
民国时期则照搬英、美等国的领海宽度和划法,规定中国领海范围为3海里,缉私里程(即毗连区)为12海里,领海范围自低潮线(即正常基线)算起。
这样狭窄的领海宽度实际上对中国不利,因为像中国这样贫穷落后的国家绝不会去侵犯一个强国的领海,而强国却可以肆无忌惮到中国近海为所欲为。
而且由于旧中国统治者腐败无能,连内河航行权都拱手让给了西方列强,以至于外国商船和军舰不仅可以自由地出入我国领海横行霸道,而且还可以在中国内河长驱直入。
旧中国有海无防、领海及毗连区形同虚设的状况给我们留下了惨痛的历史教训。
从现实直接原因来看,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决定以武力阻止中国大陆解放台湾,命令海军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
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不但继续赖在台湾不走,而且还不断地派军舰明目张胆地侵入厦门等沿海地区,并派海军战斗机侵入福建、广东等省的领海上空,扩大对我国的侵略范围。
美国这种露骨的军事挑衅是对我国领海主权的严重侵犯,对此,我国政府曾一再提出严重警告和谴责。
可见,1958年中国发表《领海声明》主要是针对当时美国以武力非法霸占台湾、造成台湾海峡紧张局势的,以进一步向全世界阐明新中国政府在领海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另外,当时日本等国家的一些现代化渔船还经常到中国的渔场进行非法捕捞,中国政府虽提出抗议,人家却闭起眼睛装聋作哑。
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很难达到有力惩处的目的。
从国际上来看,一方面,当时一些国际会议制订了有关领海问题的法律文件,如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拟订了关于《领海的法律地位》的报告,1950~1956年国际法委员会草拟了海洋法公约草案,特别是1958年2~4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第一次海洋会议通过的《领海与毗连区公约》以国际条约的形式确认了各国建立领海的权利,这为中国《领海声明》的发表提供了一定的国际法依据。
另一方面,当时第三世界开展了扩大领海主权的斗争,1947年首先由智利和秘鲁掀起了争取和维护200海里海洋权的斗争,接着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等国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要求,出现了向海洋扩大沿海国主权和管辖权的历史潮流。
1954年厄瓜多尔、墨西哥等国还采取了一系列保卫本国领海和渔业资源的强有力的实际措施,对于擅自闯入本国领海和管辖范围内的海洋大国渔船坚决抗议、拘捕和罚款,这些都为中国《领海声明》的发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领海声明》的主要内容1958年的《领海声明》主要对新中国的领海制度作了如下几项基本规定:第一,关于领海宽度问题。
领海宽度是指从测算领海的基线起至其最外沿线之间的距离。
对此,《领海声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涅)。
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这项规定体现了国家主权,完全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是符合当时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
但是,当时某些帝国主义国家把我国12海里的领海宽度说成是“不能接受的”,如美国拒不承认我国的《领海声明》,认为国际法只承认3海里领海,中国没有权利规定12海里的领海宽度。
英国也表示不承认3海里以上的领海,并照会我国政府对《领海声明》表示异议。
美、英这种说法和做法是毫无道理的,是对中国主权的粗暴干涉。
任何国家都有权确定自己的领海宽度:(1)作为国家的一种主权行为,沿海国家所确定的领海宽度一旦宣布便立即生效,无需别国的承认,别国也无权提出释义,这一主张实际上是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任何人都不能对其主张加以限制。
(2)一国的领海究竟应当多宽,当时各国之间并没有一致的协议,长期以来国际法也没有关于领海宽度的统一规定,各国从来都是自主确定本国的领海宽度。
(3)世界上各地区沿海的自然条件各不相同,国家的海域接界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各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也互有差别,因此,要求所有国家都有相同的领海宽度就等于说所有国家的地理条件是相同的,这是极为荒谬的。
(4)沿海国有权在考虑历史、地理、经济、社会、国防等因素以及相邻国家的合法利益和国际航行的便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自己的领海宽度。
3海里并不像美、英所标榜的是领海宽度的唯一界限,也不是国际法普遍接受的规则。
(1)历史上关于领海的宽度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如航程说、视力说、海上要塞围墙说、大炮射程说等等,其中3海里领海宽度起源于大炮射程说。
1703年,荷兰法学家宾刻舒克提出沿海国控制近海的宽度以大炮射程为限,当时大炮射程约为3海里,因此,1782年意大利法学家加林亚尼建议以3海里作为领海的宽度。
后来,英、美等国家根据这一思想相继实行了3海里的领海宽度。
但是,现代武器日新月异,越来越向精确、远程、智能化方向发展,另外,在海运方面技术的发展和其他方面的技术进步对3海里规则不能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3海里说早已过时。
(2)由于各国的海岸情况不一样以及各种利益不一致,所以,与当时3海里同时并存的领海宽度还有以下几种:丹麦等国实行4海里的领海宽度;希腊等国实行6海里的领海宽度;墨西哥等国实行9海里的领海宽度;苏联等国实行12海里的领海宽度;厄瓜多尔等国实行15海里的领海宽度;萨尔瓦多等国实行200海里的领海宽度。
由此可见,各国的领海宽度极不统一,3海里领海宽度只是海洋大国的一种主张,不能以此来否定或反对超过3海里以上领海宽度的合法性。
(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取得民族独立的新兴国家一般主张较宽阔的领海,以达到维护本国的安全、保护其海洋资源、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主张3海里领海的国家逐渐减少,而主张12海里的国家在增加。
到1958年中国发表《领海声明》时,世界上宣布12海里的国家有苏联、印度尼西亚等15个国家,因此,我国政府也自然有充分的权利和根据规定自己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美、英等国坚持狭窄的3海里领海宽度实质上是旧殖民主义政策的反映。
当时世界上坚持3海里领海宽度的国家多数是拥有庞大的海军力量、广泛进行海上活动的海洋强国,这些海洋强国的地盘别人没有能力去也不敢去,而别人的地盘它们的舰队却可以随便去。
另外,它们有既得的海上利益,需要维持尽可能狭窄的领海以确保最大的公海区域作为其海上舰船游弋的场所。
因此,美、英反对它国扩展领海宽度绝不是从所谓国际航行的利益出发,而是企图最大限度地接近别国海岸,掠夺这些国家水中的自然资源,进行军事挑衅以及其他敌对行动。
当时美国连续不断地派遣军舰和军用飞机侵入中国领海和领海上空,进行战争挑衅和扩大侵略范围,正是它们把3海里领海宽度奉为金科玉律的最好注解。
第二,关于领海基线问题。
为了明确领海范围,一般要确定一条测算领海宽度的起始线,即领海基线(也就是领海宽度的内部界限)。
基线向陆一侧是国家的内海,基线向海一侧则为领海水域。
领海基线有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这两种划法反映了海岸地理情况的差异:在海陆分界明显、海岸线比较平直的海岸一般采用正常基线法,即以低潮线作为基线。
在海岸非常弯曲、沿岸又多岛屿的情况下一般采用在沿海大陆上和岛屿上各选定一些基点,在每两个基点间划出直线,连接这些直线构成基线,也就是直线基线法。
1958年我国的《领海声明》宣布不再以旧中国的低潮线(即正常基线)为起始线,而采用直线基线法:“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涅)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
”这种直线基线法符合中国海岸线蜿蜒曲折、沿海多岛屿的实际情况,是非常合理的。
由于每个国家的地理条件不同,不可能制定统一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一切国家,所以同决定领海宽度一样每个国家也可以决定自己领海宽度的计算方法。
我国采用直线基线法不但是合理地行使自己不可剥夺的主权,而且也是符合国际实践和国际法的。
早在1812年,挪威考虑到它的沿岸特别曲折,在“皇室公告”中就确认了这种划法,并在1935年国王敕令中采用这种划法来确定挪威捕鱼区范围。
由于直线基线围入的水域是英国过去的捕鱼区,因此,英国竭力反对这种划法。
后来两国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1951年国际法院裁定挪威划定捕鱼区的方法不违反国际法,这就确认了直线基线法的合法性。
此后,冰岛、印度尼西亚等国也相继采用了这种划法。
由于这种划法比较方便,而且能够比正常基线扩大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内海和领海面积而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会议通过的《领海和毗连区公约》以国际条约的形式肯定了这种划法:遇有海岸线凹入甚深或岛屿紧接海岸,在划定领海宽度起算的基线时可采取直线基线连接适当的各点的方法。
当然中国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沿海地理面貌使用直线基线法划定自己的领海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