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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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标准

1 总则

1.0.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监控分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满足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规定,确保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特制订本文件。

1.0.2 本文件的制定的原则是“基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严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实施管理”。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是制定本文件的基础,但为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充分符合标准规范,公司结合多年来开发项目工程管理的经验和实际需要,在质量管理规定上更为严格,在质量控制指标上更为提高。

1.0.3 本文件适合于公司在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参建的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0.4 本办法的实施,以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和法规为前提,除非本文件有进一步更为严格、明确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分公司项目部、监理部、总分包方应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工程质量管理需要,成立项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健全项目质量控制系统。

2.0.2 专业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并配备丰富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2.0.3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充足、满足使用的施工机具、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要经具有检定资质的机构校验合格,并确保精度满足要求。

2.0.4监理单位应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备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和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2.0.5 施工方和监理方都应按照省有关见证取样的规定,依据DB23/1206和DB23/1019相应规定,对工程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实体进行见证取

样送检和现场检测见证。

2.0.6 施工方、监理方应严格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履行相关的监理报验(审)手续。

2.0.7 本文件所涉及的工程均为关键工序或重要工程,各方应按如下要求进行管理:

1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应的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明确施工质量预控点和预控措施;

2监理单位应有针对的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预控点和预控措施;

3分公司项目部在《工程管理方案》中应明确巡检的重点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4项目监督组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中设定为停(必)监点,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

3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标准

3.1 桩基施工测量放线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3.1.1桩基施工单位应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由专业工程师制定测量放线方案,方案内容符合工程实际,对施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并履行监理审批手续。

3.1.2测量放线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测量放线经验,做到持证上岗,履行监理报验手续。

3.1.3测量放线设计参数要经总包单位、桩基施工单位、甲方项目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共同复核确认,确保设计参数准确无误。

3.1.4桩位放样要严格按照设计和放线方案进行,做到桩位标识明显,桩位的放样误差:对单排桩≤10mm,群桩≤20mm。

3.1.5桩位经测量定位后,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进行校核,自检无误后,报请甲方项目部、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到工序。

3.1.6监理对桩位测量放线实施旁站监理。

3.1.7测量放线记录要真实、准确,填写认真,相关人员要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3.2 静力压桩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3.2.1进场的混凝土预制桩要履行进场物资监理报验手续,监理人员采取检查合格证和实物外观质量检查的方式,全数检查进场桩体质量和强度,其成品桩质量偏差必须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7-2008)表,当有怀疑时可采取钻芯取样检测。管桩强度等级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并且要达到龄期。

3.2.2施工方对操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要认真、详细和全面,技术交底记录填写要真实,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字确认。

3.2.3工程施工前,应先进行试压桩,甲方项目部、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参加,以确定压桩终压条件及桩长。

3.2.4施工方应遵循减少挤土效应,避免桩身上抬、管桩偏位的原则合理安排压桩顺序:

1对于场地地层中局部含砂、碎石、卵石时,宜先对该区域进行压桩;

2若持力层埋深或桩的人土深度差别较大时,宜先施压长桩后施压短桩;

3根据桩的入土深度,宜先长后短、先高后低;

4若桩较密集,且距建筑物较远,场地开阔时,宜从中间向四周进行;

5若桩较密集,场地狭长,两端距建筑物较远时,宜从中间向两端进行;

6若桩较密集,且一侧靠近建筑物时,宜从相邻建筑物的一侧开始,由近向远进行;

7桩数多于30根的群桩基础,应从中心位置向外施压;

8承台边缘的桩,待承台内其他桩压完并重新测定桩位后,再插桩施压;

9有围护结构的深基坑中的静压管桩,宜先压桩后再做基坑的围护结构。

3.2.5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进行下列质量控制:

1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0.5%,压桩过程中桩身垂直度偏差≯1%;

2随时检查压桩压力、压入深度,当压力表读数突然上升或下降时,应停机对照地质资料进行分析,查明是否碰到障碍物或产生断桩等情况。如设计中对压桩压力有要求时,其偏差应在±5%以内;

3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2mm;

4为保证接桩的焊接质量,电焊条宜用E4303或E4316,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电焊工应持证上岗,方可操作。施焊时,宜先在坡口周边先行对称点焊4~6

点,再分层施焊,施焊宜由两个焊工对称进行;

5焊接层数不得小于3层,焊缝质量应符合DB23/721要求,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压桩,自然冷却时间应控制在1~8min;

6合理调配管节长度,尽量避免接桩时桩尖处于或接近硬持力层。每根桩的管桩接头数不宜超过4个,同一承台桩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7如地质报告表明,地基土中孤石较多,对有孤石的桩位,采取补勘措施,探明其孤石的大小、位置,对小孤石也可采取用送桩杆引孔的措施;

8终压。终压的控制技术参数应视设计要求和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采用双控,采用以设计标高控制为主、送桩压力控制为辅,终压后的桩顶标高应用水准仪认真控制,其偏差为±50mm;

9截桩。截桩的方法是先用锤子或风镐把桩身四周的主筋敲出,并用气割将钢筋割断,再采用专用截桩器截桩。对于个别露出地面较短的桩头可从上到下凿除。严禁用大锤横向敲打、冲撞,严禁利用压桩机行走推力强行将桩扳断。3.2.6监理应按照监理细则对整个压桩接桩过程进行旁站,随时检查复核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质量偏差、异常等,关注压入深度及压力表读数,特别是终压时压力值,并及时做好现场真实的压桩记录。对于焊接接桩监理工程师应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3.2.7甲方项目部应每天对施工方、监理方履责行为,桩基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2.8项目监督组依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桩基施工过程进行抽查。

3.2.9管桩施工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方质检人员按照规范要求检测成桩桩位偏差。并对工程桩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检测数量按照DB23/721执行。

土方开挖,宜在压桩后,不少于15天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对管桩的成品保护。下道工序进行前,监理单位应报请甲方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和桩基施工单位对工程桩进行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桩基施工单位负责填写验收记录,各方签字确认,公司项目质量监督组监督整个验收过程。

3.3 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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