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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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适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总投资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和其他需要进行质量验收备案的工程。

第二章质量验收备案的申请和受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四)工程质量抽查报告;(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质量验收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

第五条初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馈,如初审结果不合格,需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整改。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审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或进行整改,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补充材料或整改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再审。

第七条再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馴如再审结果不合格,需重新整改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验收备案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颁发质量验收备案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备案登记。

第三章质量验收备案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施工单位完成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二)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三)工程质量抽查符合规定,并出具质量抽查报告;(四)其他相关验收条件。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包括:(一)审查申请材料;(二)现场验收;(三)验收报告编制;(四)备案审批。

第十一条现场验收应当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结构和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二)施工质量和工艺标准符合要求;(三)工程质量检测及抽查合格;(四)其他相关内容。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流程公示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流程公示
1、《成都市地铁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
4.任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安全工程师任命通知书(施工单位正式文件)。
6.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压证。
7.任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流程公示
1、《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中标通知书或者能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文件;
3、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
4、提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提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压证通知单。
注:
对于未竣工的道路工程,属于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红线施工范围内的单项工程,如沥青、电力浅沟等可申请监督增项:
(1)、拟增项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如与道路、排水施工、监理单位不同,建设单位应按申请材料的规定提供备案资料,质量监督机构在备案表上注明增项内容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
2、中标通知书以及能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文件;
3、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
4、提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提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如与道路、排水施工、监理单位相同的情况,建设单位应按申请材料的第3条规定提供备案资料,质量监督机构在备案表上注明增项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一、准备阶段
在正式进入备案流程之前,合同双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
2. 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法定代表人证明;
3. 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4. 其他根据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材料。

二、提交申请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合同任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并附上所有准备好的材料。

三、受理与审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核。

这一阶段主要是
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规定格式。

四、合同公示
如果材料审核通过,合同将进入公示阶段。

这是为了防止恶意串通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也是为了让行业内外监督合同的合法性。

五、备案登记
公示无异议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合同进行正式备案登记,并发放《建设工程合同备
案证明》。

这份证明是民法典律效力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工程验收、结算等环节的必要
文件。

六、信息录入
合同备案信息将被录入到相关的管理系统中,以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这也
是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七、后续管理
备案完成后,合同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
有变更或补充协议,也应及时报备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八、备案查询
为了保障透明度,合同备案信息通常对外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系统,查询相关合同的备案情况。

总结:。

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图

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图

建设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
(同步办理质量
安全监督手续)
登录质量风险分
级管控平台评定
项目综合风险等

一般风险
较大风险
重大风险召开首次
监督工作会
联合验收
现场验收
是否通过
各部门现场验收
(消防竣工备案
工程同步抽签)
资料审核
是否通过
是否受理
不予
受理
登录投资项目在
线审批平台上传
材料,提交申请







低风险和一般风险
实施联合验收
(较大风险鼓励)
(验收通过前不能使用,否则有处罚)
申报验收
低风险:质量安全联合检查1次(时长不超过1天);
一般风险:不少于3次(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1次)且每3个月不少于1次;
较大风险:不少于4次(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2次)且me月不少于1次;
重大风险:每月不少于1次;
工程因故中止施工超过一个月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中止监督。

如需恢复监督,须建设单位报送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否,整改联合联收
合格意见书

竣工验收
是否通过
监督机构监督项
目现场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联系监
督组申报竣工验


,


具备验收条件
重大风险
不超过15日
否则有处罚











是。

翔安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事指南

翔安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事指南

翔安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事指南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一)申报对象:建设单位(二)申报条件: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2、《施工合同副本原件》;3、《监理合同原件(按规定应当施行监理的工程);4、中标通知书原件或项目报建表复印件5、建设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勘察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8、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9、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0、《地质勘察报告》及审查批复文件;11、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复文件(有条件的可同时提供施工图纸电子文档);12、《消防审核意见书》;13、施工图(全套,并盖图纸审查机构审核章)。

(三)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填写《翔安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一式七份。

2、提交所需的资料。

3、到翔安区质安站窗口办理。

(四)申报时限:提交资料符合要求及交款后即可办理。

(五)受理申报部门:质安站窗口。

(六)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七)受理地点: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洪前备注: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参照上述要求办理二、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程序(一)备案对象:施工单位(二)备案条件: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批准开工后三个是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资料(详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登记表);2、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3、施工单位项目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机构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登记表及相应的资格证书(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登记表交原件、复印件);4、见证取样检测协议书(原件),见证取样送检人员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5、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证(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表格交原件);6、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交原件);7、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及项目安全生产评价》(交原件);8、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合同中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及所需费用资料(详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登记表);9、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审表》(交原件);10、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含深基坑施工、超深人工挖孔桩及降水、超高支撑模板、大跨度钢结构、网架结构、幕墙、特殊结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等经论证的专项方案和施工用电、外脚手架等专项方案)(交原件);1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交原件);12、“建工人意险”办理证明及发票(验原件交复印件);1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交原件);14、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施工企业对该项目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项目应急救援预案》(交原件)。

工程施工怎么备案

工程施工怎么备案

工程施工怎么备案
一、备案申请材料准备
1.建设单位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
2.项目前期审批文件: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施工单位相关证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等;
5.其他必要材料:施工单位组织架构、人员资质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备案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施工备案申请;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备案批准文件;
4.建设单位收到批准文件后,即可组织施工。

三、备案申请注意事项
1.备案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不得有虚假信息;
2.备案申请材料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如设计文件需符合建筑法规标准;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并确保其有效性;
4.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遵守相关法规制度。

四、备案申请的重要性
1.保障施工质量:备案申请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从而保障施工质量;
2.维护安全生产:备案申请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确保在施工过程
中能够有效遵守安全规定,维护施工安全;
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备案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掌握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相关
信息,避免出现违规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总之,工程施工备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保障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备案申请流程顺利进行,从而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的顺利完成。

合肥市竣工备案及流程

合肥市竣工备案及流程

合肥市竣工备案及流程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及流程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即质监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告备案机关。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竣工备案手续:1、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如实填写;2、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提交监督备案所须上报的资料(表1所示,该表由质监站提供),质监站经验证资料齐全后开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表2所示,该表由备案部门提供)送备案部门(合肥市为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质量安全处)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备案部门在网上将工程竣工备案公示,一般商业住宅公示期为至发布公示起10天,公示期间无投诉,在满公示期后备案部门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并返还给建设单位2份。

1、监督备案上报资料注:这是取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所需资料,有些是过程资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取得,有些是竣工合格后才可取得的资料(如第11、12项),需各个相关部门及单位紧密配合才能高效快速的取得。

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文件注:1、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第7、8项不仅要盖公司公章还要加盖档案馆业务专用章(内容为“原件存放档案馆”)。

2、如甲方和施工单位关系尚可,第1、11项可由施工单位购得移交给甲方,另第7、8项在施工单位申取档案合格证之时可帮忙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馆业务专用章。

工程施工竣工备案相关

工程施工竣工备案相关

工程施工竣工备案相关在我国,工程施工竣工备案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主要涉及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园林、景观等各个领域。

工程竣工备案的程序具体分为备案申报、备案审批、备案登记等环节,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经济、建设用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

一、备案申报1.备案申报的主体工程竣工备案的申报主体是业主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业主或代理机构需提供包括竣工图样、竣工规模、竣工投资等在内的基本资料,并进行备案申报。

2.备案申报的材料备案申报材料是竣工备案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竣工规模、投资估算、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这些材料是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重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3.备案申报的程序备案申报的程序包括备案材料的准备、备案申报表的填写、备案材料的递交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等步骤。

备案申报程序要求业主或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备案审批1.备案审批的主体备案审批的主体是建设主管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符合的予以审批,否则予以驳回。

2.备案审批的标准备案审批的标准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经济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备案审批的流程备案审批的流程包括初审、复审等环节,建设主管部门会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退回或者要求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后予以通过,完成备案审批。

三、备案登记1.备案登记的主体备案登记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负责对通过审批的工程项目进行备案登记,确保备案程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备案登记的内容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备案审批的结果、备案登记号等,对工程项目的备案信息进行完整记录。

3.备案登记的作用备案登记是对工程项目最终确认的一个环节,也是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一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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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输工程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收集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印章):
1、计划批件
2、规划批件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勘察单位资质
7、设计单位资质
8、施工单位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
9、监理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地质勘察报告
12、施工图审查报告
13、监理大纲
14、全套施工图
15、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16、建筑节能与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
17、检测协议、检测计划
18、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书(五方责任主体\两个机构)
监督注册受理时,监督站应将所缺资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在三日内办结监督注册证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整理备案资料并报送质监站审核备案。

建设单位填写《**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收集提交下列资料: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单位对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签署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4)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竣工报告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7)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7、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9、住宅质量保证书
10、住宅使用说明书
11、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受理时,监督站应将所缺资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在三日内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七章,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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