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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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保险代位赔偿的条件和流程(一)

车保险代位赔偿的条件和流程(一)

车保险代位赔偿的条件和流程(一)车保险代位赔偿的条件和流程什么是车保险代位赔偿?车保险代位赔偿是指车辆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车辆损失后,可以根据事实情况代替车主向第三者追偿的一种方式。

当被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车主可以通过车保险代位赔偿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代位赔偿的条件要使用车保险代位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第三者受到了被保险车辆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2.被保险人(车主)已经对第三者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文件。

3.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失进行了明确的认可并同意进行代位赔偿。

4.代位赔偿的金额必须在车辆保险的投保范围内,并符合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限额。

代位赔偿的流程使用车保险代位赔偿的具体流程如下:1.第三者受到损害后,车主需要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和证据材料。

2.保险公司将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并核实事实情况和责任比例。

3.车主需要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商赔偿金额,并签署代位赔偿的相关文件。

4.保险公司将根据签署的代位赔偿协议向第三者支付赔偿款项。

5.被赔付的金额将从车主的车辆保险中扣除,并根据事故情况可能会导致保险费的上涨。

6.第三者收到赔偿款后,与车主和保险公司解除所有相关的赔偿义务。

代位赔偿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车保险代位赔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车主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准确详细的事故情况和证据材料。

•车主需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并提供所需的文件和信息。

•代位赔偿的金额应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合理的协商,并符合法律和保险合同的要求。

•代位赔偿后,车主应及时与第三者解除所有相关的法律纠纷和赔偿义务。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了车保险代位赔偿的条件和流程,以及使用代位赔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遇到车辆损害造成第三者损失的情况时,车主可以考虑使用车保险代位赔偿来减轻经济负担,并确保相关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示例文章篇一:《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嗨,小伙伴们!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这个有点复杂但又很重要的事儿。

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我叔叔有一辆超级酷的小汽车,有一天他开车出去的时候,被一个闯红灯的叔叔给撞了。

我叔叔的车前面凹进去了一大块,可心疼了。

那个闯红灯的叔叔还耍赖,不想赔。

我叔叔买了机动车辆损失险呀,他就想让保险公司来帮忙。

这时候,就可能涉及到代位求偿了。

那什么是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别人把你的车弄坏了,他又不肯赔或者没能力赔,你的保险公司可以先把钱赔给你,然后再去追那个坏蛋要钱。

这就好像是你有个超级厉害的朋友(保险公司),看到你被欺负了,先帮你出了气(赔了钱),然后再去教训那个欺负你的人(找肇事者要钱)。

要进行代位求偿操作,首先得确定一些事情。

比如说,事故得是别人的错,就像我叔叔那样,是别人闯红灯撞的他。

要是自己不小心撞树上了,那可不能用这个代位求偿哦。

这就好比是你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不能怪别人一样。

这时候,你得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就像遇到危险喊警察叔叔一样。

要把事故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什么时间、在哪里、怎么发生的。

要是说得模模糊糊的,保险公司的叔叔阿姨们怎么帮你呢?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他们会派人来查看。

这时候,车主就得好好配合啦。

我叔叔当时就把车停在原地没动,等保险公司的人来。

有人可能会说,这多麻烦呀,我还着急去别的地方呢。

可是你想想,要是不配合,保险公司怎么能准确知道你的车到底坏得多严重呢?这就像医生看病,你得把症状都告诉医生,才能得到正确的治疗呀。

保险公司的人来了之后,他们会拍照、检查,还会问很多问题。

他们可专业了,就像侦探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这个时候,车主可不能撒谎哦。

我听爸爸说,要是撒谎的话,那可就不好了,就像小朋友在学校里撒谎被老师发现一样,会有麻烦的。

然后呢,保险公司会根据检查的结果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车险代位求偿流程

车险代位求偿流程

车险代位求偿流程开车的⼈在路上难免不了发⽣碰撞、剐蹭等⼩事故,但是发⽣事故后,时常发⽣有责⽅不配合,当遇到这样的⽼赖,⽆责⽅在以往常陷⼊理赔难。

⽽车险“代位求偿”恰恰解决了车主这个问题,⽆责⽅遭遇车损可以向⼰⽅保险公司直接索赔,剩下的保险公司为你解决。

那么,车险代位求偿流程你了解吗?下⾯就跟着店铺⼩编⼀起来看看吧!车险代位求偿流程(1)保险车辆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负责赔偿的,被保险⼈应当向第三⽅出具“车辆损失要求赔偿通知书”。

(2)第三⽅不予赔偿的,由被保险⼈向保险⼈提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追偿的权利书⾯转让给保险⼈。

(3)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赔款理算,⽀付赔款。

(4)保险⼈赔偿后,业务处理部门进⾏结案登记,并注明“代位赔偿案件”。

(5)有关部门组织向第三⽅的追偿⼯作。

(6)代位赔偿后,追回的款项冲减赔款。

(7)保险⼈向第三⽅追偿得到的款项超过保险赔偿⾦额时,超过部分应退还被保险⼈。

相关知识:车险代位求偿遵循的原则1、双车事故才能使⽤车险代位求偿原则针对的唯⼀⼀种情况就是双车事故,也只有发⽣双车事故的时候车主才能够使⽤车险代位求偿。

在单车事故的时候这项车险代位求偿原则就不太适⽤。

2、对⽅负全责或者负主要责任车险代位求偿主要指的就是让⾃⼰的车险公司代为追讨⾃⼰的赔偿。

那这个时候就要求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是在对⽅。

只有当对⽅负全责或者承担主要责任的时候,车险代位求偿原则才能够起作⽤。

在其他的情况下这项权利不能使⽤。

3、对⽅不赔偿或者⽆⼒赔偿当发⽣交通事故⽽对⽅负全责的时候,我们还是⾮常容易遇到对⽅虽然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对⽅或者对⽅的保险公司迟迟不肯⽀付有关的赔偿。

那这种情况是符合车险代位求偿原则的。

这个时候车主就可以申请⾃⼰投保车险公司来进⾏车险代位求偿。

4、车险代位求偿并不是单⼀的原则车险代位求偿原则并不是说车主想要使⽤就能够使⽤的,在使⽤之前需要先和⾃⼰所在的车险公司进⾏沟通,只有获得车险公司的许可之后才能使⽤车险代位求偿。

车损险代位求偿及理算要点课件

车损险代位求偿及理算要点课件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识别可能 导致车损险代位求偿的风险因素,如 驾驶员行为、车辆状况、道路状况等 。
风险评估
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进行量化评估, 确定其可能对代位求偿过程产生的影 响程度和概率。
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风险防范策略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范策略,包括改善驾驶员行为、加强车辆维护 保养、优化道路交通管理等措施。
复杂事故中,保险公司如何进行代位求偿的策略和技巧。
详细描述
对于涉及多方责任、损失金额巨大或证据难以获取的复杂事故,保险公司需采取合适的策略和技巧进 行代位求偿。这包括与相关方协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被保险人的 权益得到保障。
05
车损险代位求偿的风险控制
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代位求偿申请0102代位求偿权
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 偿后,将向造成损失的责任方 追偿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
申请流程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代位 求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03
申请方式
线上或现场申请。
04
材料要求
责任方信息、事故证明、赔偿 协议等。
审核与理算
审核
保险公司对代位求偿申 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 符合代位求偿的条件和
代位求偿金额的确定
损失金额计算
根据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程度和类型,计算出损失金额。
代位求偿比例
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确定代位求偿的比例,以确保保险公司的权益 。
04
车损险代位求偿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车辆碰撞事故的代位求偿
总结词
车辆碰撞事故中,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详细描述
当发生车辆碰撞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的损失,然后代位追偿责 任方。被保险人需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等,以便保险公 司进行代位求偿。

机动车辆损失险涉及代位求偿赔案理赔与财务衔接处理规则

机动车辆损失险涉及代位求偿赔案理赔与财务衔接处理规则

机动车辆损失险涉及代位求偿赔案理赔与财务衔接处理规则一、我公司作为追偿方公司支付赔款及确认应收款的规则(一)确认赔款和支付赔款理赔人员接到我公司被保险人代位求偿的请求,代位履行赔偿责任,操作理赔系统将赔偿金额传送至收付费系统,会计分录为:借:赔付支出-直接赔款贷:应付赔付款注:上条分录反映的是按我公司责任比例计算应承担的赔款金额X,对应收付原因为P01。

借:赔付支出-直接赔款贷:应付赔付款注:上条分录反映的赔款金额Y是总计应赔款金额减去X后的金额,此金额为需追偿的金额,对应收付原因PQ4。

注:上述X和Y均在理赔系统中记录,但传给财务记账的信息为X+Y的合计数。

借:应付赔付款贷:银行存款(收付原因为P60)上述分录实际分为两笔P60,金额分别是X和Y,与P01和PQ4分别对应。

(二)确认应收代位追偿款1.被保险人要求我公司代位求偿,责任对方投保了交强险或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我公司赔款后可通过行业车险信息平台对应收代位追偿款进行“总对总”结算,分公司确认流程如下:分公司理赔部门与责任对方保险公司通过行业车险信息平台就应收代位追偿款金额进行相互审核,理赔系统每日到车险行业信息平台获取最新双方“互审通过”的数据(5000元以下为车险平台自动判断的数据),当日将最新的数据传送到收付费系统。

会计分录为:借:应收代位追偿款—行业代位追偿贷:赔付支出-代位追偿款(收付原因为RQ9)注:本条对应赔款金额为行业平台互审通过后的金额,与前文所述Y可能不一致。

2.如我公司已确认赔款,而责任对方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保额不足以弥补追偿金额的部分或未投保或其他不借助车险行业信息平台处理的赔案,应由我公司理赔人员判断该应收代位追偿款收回的可能性,当确认收回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可能性时,应按预计可收回金额确认“应收代位追偿款”,满足下列确认条件时,理赔系统向财务系统传送理赔人员确认的可追回金额信息。

确认条件为:责任对方出具了经过公证的履行债务承诺书的;经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责任对方应履行赔付义务。

代位赔偿授权委托书

代位赔偿授权委托书

代位赔偿授权委托书尊敬的XX保险公司: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是贵公司保险客户(车辆所有权人),车辆型号为(车辆型号),车牌号为(车牌号)。

根据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我车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遭受的损失,特此授权贵公司代位向我方肇事方进行赔偿追偿。

一、事故基本情况在(日期),我的车辆在(地点)与(对方车辆所有权人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驾驶的(对方车辆型号)发生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大队名称)调查,认定对方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导致我的车辆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具体损失金额待定损机构评估。

二、保险赔偿情况根据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已向贵公司报案,并按照贵公司的要求提交了相关事故证明材料。

贵公司已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为我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代位赔偿授权在此,我授权贵公司在我车辆损失赔偿范围内,代位向肇事方(XXX)进行赔偿追偿。

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赔偿、修车费用、施救费用、误工费等。

同时,我承诺在贵公司追偿过程中,全力配合贵公司完成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协助调查等。

四、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全部解决之日止。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3. 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4. 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车辆所有权人(签名):日期:贵公司代表(签名):日期:特此说明:本授权委托书是根据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保险公司在承担保险责任后,代位向肇事方进行赔偿追偿,而由车辆所有权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签署后,保险公司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车辆所有权人向肇事方进行赔偿追偿。

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均视为无效。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试点地区试行版)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试点地区试行版)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试点地区试行版)《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试点地区试行版)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将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也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协助被保险人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代位求偿的索赔方式~即向投保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保险公司,先行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代位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按照本实务进行操作。

,本实务仅对代位求偿索赔方式不同于一般车损险赔案的流程要点进行说明。

,第一节、适用条件,一,被保险人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二,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而且按照《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放弃对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三,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要求按照代位求偿索赔方式先行赔付车辆损失。

第二节、流程要点一、报案受理,一,在事故中选择采用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车损险被保险人向代位保险公司报案的~应予以受理。

,二,保险公司应按照报案信息记录要求进行报案登记~并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责任对方为机动车方的~应详细询问记录三者车的车牌号、驾驶员、驾驶员联系方式、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公司等关键信息。

2、责任对方为非机动车方的~应详细记录责任对方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

3、报案完成后应将报案号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被保险人~便于被保险人索赔。

,三,代位保险公司在报案环节应明确说明选择代位求偿的被保险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负有配合后续追偿的义务。

1、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代位保险公司应告知被保险人应将事故报交警处理~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证明,或按照当地交管部门的快速处理规定自行协商并签署快速处理协议书。

保险代位追偿诉状范文

保险代位追偿诉状范文

保险代位追偿诉状范文原告:[原告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被告:[被告姓名(如果是公司则写公司全称)],住所地:[公司地址(如果是个人则写个人常住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是公司,个人则不写此项):[具体代码(如果有)]。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如果有)]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诉讼请求:1.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X]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事实与理由: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可得给我评评理呀。

我呢,是一家保险公司(这里说明一下原告是保险公司的身份情况,如果是其他情况可按实际修改),之前和一个投保人签了保险合同。

这个投保人呀,就像一个小心翼翼把宝贝托付给我的人,而我呢,也拍着胸脯保证会给他保障。

但是,这事儿可不能就这么算了呀。

明明是被告闯的祸,总不能让我这个“老好人”白白承担损失吧。

根据法律规定,我现在就有权利站在投保人的位置上,向被告索要这笔赔偿款。

这就好比我帮投保人出了头,现在轮到被告给我一个说法了。

被告就像是那个做错事还没受到惩罚的调皮孩子,我现在就是来讨回公道的。

我想呀,这世间总得有个公平在。

我承担了我该承担的责任,现在也该被告为他的行为买单了。

希望法官大人您能明察秋毫,让被告把钱还给我,也让大家都知道,做错了事就得负责到底。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我这儿可是有充分的证据的。

比如说保险合同,这就是我和投保人之间关系的证明,就像我们之间的一个约定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还有事故的相关报告,这个报告详细地记录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就像一个故事书,里面写着被告是怎么惹出这个麻烦的。

这些证据我都可以随时提供给法庭查看。

至于证人嘛,当时事故现场有个[证人名字],他就住在[具体住址],他也能为这个事情作证,说明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此致。

[具体法院名称]附:本起诉状副本[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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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两篇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两篇篇一:《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将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也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协助被保险人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代位求偿的索赔方式,即向投保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保险公司)先行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代位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按照本实务进行操作。

(本实务仅对代位求偿索赔方式不同于一般车损险赔案的流程要点进行说明。

)第一节、适用条件(一)被保险人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二)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而且按照《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放弃对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三)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要求按照代位求偿索赔方式先行赔付车辆损失。

第二节、流程要点一、报案受理(一)在事故中选择采用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车损险被保险人向代位保险公司报案的,应予以受理。

(二)保险公司应按照报案信息记录要求进行报案登记,并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责任对方为机动车方的,应详细询问记录三者车的车牌号、驾驶员、驾驶员联系方式、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公司等关键信息。

2、责任对方为非机动车方的,应详细记录责任对方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

3、报案完成后应将报案号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被保险人,便于被保险人索赔。

(三)代位保险公司在报案环节应明确说明选择代位求偿的被保险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负有配合后续追偿的义务。

1、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代位保险公司应告知被保险人应将事故报交警处理,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证明;或按照当地交管部门的快速处理规定自行协商并签署快速处理协议书。

对于非交通事故的,应告知被保险人尽量获取第三方事故处理部门提供的事故证明。

2、如报案时被保险人无法提供责任对方关键信息且无法确认责任对方,并坚持要求选择代位求偿方式的,应要求其在提交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前补充提交并确认。

仍不能确认责任对方的,应按照车损险条款中的无法找到第三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四)责任对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向其承保公司报案,并将报案号提供给代位保险公司被保险人。

责任对方未向其承保公司报案的,代位保险公司可代为向其承保公司报案,责任对方的承保公司应予以受理,并将报案情况通知其被保险人。

(五)报案环节可以确认通过代位求偿方式索赔的,应在理赔系统中明确标识为“代位求偿”案件。

二、现场查勘(一)代位保险公司在现场查勘中应提醒被保险人将事故报交警或第三方事故处理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被保险人获取相关事故证明、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对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应积极协调事故各方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事故责任比例: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以便保障事故各方的索赔权益。

查勘人员应告知事故各方在索赔时应提供交警或其他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相关事故处理证明或快速处理协议。

(二)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应协调车损险被保险人和责任对方共同处理事故,积极引导责任对方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如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现场处理赔案,应提醒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尽快对标的车损失进行赔偿处理。

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应立即接受并介入事故处理。

(三)责任对方为机动车的,查勘人员应收集或核对接报案时记录的责任对方的车牌号(如没有车牌的应记录其发动机号或车架号)、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承保公司、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是否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以及其他影响免赔的因素、保险期限、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为后续代位追偿做准备。

责任对方为非机动车方的,查勘人员应收集或核对接报案时记录的责任对方姓名或单位完整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家庭(或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投保保险情况等关键信息。

针对单位,还应尽量获取并记录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被保险人提出代位求偿的,查勘员应向其提供《“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并指导其本人或单位授权代理人当面填写,填写完整后收回。

三、确定损失(一)涉及交通事故的,事故受损车辆由事故各方保险公司协商定损。

如定损金额未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应以全责方或事故责任占比大的一方保险公司(以下统称为“主责保险公司”)的定损意见为准。

若主责保险公司未及时进行查勘定损的,应以其他方保险公司的定损意见为准。

(二)保险公司之间对定损价格存在争议的,应在行业内部协调解决,不得对被保险人的索赔产生影响。

(三)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存在异议并无法协调的,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损。

(四)出险地建有行业交通事故集中定损中心的,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到就近的集中定损中心进行查勘定损。

四、赔偿处理(一)赔偿处理原则1、对于交通事故赔案,符合交强险互碰自赔适用条件的(即同时满足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当事人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按照交强险互碰自赔方式在各自交强险项下赔付。

2、对于不能适用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案件,由代位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代位求偿请求在本车车损险项下按条款的约定先行赔付,赔付后向责任对方或责任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3、代位保险公司在支付赔款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根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代位保险公司对应由责任对方和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进行追偿。

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追偿的,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应根据追偿方保险公司的请求,参照行业协会制定的《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XX 版)》规定的分摊原则和商业三责险条款规定进行理算赔付。

4、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在向代位保险公司赔付结算前应通知本公司被保险人赔付意见和金额。

代位保险公司未能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全额追回赔款的,对剩余部分有权向责任对方追偿。

代位保险公司间依据《车损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追偿与结算机制》的规定进行追偿结算。

行业将逐渐通过行业车险信息平台实现代位追偿的案件互审和清算。

在行业平台尚未完全覆盖前,保险公司间应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交互信息,进行代位求偿案件的审核。

5、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项下被多个权利人追偿的,且赔偿金额超出责任限额的,应优先赔付人身伤亡损失。

人身伤亡损失赔付完毕或不存在人身伤亡损失的,应按照各个权利人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占总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的比例在三责险责任限额下进行分摊赔偿。

6、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的三责险因涉及人伤损失尚未结案的,代位保险公司已经对车损险进行代位赔偿的,代位保险公司应等待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三责险项下涉及人伤损失部分计算赔付后再进行清算。

7、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在三责险项下的赔偿金额高于代位保险公司车损险追偿金额的,被保险人对剩余部分仍然有索赔的权利。

(二)索赔单证被保险人向代位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应当提供以下索赔单证:1、被保险人面签的《“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见附件);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在《“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保险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同时,应尽量争取获得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和责任对方的保险单复印件等材料,如果经被保险人努力确实无法全部获得上述责任对方材料的,应至少提供责任对方姓名、责任对方车牌号、联系方式、承保公司等信息。

注:上述复印件是指需验明原件的前提下,留存复印件(包括复印件、扫描件或拍照件。

)。

3、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非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明。

4、损失情况证明材料: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项目照片、损失情况确认书;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及维修工料明细单原件。

5、被保险人应亲自填写并签属《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详见附件)(如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赔案受理、缮制和审核1、代位保险公司应对单证受理点进行公示,做好节假日值班制度的安排,方便被保险人递交索赔单证。

2、代位保险公司在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资料后,应认真核对事故的责任情况,对属于代位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符合代位求偿条件的,应按照赔案缮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缮制工作。

代位保险公司应根据行业信息平台的要求及时上传数据,保证代位求偿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代位保险公司在获得被保险人申请时,应立即通知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以便其及时立案,并做好向代位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准备。

在有平台支持的地区通过平台数据交互方式进行通知,在平台尚不支持的地区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通知内容应包括报案信息、损失情况、责任比例等情况。

(四)赔款支付和案件归档1、赔款必须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赔款手续。

2、档案由代位保险公司整理归档,并单独保管。

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可以调阅。

第三节其他事项一、关于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含义,应参照行业协会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的规定认定,即“被保险人未书面请求保险人向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且接保险人通知后,无故不履行赔偿义务超过15日的,保险人有权就第三者(受害人)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二、代位求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争议的,应按照《代位求偿机动车辆理赔争议处理机制》进行处理。

三、代位求偿案件的费率浮动按照费率规章执行。

四、鼓励各地在本实务的框架下进一步研究代位求偿的简化方案,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逐步探索互碰案件互不追偿的处理方式。

篇二:《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将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赔偿的,保险公司可以协助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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