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 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前必不可少的两个文书,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具体如下:
1.目的不同:
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为了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目标、范围、预算、时间计划等,以便获得相关管理人员、投资者的支持和认可,从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项目;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则是为了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各个方面的考虑,以便判断项目是否可行,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的实施。
2.内容重点不同:
项目建议书着重介绍项目的目标、范围、预算和时间计划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为了让读者快速了解项目的概况,便于他们做决策;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则需要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分析和社会分析等,以便全面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3.角度不同:
项目建议书主要从项目申请人的角度出发,以推动项目的立项为目的,更注重宣传和推销项目的优点和价值;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则从客观全面的角度出发,尽量客观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以提供决策依据。
4.写作风格不同:
项目建议书一般采用较为简洁明了的语言,着重突出项目的亮
点和吸引力,便于读者快速了解和接受;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则需要采用较为正式的学术语言,通过研究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来提升其可信度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目的、内容重点、角度和写作风格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为了推动项目的立项,强调项目的重要性和优势;可行性研究报告则主要是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判断项目可行性和风险。
关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关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
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研究的内容不同项目建议书是初步选择项目,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步工作,主要考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则需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者否定该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基础资料依据不同项目建议书是依据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的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批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除把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研究依据外,还需把文件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数据资料作为编制依据。
3、内容繁简和深度不同两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大体相似,但项目建议书要求略简单,属于定性性质。
可行性研究报告则是正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充实补充,使其更完善,具有更多的定量论证。
4、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投资估算一般根据国内外类似已建工程进行测算或对比推算,误差准许控制在20%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对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比较详尽精确的计点,误差要求不应超过10%。
拓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的用途及其区别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概念众所周知,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它是对拟建项目的轮廓性设想。
主要是从客观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看其是否符合国家长远规划的方针和要求,同时初步分析建设项目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进一步投入人力、物力作进一步深入研究。
从总体上看,项目建议书是属于定性性质的。
二、项目建议书的作用项目建议书的作用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项目建议书是国家挑选项目的依据,国家对项目,尤其是大中型项目的比选和初步确定是通过审批项目建议书来进行的。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是什么工程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是什么一、两者的定义及目的。
工程建议书:由工程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目前广泛应用于工程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
它要从宏观上论述工程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工程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工程建议书的呈报可以供工程审批机关作出初步决策。
它可以减少工程选择的盲目性,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根底。
可研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工程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二、申报对象、用途。
工程建议书:拟增上工程单位向发改局工程管理部门申报的工程申请是工程建设筹建单位或工程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开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工程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工程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可研报告:1.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2.国家开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3.银行贷款4.申请进口设备免税5.境外投资工程核准。
是工程可行性,以及工程成功率的研究。
三、内容方面。
才可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对于一些小的工程,有时直接用工程建议书代替了后期的可研报告,或者有的直接写可研报告,工程建议书省去了。
工程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是拟增上工程单位向发改局工程管理部门申报的工程申请是工程建设筹建单位或工程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开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工程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工程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对于大中型工程,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工程,还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工程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
工程建议书是工程开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工程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工程,在工程建议书批准后,方可开展对外工作。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及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及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一、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1.定义:-项目建议书:是对项目进行初步规划和思考后,提出方案建议的文档。
它包含对项目的背景、目标、可行性分析、方案建议等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和分析后,提出对项目可行性的评估报告。
它包含对项目的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风险评估等内容。
2.内容:-项目建议书:强调对项目的目标和建议方案的阐述,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摘要、项目计划、估算投资、预期效益等。
3.总结程度:-项目建议书:着重在项目的建议方案上,阐述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对整个项目做出初步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具体的市场研究和分析,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各个方面的详细信息和数据分析。
4.确定性:-项目建议书:着重在对项目的初步规划和方案建议,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可能性进行初步研究,但缺乏具体的数据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具体的调查和研究,提供了基于实际数据和分析的项目可行性评估,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了相对确切的结论。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是指在项目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政府对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的流程。
一般而言,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规划阶段:-确定项目规划目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立项阶段:-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组织专家评审。
3.设计阶段:-进行工程设计;-编制项目批准设计文件;-相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4.招标阶段:-编制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
5.施工阶段:-开展开工报告和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理;-完成竣工验收。
6.运营阶段:-确定设施运营计划;-进行设施运行和维护;-监督和检查运营情况。
以上基本是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主要步骤,具体的流程和具体项目相关方规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用3篇)

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用3篇)项目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篇1第一章项目总论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第三章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第四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第五章工厂技术方案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第七章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第九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第十章财务效益、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第十一章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第一章项目总论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章,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章节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总论章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参照下列内容编写。
§1.1 项目背景§1.1.1 项目名称企业或工程的全称,应和项目建议书所列的名称一致。
§1.1.2 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系指负责项目筹建工作的单位(或称建设单位),应注明单位的全称和总负责人。
§1.1.3 项目主管部门注明项目所属的主管部门。
或所属集团、公司的名称。
中外合资项目应注明投资各方所属部门。
集团或公司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的姓名、国籍。
§1.1.4 项目拟建地区、地点§1.1.5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如由若干单位协作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注明各单位的名称及其负责的工程名称、总负责单位和负责人。
如与国外咨询机构合作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则应将承担研究工作的中外各方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以及所承担的工程、分工和协作关系等,分别说明。
§1.1.6 研究工作依据在可行性研究中作为依据的法规、文件、资料、要列出名称、来源、发布日期。
并将其中必要的部分全文附后,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这些法规、文件、资料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要求所下达的指令性文件;对项目承办单位或可行性研究单位的请示报告的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开始前已经形成的工作成果及文件。
(3)国家和拟建地区的工业建设政策、法令和法规。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关系是什么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一方面充分研究建设条件,提出建设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进行经济分析评估,提出建设的合理性。
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从客观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看其是否符合国家长远规划的方针和要求,同时初步分析建设项目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进一步投入人力、物力作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者在研究任务、基础资料依据、内容繁简和深度、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这几方面存在着不同,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一定关系。
项目建议书是批复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之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方案设计,市政、交通和环境等专业咨询意见必须具备。
很多项目在报立项时,条件已比较成熟,土地、规划、环评、专业咨询意见等基本具备,特别是项目资金来源完全是项目法人自筹,没有财政资金并且不享受什么特殊政策,这类项目常常是项目建议书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合为一阶段。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在研究范围和内容结构上基本相同,但因二者所处工作阶段的作用和要求不同,研究的目的和工作条件也不同,因而在研究的重点、深度和计算精度上也有所不同。
随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和落实,我国投资体制改革深入,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一律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取消审批制。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
项目商只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发改委进行项目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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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区别

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区别
可行性研究报告(Feasibility Study Report)和项目建议书(Project Proposal)是项目管理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和文件。
它们的主要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1. 定义:
-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评估,包括市场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
- 项目建议书则是对项目的目标、范围、资源需求、时间计划、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描述,以便获得决策者批准项目的正式文件。
2. 内容:
-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项目目标、需求、风险、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资源要求等进行详细分析,以确定项目是否值得实施。
- 项目建议书则主要包括项目的概述、目标和目的、项目范围、项目组织结构、项目实施计划等内容,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3. 目的: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的研究和分析,提供给决策者有关项目可行性的评估,并为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
- 项目建议书的目的是向决策者呈现项目的整体情况和可行性,以寻求他们对项目的批准和支持。
4. 时间点:
- 可行性研究报告通常是在项目建议书之前进行。
它是项目前期阶段的一项研究工作,用于确定项目是否继续进行下去。
- 项目建议书则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之后准备的。
它是项目正式启动前的决策依据,用于向决策者提供全面的项目信息和计划。
总的来说,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于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分析,以确定项目是否值得实施;而项目建议书则更侧重于为决策者提供全面的项目信息和计划,以寻求项目的批准和支持。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及编制大纲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及编制大纲一、概念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又称项目立项申请书或立项申请报告)由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就某一具体新建、扩建项目提出的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二、区别1、用途不同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方呈报给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立项之后做的进一步论证。
根据使用者不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
具体概括为:政府立项审批,产业扶持,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2、编制深度不同项目建议书主要从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来论证,主要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划,产业等方面的政策。
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依据外,还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详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必须详细深入,分析细致,内容详实。
3、总投资测算项目建议书阶段,总投资测算为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总投资测算为估算。
且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内容全面,要进行财务评价。
三、项目建议书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2 项目建议书范围1.3 结论与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2.1 项目建设背景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第三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3.1 项目选址3.2 建设条件第四章建设方案4.1 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4.2建设施工安装技术要求4.3建设方案4.4建设标准第五章节能、节水措施5.1 节能5.2 项目节能、节水措施5.3 节能效果分析第六章环境影响初步分析6.1 项目场址环境状况6.2 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6.3 环境保护措施6.4 环境影响评价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7.1 安全卫生方针和原则7.2 安全卫生目标7.3 危害因素分析及防护措施7.4 安全卫生措施7.5 消防措施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8.1项目建设期8.2 项目进度安排第九章项目招标方案9.1 项目招标执行文件及标准9.2 项目招标范围9.3 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及方式第十章总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10.1 总投资匡算依据10.2 编制方法及各项费用的确定10.2 项目总投资匡算10.3 资金来源第十一章效益分析11.1 经济效益分析11.4社会效益分析第十二章风险分析12.1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分析12.2 保障措施第十三章结论与建议13.1 结论13.2 建议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2 项目概况1.3 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变化1.4 研究结论与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2.1 项目建设背景2.2 项目建设必要性第三章建设规模与目标3.1 建设规模3.2 建设目标第四章场址选择4.1 场址现状4.2 场址建设条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5.1 设计原则及依据5.2总平面布置5.3 建筑改扩建方案5.2 结构方案5.3 公用辅助工程5.4 室外工程5.5 主要工程量一览表第六章运营方案6.1 运营方案设计原则6.2 运营方案第七章节能、节水措施7.1设计依据7.2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7.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7.4节能措施7.5节能效果分析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8.1场址环境条件8.2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8.4环境监测及评价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9.1设计依据9.2设计执行的主要标准9.3劳动安全9.4安全防护措施9.5劳动保护9.6消防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11.1建设工期11.2各阶段实施进度安排及正式投产时间的建议11.3目实施进度表第十二章项目招标方案12.1编制依据12.2项目招标原则12.3招标内容及范围12.4拟采用招标组织形式12.5招标方式第十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3.1项目投资估算13.2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第十四章经济效益14.1评价依据14.2基础数据与参数14.3总成本费用估算14.4营业收入14.5经济效益分析结论第十五章社会评价15.1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15.2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15.3社会评价结论第十六章社会稳定风险分析16.1风险调查内容和范围16.2风险因素识别16.3风险因素识别表16.4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16.5风险分析结论与建议第十七章研究结论与建议17.1研究结论17.2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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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况说明
项目起自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南的S316寿高线与S228黄临线交叉口,向北沿S228改建至高家村,继续向西经太平村南、张庄村南转向南,经伏李村西至博昌二路(对接城市规划西环),利用博昌二路至博兴高青界到达终点,与在建的S316寿高线淄博滨州界至高青梁孙段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30.1公里。
二、工作内容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后,通过必要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对可能的建设方案从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论证,研究确定项目起点、终点,提出推荐方案,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路线方案、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经济效益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并编制形成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按照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通过实地踏勘和调查,重点研究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的通道或走廊带,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经济效益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
三、编制工作的要求、任务等
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及有关规范、规定及业主的具体要求编制。
对报告的内容、范围、深度及研究报告的质量负责,并按时提交报告文件。
负责报告文件评审后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
为项目各项评估提供及时全面的人员、技术服务。
四、技术标准及规范
咨询单位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
1(2010年)《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2(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JTJ002-87)《公路工程名词术语》
4(JTJ003-86)《公路自然区划标准》
5(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
6(JTG/T B02-01-2008)《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
7(JTG B03-200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8(JTG B04-2011)《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9(JTG C10-2007)《公路勘测规范》
10(JTJ C20-201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1(JTG C30-2002)《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12(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13(JTG D20-200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14(JTG D30-200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15(JTG D50-200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16(JTG D40-201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17(JTG/TD33-2012)《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18(JTG 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19(JTG/T H21-201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20(JTG D61-2005)《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21(JTG D62-200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
范》
22(JTG D63-200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23(JTG/T D31-02-2013)《公路软土路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24(JTJ025-86)《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
五、成果要求
工可报告及项目建议书通过市局、省局、省厅及省发改委的审查,最终达到省发改委立项批复条件。
六、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报告。
2、对报告的内容、范围、深度及研究报告的质量负责,并按时提交报告文件。
3、负责报告文件评审后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
4、为项目各项评估提供及时全面的人员、技术服务;
5、负责项目在市局、省局、省厅及省发改委的审查工作。
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
一、项目概况说明
项目起自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南的S316寿高线与S228黄临线交叉口,向北沿S228改建至高家村,继续向西经太平村南、张庄村南转向南,经伏李村西至博昌二路(对接城市规划西环),利用博昌二路至博兴高青界到达终点,与在建的S316寿高线淄博滨州界至高青梁孙段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30.1公里。
二、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规章、办法要求,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调查和分析,采取网上公示、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和群众征询意见,查找风险点、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及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三、编制工作的要求、任务等
严格按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
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性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负责将本项目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按时报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
报告应满足工程设计及项目建设需要。
四、技术标准及规范
咨询单位在分析报告编制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限于):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49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投资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2004]第28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主席令[2010]第39号);
(10)《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2)《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1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14)《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6)《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17)《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
五、成果要求
向业主提交项目社会稳定性分析成果资料,供当地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待评估报告通过审查后,根据评估意见修改分析报告。
六、服务要求
对本项目整个社会稳定性分析工作负全部技术责任。
组织成果报告的审查、验收、报告资料汇交,并承担相关费用。
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提交项目社会稳定性分析成果资料。
本项目其他要求:
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申请研究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方面的文件、规定。
咨询单位在编制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咨询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