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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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监控力度,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水平和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评估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由教务部和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估专家组, 专家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部部长、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中心主任、教学督导室主任、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以及部分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评估采取教学单位自评和学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给出自评结论,写出自评报告。

学院自查毕业论文(设计)量不得少于本单位当年毕业论文(设计)总量的50%。

第七条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价。

评价时抽查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与专业、选题覆盖面均不低于该单位总量的10%。

第八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的内容包括论文(设计)管理和论文(设计)质量两个一级指标,组织领导、相关教学文件、经费使用、指导教师、指导过程、答辩、评阅与成绩登录、论文(设计)保管、选题、规范、能力水平与优秀率12项二级指标。

每项二级指标评分满分为10分,依据其重要程度,分别设有不同权重。

每项二级指标得分=评分×权重,12项二级指标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

第九条各教学单位评估结论以参评专家给定的最后得分的平均分为依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01年7月2日校务会议通过)(2005年9月14第2次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第三条教务部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与评估。

第四条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与实施、论文(设计)质量的评估、论文(设计)存档等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负责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选题,参考选题经学院审定后报教务部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毕业生人数。

拟定参考选题的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丰富。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巩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2、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的动向。

3、论文(设计)题目难度和分量适中。

4、每年的更新率不小于20%.第七条学生可自拟论文(设计)题目,但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要求,并经指导教师同意。

第八条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备案。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授、副教授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应达到90%以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得超过12篇。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职责:1、审定学生论文选题.2、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并提出指导意见。

3、提出写作要求,规定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的期限,并指定主要参考文献。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情况的检验和对学生的学习、应用、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科学工作方法的重要过程。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我校工作的重点。

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理念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现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能够收集到课题所需的全部资料,根据所学知识正确地进行设计、实验、计算、分析,按使用要求和标准规定绘制图样、表格,编制各种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实行教务处、各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工作职责1)教务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3)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论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论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论文第一条为了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第三条教务部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与评估。

第四条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与实施、论文(设计)质量的评估、论文(设计)存档等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负责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选题,参考选题经学院审定后报教务部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毕业生人数。

拟定参考选题的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丰富。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巩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2、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的动向。

3、论文(设计)题目难度和分量适中。

4、每年的更新率不小于20%。

第七条学生可自拟论文(设计)题目,但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要求,并经指导教师同意。

第八条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备案。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授、副教授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应达到90%以上。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得超过12篇。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职责:1、审定学生论文选题。

2、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并提出指导意见。

3、提出写作要求,规定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的期限,并指定主要参考文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试行)中南大教字【2007】5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提高论文撰写质量与规范化水平,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发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7713-1987)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等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署和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我校学科结构上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及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项目:(1)封面;(2)作者声明;(3)论文(设计)题目及署名;(4)中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5)目录;(6)正文;(7)注释;(8)主要参考文献;(9)附录(非必选项);(10)后记(非必选项)。

以上各项目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如下:(一)封面封面信息。

封面信息包括学校名称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称、毕业论文标题(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学生个人信息、指导老师信息,以及论文完成(提交答辩)时间等。

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由学校统一设计、印制后发放。

封面上的题目、姓名、学号、班级、年级、专业、院系、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等内容,以及论文完成时间。

封面最好是打印填列,所有项目填列的内容均须排列整齐、美观。

(二)作者声明声明内容。

作者声明是论文的著作权人对论文形成的知识产权与使用的知识产权,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所做的公开表述和承诺,其内容包括声明文本和作者个人信息(专业、学号、姓名、时间)等。

作者声明的内容由学校统一拟定。

声明格式。

作者声明应另起页,“作者声明”字样占一行,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提倡用word软件下“格式”——“段落”——“间距”——“段前和段后”定义,不宜用空行回车方式,下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论电算化会计下的内部会计控制指导老师、职称: 刘东晓 助教姓名: 陈宵雪 学号:02081321班级:会计系3班 年级: 2002级专业: 会计学学院: 会计学院本人声明本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撰写完成的,没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其他侵权行为。

对本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因本毕业论文(设计)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本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所有。

特此郑重声明。

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陈宵雪作者学号:02081321作者专业:会计学年 月 日摘 要我国的发展正处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关键时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尤为重要。

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各方面科学决策的依据,但我国当前出现的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影响了管理者的正确决策以及国家对宏观经济的判断和指导。

在这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薄弱,管理松弛,出现了各种违法违纪的会计信息失真情况,建立与新形式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成为会计界、政府部门、各企业所关注的焦点。

随着电算化会计的广泛应用、网络会计的产生,企业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内部会计控制的发展从而面临着新的挑战。

在这种新形式下,以往传统的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已经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建立适应电算化会计和网络环境下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因此,我选择此论题,第一部分先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历史发展状况进行简单介绍。

再对电算化会计的特点和与手工会计的区别进行简单的介绍。

第二部分介绍了电算化会计给内部会计控制带来的影响。

包括:控制方式发生的改变,控制对象和范围发生的改变以及加大了控制舞弊、犯罪的难度。

第三部分详细分析了新形式下内部会计控制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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