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 …
信息化和智能化导向的终端用户服务管理实践

信息化和智能化导向的终端用户服务管理实践报送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主 创 人:赵林桂 创 造 人:辛瑞坤 袁金彪 徐剑衡 张广宇 张 帆 赵红旭 李统政 邱卓尔[摘要]近年来,随着广州燃气集团用户数量的不断扩大和移动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使用移动终端代替传统纸质工作册进行燃气行业上门服务工作势在必行。
项目为在智能移动终端上安装安检抄表软件以替代传统的安检抄表工作册。
安检抄表员在上门前下载相关的用户资料,上门时将信息输入软件,工作完成后再把信息数据统一上传至公司后台系统。
项目实现无纸化办公,除了安检隐患告知单外,纸质安检抄表通知单、备款通知书都将取消,以手机短信替代(除用户特别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员工通过手持移动终端进行安检抄表,将数据通过APN卡或公司无线网络方式传输,经防火墙隔离传输到分布式服务器中,后台管理员通过移动管理平台实现人员及终端的统一管理与监控,实时响应各种突发事件,远程协助并指导员工办公。
最终通过大数据的采集,对大数据分析及挖掘价值,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未来移动终端将会成为集客服、抢险、检修、巡线、定位多功能于一体,涵盖业务全流程的智能“移动营业厅”。
[关键词]信息化;用户服务管理;智能化压分公司,负责燃气高压管道工程建设和管网运行管理;设立调度中心和服务中心两大业务中心;拥有6个全资子公司、2个控股子公司和3个参股公司;在广州全市范围共设立12个营业厅(点)。
作为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购销唯一主体,广燃集团统筹全市燃气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同时为广州中心城区和周边南沙、增城全部区域及花都、萝岗、番禺部分区域终端用户提供管道天然气。
经营范围主要涉及燃气管网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燃气项目的投资、经营、设计、施工、监理和技术咨询,安装、维修、检测燃气用具,(燃气的)批发和零售,天然气加气,智能燃气表等。
广燃集团将一直秉持“注重认真、追求卓越、和谐发展”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围绕建设“珠三角大型燃气供应商”目标,保障广州城市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以创新领航为核心的“1+N”党建品牌体系

经典案例CLASSIC CASE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物流集团”)是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发展”)下属全资二级产业集团,是国家5A级物流企业、中国物流示范基地、广州市最大的能源物流企业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煤炭供应商。
能源物流集团主要从事煤炭、油品、港口、航运和危化品仓储等投资经营业务。
拥有“珠电煤”“发展碧辟”等广东省最佳自主产品品牌,下属珠电燃料公司是全国煤炭贸易企业前三甲之一。
2017年、2019年,能源物流集团及属下发展港口公司分别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属下新能源电动船公司成功研制了全球首艘千吨级纯电动散货运输船舶,为推动绿色航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背景“十三五”以来,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面对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带来的国内能源市场一系列新变化,能源物流集团以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抓手,开始积极探索转型升级有效路径。
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践过程中,集团通过开展“党建树品牌,经营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使基层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但仍然存在着党建品牌顶层设计不够深入,基层党建品牌特色不够鲜明、示范效应有待提升,基层党建与生产经营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够等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
因此,在集团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以党建带动经营形成整体合力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能源物流企业集团,正处于从传统的贸易、物流企业向现代供应链管理服务商转型,从传统能源物流向“绿色低碳”和清洁环保物流转型过程中,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领航掌舵企业转型升级符合集团改革发展大势,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构建“创新领航”为核心的党建品牌体系正当其时。
经历了挖掘实践、培育深化、赋能提升至当前优化延展阶段,紧扣庆祝建党百年主线、党史学习教育重点,瞄准绿色、低碳能源物流转型新发展格局的规划建设,展翼“星火”“先锋”“人才”“幸福”四大航程,能源物流这艘承载着发展梦的航船正破浪前进。
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02-18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08号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0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32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期内可分期发行。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1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2021年2月8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结果如下: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2021-01-26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05号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东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投资项目名称:广东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金额:总投资人民币138,250.80万元●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新能源公司”)拟以人民币138,250.80万元的价格购买广东润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润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广东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润电新能源公司”)99.999%股权、0.001%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东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发展新能源公司购买广东润电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上述项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一)交易对方1公司名称:广东润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经管楼3楼314室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2007号华润金融大厦9楼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1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交易对方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交易对方1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05,387.69万元,净资产173,587.9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391.79万元,净利润5,928.79万元。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 业管理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
3/2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TOP3 TOP4 TOP5 TOP6 TOP7 TOP8 TOP9 TOP10
广州发展 2022 年-2023 年光伏组 东 方 日 升 新 能 源 股
件采购(标段 3)中标公告
份有限公司
[JG2022-16146-002] 广 州 发 展 2022 年-2023 年光伏组件采购(标 段 2)中标结果公告
2022-11-22 2022-11-17 2022-12-31 2022-10-19 2023-01-09 2022-12-07 2022-11-16 2022-11-01 2023-02-08
(2)工程监理服务(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TOP2 TOP3 TOP4 TOP5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1/22
公用事业行业简评报告:多地发文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Table_Rank]评级:看好[Table_Authors]邹序元首席分析师SAC执证编号:S0110520090002******************.cn电话:86-10-5651 1867[Table_Chart]资料来源:聚源数据相关研究[Table_OtherReport]∙多地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供应保障通知核心观点●多个省市、地区陆续发布政策文件,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近日,山西、安徽、吉林、河北、四川及重庆等多个省市地区的发改委陆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调整峰谷电价价差,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山西发布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日前,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优化峰谷时段划分,适当扩大峰谷价差,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
其中,此次将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同时,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尖峰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安徽发布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季节性高峰电价调整为上浮81.3%。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其中在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扣除政府性基金附加基础上,季节性高峰电价上浮比例由65%调整为81.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比例由54%调整为71%,低谷用电下浮比例由42%调整为58.5%。
●吉林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增设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日前,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优化分时时段,扩大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加强与电价市场化改革衔接。
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条件研究

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条件研究摘要:战略管理是支持战略管理的信息系统,自20世纪80年代产生以来,一直处于和学术探讨阶段,显得有些无所作为。
本文在知识和革命的宏观背景下,以战略管理会计既有的理论框架为依据,着眼于企业战略管理的迫切需要,客观而又理性地论证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以推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进程。
关键词:国有企业;战略管理;战略管理会计;应用条件自英国学者Simmonds1981年首次提出“战略管理会计”概念以后,国外有部分学者开始注意到战略管理会计。
战略管理会计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灵活运用多种,搜集、加工、整理与企业战略相关的各种信息,协助企业管理当局制定战略目标,进行战略规划,评价战略业绩的一个管理会计分支。
它直接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管理。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引入了战略管理会计,但到为止,仍处于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阶段,尚未把它和企业的战略管理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推动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的有力工具。
实际上,战略管理会计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企业管理拓展到战略层面的新经济,作为企业信息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战略管理会计在协助企业实施战略管理方面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关键是其理论必须服务于丰富而又生动的管理实践,而不应仅仅停留在纯粹的理论研究之上。
本文以这一认识为前提,以知识经济和网络革命为背景,着眼于企业全球竞争和战略管理的迫切需要,在战略管理会计既有的理论框架范围之内,客观而又理性地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应用的现实条件。
毕业论文一、企业制度的建立为战略管理会计的应用奠定了决策基础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国家是事实上的经营主体,企业是国家这个大企业的一个车间或分厂,供、产、销均由国家统一安排,企业无权自主经营,更谈不上自主决策。
企业运行的目标是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指标,因此,不可能运用管理会计来自主地规划企业的长远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制度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和转换经营机制三个阶段。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9月,主要从事综合能源和基础产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是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
目前总资产 256 亿元,经营收入约110 亿元,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工业企业50强和中国500强。
属下拥有广州控股、电力集团、燃气集团等全资、控股企业30多家。
根据建设面向珠三角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公司建立了以电力、煤炭、天然气和新能源为核心的综合能源业务,努力打造区域性综合能源产业旗舰。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是广州地区最大的燃气运营、销售、服务企业。
集团秉持“注重认真、追求卓越、持续发展”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围绕“建设珠三角大型燃气龙头企业”战略目标,加大天然气利用工程的投资建设,扩大燃气管网规模,提高天然气气化率和气源安全供应能力,保障广州城市发展对清洁燃气的需求。
截至2010年上半年,公司拥有燃气输配管网2238公里,管道气客户超过100万户,全年管道气供气量超过5亿立方米。
亚运社会招聘人才需求意向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5-030号债券简称:12广控01 债券代码:122157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一、情况概述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料集团”)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煤集团”)就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同煤广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事宜按30%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名称: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韩家岭车站东侧(南郊落里湾村东)注册资本:人民币959,744,310元法定代表人:蒋煜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4月30日,同煤广发公司注册资本959,744,310.00元人民币,资产总额3,200,924,405.97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227,601,242.95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973,323,163.02元人民币。
三、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情况为了缓解因试生产、归还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分期还款等造成的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同煤广发公司拟申请使用中国光大银行向同煤集团提供的授信额度中的5亿元人民币,与中国光大银行办理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由同煤集团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
公司同意燃料集团按其持有同煤广发公司30%股权比例为限向同煤集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函的保证期间为同煤广发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6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责任有效期间明确,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经对公司及属下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公司及属下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22,505,015.75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存在以下担保:1、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公司按30%股权比例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履行人民币3亿元债务向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签订《保证合同》。
项目贷款合同期限为十年,保证期间为项目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详见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为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简称“燃料港口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2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与同煤集团合资的同煤广发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为甲醇项目筹资3亿元,期限5年。
其股东同煤集团为上述人民币3亿元融资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
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向同煤集团出具反担保函,按30%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信用反担保,担保期限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致。
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17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属下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4、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料港口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珠江电厂7万吨煤码头扩建项目”,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燃料港口公司向以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3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9年,分期提款,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按年浮动。
上述借款需由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为满足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即6.0%)。
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5、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料港口公司与蒂森克虏伯采矿·物料搬运技术有限公司(卖方)签订的《珠江电厂煤码头7万吨级泊位扩建工程1500t/h链斗式连续卸船机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中的付款要求,燃料港口公司拟在中国银行珠江支行开立金额分别为38,920,744元及15,568,297.60元、有效期为6个月的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并与其签订《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
公司同意为上述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10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料港口公司德国夏德、奥蒙德机械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卖方)签订的《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圆形煤场堆取料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付款要求,燃料港口公司拟根据合同进度在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开立金额分别为8,475,055.05元及1,540,919.10元,有效期均为6个月的不可撤销国内即期信用证,并与其签订《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
上述信用证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订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之《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关于为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7、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料集团与同煤集团合资的同煤广发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为甲醇项目筹资7亿元,期限6年。
其股东同煤集团为上述人民币7亿元融资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年。
燃料集团向同煤集团出具反担保函,按30%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致。
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全资子公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8、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有品有限公司(简称“发展碧辟公司”)继续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要求提供担保的条款,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就发展碧辟公司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应承担的一切违约责任,继续按60%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9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属下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9、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碧辟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获批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的规定须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与郑商所签订《担保合同》,对发展碧辟公司因甲醇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向郑商所提供100%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一年内。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支付协议》,若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因《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其已履行担保责任金额的40%,支付义务最高额度不超过380万美元,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库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库协议书》终止或到期(以早者为准)后两年届满结束。
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属下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0、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料集团与同煤集团合资的同煤广发公司于2014年1月需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约2亿元人民币。
由于处于调试关键期,生产启动资金非常紧张,为解决项目建设后续资金需求,同煤广发公司通过中信银行向同煤集团申请人民币2亿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执行央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6.15%。
燃料集团与同煤集团及同煤广发公司就上述人民币2亿元委托贷款签订三方担保合同,对因同煤广发公司原因未能清偿的到期债权不超过30%份额向同煤集团提供一般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六个月结束。
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关于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料集团与同煤集团合资的同煤广发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为甲醇项目筹资2亿元,期限5年。
其股东同煤集团为上述人民币2亿元融资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年。
燃料集团向同煤集团出具反担保函,按30%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致。
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