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入户外迁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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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户口迁移流程

随军户口迁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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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随军户口迁移流程一、随军户口迁移前期准备随军户口迁移是一项涉及军人及其家属的重要工作,前期准备至关重要。

首先,军人及其家属需了解随军户口迁移政策。

具体步骤如下:了解随军户口迁移政策军人及其家属可通过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了解随军户口迁移的具体政策。

主要包括迁移条件、迁移程序、所需材料等。

此外,还需了解在迁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在了解政策后,军人及其家属需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1)军人的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2)家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3)迁移地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

提交随军户口迁移申请在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军人或家属可向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提交随军户口迁移申请。

提交申请时,需详细填写申请表,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需要注意的是,随军户口迁移过程中,军人及其家属应密切关注申请进度,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公安局户籍科联系。

同时,要确保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完整性,以免影响迁移进度。

总之,随军户口迁移前期准备主要包括了解政策、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申请。

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确保迁移过程顺利进行。

在此过程中,军人及其家属如有疑问,可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祝您随军户口迁移顺利!二、随军户口迁移具体流程随军户口迁移是一项涉及军人及其家属的重要工作,具体流程如下:军人所在部队开具证明:军人需要向所在部队申请开具随军户口迁移证明。

随军家属档案调出办理流程

随军家属档案调出办理流程

随军家属档案调出办理流程
一、准备工作
1.确认申请人身份
(1)核实申请人关系:配偶、子女、父母等(2)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确定调出原因
(1)申请人本人需调档
(2)申请人亲属需调档(如死亡、转移等情况)
二、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
(1)获取申请表格
(2)填写个人信息及调档原因
2.提交申请材料
(1)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至相关部门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审核与处理
1.审核申请资格
(1)检查申请人身份证明
(2)确认调档原因合法性
2.完成档案调出手续
(1)核对申请表与材料完整性
(2)记录调出档案信息并出具调出证明
四、档案归还流程(若有需要)
1.确定归还时机
(1)根据调出原因及相关规定确定归还时机(2)申请人提出归还请求
2.归还档案
(1)核对归还档案完整性
(2)签署归还确认文件。

最新-部队家属随军新政策 精品

最新-部队家属随军新政策 精品

部队家属随军新政策篇一:[政策解读]解放军总政详解《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政策解读]解放军总政详解《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在2019年出台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中,最大亮点就是从身份类型、就业需求以及军人对部队所作贡献等实际出发,首次为随军家属设立多渠道给予分类安置。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王成志在接受采访中,对有关安置渠道进行了详细解读。

对随军前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对口安置王成志说,《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

”但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以“逢进必考”为由,要求这类随军家属重新参加考试。

“随军把工作和身份随没了,显得不公平。

这次《办法》作出对口安置规定,并明确接收安置手续办理时间,有利于维护这部分家属的合法权益,较好地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拖延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问题。

”他说。

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给予优先安置王成志表示,这部分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特殊奉献,其家属就业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优待。

对这部分人员在就业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既体现了地方各级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关心支持,更有利于鼓励全军官兵献身国防、建功立业。

企业需按比例安置随军家属王成志认为,现行相关法规和文件明确国有、合资、民营企业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但由于缺乏具体刚性安置措施,少数企业以自主招聘为由,不愿履行这一义务。

《办法》参照国家其他法律建立了企业按比例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制度。

考虑到我国地域经济差异较大,企业分布不均衡,统一确定安置比例不一定。

九、部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随安置)迁入本市城区(镇)

九、部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随安置)迁入本市城区(镇)

九、部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随安置)迁入本市城区(镇)落户落户条件:经自治区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安置在我市落户的部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随迁(随安置)在就业安置单位或住所地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1.申请入户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2.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的《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及区军转办的《报到通知书》(复印件);3.转业干部家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注:(1)随迁(随安置)的配偶与子女的户口须在同一户。

(2)如居民户口簿无法反映随迁家属之间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注:①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②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独生子女证等由相关部门签发的能证明亲属间关系的相关证件或文书。

③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履历表复印件。

④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提交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人事档案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履历表复印件。

⑤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⑥其他的亲属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指:①购买的商品住房;②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③受赠、继承的产权房;④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⑤个人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⑥本市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包括:(1)属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契税完税证。

(2)属自建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或城建、规划、国土、乡镇土地管理等部门签发的准建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北京军转]军队随军家属审批提交材料

[北京军转]军队随军家属审批提交材料

[北京军转]军队随军家属审批提交材料
关键词:北京军转张为臻军队随军家属提交材料审批材料
1.随军家属本人档案(密封);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出具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60日有效期内);
3.原工作单位或存档机构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关系介绍信;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随军家属落户北京市后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6.随军家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均可)。

办理随军流程

办理随军流程

办理随军流程1、干部家属按照自己所属类别准备随军材料2、干部填写《家属随军审批表》、《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等3、所有材料按时报送武警总部4、拿到《户口迁移证》第二联、《准予迁入证明》5、把《户口迁移证》第二联寄回老家老家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第三联寄回来。

6、拿着《家属随军审批表》、《户口迁移证》第三联、《准予迁入证明》、营房处出具的住房证明、身份证、警官证去北京这边对应的派出所户籍科。

办户口本换身份证费用一共是30元。

20个工作日取新身份证同时上交旧身份证。

干部家属随军需准备材料无业干部符合随军条件1、任副营职军龄满15年整2、任正营职后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准备相关随军材料、所在部门上报随军请示由政治部干部处承办。

所需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4、警官证干部本人现职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营房处出具的住房证明8、失业证城镇户口也可由街道办事处以上单位出具无业证明农村户口需由乡政府出具证明9、填写《干部家属随军诚信声明》注意上述材料要上交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身份证和警官证只交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要复印第一页、户主页、家属页、子女页。

上交的各项材料中相关人员的出生年月、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要一致不得出现例如干部警官证上的出生年月与结婚证上的出生年月不同、姓名同音不同字等现象。

如有材料不符、不属实的情况不予办理随军事宜。

随军材料上报总部直工部后逐级上报政治部干部部、北京市公安局在审查过程中如果材料出现错、漏等问题将被退回原单位待干部本人将材料重新整理完毕后只能列入下一季度的随军名单无法重新参加上一季度的审批工作。

备注1、因为我是在老家没有工作这种情况就是无业不管我在京工作与否2、所有材料都是我爸帮我办的我没回去。

无业证明是在我们县级市的就业服务局开的3、武警总部是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随军每次申报都有截止日期的比如我那批是12.5好像是超过截止日期就只能等三个月再申报了。

部队家属随军新政策

部队家属随军新政策

部队家属随军新政策篇一:[政策解读]解放军总政详解[政策解读]解放军总政详解在2013年出台的中,最大亮点就是从身份类型、就业需求以及军人对部队所作贡献等实际出发,首次为随军家属设立多渠道给予分类安置。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王成志在接受采访中,对有关安置渠道进行了详细解读。

对随军前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对口安置王成志说,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

”规定:“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

”但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以“逢进必考”为由,要求这类随军家属重新参加考试。

“随军把工作和身份随没了,显得不公平。

这次作出对口安置规定,并明确接收安置手续办理时间,有利于维护这部分家属的合法权益,较好地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拖延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问题。

”他说。

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给予优先安置王成志表示,这部分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特殊奉献,其家属就业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优待。

对这部分人员在就业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既体现了地方各级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关心支持,更有利于鼓励全军官兵献身国防、建功立业。

企业需按比例安置随军家属王成志认为,现行相关法规和文件明确国有、合资、民营企业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但由于缺乏具体刚性安置措施,少数企业以自主招聘为由,不愿履行这一义务。

参照国家其他法律建立了企业按比例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制度。

考虑到我国地域经济差异较大,企业分布不均衡,统一确定安置比例不一定符合实际,明确“具体比例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这样规定,有利于促进那些随军前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尤其是企业骨干力量的随军家属尽快实现就业。

就业困难随军家属纳入政府就业扶持范围王成志说,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就业促进扶持政策,尤其是对那些纳入就业援助对象人员,由政府实行托底安置。

随军家属户口迁入的程序和材料是什么

随军家属户口迁入的程序和材料是什么

随军家属办理户口迁入流程一、一般随军家属户口迁入需要下面的程序和材料(一)条件和程序:现役军人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的,经师(旅)及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人员,在军人使用的部队营房、或本人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二)申请材料:需要准备随军家属落户需提供师旅机关政治部门批准军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和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以上均为原件)二、所在驻地XX市(如深圳)的具体申请程序和准备材料(一)申请条件1、被投靠人是驻X(XX市)部队军人,申请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迁入,不受夫妻分居时间限制。

2、特殊情况处理(1)本市户籍驻XX市公安(如深圳)部队军人家属需迁入驻地部队集体户的,按照驻XX市公安(深圳)部队现役军人家属随迁途径办理,经分局受理审批后,按市内移居方式移入部队集体户。

(2)随军家属如在XX市公安(如深圳)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可在落户后申请办理市内移居。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申请程序1、成年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核验无误后当场签发准迁证,申请人签收入户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2、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XX市公安(如深圳公安)已开通随迁业务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关注“XX市公安(如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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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入户(市外迁入)办事指南
审批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编号: 009
大项编码NH07A097 小项编码NH07A097-01F1 事项名称户口迁移
二级事项名称市外迁入
三级事项名称随军家属入户
颁发的证件名称《准予迁入证明》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40天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审批;法律效力:获得《准予迁入证明》后,可办理入户南海区。

有效期40天。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6]21号)。

3.《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6号)。

审批条件驻我市部队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申请随军入户。

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随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4]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家属随军审批表。

[5]结婚证。

[6]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

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

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7] 入户地址房产证件。

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或部队出具的由所在部队安排居住的证明);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

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9]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10]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5]为必选项,[7][8][9]选其一,[6]为如有则必选项),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房产证等证件号码与军人证件号码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说明: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

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3、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各镇(街道)公安户政业务窗口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户政业务窗口审批决定机关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审批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
3.部门提出办理意见;
4.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审批时限
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

(若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的,户政窗口可
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审批收费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
审批表格有,《入户申请审批表》
年审或年检无
咨询与投诉机构佛山市政府12345平台
咨询与投诉电话12345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其他审批;□日常管理
备注
须知:
1、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

2、政策允许挂靠亲友家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3、入户地址户口属空挂户或入户地址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人主动到户政管理部门申报后,该房屋地址原家庭户暂不办理入户业务。

4、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以及公安机关(或党政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等。

结婚证遗失的需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5、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复印件由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6、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等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户主立户。

7、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迁移,不应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

8、2人或以上从同一户内迁出,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10、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已违规办理落户的,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审批事项,必须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审批。

填报时间:2018年07月10日联系人:何宇娴联系电话:8633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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