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总工会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22•【字号】嘉政办发〔2023〕34号•【施行日期】202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3〕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奋力推进长三角体育现代化先行市建设,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7年,建立与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将“社区运动家”打造成为最具辨识度的体育共富重大标志性成果,构建城乡一体“10分钟健身圈”。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7%,位居全省前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力争突破44.7%,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不高于浙江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青少年身体素养显著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保持全省第二集团前列。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全省前三。
到2035 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格局,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指数省级测评均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建成长三角体育现代化强市,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标志性事业。
二、重点任务(一)坚持高标统筹,全面构建体育发展新格局。
1.完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大体育”治理格局和运行机制。
市、县(市、区)建立健全体育工作委员会(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完善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优工促生产。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抢抓生产先机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
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对2022年第一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其中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出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15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县〔市〕按职责负责)二、支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
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须按约定协议与用工单位分配返还资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进一步推进减费降税,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的通报-嘉政办发〔2015〕18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的通报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的通报嘉政办发〔2015〕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开拓进取,创新举措,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为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43个住房公积金先进集体和XXX 明等24名先进个人予以公布。
希望受通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比学赶超、奋发有为,努力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和“两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名单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2日附件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名单一、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考核先进单位(8个)一等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兴港区、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达标奖:南湖区政府、嘉善县政府、海宁市政府、桐乡市政府二、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协同扩面先进单位(17个)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社保事务局、建设银行嘉兴分行、南湖区住建局、秀洲区府办、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嘉善县府办、嘉善县财政局、平湖市委组织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海盐县人社局、中信银行海盐支行、海宁市总工会、建设银行海宁支行、桐乡市崇福镇政府、农业银行桐乡支行三、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先进单位和个人(一)缴存先进单位(16个)东海橡塑(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兴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嘉兴信元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上澎太阳能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嘉兴海拉灯具有限公司、嘉兴市公共交通公司、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化工有限公司、嘉兴大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海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桐乡市高级中学(二)缴存先进个人(16名)XXX明(浙江雅莹集团有限公司)、张茂水(浙江嘉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贾印霞(嘉兴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华正威(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辛华(韩泰轮胎有限公司)、翁连新(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姚冲〔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甘萍(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戈国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陆颖燕(三江化工有限公司)、许秀红(嘉兴大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程庆华(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邱建丰(海宁市斜桥人民政府)、吴金女(海宁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金洁(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叶春明(浙江省桐乡市高级中学)四、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盐分中心(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8名)朱晓飞(市政府办公室)、杜京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剑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善分中心)、王凌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湖分中心)、施云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盐分中心)、翁朝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分中心)、王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分中心)——结束——。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14•【字号】海政办发〔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14日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根据《嘉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8〕56号)以及省、市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本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审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不纳入本方案。
第三条工程建设审批实施审批事项清单管理。
各部门根据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审批,不得擅自增加任何审批事项。
第四条依托海宁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协同生成。
工程建设项目协同生成是指各责任部门、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对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预选址、用地指标、产业投资等方面开展集中的空间协调,以推进项目可决策、可落实、可实施,为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奠定基础。
工程建设项目协同生成按阶段和内容划分,主要包括“一张蓝图”合规性审查和建设条件集成。
原则上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并完成协同生成。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在全市筹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在全市筹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嘉政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在全市筹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嘉政发〔202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今年,全市庆祝建党百年各项活动隆重热烈、安全有序、圆满顺利,展现了时代风貌,激发了奋斗热情,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评。
为充分利用庆祝活动激发的澎湃热情和强大正能量,汇聚起全市上下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的磅礴伟力,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筹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嘉兴市委办公室等39个集体和张胜慧等61名个人予以行政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勇猛精进,对标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新使命,为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筹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名单嘉兴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9日附件全市筹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名单一、成绩突出集体(39个)(一)集体三等功(9个)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政府办公室、嘉兴市委组织部、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市建设局、嘉兴市接待办、南湖区委宣传部、秀洲区委办公室(二)集体嘉奖(30个)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嘉兴市委统战部、嘉兴市委政法委、嘉兴市委政研室、嘉兴市信访局、嘉兴市委老干部局、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嘉兴市安全局、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嘉兴市综合执法局、嘉兴市科协、嘉兴市文联、浙江红船干部学院(嘉兴市委党校)、嘉广集团、南湖革命纪念馆、嘉兴电力局、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嘉兴支队、铁路嘉兴车务段、嘉善县委办公室、平湖市档案馆、海盐县公安局、海宁市委宣传部、桐乡市文广旅体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宣传统战群团部二、成绩突出个人(61名)(一)个人三等功(8名)张胜慧嘉兴市党员教育中心钟晓燕嘉兴市委宣传部姜益中嘉兴市委网信办朱雪良嘉兴市经信局杨俊翊嘉兴市公安局张东怡共青团嘉兴市委吴健嘉兴市妇联陈莉南湖革命纪念馆(二)个人嘉奖(53名)丁威嘉兴市委办公室王琴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季灵艳嘉兴市政府办公室范晓梅嘉兴市政协办公室时庆嘉兴军分区崔小生嘉兴市委组织部葛津锦嘉兴市委宣传部李力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顾涛嘉兴市委政法委徐振波嘉兴市委政研室贝立超嘉兴市委编办蒋煜辉嘉兴市直机关工委张伟勇嘉兴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王乐洋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张会锋嘉兴市工业行业管理服务中心俞敏娟嘉兴市教育局徐一骜嘉兴市公安局朱先亮嘉兴市公安局郑启忠嘉兴市民政局俞强嘉兴市财政局韩晓华嘉兴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张静嘉兴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徐明华嘉兴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顾伟建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姚幼州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孙扣红嘉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王建军嘉兴市外办潘庆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李洁嘉兴市体育局谢添奇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张晗嘉兴市总工会董文军嘉兴市接待办慈波嘉兴市档案馆裘建锋嘉报集团周俊嘉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李明嘉兴市气象局沈佳琪南湖区委组织部周洁南湖区东栅街道办事处何鑫秀洲区委组织部戚金祥秀洲区委宣传部金林峰嘉善县委宣传部程雅君嘉善县委办公室顾剑锋平湖市委组织部朱贞平湖市委宣传部刘斌海盐县委组织部沈佳海盐县委宣传部朱建伟海宁市总工会姚倩海宁市档案馆张伟桐乡市委宣传部沈吕威桐乡市委政法委吴志豪嘉兴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王清卿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陈蓉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
黔工总字〔2015〕7号贵州省总工会

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黔工总字〔2015〕7号(2015年2月5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和《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全总《通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的。
落实全总《通知》精神,一要以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二要突出工会工作服务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的正确方向,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三要严格执行全总《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二、经费来源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包括:(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七)其他收入。
三、基层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要按照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一)经费支出范围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工会互助互济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工会互助互济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扬府办发[2012]255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工会互助互济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12〕2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不断完善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机制,切实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造成的经济困难。
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工会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14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工会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不断完善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机制,切实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造成的经济困难,现就在全市进一步推进各级工会互助互济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职工互助互济保障目的和意义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顺应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趋势。
工会组织的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主要是通过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互助保障基金,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原则,向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经济帮助的一种群众互助互济形式。
是对市区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
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是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增强工会凝聚力有效途径,是工会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贡献的契入点;是协助党和政府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内容。
2011年度市政府与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纪要,市政府明确支持工会进一步发展壮大市区在职职工互助互济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日报在工会工作全局中重要作用的通知-总工发[2006]44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日报在工会工作全局中重要作用的通知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6.08.15施行日期2006.08.15文号总工发[2006]44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日报在工会工作全局中重要作用的通知(总工发[200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工会工作和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人阶级新闻宣传的意见》(中宣发[2005]32号),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工人日报在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人日报在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新形势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会工作,要求各级党政要从政治安排、权益维护、舆论宣传上落实好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高度重视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要求工会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提高工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公正透明,浙江省总工会制定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工会组织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以下是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2.基层工会经费设立专户,用于分管领域的资金管理。
3.基层工会经费必须依法使用,不得挪用、截留或私分。
二、基层工会经费的申请和审批1.基层工会在每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经过审议后报总工会备案。
2.基层工会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经费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基层工会必须按照批准的经费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1.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2.基层工会应根据需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经费使用的程序和责任。
3.基层工会应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报告经费的收支情况。
四、基层工会经费的监督和审计1.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受到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基层工会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3.基层工会应定期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需要追责的将追责。
2.对于涉嫌贪污挪用工会经费的行为,将移交相关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通过制定和实施《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也提醒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成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规范经费的收支行为,共同营造干净、廉洁的工会组织环境。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05]31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05]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行业协会的发展,保障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业协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包括商会,下同)。
第三条行业协会是本行业企业公共利益的代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加强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之间,协会与政府、协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行业协会应遵循“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自理会务”的办会原则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活动方针。
行业协会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第四条行业协会按照国家现行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产品、经营方式、经营环节或服务功能设立。
行业协会应当具有全市的行业代表性。
同级区域应一业一会。
第五条设立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协会章程。
章程应当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规定行业协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活动规则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等,并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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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总工会文件海总工字…2008‟17号签发人:史丹夫
关于表彰海宁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
各镇、街道总工会,黄湾镇工会,产业(局、机关、民企、连杭经济区、观潮景区、尖山新区)工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2006-2007年度,我市各级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积极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在基层组织的落实,在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企业工会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涌现出一批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发扬工会组织的优良传统,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市总工会决定:授予海宁市教育工会等7家产业(局)工会海宁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关甫等58位同志海宁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同时,授予郑进良等17位同志海宁市“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市总工会向关心、支持、重视工会工作的荣誉工会积极分子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一如既往地对工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为不断开创海宁工会工作新局面共同努力!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在市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团结全市广大职工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比学赶超,为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海宁市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海宁市总工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表彰决定
抄送:嘉兴市总工会,海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各镇(街道)、
产业(局、机关、连杭经济区、观潮景区、尖山新区)党(工)委。
海宁市总工会办公室2008年4月18日发
海宁市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7家)
海宁市教育工会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工会
海宁市交通局工会
海宁市卫生局工会
海宁市邮政局工会
海宁市电信局工会
海宁市公安局工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58人)
周关甫浙江和心纺织有限公司工会
李红飞浙江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沈杰海宁市佳宏包装有限公司工会
朱祖林海宁市双天鹅指甲钳有限公司工会杨利中浙江猎马家私有限公司工会
杜建忠海宁市靓怡制衣有限公司工会
钱禹康海宁市万盛丝绸喷织有限公司工会沈建华浙江永发机电有限公司工会
朱鸿良海宁永力化工有限公司工会
於徐云海宁市盐官镇总工会
徐菊仙嘉兴白浪淀粉有限公司工会
孙林法海宁市丁桥镇总工会
方红霞海宁市斜桥镇总工会
曹少英海宁市斜桥镇庆云村联合工会
王岳明海宁新海新纺织有限公司工会
朱连明海宁市袁花镇夹山村联合工会
王进权海宁新纪元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工会
沈丽海宁市硖石街道总工会
吴雪荣海宁市浙宁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工会
褚忠根香川纤维(海宁)有限公司工会
何雪祥海宁市海昌街道总工会
张陈林海宁上通优必胜轴承有限公司工会
王娟春浙江锦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张和法海宁市马桥街道总工会
朱凤英海宁市马桥街道新塘村联合工会
金敏学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工会
陈萍海宁市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工会
赵雪龙海宁市丁桥镇初级中学工会
张宇敏海宁市实验小学工会
沈冲海宁市长安镇初级中学工会
朱立宇海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工会
蒋建良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宋良海宁市大元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胡笑薇海宁市交通局工会
张群和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机关工会
冯艳海宁市职工中等卫生学校工会
陶叙金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
韩志伟海宁市邮政局工会
沈群利浙江省海宁电信局工会
李秋君海宁市供电局工会
冯叙庆海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会
龙怡娟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杨雪平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会徐建英中共海宁市纪委工会
唐孝谦海宁市国家税务局工会
岑建平海宁市民营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
张燕飞罗海(浙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会濮文宝浙江嘉兰服饰有限公司工会
杜甫仪海宁市食品有限公司盐官分公司工会金卓学海宁万盛沙发有限公司工会
左国良中国人民银行海宁市支行工会
徐建荣海宁华泰针纺丝业有限公司工会
吴伟达浙江省海宁纺织机械厂工会
李萍海宁市农村电话管理站工会
潘鸿海宁上元皮革有限公司工会
高虹海宁市金凤凰服饰有限公司工会
朱志伟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工会
俞一敏海宁机床厂有限公司工会
三、海宁市荣誉工会积极分子(17名)郑进良市委办公室
高云跃市府办公室
杨文华市委组织部
鲍迎建市工商联
蒋钰明市经贸局
胡振学市教育局
朱忠华市公安局
金中一市司法局
陈金明市财政局
钱海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吴一平市三产服务与粮食局
潘建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何月根市工商局
张建根市烟草局
姚敏忠市连杭经济区
王登峰海昌街道
曹建飞丁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