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教育局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教育局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郑政文[2005]137号【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08.10【实施日期】2005.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教育局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05〕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的《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日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二○○五年八月九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发放课本、免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2005年秋季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一)资助对象“两免一补”的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两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1.免费课本(含作业本)标准。
我省免费课本(含省定地方课程课本)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80元、特教45元。
免费课本政府采购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按照“统一征订、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分散支付”的原则进行,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免费发放。
免费作业本标准按照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执行,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免费发放。
2.免杂费标准。
学校对受助学生免收杂费,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其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特教生60元。
实施冬季取暖的学校另免杂费每生每期5元。
3.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
在“两免”资助范围内,对贫困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间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补助1元。
郏县新世纪小学“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方案

郏县新世纪小学
“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河南省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免除杂费、课本费以及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优惠政策,减免农村学生家长义务教育阶段的经济负担,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特制定以下“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1、成立“两免一补”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村干部组成,负责受助学生的评审,保证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受助对象为以下四个方面:
(1)孤儿家庭;
(2)单亲家庭;
(3)烈军属家庭、革命伤残军人家庭。
(4)因病致贫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家庭。
3、“两免一补”实施程序:
(1)个人申请,大力宣传中央的“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学生个人根据本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对照受助条件书写个人申请。
(2)各班主任深入学生家庭调查核实情况,并将情况汇总上报。
(3)学校“两免一补”领导小组将各班情况进行分类筛选确定“两免一补”受助学生名单。
(4)各班将受助学生名单交所在村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5)经各方讨论审核的“两免一补”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在学校进行公示七天后将“两免一补”收助学生名单上交学区。
4、“两免一补”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由本人签名、班主任签名,家长签名,家长领取资金。
5、将“两免一补”各种资料档案汇总,学校存档。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2•【字号】濮政办[2006]70号•【施行日期】200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06〕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制定的《濮阳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濮阳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二○○六年十月八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豫政〔2006〕22号)精神,我市决定从2006 年秋季开学起,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资助对象为: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低保家庭学生。
在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由各县自行制定。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1.免课本费(含省定地方课程课本)结算标准:每生每期小学一至三年级38元、四至六年级60元;初中110元。
2.免杂费标准:每生每期小学70元;初中90元。
3.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在“两免”资助范围内,对贫困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间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补助1元。
对享受“两免一补”资助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目收取涉及课本费和杂费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资金负担“两免一补”所需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相对应的财政部门全额负担。
四、资格审查资助对象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共同审定。
每年按照市民政局提供的第一、三季度城市低保家庭名单,分别确定春、秋两季资助对象。
河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的实施

河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的实施
李聪
【期刊名称】《协商论坛》
【年(卷),期】2022()12
【摘要】2004年大年二十九晚上9点,省财政厅六楼西半层教科文处的办公室全
部灯火通明,时任处长梁太祥带领全处同志仍在讨论2005年春季学期“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为确保春季开学后相关工作顺利开展,2005年,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里所
有人正月初三便开始上班,之后的加班加点、通宵达旦、督察走访更是难以计数。
长期以来,教科文处每位工作人员对“两免一补”都满怀深刻的记忆和浓厚的感情。
【总页数】3页(P50-52)
【作者】李聪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实施方案的通知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2006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3.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教育
厅河南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
补”2005年春季实施方案的通知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5.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范本(2篇)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地区教育质量,2024年开始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
该政策旨在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生活费用和学杂费方面的问题,减轻家庭经济压力,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扩散和融合发展。
二、政策目标1. 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免费教育的权益;2.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农村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积极性;3. 激发农村地区教育发展动力,提高学校教学质量;4. 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扩散和融合发展。
三、政策内容1. 免除学生学杂费:对农村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小学和初中,免除学杂费,并由财政承担。
2. 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小学和初中,提供免费教科书,由学校统一采购发放。
3. 教育补助金发放:对农村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给予教育补助金,用于生活费、交通费等方面的支持。
具体发放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制定,确保符合农村学生家庭实际情况。
4. 政策宣传和实施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宣传政策内容和政策实施方式,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四、政策实施方式1. 免除学杂费:学杂费的免除将在农村学生入学时实施,学校将不再收取学杂费。
财政部门将按照一定的基准标准,根据学生人数和教育经费情况进行补贴。
2. 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校将按照学生人数提前统计所需教科书,并向地方教育部门申请资金购买教科书。
教科书将在开学前统一发放给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及时获得所需教材。
3. 教育补助金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补助金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算,由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发放。
教育部门将建立一套完善的申请和核算机制,确保教育补助金真正用于改善学生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
4. 政策宣传和实施监督:各地教育部门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政策内容和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公开透明。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两免一补”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学生营养餐补助、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辅助教材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政策目标1. 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2.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3.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辅助教材的质量和有效利用。
三、政策内容1. 学生营养餐补助在2024年正式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中,学生营养餐补助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政府将为学生提供营养餐补助,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均衡营养的饮食。
具体措施包括:(1) 在学校设置餐厅或引导学校与周边食堂合作,提供学生营养餐;(2) 提高餐补助标准,确保每个学生能够享受到足够的营养。
2. 学杂费免除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政府将实施学杂费免除政策,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免除学杂费。
具体措施包括:(1) 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学杂费;(2)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额外的资助。
3. 学杂费辅助教材免费提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辅助教材的有效利用,政府将为学生免费提供辅助教材。
具体措施包括:(1) 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采购,为学生提供免费的学杂费辅助教材;(2) 加强对学杂费辅助教材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质量和有效利用。
四、政策实施措施为了确保“两免一补”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对“两免一补”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确保政策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2. 加强学校餐饮管理政府将加强学校餐饮的监管,确保学校提供的餐食符合营养要求,并且卫生安全。
3. 完善资助体系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学生资助事务,建立健全的资助体系,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4. 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政府将制定相应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与认定机制,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5. 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政府将鼓励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改善教育条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范本____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两免一补”政策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教育公平和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免一补”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二、总体目标____年“两免一补”政策的总体目标是:1.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全免;2.提升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学生享受“两免一补”的覆盖面和标准。
三、实施主体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
2.学校:负责具体执行“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政策全面、公平、有效。
3.家庭:负责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学校核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四、政策对象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不限定户籍。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农村户口、城市贫困户口和非贫困家庭遭遇临时困难的学生。
五、具体政策和标准1.学杂费全免政策(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全免,包括学费、教材费、课堂费及其他学杂费。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学杂费全免政策,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确定具体标准。
(3)学杂费全免政策覆盖面原则上为100%。
2.住宿费减免政策(1)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学生享受住宿费减免政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适当减免。
(2)住宿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补贴政策(1)农村学生每学年享受一次过桥助学补贴。
(2)城市贫困学生每学年享受一次生活补贴,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校服和交通费用等。
(3)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六、政策实施流程1.学生信息采集学校通过家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信息,确保政策对象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2.家庭经济困难核查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两免一补”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教育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教育资源的分配也更加公平。
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提高学生的接受教育机会和质量,2024年起,我国将实施“两免一补”政策。
该政策的目标是:1. 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即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和教辅材料费,并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营养补贴。
2. 提高初中阶段的教育质量:加大对初中阶段教师的培训和支持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3.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学生在学术、艺术、体育等多个领域的全面发展。
二、政策实施方案1. 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和教辅材料费(1)义务教育阶段将全面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和教辅材料费。
学杂费和教辅材料费将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相关费用。
(2)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教辅材料,并向学生和家长充分说明教育资源的使用方法和价值。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补贴(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享受营养补贴政策。
各级地方政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补贴的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并确保补贴能够真正惠及到需要帮助的学生。
(2)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并做好营养补贴效果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3. 加强初中阶段教师的培训和支持(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初中阶段的教师进行培训,并提供专门的培训经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学校应加大对教师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设备,并及时为教师提供反馈和指导。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师评估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4. 推动学生全面发展(1)学校应制定针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活动和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创新精神、艺术修养和体育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2)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2007-09-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9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八月三十日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以下简称“两免一补”)政策,现制定我省“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一)资助对象1.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对象范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地区(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其他县(市、区)农村地区(含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县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
2.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范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学生;其他县(市、区)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贫困家庭学生。
3.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对象范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助对象为免费教科书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其他县(市、区)资助对象为免费教科书资助范围内的寄宿生。
资助面要达到应资助对象的100%。
(二)资助标准1.免学杂费补助标准。
学校对学生免收学杂费后,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
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以各县(市、区)2005年度教育统计提要在校生数为依据,按照财政部核定的补助标准计算下达。
具体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00元,县镇初中115元;农村小学75元,县镇小学90元;特殊教育115元。
2.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免费教科书(含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秋季学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45元、初中80元、特殊教育45元的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春季学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40元、初中75元、特殊教育40元的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按政府采购价格与供应商据实结算。
3.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享受补助生活费的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间,每生每天补助1元。
(三)资金负担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省辖市本级财政按6∶2∶2比例分担;国家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必设科目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二、操作办法(一)免除学杂费1.省财政厅将中央和省财政负担的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核定到县(市、区)。
中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支付到各县(市、区)财政中央资金特设专户,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到各省辖市财政。
2.各省辖市财政部门将省级补助资金和本级按规定比例应负担的补助资金一同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
3.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省、省辖市补助资金划入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的资金专户,并在学期开学前向各学校预拨部分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将免学杂费补助资金预算直接核定下达到各学校,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
要求做到首先依据各学校在校生人数和省定补助标准测算分配,在此基础上,因学生人数等因素形成的资金结余要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并重点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向边远乡村的学校倾斜,保证各学校教学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科学制定薄弱学校的界定标准、资金倾斜的具体办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4.符合财政直接支付条件的公用经费开支,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或供应商。
无法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或预算进度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支付机构(会计核算中心)或其派出机构有关核算学校经费的账户,或将资金额度下达到学校零余额账户,由学校到相关机构或自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地区(含县镇)和其他县(市、区)农村地区(含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其在校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在其他县(市)县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经评定后免收学杂费。
具体评审办法与享受免费教科书对象的评审办法相同。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1.资助人数的确定下达省财政厅、教育厅分县(市、区)下达资助学生人数。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每个乡镇、每所学校确定不同的资助比例,不得平均分配。
2.资助对象的确定原则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方案的基本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确定一次。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免费教科书对象按照学生父母户籍均为农业户口的标准确定;其他县(市、区)享受免费教科书对象按照扶贫工作确定的贫困标准界定,将以下几种类型优先作为资助对象: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3.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第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
第二,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第三,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来自较多村组的学校可以成立若干个评审小组。
第四,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登记表,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
第六,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审定资助对象,并逐级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4.发放程序所有教科书由学校按“课前到书”要求统一发放。
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直接免收受助学生的教科书费,并在免费教科书扉页加注“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
受助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学校将花名册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5.资金管理免费教科书(含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按照“统一征订、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分散支付”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
免费教科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
各省辖市要将中央、省财政负担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将资金划入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的资金专户。
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数,按照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确定的结算价格据实结算,直接拨付免费教科书供应商的县级机构。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因省下达资助人数与实际应资助人数不同造成的资金差额由县级财政部门清算,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安排,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三)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资助对象的确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象的评审办法与其他县(市、区)享受免费教科书对象的评审办法相同。
其他县(市、区)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象为享受免费教科书对象中的寄宿生。
2.资金管理和发放县级财政部门首先将本级财政应安排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划入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的资金专户,然后按照确定的资助人数和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各学校。
学校将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一次发放给受助学生,由受助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后,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三、实施步骤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在8月31日前将有关政策迅速传达、贯彻到各乡镇、村及农村学校,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将应资助名额预分到各学校,并预拨部分免学杂费补助资金。
各学校要在9月5日前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申请书。
9月18日前,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有关问题。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生登记表》,将受助学生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定。
9月20日前,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将审核同意的受助学生名单通知各学校;县级财政部门将免学杂费补助资金预算核定下达到各学校,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各学校。
9月26日前,学校按受助学生名单将“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学生,组织填写《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发放花名册》并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各省辖市要将本地总结及《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落实情况上报表》连同电子文档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两免一补”办公室。
春季学期“两免一补”工作要在开学1个月内完成。
四、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两免一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好事办好。
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要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级“两免一补”办公室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随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咨询和反映的有关问题。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两免一补”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
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及时转拨上级补助资金,确保“两免一补”资金及时足额筹措、拨付到位。
要及时结算免费教科书资金和预拨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并监督学校使用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防止截留挪用。
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制定“两免一补”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组织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收学杂费和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严禁截留挪用;落实严禁对学生预收教科书费、杂费和对受助学生再收费;建立健全“两免一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
对资金管理不到位和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群众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1.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坚持“三个必须”,即政策宣传必须广泛深入,做到家喻户晓;评审小组必须建立健全,做到组成人员齐全、评审民主公正;资助名单必须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同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组织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处理到位。
达到“一个确保”,即确保把“两免一补”工作办成“阳光工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学生。
2.加强“两免一补”政策宣传和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及时编发信息简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上下信息畅通,推动整体工作平稳进展;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省财政厅、教育厅、审计厅要派出督导组明查暗访,督查各地政策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