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一览表
交易所交易费用一览表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 同新开户 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 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 同新开户 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 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 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 投资者交查询单位(登记结 算公司或证券公司) 投资者交查询单位(登记结 算公司或证券公司)
补办费 补办费 补
手续费
30 元 / 笔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手续费
补原号 A 股 补开新户 账户挂失补办 基金 B 股 补开新户 销户( A 股、基金) 合并账户( A 股、基金) 开户资料查询( A 股、基金) 补原号 补原号
面值 0.005% , 单笔(单只) 最低费用 10 元,最高费用 10,000 元 补办费 10 元 / 户 补办费 同新开户 10 元 / 户 10 元 / 户 同新开户 5 元 / 户 10 元 / 户 5 元 / 户 20 元 / 年 / 户 / 次,磁盘 100 元 / 张,光盘 500 元 / 张 机构 50 元 / 户 / 次、个人 20 元 / 户 / 次
沪市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费用表
基金、权证、 表一 : A 股、基金、权证、债券交易费用一览表 费用项 业务类别 费用标准 目 个人 A 股 开户 机构 开户费 400 元 / 户 投资者交登记结 算公司 投资者交开户代 理机构 投资者交证券公 司 开户费 40 元 / 户 最终收费单位 投资者交登记结 算公司
印花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式基金、 ETF ) 权证 债券 ( 国债、企业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债、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 交易 1 天 2 天 3 天 4 天 新质押式 回购 7 天 14 天 28 天 28 天以上 7 天 国债买断 式回购 28 天 91 天 大宗交易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2018年08月10日更新)
注:1、如有其他业务涉及收费的,相应的收费标准按相关业务规定执行;有关业务收费另有暂免安排的,按相关业务规定执行;代收税费按照收取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相关税费按现有股票、基金或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在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收取,但过户费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对超过500元的部分暂时免于收取。
3、按照《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仅对交纳期未满一年的结算参与人计收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对其他结算参与人暂停计收。
4、上述收费一览表中列示的本公司业务收费标准均包含增值税。
上交所手续费标准

上交所手续费标准上交所手续费标准主要涉及股票交易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对于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投资回报。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交所的手续费标准。
一、佣金佣金是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费用。
上交所规定,佣金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
这意味着,无论投资者的成交金额是多少,都需要支付至少5元的佣金给证券公司。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出来的佣金金额低于5元,那么证券公司仍然会按照5元的标准收取佣金。
佣金的收取方式一般是双向的,即买入和卖出时都需要支付佣金。
二、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在股票交易中,印花税是针对卖出方收取的,税率为成交金额的1‰。
这意味着,投资者在卖出股票时,需要按照成交金额的1‰支付印花税。
印花税的收取方式是单向的,只在卖出时收取。
三、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
上交所规定,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千股收取1元,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
这意味着,无论投资者买卖的股票数量是多少,只要不足1000股,都需要支付1元的过户费。
过户费的收取方式是双向的,即买入和卖出时都需要支付过户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深市交易时没有此项费用。
四、其他费用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的费用外,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还可能需要支付其他一些费用,如证券公司收取的其他服务费、交易所收取的经手费等。
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收取方式可能会因证券公司和交易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前,应该向证券公司和交易所咨询清楚这些费用的具体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标准

年按每个标准流速计收1万元的流速费。
(2008年1月1日起计收。
2008年10月6日至2009年11月30日,免收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
易单元流速费。
)
流量费1. 计费期间为上年12 月1 日至当年11 月30 日。
2. 流量费=(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 2 万笔/ 年×持有席位数)× 0.15 元+(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非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 2 万笔/ 年×持有席位数)× 0.01 元。
3. 以会员或机构为单位,最低收费标准 2 万元/ 年。
4. 详见《关于调整本所席位年费收费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5. 2008年10月6日至2009年11月30日,免收各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的流量费。
其他业务费用项目、标准、收取方式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3.08.18
•【文号】上证发〔2023〕136号
•【施行日期】2023.08.28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证发〔2023〕136号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调整下列品种和业务的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
一、将A股交易、B股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仍执行下浮30%优惠,即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
二、将存托凭证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仍执行下浮30%优惠,即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
其他未做特别规定的股票、存托凭证交易(转让)经手费收费,同步按照上述
标准进行下调。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8日。
交易——沪深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费用表

交易——沪深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费用表沪深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费用表:
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
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证管费等构成。
佣金的收费标准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若有起点一般为5元(沪B股佣金起点为1美元,深B股为5港币);其中,经手费为成交金额的0.0487‰,证管费为成交金额的0.02‰。
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
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A股过户费为成交金额的0.02‰;在B股交易中,此项费用称为结算费,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5‰(深圳B股收费上限500港元,上海B 股不设上限)。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
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印花税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向卖方计收。
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
制作等方面的开支。
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
关键词:手续费佣金。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2020年7月22日更新)
注:1、如有其他业务涉及收费的,相应的收费标准按相关业务规定执行;有关业务收费另有暂免安排的,按相关业务规定执行;代收税费按照收取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相关税费按现有股票、基金或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在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收取,但过户费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对超过500元的部分暂时免于收取。
3、科创公司股东通过询价转让或者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所涉过户费、印花税,参照现有A股流通股非交易过户税费标准执行,证券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分别向过户双方收取,单向每笔最低50元、最高10万元。
4、按照《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仅对交纳期未满一年的结算参与人计收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对其他结算参与人暂停计收。
5、上述收费一览表中列示的本公司业务收费标准均包含增值税。
各大证券公司佣金一览表-各券商的佣金之欧阳地创编

各证券公司佣金一览(申请加精)2009年08月11日各证券公司佣金一览川财证券:0.27‰,限电话委托交易。
400元开通费。
宏源证券:年费600元,对40万元以下的场外交易(电话委托、网上交易、远程交易)中小散户实施。
金信证券:5月1日至7月31日所有客户免收佣金。
3个月后按累计交易金额分档收取,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协商收取。
山西证券:300万元以上2.58‰至2.78‰,100万元-300万元2.48‰至2.68‰,30万元-100万元2.38‰至2.58‰,15万元-30万元2.38‰,中小散户最低2.28‰,网上交易1.00‰。
国泰君安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对不同资金规模、交易规模的客户,对不同交易方式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价格策略;对现场客户按最高佣金标准;对机构客户、重要大户要通过一对一地谈判确定佣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对网上交易客户,原则上不低于1.5‰;对电话等非现场客户原则上不低于2‰。
新设不到一年、客户基础较差的营业部可根据自己情况机动把握,不受公司佣金控制标准限制。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城市营业部的佣金定价方案由分公司根据当地市场状况制定,经营销管理总部审批后实施。
申银万国各营业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佣金收取方式。
1、按客户类型或委托方式实行固定比率的佣金收取标准。
如:对现场交易的散户实行3‰的佣金率;2、按客户资产的多少及其交易周转率的估计,实行固定金额的佣金收取标准,即收取"年佣金"或"月佣金"等方式;3、按客户累计交易量实行超额递减佣金率的收取方式。
华夏证券只规定3‰的上限。
要求营业部根据客户交易量大小、场内场外交易方式等标准,以及营业部所处地区的当地成本和竞争对手情况来制定佣金价格。
海通证券公司不设统一标准,授权营业部自行制定。
对于非现场交易方式收取的佣金标准应该相对较低。
银河证券现场交易客户佣金标准为2.8‰;网上交易客户佣金标准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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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
经手费
按每笔初始交易金额的0.001%收取,起点5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00元人民币
会员等交上交所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
经手费
按转让金额的0.00009%的标准向转让双方收取转让经手费,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会员等交上交所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经手费
按现有股票、基金或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在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收取
6亿股至8亿股(含)的12万元/年
8亿股以上的15万元/年
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优先股(减免标准参照普通股)
上市
初费
优先股总股本2亿股(含)以下的24万元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2亿股至4亿股(含)的36万元
4亿股至6亿股(含)的44万元
6亿股至8亿股(含)的48万元
8亿股以上的52万元
上市
初费
A、B股总股本2亿股(含)下的30万元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2亿股至4亿股(含)的45万元
4亿股至6亿股(含)的55万元
6亿股至8亿股(含)的60万元
8亿股以上的65万元
上市
年费
上年末A、B股总股本2亿股以下的5万元/年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2亿股至4亿股(含)的8万元/年
4亿股至6亿股(含)的10万元/年
费
会员等机构拥有的每个席位可抵免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费;对超出其席位数量的部分,本所收取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的交易单元使用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使用费)
会员等交上交所
流
速
费
会员等机构接入交易系统流速之和超出其免费流速额度时,超出部分每年按每个标准流速计收1万元的流速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流速费)
4.暂免收取货币ETF、债券ETF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5.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暂免收取期权经营机构流量费
其他业务
费用项目、标准、收取方式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执行
*1.债券现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其他债券。
2.债券质押式回购期限包括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28天以上。
会员等交上交所
大宗交易(含大宗专场)
A 、B 股
经手费
相对于竞价市场同品种费率下浮 30 %
会员等交上交所
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经手费
相对于竞价市场同品种费率下浮 50 %(双向)
会员等交上交所
优先股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001%的90%,最高不超过100元/笔(双向)
会员等交上交所
债券现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上市
年费
上年末总股本2亿股(含)以下的4万元/年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2亿股至4亿股(含)的6.4万元/年
4亿股至6亿股(含)的8万元/年
6亿股至8亿股(含)的9.6万元/年
8亿股以上的12万元/年
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上市
初费
3万元,普通LOF暂免
流
量
费
1.计费期间为上年 12 月 1 日至当年 11 月 30 日
2.流量费=(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10元+(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非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3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01元
3.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各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的流量费
附件1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一览表
业务类别
收费
项目
收费标准
最终收费对象
交易
A 股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0487% (双向)
会员等交上交所
B 股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0487% (双向)
会员等交上交所
优先股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
会员等交上交所
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045% (双向),货币ETF、债券ETF暂免
会员等交上交所
权证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045% (双向)
会员等交上交所
债券现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固定收益平台现券交易,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会员等交上交所
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买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经手费
暂免
会员等交上交所
质押式报价回购
经手费
暂免
协议双方交上交所
发行
新股认购、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
经手费
暂免
会员等交上交所
配股、公开增发
经手费
暂免
会员等交上交所
上市
普通股(对2015年8月1日到2018年7月31日上市,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暂免其在此期间的上市初费;从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暂免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
基金管理人交上交所
上市
年费
6万元 / 年,普通LOF暂免
基金管理人交上交所
权证
上市
初费
20 万元
发行人交上交所
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上市
初费
暂免
发行人交上交所
上市
年费
暂免
发行人交上交所
席位
非 B 股席位
初费
60 万元/个
会员等交上交所
B 股席位
初费
7.5 万美元/个
会员等交上交所
交易单元
交易
单元
使用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会员等交上交所
期权
经手费
合约标的为股票的,交易经手费为每张3元;合约标的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交易经手费为每张2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经手费
会员等交上交所
国债预发行
经手费
暂免
会员等交上交所
股份协议转让
经手费
同二级市场交易经手费,双向收取,单向每笔最低50元、最高10万元
3.国债买断式回购期限包括7天、28天和9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