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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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题库章节习题(三)含答案

证券交易题库章节习题(三)含答案

证券交易题库章节习题(三)含答案证券交易第3章【单选】1、从内容上看,认股权证具有( )的性质。

A 债权B 场外交易C 基金D 期权2、下列债券交易价格的描述,正确的是( )A 全价交易是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以净价清算交割B 全价交易是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以全价清算交割C 净价交易是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以净价清算交割D 净价交易是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以净价清算交割3、债券市场上的交易品种不包括( )A 政府债券B 公司债券C 企业债券D 金融债券4、在净价交易方式下,利息的计算周期是( )A 日B 周C 月D 年5、目前我国国债交易采取的是( )A 拍卖交易B 对敲交易C 全价交易D 净价交易6、从( )开始,我国在国债交易中采取净价交易方式。

A 2002年3月25日B 2002年4月1日C 1990年12月19日D 1991年7月3日7、下列关于基金的叙述,正确的是( )A 封闭式基金的总量是不固定的B 封闭式基金的竞价原则和买卖程序与股票、债券一样C 开放式基金是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基金D 开放式基金以市场价格交易8、下列关于开放式基金的买价和卖价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在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加一定的手续费B 以资产净值确定C 在资产总值的基础上加一定的手续费D 以资产总值确定9、以下关于可转换债券的叙述,正确的是( )A 可转换债券是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人优先股的证券B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收益权的双重性质C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在任一时间将债券转换成股票D 可转换债券可将债券持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10、可转换债券是指该债券能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兑换成( )A 基金B 任意证券C 优先股D 普通股11、上市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

A 120B 60C 90D 15012、上市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 )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

A 60日 B 30日 C 90日 D 120日13、上市公司应当在配股缴款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聘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编制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将上述两个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权益的过程。

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须在每年决算并经审计之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平和股息政策确定分红派息⽅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随后,董事会根据审议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案,并规定股权登记⽇。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分红派息,主要是通过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清算系统进⾏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 1994年4⽉,为妥善解决全国各地投资者领取现⾦股利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当时的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决定⾃当年5⽉份开始,参照上海股市增资配股认购缴款的⽅法,通过交易清算系统代理派发各上市公司的现⾦股利业务。

当时的做法是:证券交易所在股权登记⽇闭市后根据股东所持的股数,为其增设红利权数量;证券交易所在场内增设“××红利”挂牌品种,红利权交易⽇⼀般为l0个营业⽇;投资者领取现⾦股利时,与平时委托买卖股票⼀样办理委托⼿续,申报委托卖出“x×红利”;原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上市公司派发股东红利作为买⼈⽅进⾏申报,双⽅⼀经“成交”,即将现⾦股利派出;投资者在委托⽇下⼀⽇即可去营业柜台办理资⾦交割⼿续,转存资⾦账户或提取现⾦;挂牌以后未及时领取现⾦股利的客户,可到原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业务代办处以及分布在全国范围的结算会员单位处办理补领⼿续。

1998年4⽉1⽇,上海证券交易所实⾏全⾯指定交易制度,红利的领取⽅式发⽣了变化,即不再挂牌,⽽是直接将数据传送到指定交易的营业部,并通过清算系统⾃动将资⾦划拨给该营业部;营业部再将现⾦股息划⼈投资者的资⾦账户。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只需办理指定,即可领到股息。

1.A股现⾦红利派发⽇程安排。

根据现⾏有关部门制度规定,A股现⾦红利派发⽇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T⼀5⽇前)。

证券发⾏⼈在实施权益分派公告⽇5个交易⽇前,要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一、引言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向股东以现金形式回报利润的一种方式。

为规范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提高投资者对分红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特制定本指引。

二、分红原则1. 公平原则:上市公司应按照权益比例将利润进行分配,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2. 可持续原则:分红应遵循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阶段和盈利能力,保持合理水平,并确保公司基本运营和发展资金的需要。

3. 公告原则: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告分红预案,并根据事实情况及时披露分红决议和实际分红情况。

三、分红程序1. 董事会决议: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上讨论和决定分红事宜,并于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告。

2. 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将分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通过,即可实施分红。

3. 分红实施:上市公司应根据股东权益比例向股东发放现金分红,或通过现金转增股、红利再投资等方式实施分红。

四、分红指标1. 分红比例:上市公司应根据盈利情况和经营需求确定分红比例,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分红比例。

2. 分红基准日:分红基准日为股权登记日前一日的收盘价。

3. 分红支付日:分红支付日为股权登记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

五、分红决策1. 盈利状况: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历史盈利、未来盈利预期和现金流状况,权衡分红可行性。

2. 经营需求:上市公司应考虑未来的业务发展、新项目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3. 净资产收益率:上市公司应根据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和行业标准等因素,确定分红水平。

六、其他事项1. 垫付分红:如上市公司在分红决定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分红款,应及时公告并垫付分红。

2. 未分配利润处理:上市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合理处理。

3. 监督与处罚:投资者有权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现金分红义务。

依法依规,证监会有权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附件:1. 分红预案模板2. 分红公告样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上交所:全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大陆的重要证券交易所之一。

证劵投资判断

证劵投资判断

、判断题(共60题,每小题0.5分,共30分。

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不选、错选、放弃均不得分)1.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

前者有严密的组织和规章制度,后者比较松散。

(B )2.封闭式基金成立一定时期后,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会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开设的柜台进行基金证券的转让。

(B )3.在连续交易系统中,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

( A)4.JSC证券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它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A ) 5.自营席位与代理席位可以是同一个席位。

( B)6.金融衍生工具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供需状况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B )7.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A ) 8.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一切委托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严禁泄露,因此可不配合监管、司法机关与证券交易所等的查询。

( B)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投资者在某证券营业部买人证券后,可以在国内任一证券营业部卖出该证券。

(A )10.每个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分别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5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

( B)11.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5%。

( B)12.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立户管理,以便于采用法人结算模式。

(B )13.市价委托是我国法规规定的委托种类。

(A )14.证券经纪商经批准可以在营业场所外接受客户委托。

(B )15.在我国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可以垫付部分资金,并允许赚取差价作为经营收入。

( B)1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与某一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惟一交易点。

( B)17.权证创设人创设或注销权证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有效的创设或注销申报,办理权证创设或将相应权证予以注销。

上市公司分红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分红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分红操作流程一、分红决策市公司的分红操作是由董事会决策的,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决定是否分红以及分红的比例。

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分红决议后,需要将分红方案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代表参加,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分红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分红实施1. 分红公告公司将分红决议公告于公司官网、报纸、财经媒体等渠道,公告中包括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分红对象、分红支付时间等信息。

2. 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登记日期,通常在分红公告后的一定日期,作为分红的依据。

持股到股权登记日的股东才有资格获得分红。

3. 分红支付日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确定分红对象后,安排分红支付日进行分红发放。

分红金额会通过股东的证券账户直接划入股东的银行账户。

四、税务处理公司在进行分红操作时,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按照合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公司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再进行分红发放。

五、分红回报分红回报是指公司向股东支付的分红金额,股东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股份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回报。

分红回报是投资者投资市公司的重要收益来源之一。

六、分红再投资股东可以选择将分红回报再投资到公司,用于购买更多的股票或者其他投资项目,以增加自己的投资收益。

这样可以实现资金的再利用,提高长期投资的回报率。

总结:市公司分红操作流程包括分红决策、股东大会审议、分红实施、税务处理、分红回报和分红再投资等环节。

公司通过董事会决策后,将分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分红公告的规定进行分红发放。

分红回报是股东投资市公司的重要收益来源之一,股东可以选择将分红回报再投资到公司,以增加投资收益。

在整个分红操作过程中,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红操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上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范本一(正式风格):根据上交所的要求,现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如下:一、背景介绍1.1 现金分红定义1.2 现金分红的意义和目的1.3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1.4 上交所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二、现金分红的程序和流程2.1 分红决议和公告程序2.2 分红方案制定和公告2.3 分红可行性研究报告2.4 分红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日程安排2.5 分红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2.6 分红资金的保管、监督和使用三、分红资格和条件3.1 股东持股截止日和股权登记日3.2 分红股权的确定和计算3.3 分红资格及相关约定3.4 分红资格的交割和确认四、分红报告和信息披露4.1 分红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要求4.2 分红报告的审核和公告4.3 分红信息的披露和发布五、分红税务处理5.1 分红所得税税率和税务义务5.2 分红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5.3 分红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和解释六、风险提示和控制措施6.1 分红风险的认识和分析6.2 分红风险的控制和防范6.3 分红风险的应急处理和救济附件:附件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流程图附件二:分红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股权登记日:指股东持有该股票的权益在该日期确定。

2. 除权除息日:指公司确定派息方案,并且该方案开始生效的日期。

3. 分红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分红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和研究的报告。

范本二(简洁风格):根据上交所的要求,现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如下:一、背景介绍- 现金分红定义- 现金分红的意义和目的-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上交所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二、现金分红的程序和流程- 分红决议和公告程序- 分红方案制定和公告- 分红可行性研究报告- 分红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日程安排- 分红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 分红资金的保管、监督和使用三、分红资格和条件- 股东持股截止日和股权登记日- 分红股权的确定和计算- 分红资格及相关约定- 分红资格的交割和确认四、分红报告和信息披露- 分红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要求- 分红报告的审核和公告- 分红信息的披露和发布五、分红税务处理- 分红所得税税率和税务义务- 分红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分红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和解释六、风险提示和控制措施- 分红风险的认识和分析- 分红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分红风险的应急处理和救济附件:- 附件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流程图- 附件二:分红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股权登记日:指股东持有该股票的权益在该日期确定。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上交所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之一。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行为,上交所制定了相关的指引文件。

本文将对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进行详细介绍。

一、现金分红定义及基本原则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将现金分红定义为上市公司将可供分配现金以现金方式回馈股东的行为。

其基本原则如下:1. 公平公正原则: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公平公正的现金分红。

2. 盈利稳定原则: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应建立在可持续盈利的基础上,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

3. 透明度原则: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向股东披露现金分红的相关信息。

二、上交所现金分红要求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现金分红要求,以确保分红行为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具体要求如下:1. 分红政策公开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将现金分红政策细则与企业章程中进行明确规定,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股东进行披露。

2. 盈利能力与盈余公积金要求: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分红金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可分配利润的30%。

同时,分红应当首先使用盈余公积金。

3. 分红比例和方案:上市公司应当根据盈利情况和经营需要,制定合理的分红比例和方案。

分红比例应当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一致。

4. 分红时间和方式: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现金分红的时间和方式,并确保股东能够便捷地获取分红款项。

5. 股权登记制度: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权登记制度,确保分红款项准确、及时地支付给符合资格的股东。

三、上交所现金分红监督与执法上交所将对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行为进行监督和执法,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具体措施如下:1. 股权登记监管: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登记制度进行监管,确保分红款项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投诉处理机制:上交所建立了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投诉案件。

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上交所现金分红指引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示性公告、罚款等。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通知各上市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三年一月七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一条为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机制,促进资本市场理性投资、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实现长期资金入市与现金分红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合理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回报预期和长期投资理念。

第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第四条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上市公司在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

涉及股价敏感信息的,公司还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条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每年度均实施现金分红,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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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

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须在每年决算并经审计之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分红派息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随后,董事会根据审议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方案,并规定股权登记日。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分红派息,主要是通过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清算系统进行的。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
1994年4月,为妥善解决全国各地投资者领取现金股利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当时的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决定自当年5月份开始,参照上海股市增资配股认购缴款的方法,通过交易清算系统代理派发各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业务。

当时的做法是:证券交易所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股东所持的股数,为其增设红利权数量;证券交易所在场内增设“××红利”挂牌品种,红利权交易日一般为l0个营业日;投资者领取现金股利时,与平时委托买卖股票一样办理委托手续,申报委托卖出“x×红利”;原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上市公司派发股东红利作为买人方进行申报,双方一经“成交”,即将现金股利派出;投资者在委托日下一日即可去营业柜台办理资金交割手续,转存资金账户或提取现金;挂牌以后未及时领取现金股利的客户,可到原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业务代办处以及分布在全国范围的结算会员单位处办理补领手续。

1998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红利的领取方式发生了变化,即不再挂牌,而是直接将数据传送到指定交易的营业部,并通过清算系统自动将资金划拨给该营业部;营业部再将现金股息划人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只需办理指定,即可领到股息。

1.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

根据现行有关部门制度规定,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T一5日前)。

证券发行人在实施权益分派公告日5个交易日前,要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T一3日前)。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公告日3个交易日前审核申报材料并作出答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T一1日前)。

证券发行人接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后,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3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4)公告刊登日(T日)。

证券发行人在指定报刊上刊登实施权益分派的公告。

(5)权益登记日(T+3日)。

证券发行人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并确保自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权益登记日期间,不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6)除息日(T+4日)。

(7)发放日(T+8日)。

证券发行人要确保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O0前,将发放款项汇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项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在发放El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

一旦投资者办理了指定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B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

B股现金红利的派发日程与A股稍有不同,程序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一5目前;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一3日前;
(3)向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一1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日;
(5)最后交易日为T+3 13;
(6)权益登记日为T+6日;
(7)现金红利发放日为T+11日。

未办理指定交易及暂无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的B股投资者,其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

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由指定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对于上市公司派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送股登记日闭市后,将向证券公司传送指定交易投资者送股明细数据库。

该数据库中包括流通股的送股和非流通股(职工股、转配股)的送股。

证券公司将据此更新所有指定交易客户的证券托管数量,投资者无须办理任何申领手续。

至送股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所有流通股的送股部分可到投资者账上,并可在以后上市流通。

在具体的送股日程安排方面,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A股和B 股不完全相同。

3.A股送股日程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A股送股日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一5日前;
(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一3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一1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日;
(5)股权登记日为T+3日。

4.B股送股日程安排。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B股送股日程安排与A股不完全一样,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一5日前;
(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一3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一1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日;
(5)最后交易日为T+3日;
(6)股权登记日为T+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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