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维修工程及2010抗震加固工程定额计算规则说明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说明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总说明一、为满足我省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抗震加固工程规、规程及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原《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进行修订,编制了《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
本计价表与《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修编依据:1、《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2、《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3、《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5、《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规程及标准图;7、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8、2009 年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三、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是:1、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依据;2、确定抗震加固工程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4、施工企业、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计价表适用于具有专业结构加固(补强)资质的单位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和附属设备的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房屋修缮及二次装饰工程。
本计价表适用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涉及到多种类型结构的工程时,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五、本计价表中所称抗震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筑物抗震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加固等施工作业。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册说明.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屋面及防水、保温工程.装饰工程. 维修加固措施册说明一、编制依据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维修加固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和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维修及抗震加固工程的计价。
维修工程指房屋建筑局部的维修和改造,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执行范围的区别具体详见本册各章节的说明。
抗震加固工程指因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建筑结构损坏的修复,也可用于房屋建筑结构的改造、加固工程。
三、消耗量标准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考虑了维修及抗震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狭窄、零星分散、运输困难,需要保护原有建筑物等因素。
因此,除定额允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查后方可调整。
四、项目的借用本定额未编制维修、抗震加固的拆除项目,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但部分维修项目将拆除工作已综合在了维修工作当中,具体详见各章节说明和定额工作内容。
已含拆除工作的维修项目包含废渣运至室外内地点堆放,有残值的材料其残值的回收由发承包人协商确定。
本册除拆除工作外,如遇定额缺项,可按《四川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机械乘以系数,综合费乘以系数。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
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
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
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
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
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
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
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2009定额说明计算规则

土建册说明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
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建册说明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
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09定额解释(精选5篇)

09定额解释(精选5篇)第一篇:09定额解释2011专家答疑第二期――摘自四川省2011年5期价格信息问题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将定额人工费作了定额规定之外的调整,评标时是否修正?如果中标,工程结算时如何处理?答:1、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主确定人工费报价,但不得对定额人工费作定额规定以外的调整;2、在评标时,对未按规定计取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按规定重新计算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按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核实比修正,对未按规定计取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按规定重新计算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4、在工程结算时,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规定的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计算。
问题2:《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第55条:“减少15%以上剩余的部分”如何理解?清单工程量是按清单项目分别计增减量还是按整个清单汇总计增减量?答:1、减少15%以上剩余的部分含义举例说明如下:某招标清单项目工程量为100m,后因变更调整为80m,其减少幅度超过了15%,减少15%以上剩余部分为80m。
2、清单工程量增减变化应按各个清单项目工程量分别计算。
问题3: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如何调整?答:1、2009定额A―T分册定额人工费当中已含机械操作用工,其人工费调整按我省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计算;2、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单价中不含人工费,但有人工耗量。
如为签证机械,期人工单价按计日工单价计算。
问题4:2009定额措施分册P414中“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场外运费按其开行时间乘以其台班单价计算”规定是否适用于自卸汽车?答:不适用于自卸汽车。
问题5:2009定额T.B建筑工程后浇带模板如何计价?答:2009定额T.B建筑工程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项目综合单价乘以系数2.5,包含后浇带模板、支架的保留,重新搭设、恢复、清理等费用。
吉林省2009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吉林省2009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编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计价规范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与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7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情况以外,一律不得以具体工程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50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009定额计算规则(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计算规则)

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未包括在混凝土捣制项目内,在措施费中单独列项。
(二)现浇、预制、预应力混凝土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的用量,另套用相应项目。
(三)若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石品种等与定额项目不同时按附录配合比换算。
(四)定额项目中混凝土用量栏内注有“低”者为低流动性混凝土;无“低”字者为塑性混凝土。
(五)现浇或预制搁放佛像的凹凸壁龛及悬于空中的佛座按斗拱项目执行。
(六)门窗上现浇、预制的半圆形、折线形、波浪形及其他形状的过梁、佛像底座、雀替、梁垫、云头、插角、花饰、磉磴、莲花头、爪角尖上的卷草和夔龙及花饰、单件体积≤0.01m3的小构件均按古式零星构件计算。
二、现浇构件(一)扒梁、斜梁、角梁按龙背项目执行。
圆形梁、枋按异形梁项目执行。
(二)多棱形柱、圆形柱和矩形柱倒隅角者,按异形柱项目执行。
(三)“葫芦檩”和“檩带挂”项目的直径指上檩的直径或周长。
(四)现浇构件项目适用范围:1.商品混凝土基础项目适用于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桩承台及箱形基础的底板。
2.现浇混凝土满堂基础适用于有梁式和无梁式满堂基础及箱形基础的底板。
3.商品混凝土柱适用于矩形柱和异形柱。
4.商品混凝土梁适用于基础梁、矩形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叠合梁、枋、檩。
5.商品混凝土板适用于有梁板、无梁板、平板、预制混凝土嵌板带。
6.现浇混凝土直形墙也适用于电梯井壁。
7.商品混凝土墙适用于直形墙、电梯井壁、弧形墙。
8.现浇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弧形楼梯适用于螺旋型和艺术型楼梯。
(五)现浇整体弧形楼梯的折算厚度为160mm,一般楼梯的折算厚度为200mm。
(六)现浇混凝土枋(或矩形檩),按现浇梁项目计算。
(七)现浇零星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压顶、垫块、扶手、挂板、砌体拉结带等。
(八)现浇混凝土杯形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九)现浇混凝土叠合梁按现浇混凝土圈梁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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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抗震加固定额总说明一、《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及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拆除及抗震加固,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整栋拆除的翻建工程及日常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依据现行的房屋建筑抗震加固维修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我省目前的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编制。
并综合考虑了抗震加固工程现场狭小、零星分散、工程量小、连续作业差、手工操作多、机械利用率低、施工场地有障碍等因素,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施工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照工程对象的需要合理配置的。
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换算。
七、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八、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费用,未列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九、凡属本定额缺项,可采用我省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抗震加固项目,按人工工日消耗量乘以1.10系数,材料消耗量乘以1.02系数,机械消耗量乘以1.05系数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拆除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拆除工程定额项目分整栋拆除和分项拆除两部分。
整栋拆除按建筑面积计算;分项拆除按实拆工程量计算。
二、整栋拆除定额中不包括水、暖、电、机等安装设施的拆除,安装设施的拆除应另按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包括拆除基础的整栋拆除定额,适用于带形基础、杯形基础及其它独立基础的建筑物;满堂基础、箱形及各种桩基础的建筑物整栋拆除,应按不包括拆除基础的整栋拆除定额另加拆除基础、地沟、地坪、散水、台阶等分项定额计算。
四、不包括拆除基础的整栋拆除定额,适用于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地坪以上建筑物的拆除,不包括设计室内地坪以下基础、台阶、散水、室内地沟、地坪等分项拆除。
地坪以下还需拆除部分项目时另按分项拆除定额计算。
五、拆除基础、地沟、检查井、化粪池、水池等地下工程,均包括挖土方、清理污物及拆除后的槽坑回填。
六、拆除定额中均包括50m以内的拆除物水平搬运、归堆、分类码放等清理工作。
七、分项拆除定额中,拆除主体结构的定额内已包括拆除附着在主体上的装饰项目(如拆除砖墙包括墙面抹灰铺贴、拆楼板包括楼面及楼板下面平顶抹灰,拆门窗包括门窗贴脸,拆木天棚、木间壁包括压条、板条及抹灰等),不再重复计算。
八、现浇阳台栏板拆除执行现浇混凝土墙定额;拆除现浇阳台平板及雨篷执行相应的现浇板拆除定额。
九、本定额不适用于爆破拆除。
第二章土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挖土方定额是按不同土壤类别综合确定的,执行时不分土壤类别。
二、土方按实体积计算;土方运输按运距和运输方式综合取定,运输方式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挖桩孔遇水下挖淤泥、流砂、砂石时,其水下挖淤泥、流砂、砂石的部分,应将定额中的人工乘以1.2系数计算。
四、土方工程定额内,均未包括排水费。
五、挖桩孔遇水下挖淤泥、流砂、砂石深度超过4m;挖土方、地槽、地沟、地坑深度超过6m时,其超深部分挖方量,应增加垂直运输人工,并按垂直深度每超过1m 折合水平运输7m,套土方运输距离1000 m以内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六、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20m工作面计算。
3.需要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0.30m工作面计算。
4.基础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或防潮层时,将基础有防水或防潮层的一侧增加0.80m工作面计算。
5.管沟的宽度可按下表计算:七、挖土方、挖地槽、地沟、地坑的放坡,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坡度比例1:0.42•(高:宽),放坡起点深度1.35m计算。
八、地槽(沟)底宽在3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九、土壤含水率均以天然湿度为准,若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0%时,应将定额相应项目的人工工日乘以1.15系数计算。
十、回填土、原土夯实、回填砂石及夯填灰土定额是综合确定的,不分人工和机械夯实。
十一、回填土,按挖土体积扣除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灰土、混凝土垫层及管道直径大于500mm以上的体积计算。
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可按下表规定计算:第三章砌筑工程加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标准砖墙体的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二、基础与墙身(柱身、筒身)的划分:1.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不同材料的接合面和设计室内地坪的高差在±0.3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0.3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
3.烟囱基础与筒身采用砖砌时,以砖砌体扩大部分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基础与筒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以不同材料的接合面为分界线。
三、计算基础工程量时,通过基础的每个孔洞的面积小于0.3m2不扣除;每个孔洞的面积大于0.3m2应予扣除。
四、计算实砌砖墙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框外围面积)、空圈及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暖气壁龛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砖、门窗走头、墙体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突出墙面的窗台、各种腰线(三皮砖以内)均不增加工程量。
五、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附墙体内,不扣除面积在0.1m2以内的孔洞体积,孔洞内的抹灰亦不增加。
孔洞面积大于0.1m2者,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抹灰也应另列项目计算。
六、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其实砌部分按相应墙体定额计算。
空心砖墙按体积计算,包括补槎实砌红砖在内。
七、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均按相应砖柱计算。
八、零星砖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小便槽,水槽支脚,煤箱、垃圾箱,台阶,台阶边墙,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及砌块石墙的门窗口立边,窗台线,锅台、炉灶,排水沟等,均按实体积计算。
炉门、炉条的材料费应另按铁件计算。
九、加气混凝土砌块按实砌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框外围面积)、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
十、补砌洞口,按洞口实体积计算;新开洞口,以设计规定洞口面积计算。
十一、独立砖烟囱应按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孔洞体积,孔内抹灰另行计算。
十二、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但垛和门窗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十三、砌体压力灌缝按裂缝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砌体裂缝压力灌浆如采用灌缝胶的,执行混凝土裂缝加固相应定额项目。
十四、机械钻孔以钻孔深度按m计算。
十五、砖和混凝土剔槽按槽长以延长米计算。
十六、人工凿洞分洞截面大小按个计算。
十七、剔除钢筋保护层和混凝土表面凿毛,按剔(凿)面积以m2计算。
十八、人工凿销键孔定额是按240mm×180mm×180mm考虑的,规格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十九、压浆干砸砂浆锚杆定额中均未包括锚杆钢筋的制作、安装,实际发生时,应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定额项目计算。
二十、压浆干砸砂浆钢筋锚杆定额以标准砖墙考虑,如遇空心砖墙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钻孔深度≤180mm(双孔)压浆干砸砂浆锚杆是按双孔“∏”形筋考虑的,如为单孔单筋时定额乘以系数0.6。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加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混凝土(一)混凝土项目除注明者外,均按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及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的楼板上面。
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三) 梁高为梁底至梁顶全高,主梁、次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柱或主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或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长度内,主梁有捣制梁垫者,其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四) 圈梁和过梁连接时,应执行圈梁项目。
(五)楼梯工程量(包括楼梯踏步,楼梯休息平台及楼梯与楼层连接梁。
不包括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六)阳台、雨蓬板以及伸出墙外部分的牛腿,均以实体积并入与阳台板和雨蓬板相连接的板体积内计算。
(七)挑檐、天沟与屋面板或楼板连接时,应以外墙皮为界线,与圈梁或其他梁连接时,应以梁侧面为分界线。
(八)混凝土板应按下列规定分别以实体积计算。
1.有梁板是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和梁的体积之和计算,并应扣除柱身在板内所占体积。
2.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用柱支承的板,其工程量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是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按实体积计算。
4.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分界线。
(九)台阶、踏步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m计算。
(十)砖墙洞口加过梁、加门框,砖墙加附壁柱、混凝土补砌墙,均按混凝土实体积计算。
(十一)楼板加梁、梁下加柱均包括与楼板或梁中钢筋焊接、打洞凿毛等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十二)混凝土化粪池的池底、池壁、池盖等工程量合并计算。
二、钢筋(一)钢筋工程量应按设计长度乘钢筋单位长度的理论重量以t计算。
(二)在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除定额规定的三种接头(电渣压力焊、直螺纹和套筒挤压)以及基础面和楼板面上的柱、墙按设计规定计算钢筋接头长度外,其他一律不再计算钢筋接头工程量。
三、特殊加固(一)结构植钢筋、植螺栓,分钢筋、螺杆、直径按设计以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