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共场所禁烟制度及其借鉴作用论文
在香港遭遇禁烟

在香港遭遇禁烟魏英杰发表于2012年06月17日13:12从香港回内地前,特地跟酒店大门口的垃圾筒合影留恋。
在港一星期,这个垃圾筒成了“亲密战友”,有时三更半夜还不忘下楼探望它。
原因无他,这是我在香港抽烟最多的一个角落。
尚未入关,就感受到香港禁烟的气势。
临行前,并不知每位旅客只能携带19支香烟入关(否则就要交税)。
慌乱间,只得把身上几包烟“送”给同伴,还拆开香烟盒,抽出一根分装。
事后,有朋友告知,真有人因携带整条香烟入关,且未走红色通道,于是惨兮兮地在海关等人送钱来“捞人”。
有人会问,那么把烟扔了行不行?不行。
不交税行不行?更不行。
入关后,因身上没打火机,一路到酒店仍没办法抽烟。
从早上8点多到下午3点多,整整过了7小时,这才在地铁里的便利店找到打火机。
于是很豪爽地对店员说:给我来三个打火机。
边上人问:你要那么多有什么用?其实,就是兴奋。
可是且慢,有了打火机不等于就可以抽烟了。
香港全面实行禁烟,违者最高罚款港币5000元。
最后,我是走出了地铁,才在街角找到一个垃圾筒。
这就是允许抽烟的地方了。
在入关后到酒店的车上,接待人员宣布的若干注意事项中,不可随地抽烟是被再三叮嘱的戒令。
这一点,从垃圾筒张贴的告示便可领略一二。
别以为只要是那种外观楞头楞脑的垃圾筒,就可以在边上抽烟。
如果上面没有不锈钢烟灰缸,或者有烟灰缸却贴上封条,打了个叉叉,那也不许抽。
而在可以抽烟的垃圾筒上,又有告示提醒你,不能把烟蒂扔到地上或垃圾筒内(当时我就崩溃了),否则罚款港币1500元。
不过也用不着悲伤,另一告示又提醒,如果你把烟盒等垃圾丢在地上,最高罚款港币25000元及入狱6个月。
正是如此严厉的罚款手段,让人在香港不敢乱抽烟。
但光这么讲,还未触及根本:一方面,这还得益于市民普遍具有守法意识,禁烟条例才能够那么顺利让人自觉遵守;另一方面,正因为执法严格,无可通融,相关法规才具备无可置疑的有效性。
且不说香港市民,对于入港人士何尝不是如此。
香港的戒烟服务

健 康 ”是 控 烟 办 的宗 旨 ,通 过 跨 领 域 的合 作 和 动 员社会各界 积极参 与 ,在 香港 孕育无 烟文化 ,携手
推动香港 成为无 烟城 市 。 在 20 0 3年 瑞士 日内瓦举 行 的第 5 6届世 界 卫生
卫生组 织全球 烟 草流 行 报告 》 在 2 0 0 8年 所 提 出 的
【 中图分类号 】R 9 ,R 6 【 13 13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9 8 2 1 )0 - 0 6— 4 0 2— 9 2( 00 1 0 7 0
【 关键词】 戒烟服务 ;控烟 ; 香港
根据 世界 卫 生 组 织 统计 ,2 0世 纪有 多 达 一 亿
人死 于与 吸烟有关 的疾病 ;如不 立 即采 取措施 ,2 1
Chn s o ra fHelhEd c t n ieeJu lo at u ai n o
香 港 的 戒 烟 服 务
Smo i e s to e v c n n ng k ng c sa i n s r ie i Ho g Ko
庄裕 开 ,林 文健 ,黎 洁廉
C HONG Yu h i AM n k n,L t i — o ,L Ma — i AIKi l — m
广告 的豁免 ,规定烟 草产 品在包装 上加 上图像 和健 康 忠告 ( 1 ,以及禁止 在烟草 包装上使用误 导性 图 )
世纪 的死 亡 人 数将 高 达 十亿 人 ¨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J
政 区 ,吸烟是 引致死 亡和早 逝 的主要 因素 ,致死 人 数排 在前 五 位 的疾 病 全都 与 吸 烟 有关 。香 港 特
烟 等 ,以达 到 “ 烟 香 港 ” 的 目标 。为 了强 化,香 港 卫 生 署 于 20 年 2月 成立 了控 烟 办公 室 ( 01 以下 简称 “ 烟 控 办 ” 。“ ) 为香 港推 广无 烟文化 ,以保障 大众 市 民的
我国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的分析与研究论文

我国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的分析与研究论文我国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的分析与研究论文我国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问题从十年前就被人们提出,近几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权利实现的需要,公共场所的禁烟问题更加受到关注。
为此我国先后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来控制公共场所的吸烟问题。
但是在立法方面,我国有关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条款却大都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或是某此部门规章之中,而并未建立一部专门的有关禁烟的法律。
一、国内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现状(一)全国性法律法规如上所述,我国有关禁烟的法律条款散落在许多不同的法律法规中,例如199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1997年颁布的《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中都包含了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条款。
2011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其中第18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二)地方性法规与行业规定目前,我国已经有100多个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例如2008年银川市颁布了《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09年上海市通过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此外,包括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款的行业规定常见于-此特殊行业中,最早提出禁止吸烟规定的是民用航空领域。
早在1983年,我国民用航空局就规定禁止在国内航班上吸烟,而从2003年开始航空业成为了首个全面禁烟的行业,即在所有国内国际航班上实现全面禁烟。
除航空业外,第二个对禁烟有着严格规定的行业是铁路运输业。
1987年3月1日,北京火车站首次宣布设立无烟候车厅,铁路禁烟就此拉开序幕。
二、国外公共场所禁烟立法进展在世界各国中,新加坡是禁烟效果较好的国家之一,其主要依赖的禁烟措施包括:严格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并禁止一切以媒体为载体的香烟广告。
公共场所禁烟之我见

公共场所禁烟之我见摘要:公共场所的禁烟,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
吸烟对于人体的伤害,自然不必多言,更可怕的是吸烟者吸烟的同时还会给其他非吸烟者造成极大的毒害,文章从保护非吸烟者的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阐述了禁烟的必要性,同时也提出了几点禁烟的建议,以期待着全面禁烟的早日实现。
关键词:公共场所;禁烟;建议一、问题的提出众所周知,吸烟有害于身体健康。
据调查显示,全球目前的烟民大约有13亿人,每年约有500万人死于和烟草有关的疾病。
烟草已经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杀手。
从防癌的角度应该戒烟已成定论。
在大量的研究基础上,2003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192个成员一致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全球性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在全球控制烟草危害、共同维护人类健康提供了法律框架。
较之世界各国的情况,我国的烟草危害情况更加的严重。
据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的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有3.5亿烟民,5.4亿人正遭受着“二手烟”的危害,其中有1.8亿是未成年人。
我国的吸烟人数及其增加数量、吸“二手烟”人数,均是世界第一。
因此在我国实行禁烟是势在必行。
二、禁烟的现状2010年5月10日,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杨青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可是直至今日,我国仍然没有出台国家控烟的具体可行的相关措施,地方立法中也不尽如人意,在涉及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时,往往允许设立吸烟区。
全面禁烟牵扯到多方面的利益,目前看来兑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承诺可以说是步履维艰。
针对以上现状,本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对禁烟工作的全面实现略尽微薄之力:三、禁烟的一些个人建议(一)禁烟的立场要坚定我们都知道,实现全面的禁烟,将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那么坚定禁烟的立场,这会是保证这个目标实现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公共场所禁烟不妨学香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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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英 甩 陈
据 中 国新 闻 网报 道 , 2 1年 1月 起 , 国 内地 将 自 01 中
港元 , 并且 要 上 法庭 听法 官 训斥 。 除罚 款 外 , 府 还 在禁 港 止 吸烟 场所 张贴 了数 以万计 的禁 烟标 志 , 通过 公共 传媒 并 机 构播 放公 益广 告 , 以劝谕 吸烟 者尽 量 戒烟 。 为了帮 助 吸 烟 者 戒 烟 , 府 甚 至 开 通 了 一 个 戒 烟 热 港 线 , 专 业人 士 展 开远 程协 助 。 同 时 , 让 在 大 幅 缩 小 可 吸 烟 区域 的 同 时 , 府 还 采 港
与 香 港 相 比 。 内一 些 地 方 的公 共 国
场 所 禁 烟 措 施 大 都 没 有 得 到 很 好 的 落
实 , 些 在 公 共 场 所 吸烟 的 行 为 也 没 得 一 到 处罚 。我 认 为 , 陆公 共 场所 禁烟 可在 内 以 下 方面 学 习借 鉴 香 港 的 经 验 : 是 要 一 给 公 共 场所 禁 烟 一 个 过程 , 步推 开 , 逐 而
院长将 急救 车 变成 私家 车 , 是对 生命 的 漠视 。 这 更是 对生 命 的犯 罪 。 是对 权 力的 亵渎 。 力无监 管 , 也 权 院长便 狂 妄。
副院长 ) 把钱拿出来。 这一切都在于院长 “ ” 自说 自话” 没 。
有上 级 相 关部 门的介 入 调查 , 为 医院 院长 没 有敬 畏 生命 作 的意 识 , 谁还 能保 证不 再 出人 命呢 ?
救 车
织 《 草 控 制框 架公 约 》的 要 求 提 出的 烟
目标 。
在 公 共场 所禁 止 吸烟 近年 来 已成全 球趋 势 。 想 让 公 共 场 所 禁 烟 的 政令 真 但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范文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范文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政策。
禁烟制度的实施对于减少吸烟对人们健康的危害,提高公共场所的环境质量,乃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公共场所禁烟制度的背景、意义和实施方法。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对烟草危害认识的提高和公众对吸烟的健康风险越来越关注。
烟草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吸烟不仅对吸烟者自身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还对吸烟者周围的人产生被动吸烟的风险。
据统计,被动吸烟每年导致数十万人死亡,严重威胁着公众健康。
为了减少吸烟对人们健康的影响,并改善公共场所的环境质量,禁烟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和支持。
禁烟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禁烟制度有助于防止吸烟者对他人造成的二手烟危害。
二手烟含有大量的致癌物质和有害物质,长期接触二手烟会增加人们患上肺癌、心血管疾病等疾病的风险。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二手烟的暴露,保护公众健康。
其次,禁烟制度有助于改善公共场所的氛围和环境质量。
吸烟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异味,影响了公共场所的整体环境质量和人们的舒适感受。
禁烟制度的实施可以让公共场所变得更加清新、洁净,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舒适的环境。
最后,禁烟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吸烟引发的纠纷和冲突在社会中并不少见,禁烟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吸烟引发的争执,提高社会的和谐稳定水平。
下面,将介绍几种实施公共场所禁烟制度的方法。
首先,制定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是实施禁烟制度的基础。
政府应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哪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以及针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措施。
其次,加强宣传和教育是实施禁烟制度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禁烟制度的意义。
此外,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宣传标识,提醒人们遵守禁烟规定。
再次,加强监管和执法是实施禁烟制度的关键。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并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共场所禁烟令

公共场所禁烟令公共场所禁烟令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趋势,其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健康和提高空气质量。
禁烟令将吸烟限制在特定区域或完全禁止吸烟,以减少吸烟对他人的危害,并鼓励吸烟者戒烟。
首先,公共场所禁烟令保护了非吸烟者的健康。
吸烟释放出的二手烟被证明对无辜的旁观者有害。
二手烟包含许多有害物质,如尼古丁和一氧化碳,吸入这些物质可能导致呼吸道问题、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健康问题。
禁烟令使得公共场所的氛围更加清新,非吸烟者可以安心享受社交活动或休闲时光。
其次,公共场所禁烟令有助于减少烟草产品的消费和吸烟的流行率。
在吸烟被限制的情况下,吸烟者被迫减少吸烟频率或寻找烟瘾较小的场所。
这种措施降低了吸烟的社交价值,对吸烟的年轻人来说尤为重要。
他们可能会受到禁烟令的影响而选择不吸烟,从而避免吸烟带来的健康风险。
此外,公共场所禁烟令对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
吸烟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其中包含大量有害物质和颗粒物,这对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
禁烟令减少了烟草产品的消费量,从而减少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的排放,改善了空气质量。
这对于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大众的健康有着积极的影响。
然而,有人可能会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令侵犯了吸烟者的个人权利。
尽管吸烟是个人的选择,但它的危害是公共问题。
通过禁烟令,社会可以保护那些不吸烟者和不想被动吸烟的人的权益。
此外,吸烟者有权利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健康,戒烟可以让他们摆脱烟草带来的健康风险。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禁烟令是一种保护公众健康、提高空气质量以及减少烟草消费和吸烟流行率的有效措施。
它不仅保护了非吸烟者的健康,也对环境保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禁烟令虽然限制了部分吸烟者的个人权利,但这是出于对整个社会健康和福祉的考虑。
我们应该支持并积极执行禁烟令,为公众创造一个更健康、更宜居的环境。
公共场所禁烟令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在于保护公众健康、提高空气质量,并减少吸烟对他人的危害。
吸烟不仅对吸烟者自身造成健康威胁,同时也会危害到周围的非吸烟者。
公共场所应部分禁烟(立论)

公共场所应部分禁烟(立论)第一篇:公共场所应部分禁烟(立论)我们老祖宗几千年前就告诉我们“欲速则不达”。
今天对方辩友却对于禁烟问题显得过于猴急。
今天对方辩友在立论上犯有两个错误。
第一,首先让我们看看今天辩题中公共场所的意思。
今天的公共场所是指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
那么按对方的说法,我们是不是除了家里就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吸烟呢?第二,今天对方辩友手捧杭州市控烟条例当圣书。
可是一个地方法规,它在指定之后执行力有几何尚待我们静观其变。
况且对方辩友今天法律条文用字谨慎,今天它说的是控烟,而不是禁烟。
而今天我方认为公共场所应部分禁烟基于以下三点:第一,我们分析解决一个问题,必须标本兼治。
今天我们发现对于吸烟这个人们长期养成的习惯。
一棒子政策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教育远比对方不近人情的禁止要有意义的多。
孔子所说“导之以刑齐之以理,民免而无耻。
”全面禁止这样的做法,一来执行力不佳,而来并没有从真正源头解决问题。
而我们看看杭州市控烟条例第五条,它只是以列举式的方式告诉我们哪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而不是一概而论全面禁止。
而第二款中所说在广场等人群密集区域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中才禁止吸烟。
这更是从反面告诉我们了只要部分禁止就好。
第二,今天我们必须明确,公权力不可能肆无忌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今天每个公民有自由选择权这个基本人权。
而公民选择在公共场所吸烟并不会绝对推导出影响公共利益。
今天既然没法推导出只要一在公共场所吸烟就必然会危害公共利益,那么公权力这种绝对性的干涉就是对我基本人权的侵害。
今天台湾法律中规定,只要是没有房顶天花板的露天公共场所吸烟极为合法。
那对方辩友是不是还要苛责台湾法律太没法理的。
对方辩友的说法法理难容。
第三,时机不到。
任何观点的提出都应该符合当时的时机情况。
当公民的素质还没被教育到那个程度的时候。
全面禁烟只是一纸空文,法律毫无执行力。
当一个法律只停留在立法阶段的时候,当世界无烟日的时候在禁烟牌前依然炊烟袅袅生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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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香港公共场所的禁烟制度及其借鉴作用
【摘要】香港是全世界吸烟率最低的城市。
其公共场所禁烟法律历经数次修改,处罚严厉,现行法律规定违法吸烟者将被处以定额罚款1500港币,并且形成了多部门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香港公共场所的禁烟制度及其执行力对内地的禁烟立法、严格执法、加大宣传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香港;公共场所;禁烟;借鉴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7484(2012)04- 0519- 01
来自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办公室的数据显示,中国是当前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种植了全球三分之一的烟草,生产并消费了全球三分之一的卷烟,全国有3亿吸烟者——占15
岁以上人口的36%,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群高达7.38亿,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高达100万,超过了艾滋病、结核病以及自杀等死亡人数的总和。
但香港的成人吸烟率下降到只有11%左右的水平,成为全世界吸烟率最低的城市。
其禁烟法律制度落实之有力、吸烟率之低,让人惊叹。
1 香港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概况
1.1 立法缓冲,控烟宣传有力。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亚洲的控烟工作刚刚起步,被称为全球烟草业三个敌人之一的朱迪在香港旗帜鲜明地反对吸烟,呼吁政府采取措施立法控烟。
在此背景下,虽然迅速制定了控烟法例,但是香
港的控烟工作却一度停滞不前,无实质建树。
1982年,香港历史上第一个专责做控烟工作的法定机构——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建立。
这是一个民间机构,职责包括提高及教育市民有关吸烟与健康的知识,推行或委托专人进行与吸烟有关的研究,以及向政府、社区卫生组织以及社会服务团体等提供有关吸烟与健康的意见。
自成立以来,这个民间机构一直在埋头推动香港的控烟宣传。
提供戒烟服务、拍电视广告、入学校向青少年宣传、开设健康讲座……“每年都在小学2-4年级的学生中排演100场控烟互动剧场,……香港所有的学校都演了一个遍。
”
1.2 政府重视,多管齐下合力。
2001年2月,香港正式成立控烟办公室,隶属卫生署。
“这是为了整合社会资源,进行跨部门合作,也为修改控烟法例做准备。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控烟办公室前主管林文健如是说。
从2007年开始,香港的禁烟执法主要由卫生署专责成立控烟办公室和香港警务处合力执行,然而,这些“控烟督察”绝不能仅是“秀才”。
香港卫生署新闻发言人张志民表示,专职控烟督察都需要接受由香港警务人员提供的专业培训,以应付日常执法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必要时还会得到香港警察撑腰。
在2010年9月推出的吸烟罪行定额罚款制度下,香港多个政府部门包括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及房屋署的获委任人员,都可在其管理的公众场所法定禁烟区内向违例者发出定额罚款告票。
“这一新措施,大大增加了控烟执法人员的数目,进一步加强了控烟的执法效力及法
例的阻吓性。
”
1.3 再接再厉,准备禁三手烟。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成立23年以来首任女性主席刘文文说:“我们现在开始宣传家居控烟措施,不止要禁空气中的二手烟,还要注意防止家居、车中残留的烟油、烟渍……我们称其为三手烟。
”
1.4 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历经多次修订,处罚严厉。
从1982年正式制定香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开始,香港的控烟立法一直走在全球前列,并且进行过多次修订,处罚措施比较严厉。
现行有效的《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于2008年7月2日在立法会获三读通过。
根据《定额罚款(吸烟罪行)》,任何人士在法定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执法人员有权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1500港币。
任何人若收到定额罚款通知书,须于二十一日内缴付罚款,如当局于限期内未能收到有关款项,违例者有可能须面对更高的罚款额(5000元港币)以至判监,对不遵守法律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者,一经简易定罪,最高可被处罚10000元港币。
禁烟范围从九月一日起扩大至四十八个有盖公共交通交汇处,今后烟民若在中环交易广场、沙田市中心及乐富邨等大型巴士总站吸烟,都会被罚款。
据有关报道,从2007年到2010年5月31日,特区政府卫生署控烟办公室共收到公共场所吸烟投诉56000多宗,派出执法人员巡查55000次,上庭检控达15000多次,罚出定额罚款4600多张,
每张罚款5000港元。
2 香港公共场所禁烟制度对内地的借鉴作用
2.1 加大立法力度,可操作性要强。
香港的公共场所禁烟立法起步早,而且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了多次修订,现行的《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把违例吸烟甚至上升到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高,如果构成犯罪,违法成本更高。
我国2011年3月10日以卫生部规章的形式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80号令”)已经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首次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于1987年4月1日由国务院发布,至今已逾24年。
新版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即卫生部“80号令”)的实施,代替了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老版本细则。
但无论是1987年版的国务院条例,还是1991年的老版实施细则,均不涉及控烟内容。
此次修订背景复杂,原因之一为上位法未作修改,而且罚责不明,虽然规定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具体监督执法任务,但仍然会面临难以执行到位的尴尬。
2.2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
香港公共场所禁烟的实践表明,多部门执法的效果会更好。
香港的《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授权控烟督察、警务人员,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及环境卫生署和房屋署指定人员对违例吸烟者有权获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可见香港的公共场所禁烟执法是由警务
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及环境卫生署和房屋署等多部门执法人员来执法的,违例吸烟者可以说是面对着“天罗地网”,没有侥幸只能受罚。
而内地目前由于立法和执法机制的问题,一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特别是对公共场所吸烟者无相应的罚则,难以执行,虽然深圳、广州等城市制定了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对违法吸烟者,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对违法吸烟者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但实际执法效果不太理想,有报道说《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广州市职能部门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2万多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000多宗,但仅依法对1名个人和5家企业实施处罚,累计罚款26550元。
二是单靠卫生监督部门的力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3 加强宣传力度,使公共场所禁烟成为必然趋势。
香港对公共场所禁烟的宣传抓得紧,范围广,对中小学生的禁烟宣传做到很扎实,除罚款外,港府还在禁止吸烟场所张贴了数以万计的禁烟标志,并通过公共传媒机构播放公益广告,以劝谕吸烟者尽量戒烟。
为了帮助吸烟者戒烟,港府甚至开通了一个戒烟热线,让专业人士展开远程协助。
同时,在大幅缩小可吸烟区域的同时,港府还采取大幅提高烟草税的办法,增加烟民的吸烟成本。
在香港市区买一包烟,烟草税就达到16港元。
而内地的公共场所禁烟宣传主要靠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健康促进(教育)机构负责,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禁烟宣
传仍有不少工作要做,不少中小学生本身就是烟民,应从学生开始抓好禁烟工作,提高禁烟的效果。
2.4 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适时进行调整。
2007年1月1号起,《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在香港正式生效,禁烟区域包括:工作及公众场所、室内区域和“公众游乐场地”、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学校园、公众游泳池、球场、香港湿地公园、扶手电梯、公共交通交汇处和雇主提供给两个或两个以上雇员的共同居所等。
2009年7月1日后,禁烟令进一步发威,六类“合资格场所”,即夜总会、商业浴室、按摩院、麻将馆、会所内指定的麻将房,以及某些酒吧实施室内禁烟。
从此香港的禁烟迈入到近乎残酷的全面禁烟时代,香港也取代新加坡成为亚洲法定禁烟范围最广的地区。
在香港街头可以看到的独特景色是:一群烟民围着街边的垃圾桶吞云吐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开始实施至今接近25年未进行过修订,部分规定无法有效规范目前的社会实际情况,当时规定的公共场所具体包括28种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而从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只规定了“室
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能完全符合禁烟的目的,应适时进行调整,扩大公共场所禁烟的区域范围。
烟草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的特殊部门,其税收向来都占着重要地位,禁烟势必会影响到烟草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税收收入,但从国民健康、社会和谐和长远利益来考虑,公共场所禁烟是趋势所在。
当然,香港和内地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不同,市民文化素质有差别,所以香港公共场所的禁烟制度并不当然适合内地,但不可否认的是,其立法严格、执法严厉、宣传有力、部门联动等确实值得内地进行有选择性的借鉴,相信可以有效推动内地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开展,保护市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