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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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1]190号【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8.10【实施日期】2011.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9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其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夏新平副市长副主任:赵志新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为人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许军炯市发改委副主任周毅市经信委副主任姚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朱国芳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平清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苏镇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徐洪兴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殷金顺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马进市人社局副局长强南山市住建局副局长朱富坤市规划局副局长孙建敏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敏市农委副主任董有成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樊德高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谭浩俊市国资委副主任黄春年镇江工商局副局长王伟群镇江质监局副局长李瑞林市安监局副局长赵春寅市旅游局副局长赵伯廷市地震局副局长薛国荣市法制办副主任蒋新民市总工会副主席马勇良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赵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勇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2.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附件1: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自身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开展消防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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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如下:一、组织机构主任:林景副主任:刘德官、罗春根、黄剑航成员:公司各部门主管以上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HSE,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HSE负责人、工程部李津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消防队,由安保部负责人担任消防队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一)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编制消防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

4、指导公司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5、确定防火重点单位,划分防火责任区,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设施,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应急演练,督促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9、组织、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全公司消防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

3、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安全的有关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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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企业、各部门:
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公司生产安全,杜绝火患,依照《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关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成立永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
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
成员:各部室部长、各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

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部长兼任,保卫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察工作。

二、目标责任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依照《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火灾事故零目标;
2、制定和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成“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
建设任务;
4、组织月度及重大节日、活动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导各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切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演练;
6、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
7、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在查明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8、对违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建议;
9、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建议.
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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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9.01•【字号】闵府办发[2011]55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闵府办发[2011]5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闵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防委”),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撤销。

区消防委组成人员如下:主任:金士华区委常委、副区长第一副主任:傅爱明区府办副主任副主任:胡延枫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印建皖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委员:顾洪昌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陵虹区经委副主任顾建平区科委副主任朱成杰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徐建平区农委副主任周明区国资委副主任沈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蔡秀兰区民政局副局长李骏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光华区教育局副局长施晓军区卫生局副局长姜忠民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郑平区体育局副局长张鹏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王志清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林靖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康建权区水务局副局长高宝金区民防办副主任张伟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魏庆吉区民族宗教办主任黄东明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龚明红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陈健区旅游局副局长张琍俊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胡滨区联动中心副主任万健区气象局副局长区消防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胡延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印建皖同志兼任。

区公安消防支队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各委员单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今后,区消防委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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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工作的职责。

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架构1. 架构说明1.1 总指挥:廖仕堂1.2 副总指挥:刘刚1.3 现场指挥:刘刚1.4 灭火组组长:张永江1.5 救护组组长:高明1.6 疏散组组长:邵永华1.7 拆卸组组长:杨相保1.8 警戒组组长:张波1. 9 机动组组长:王碧强1.8 义务消防员:由公司保安员及各部门员工组成1.9 组长以上人员手机全天24小时为开机状态二、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总指挥职责1.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及各项法规、法令,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当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有记录。

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指导、检查、督促公司全体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负责收集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并组织学习、贯彻与落实。

4.负责火灾自救紧急事件中的全面指挥与调动工作,并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负责协调火灾后的全面善后处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副总指挥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及各项消防法规,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协助总指挥制定完成各项消防制度。

2.组织制定公司各岗位消防安全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实施。

3.负责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和培训工作,并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公司的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工作。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公司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方案。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政发[2012] 号
***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行政村、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定期汇总、分析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和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镇消防安全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
(二)协调解决全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设备、多
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及社会化消防宣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三)组织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督促各村、各单位贯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组织监督、检查、评估、通报全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奖惩制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五)指导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

二、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主任:*** (副镇长)
*** (副镇长)
*** (副镇长)
*** (政府办主任)
成员:*** (行政秘书)
*** (派出所长)
*** (安监站长)
*** (农经站长)
*** (林管站长)
*** (教办主任)
*** (财政所长)
*** (民政助理)
*** (文化站常务副站长)
*** (卫生院长)
*** (工商所长)
*** (武装干事)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行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兼)。

***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0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0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0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将“湖北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更名为“湖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对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主任:赵斌副省长副主任:梅祖恩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家柱省公安厅副厅长成员:张仲陶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李如春省总工会副主席邹霞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郭俊苹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胡俊明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王玉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树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严学军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郑春白省科技厅副厅长徐心明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显富省民政厅副厅长侯江波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公室专职主任何大春省财政厅副厅长万甫跃省军转办主任郑国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邹清平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徐武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田文彪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史芳斌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燕凌省商务厅纪检组长沈海宁省文化厅副厅长姚云省卫生厅副厅长鲁力军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林晓华省体育局副局长郭跃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史有才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马莉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新水省林业厅副厅长宋少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蒋星华省旅游局副局长马木炎省粮食局副局长李祖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峰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张锦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傅建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德鹏省通信管理局副巡视员罗毅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副局长张志才中国民航湖北监管局党委副书记曾新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纪检组长龚平省地震局副局长谭建民省气象局副局长贺敏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秦汉锋湖北银监局纪委书记周四波湖北证监局副局长姚庆海湖北保监局副局长李开华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杨光糯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杨计明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蔡安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主任由蔡安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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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镇政办发[2011]190号•【施行日期】201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9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其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夏新平副市长副主任:赵志新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为人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许军炯市发改委副主任周毅市经信委副主任姚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朱国芳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平清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苏镇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徐洪兴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殷金顺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马进市人社局副局长强南山市住建局副局长朱富坤市规划局副局长孙建敏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王敏敏市农委副主任董有成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樊德高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谭浩俊市国资委副主任黄春年镇江工商局副局长王伟群镇江质监局副局长李瑞林市安监局副局长赵春寅市旅游局副局长赵伯廷市地震局副局长薛国荣市法制办副主任蒋新民市总工会副主席马勇良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赵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勇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2.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附件1: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自身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开展消防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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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
委员会的通知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企业、各部门:
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公司生产安全,杜绝火患,依照《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关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成立永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
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
成员:各部室部长、各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

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部长兼任,保卫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察工作。

二、目标责任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依照《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火灾事故零目标;
2、制定和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成“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任务;
4、组织月度及重大节日、活动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导各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切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演练;
6、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
7、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在查明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8、对违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建议;
9、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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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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