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确保公正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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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确保公正性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检验科检验工作的公正性,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可靠,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有检验工作及与检验相关的行政事务。

3 职责

3.1 主任制定关于保证检验公正性的声明。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保证检验公正性的实施。

3.3 检验人员执行保证公正性的有关规定。

4 工作程序

4.1 由检验科主任向外公布公正性声明,接受有关部门对检验活动公正性的监督。

本检验科公正性的规定:

(1)检验科主任应为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提供不

受内、外部不正当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压力

和影响的环境。

(2)检验科人员必须以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和数据结果的公正性为已任,检验工作不得受任何

行政和外界干预。

(3)检验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4)检验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单位及个人泄露检验结果。

(5)检验科人员不得参与有损公正性的活动。(6)外单位委托检验时,应送交委托检验申请单,先与样本接收管理人员联系,通知相应专

业组负责人,由其安排检验。检验人员不得自

行直接对外接受样本分析,送检单位也不得指

定专人检验。

(7)所有检验记录、报告按规定存档和发送。(8)检验科对所有委托方提供同样质量的检验

服务。

4.2 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采取措施保证公正性的

执行

(1) 组织机构设置上,设立样本接收管理员,负责

样本的接收、处理、分发。

(2) 检验人员必须有上岗资格,以保证数据公正、

可靠。

(3) 要对原始采样、分析记录、检验报告进行质量

控制,发报告时进行审核,保证输出数据的准确、

可靠。

5 支持性文件

5.1 《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CL-ZD-ZH-004

5.2 《实验室样本管理制度》

CL-ZD-ZH-010

5.3 《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CL-ZD-ZH-023

6 记录表格

6.1 《公正性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CL-CX-02-JL/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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