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协议书.doc
2024年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

2024年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署生效:
甲方(代理商):(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从事黄金代理业务的资格和能力,乙方希望委托甲方作为其代理商从事黄金实物交易活动,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代理乙方进行黄金实物交易活动。
甲方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乙方应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市场信息给甲方,以便甲方更好地完成代理工作。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三、双方协商确定代理费为交易总额的50%,支付方式为每次交易完成后,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甲方。
四、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资金和黄金实物,不得挪用或私自处理。
如出现丢失或损坏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至交易完成或终止之日结束。
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一致同意。
六、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代理商)(签字):日期:
乙方(委托人)(签字):日期:。
黄金买卖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交易代理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现货黄金交易。
2.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交易所的现货黄金交易。
二、交易规则1. 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执行乙方的指令。
2. 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金与实物1. 乙方的最低开户资金为人民币13万元。
2. 乙方卖出实物前,需委托甲方将实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取得仓库的入库单;乙方买入实物前,必须将与成交金额相当的货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指定事项1. 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2. 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3. 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入出库执行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4. 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邮编: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五、变更与通知1. 如需变更上述指定事项,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
2. 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保密1. 甲方及乙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其相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甲方具体地址]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乙方姓名]职业:律师工作单位:[乙方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相关方名称](以下简称“相关方”)就实物黄金交易发生纠纷,现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参与因前述纠纷引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的代理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与相关方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的代理人,代为处理与该案件有关的全部法律事务。
二、代理权限1. 乙方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2. 乙方代表甲方参与执行程序,协助法院执行;3. 乙方有权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但需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4. 乙方有权代为收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5.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提出执行异议;6.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进行投诉、申诉、控告。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代理行为,并提出合理建议;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3.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承担乙方因代理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交通费等);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判断,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代理职责;2. 乙方应勤勉尽责,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 乙方应保守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案件终结时终止。
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个人客户〕〔2021年版〕甲方:客户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协议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特提请甲方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局部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第一条定义本协议所称账户贵金属交易指甲方在乙方规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或营业网点,采取只计份额、不提取实物贵金属的方式,与乙方开展的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账户贵金属的交易。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甲方自愿申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经乙方同意后,享有如下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阅知乙方制定并最新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见附件一〕、"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见附件二〕等规定。
2.甲方有权按照"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要求,向乙方提交账户贵金属交易指令,通过乙方账户贵金属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查询相关账户余额变动情况或划转资金,以及按乙方规定申请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的注销手续。
〔二〕甲方义务1.甲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申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和有效的**件。
甲方申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前,应承受乙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产品适合度评估,符合相关风险等级要求的,方可申请开办。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并签署本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充分了解账户贵金属产品的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当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
3.甲方在乙方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应办妥乙方电子银行相关注册手续,并遵守电子银行渠道的相关规定,熟悉通过电子银行渠道买卖账户贵金属的各项操作,防止由于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甲方在乙方的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应遵守乙方营业网点具体办理程序规定。
个人黄金买卖协议书

个人黄金买卖协议书本协议由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双方就黄金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 买卖对象甲方同意将其所有权的黄金以以下具体形式出售给乙方: - 黄金的纯度:______%; - 黄金的重量:______克/盎司; - 黄金的形状:______(例如金条、金币等); - 黄金的数量:______个/枚。
2. 交易价格乙方同意以以下价格购买甲方所售黄金: - 单价:______元/克(盎司); - 总价:______元。
3. 交付方式及期限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交付黄金给乙方: -交付方式:______(例如快递、线下交付等);- 交付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天内完成交付。
4. 交收地点双方约定的黄金交收地点为:______。
5. 包装及保管甲方应在交付黄金之前对黄金进行妥善的包装,以确保黄金在交付过程中不会受到潜在的损坏。
乙方接收黄金后应妥善保管黄金,并承担其在保管期间的风险。
6. 交易支付方式乙方同意以以下方式支付购买黄金的总价款:- 支付方式:______(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 支付期限:自收到黄金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
7. 违约责任7.1 甲方如未按约定期限交付黄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总价款的______%。
7.2 乙方如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购买黄金的总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总价款的______%。
8.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不得修改、解释,双方享有签署本协议之前的所有权利,并同意本协议内容为最终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范本3篇

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范本3篇篇1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为了明确双方黄金代理交易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其黄金代理,负责代理甲方进行黄金买卖等活动。
二、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指导和要求,提供真实的交易信息和资料。
三、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黄金交易的义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交易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实情况,有权终止代理服务。
五、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并承担因自身过失导致的损失。
六、甲方在交易中应当注意风险控制,理性选择投资方案,遵守交易规则。
七、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年。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_____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范本就是以上内容,希望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前认真阅读,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祝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篇2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双方交易合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其黄金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范围1.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其黄金交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黄金买卖、交易结算、物流配送等相关事宜。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忠实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代理义务2.1 乙方应积极开展黄金交易代理业务,提高甲方的市场知名度和销售业绩。
有关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6篇

有关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为了规范黄金代理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确保您已经详细了解协议的内容并且同意以下条款:一、甲方为黄金代理商,乙方为黄金买家,双方本着诚信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恪守协议内容。
二、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向乙方提供黄金代理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黄金交易信息咨询、黄金买卖撮合等业务。
三、乙方在享受黄金代理交易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利用黄金代理交易进行洗钱、走私等违法行为。
四、乙方在享受黄金代理交易服务时应当认真核实交易信息,注意防范风险,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五、甲方在提供黄金代理交易服务时应当保护乙方的交易信息及个人隐私,并且在未得到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黄金代理交易信息真实可靠,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七、本协议自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开始生效,至双方交易完毕终止。
八、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九、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如有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内容,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内容,共同维护黄金代理交易市场的稳定和良好秩序。
篇2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黄金代理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事宜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进行黄金交易,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黄金市场进行买卖等交易活动。
2. 乙方应在黄金交易中,严格按照甲方的交易指示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操作。
3. 乙方应当在黄金交易过程中,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三篇)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甲方:_____ 乙方:_____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邮编:_____ 邮编:_____ 业务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黄金交易代理业务的有关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业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严格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代理操作在交易所的所有黄金交易业务。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晚上21:00至2:30(周五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动,以交易所实际开市时间为准)。
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须按照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光大银行的阳光借记卡作为资金清算账户,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指定营业机构进行变更。
客户开户签约后两个交易日方可进行代理黄金委托交易。
乙方在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前提下,可向甲方申请解除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代理协议。
1、个人客户的交易状态为正常。
2、个人客户当日账户无成交和欠费情况。
3、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发生黄金买卖委托和提金申请。
4、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库存余额。
乙方可通过甲方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
甲方按乙方委托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报,上海黄金交易所按自动撮合的方式进行实物黄金交易,成交后甲方代理乙方进行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
交易品种为Au99.99、Au99.95、Au100g,标价为人民币/克,价格保留两位小数,交易单位为手及其整数倍。
Au99.99及Au100g,每手100g,Au99.95每手1000克,买卖委托起点均为1手;Au99.99提货单位为1000克或其整数倍;Au100g提货单位为100克或其整数倍;Au99.95提货单位为3000克或其整数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书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有关交易规则,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建设银行( 以下简称“甲方”)就接受乙方申请为乙方提供代理金交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所指的金交所个人贵金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金交所已经开办的面向个人客户的黄金、白银业务,并根据金交所业务发展及甲方业务发展进行调整。
一、总则1.甲方作为金交所金融类会员,通过金交所代理乙方进行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并代理乙方进行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活动。
本协议所称贵金属交易品种及其参数详见《中国建设银行代理个人客户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参数表》(及甲方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甲方代理乙方进行个人贵金属交易,收取代理手续费,由于进行贵金属交易、资金清算、实物交割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代理买卖所产生的盈亏责任。
2.乙方向甲方申请开办金交所个人贵金属业务,须本人持建设银行龙卡通或理财卡、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开户签约。
开户签约成功后,乙方须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PC客户端等开通渠道进行有关交易。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指定营业机构进行变更。
如不及时进行变更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承诺通过甲方代理进入金交所进行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时,已了解、并保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代理金交所贵金属买卖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金交所的交易规则。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
4.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有关的银行账号、黄金交易编号和密码,凡使用该账号、编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买卖活动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有关证件、资料、银行卡遗失或被盗以及密码遗忘或被盗,应按照甲方规定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挂失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导致的一切责任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品种、交易时间、交易日等1.交易品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代理金交所业务包括:现货实盘交易业务(以下简称“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以下简称“现货延期”)。
现货业务:乙方委托甲方向金交所申报,金交所按照自动撮合的方式进行实物贵金属交易,成交后甲方代理乙方进行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
现货延期业务是指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在交易所集中买卖某种延期交收合约的交易活动,客户可以选择合约成交当日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此外,甲方还可以代理乙方办理黄金现货延期中立仓申报。
具体交易品种及其参数详见《中国建设银行代理个人客户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参数表》(及甲方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交易所交易规则、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可代理个人交易的品种。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开市,连续交易时间为:夜市:周一至周五20:00-次日02:30(19:50-19:59为开盘集合竞价时段);日市: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5:30。
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
各交易日15:00—15:30同时进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收申报,15:31—15:40 为中立仓申报时间。
上下午时段交易委托当天15:30前有效,夜间时段交易委托至第二个工作日下午15:30前有效。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金交所公告休市日,交易休市。
交易时间按照金交所规定执行。
交易时间如有变动,以金交所公告为准。
3.交易日周一至周五,交易日为上日夜间时段(周一夜间时段为上周五夜市)、当日上午时段和当日下午时段,开盘时间为上日夜间时段开市时间。
逢节假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交易日为当日上午时段和当日下午时段,开盘时间为当日上午时段开市时间。
交易日如有变动,以金交所公告为准。
4.交易费用。
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代理贵金属交易费用。
具体费用如下:(1)开户费:乙方在甲方办理代理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开户签约时,甲方对乙方收取开户费,该费用包括向金交所缴纳的开户费和向甲方缴纳的开户费。
向金交所缴纳的开户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向甲方缴纳的开户费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服务价目表》代理贵金属项目中账户卡开户佣金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交易手续费:乙方通过甲方参与金交所交易需按成交金额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该手续费包括向金交所缴纳的手续费和向甲方缴纳的手续费。
向金交所缴纳的手续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向甲方缴纳的手续费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服务价目表》代理贵金属项目中交易佣金收费标准执行。
(3)仓储费:乙方存放在金交所内的贵金属需按照存储时间向金交所缴纳费用。
仓储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4)运保费:乙方在金交所指定的金库存入或提取贵金属,应向金交所缴纳费用,运保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5)延期补偿费:当金交所场内交收申报数量不平衡时,乙方由于延期持仓而发生费用,支付方向根据金交所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
补偿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6)超期费:乙方延期持仓的连续持有时间超过金交所规定期限,需向金交所缴纳费用。
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7)升贴水费用:乙方在金交所指定的金库存入或提取贵金属时,为弥补贵金属实物与标准之间的差异(包括重量、纯度等因素)而向金交所缴纳或收取的费用。
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8)质押登记费:乙方以存放在金交所内的贵金属质押时,向金交所缴纳的费用。
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9)租借登记费:乙方通过金交所做租借登记时,向金交所缴纳的费用。
费率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10)其他费用:乙方参与金交所交易应缴纳的费用,具体执行金交所统一标准。
三、开销户及委托1.乙方办理开户签约、销户解约、变更乙方联系方式、变更签约账户等须通过甲方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其他交易、查询等可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等渠道办理。
销户解约、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签约账户等需通过开户签约所在甲方一级分行辖内开办代理上海金交所个人贵金属业务营业网点办理,不可跨一级分行营业网点办理,以下相关交易营业网点均指一级分行辖内开办代理金交所个人贵金属业务的营业机构。
2.开户签约乙方首次办理代理金交所业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目前暂限居民身份证)及本人理财卡/龙卡通,到甲方开办代理金交所业务的网点办理开户签约,甲方为乙方在理财卡/龙卡通下开立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为客户参与金交所业务的专用保证金账户),并代理乙方获得金交所黄金交易编号(乙方在金交所只可拥有一个编号),建立两者之间对应关系。
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为乙方在甲方的唯一代理金交所贵金属业务资金清算账户,该账户挂入乙方龙卡通/理财卡内,可进行查询和办理出入金。
若乙方已有金交所黄金交易编号,需在办理开户签约时向甲方提供。
乙方应保证在办理签约开户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时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营业机构进行变更。
因乙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等因素而引发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为保证乙方交易正常,乙方须保证理财卡/龙卡通状态正常,并关注本人理财卡到期时间等,以免对交易产生影响,同时须保证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资金充裕。
签约开户成功T+1 交易日,乙方可以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等渠道办理代理金交所有关业务。
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等渠道办理该业务须遵守建设银行相关业务规定,且应遵守电子交易方式的操作规则和密码使用规则,因乙方操作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变更联系方式等信息若乙方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改变,可通过甲方营业机构进行变更。
甲方将会以短信等方式向乙方签约信息手机号码发送有关保证金等重要提示信息,乙方务必要保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如有变动,及时到甲方营业网点进行变更。
签约当日,无法进行联系方式变更。
4.变更签约账户异常换卡:若乙方签约龙卡通/理财卡丢失、损毁或者延期换卡后,若新卡号与原卡号不同,需要在其签约开户甲方分行辖内开办代理金交所个人贵金属业务营业网点柜台进行个人签约账户的变更。
普通换卡:根据乙方意愿变更本业务签约账户,由于新卡号与原卡号不同,需要在其签约开户甲方分行辖内开办代理金交所个人贵金属业务营业网点柜台进行个人签约账户的变更。
签约当日即可办理签约账户变更。
5.出金/入金乙方办理金交所有关业务时须先办理入金,并确保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资金充足;乙方如果需动用个人代理交易账户资金时须先办理出金。
乙方办理出金与入金,须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等渠道办理。
入金指乙方将资金从理财卡/龙卡通内活期账户转入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出金指在金交所允许的时间段,乙方将资金从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转入龙卡通/理财卡活期账户。
一般情况下,交易日全天客户均可办理入金交易,出金交易的办理时间必须是金交所允许的时间段内,具体以金交所规定为准。
6.销户解约乙方申请办理销户解约,应满足以下条件:账户前一交易日无库存、无持仓且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及交易介质到甲方营业网点柜台现场销户解约。
销户解约后,乙方在甲方的个人代理交易资金账户注销,甲方与乙方解除代理关系,但乙方在金交所的客户编号仍然保留。
7.交易委托(1)乙方须通过甲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等渠道进行贵金属交易,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和甲方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提供的交易渠道。
乙方经甲方确认符合特定交易渠道使用资质要求后,自行选择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或其它交易渠道进行交易。
(2)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等方式进行贵金属买卖活动时,必须成为甲方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注册用户,乙方应对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C客户端等渠道提交代理贵金属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甲方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3)甲方根据金交所的交易规则向金交所报送乙方委托指令。
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告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审核乙方的委托指令,包括资金、持仓或实物是否足够、指令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金交所规则、指令到达时间是否为有效时间等,以确定指令有效或无效;当甲方认为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5)乙方在委托指令发出后,可以在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通过甲方向金交所发出撤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