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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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经营者擅自向公众提供游戏软件,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网吧经营者擅自向公众提供游戏软件,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网吧经营者擅自向公众提供游戏软件,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案件导读:近年以来,涉及网吧侵权纠纷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案某,许多网吧由于对知识产权法,尤其是《著作权法》缺乏了解,而成为被告。

目前,在网吧经营领域,权利人商业维权趋向严重,权利人重视赔偿,轻视停止侵权,网吧经营者又匮乏法律知识,导致侵权现象时常发生,让已成为微利经营的网吧更是陷入困境。

案情简介:RX上海公司拥有单机游戏《仙剑奇侠传三》、《仙剑奇侠传叁外传.问情篇》、《仙剑奇侠传四》的著作权。

游戏光盘《仙剑奇侠传三》、《仙剑奇侠传四》、《仙剑奇侠传叁外传.问情篇》上均标有RX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外包装上标有建议零售价79元。

被告张某帅未经原告的允许,在其经营的网吧内向不特定公众提供上述游戏软件作品。

2011年6月12日公证员会同申请人委派的调查员来到被告张某帅经营的金海洋网吧。

调查员运行《仙剑奇侠传三》等游戏的一系列操作,并对所出现的操作界面均进行了拷屏、下载。

现场保全所得的拷屏截图经公证处刻录存入光盘,光盘内的拷屏文件内容与保全现场计算机屏幕显示内容相符。

经清点该网吧内计算机台数为207台。

法院判决:一审:1、被告张某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对原告RX上海公司游戏《仙剑奇侠传三》、《仙剑奇侠传四》、《仙剑奇侠传叁外传.问情篇》著作权的侵权行为;2、被告张某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RX上海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元;3、驳回原告RX 上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评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本案:一、原告是否享有涉案软件的著作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等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刘某生、刘某侵犯著作权案

刘某生、刘某侵犯著作权案

刘某生、刘某侵犯著作权案
文章属性
•【案由】侵犯著作权罪
•【案号】(2023)沪03刑初23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正文
刘某生、刘某侵犯著作权案
【案情摘要】
自2019年3月起,被告人刘某生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西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人的许可,自行制作用于避开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加密狗,提供维修手册等下载链接,擅自复制星云工作站等软件,通过闲鱼账户等渠道销售前述加密狗和盗版软件。

自2020年7月起,被告人刘某生指使被告人刘某开设闲鱼账户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

期间,被告人刘某生负责制作加密狗、复制盗版软件、上架商品、寄快递等,被告人刘某负责账户客服、收款等。

经审计,被告人刘某生、刘某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6万余元和14万余元。

经鉴定,两名被告人销售的加密狗可以避开著作权人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销售的盗版软件与著作权人的作品实质相同。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故意避开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被告人刘某生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刘某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生系主犯;被告人刘某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两名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庭前预缴
罚金,可以从宽处理。

遂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生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一审判决后,两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辽宁首例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大唐商城”被处理

辽宁首例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大唐商城”被处理

辽宁首例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大唐商城”被处理辽宁沈阳市版权局日前依法处理了一起网络著作权侵权案。

据悉,这是辽宁首例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

据《时代商报》报道,今年4月,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市版权局投诉称,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总计67个文件被国际互联网上的一家名为“大唐商城”的网站公开登载、传播并刻录成光盘出售,东软公司同时提交了该网站出售光盘(侵权复制品)开具的销售发票等证据。

4月下旬,沈阳市版权局根据有关线索找到了位于三好街某大厦内的一家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承认是受人之托出具了光盘销售发票。

执法人员又顺藤摸瓜找到了“大唐商城”网站的负责人,经耐心说服教育,该负责人承认其侵权的违法事实。

与此同时,版权局的办案人员通过技术手段从互联网上获取涉案的大量证据。

在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沈阳市版权局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大唐商城”网站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该市版权局的调解下,“大唐商城”通过网站向东软公司作出了公开赔礼道歉,并相应地作出了经济赔偿。

著作权侵权盗版案

著作权侵权盗版案

著作权侵权盗版案标题:著作权侵权盗版案:张某盗印暴雪娱乐公司游戏《魔兽世界》案例概述:本案发生于2005年,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为张某和暴雪娱乐公司。

张某盗印并销售了暴雪娱乐公司的经典游戏《魔兽世界》,对游戏公司的著作权造成了严重侵犯。

该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并成为中国法律领域中备受瞩目的一起著作权侵权盗版案。

详细事件经过:2004年,美国暴雪娱乐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发布了备受瞩目的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魔兽世界》(World of Warcraft)。

2005年3月,江苏省南京市的张某获取了一份未正当途径获得的《魔兽世界》游戏源代码,并在未经暴雪娱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盗印。

张某利用此源代码在其自家的工厂里生产了一批完全与原游戏相似的光盘,并开始向市场销售。

2005年7月,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揭开了这起盗版案的面纱。

随后,执法人员带领警方进行了突击检查,并从张某的工厂中查获了大量盗版游戏光盘和复印机等制作工具。

根据权利人举报和证据获取,2005年8月,暴雪娱乐公司向南京市法院递交了对张某的侵权盗版诉状,并要求维护其相关游戏的著作权。

法庭审理及判决过程:南京市法院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接受了该案的审理。

在庭审中,暴雪娱乐公司从法律角度详细阐述了其对《魔兽世界》的创作过程、著作权声明以及对张某侵权行为的损失等方面的证据。

张某及其辩护律师则辩称,他所制作和销售的游戏光盘并不完全与暴雪娱乐公司的作品相同,因此不存在著作权侵权的问题,并要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庭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审查和辩护双方的陈述,最终作出了判决。

南京市法院认定张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魔兽世界》的源代码,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盗印和销售,严重侵犯了暴雪娱乐公司的著作权。

因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判决张某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盗版光盘,并支付赔偿金给暴雪娱乐公司。

律师点评:本案作为一起有关盗版和著作权法的典型案例,为我国文化产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广州互联网法院涉网络游戏纠纷典型案例

广州互联网法院涉网络游戏纠纷典型案例

广州互联网法院涉网络游戏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其他,其他,其他•【公布日期】2024.04.25•【分类】其他正文广州互联网法院涉网络游戏纠纷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挂机画面的作品属性认定——A公司诉B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案例二】网络游戏按其表现形式可认定为汇编作品——A公司等诉B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三】游戏场景地图的著作权保护探析——A公司诉B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案例四】如何确定网络游戏的基本表达和侵权比对内容——A公司等诉B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五】准确划定游戏改编电影的侵权边界——A公司诉B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六】游戏账户封禁与用户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益保护——王某诉A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例七】电子商务平台对虚拟财产交易的安全保障义务——张某诉A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例八】网络虚拟财产的用户权益应由账户实名认证人对外主张——张某诉A公司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案例九】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张某诉曹某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案例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代练服务的法律效力认定——连某诉A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例十一】某云游戏平台获取用户数据行为的正当性认定——A公司诉B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十二】仿冒游戏应用程序图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C公司诉D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十三】明晰游戏聚合类平台身份认定标准——A公司诉B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十四】厘清和划定内容平台合法有序经营的法律界限——A公司诉B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十五】以民法典生效日期为界,分段适用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A公司诉陈某、张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案例一】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挂机画面的作品属性认定--A公司诉B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基本案情原告为A游戏的著作权人。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1. 背景介绍在当今数字化信息时代,软件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盗版软件的泛滥,给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盗版软件不仅侵犯了著作权,还可能对用户的计算机安全造成威胁,对于盗版软件的使用和传播必须严肃对待。

2. 案例分析2.1 2013年,某公司卖淘宝店铺的三个卖家被指控销售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共侵权价值达到6.1亿元人民币。

2.2 2015年,杭州一家公司被发现使用盗版AutoCAD软件,被判赔偿1000万元。

2.3 2018年,深圳一名个人在信信公众号上出售盗版Adobe软件,涉案价值超过200万元,被判刑一年。

3.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传播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

盗版软件不仅侵犯了著作权,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及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4. 危害分析4.1 对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的经济损失;4.2 对用户的计算机安全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个人和企业的数据泄露和损失;4.3 侵犯著作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

5. 解决办法5.1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软件的生产、销售和使用;5.2 提高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和使用正版软件;5.3 深入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侵权行为的警惕和防范意识。

6. 结论盗版软件侵犯了著作权,损害了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更给用户和整个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需要加大力度打击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建设健康的数字化环境。

7. 鼓励创新和正版软件需求7.1 政府在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加强督促,鼓励和促进软件行业创新,提高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通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侵权成本增加,维护正版软件市场环境,提供正版软件的环境。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标题: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回顾2024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

本文将根据这些案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选出1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1、腾讯诉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腾讯指控网易侵犯其游戏《王者荣耀》的著作权,索赔金额高达10亿元。

法院最终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腾讯4亿元。

案件影响:该案件凸显了游戏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对游戏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华为专利侵权案案件概述:华为起诉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指控高通侵犯了华为的多项专利。

最终,法院判决高通存在侵权行为,需赔偿华为巨额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展示了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实力,对于维护企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作家告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多位作家指控网易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网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每位作家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对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对文学界和互联网企业都具有警示作用。

4、奥美诉百度侵权案案件概述:奥美公司指控百度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制作的短视频,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百度构成侵权,需赔偿奥美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反映了网络平台在内容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维护网络版权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5、优酷诉土豆侵权案案件概述:优酷指控土豆侵犯其视频版权,要求土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土豆构成侵权,需赔偿优酷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体现了视频网站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竞争,对于规范行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6、华润医药诉石药集团侵权案案件概述:华润医药指控石药集团侵犯其药品专利权,要求石药集团润医药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药品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对于维护医药行业的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盗版软件销售纠纷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盗版软件销售纠纷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盗版软件销售纠纷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日益突出。

其中,盗版软件销售纠纷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盗版软件的非法销售不仅侵犯了开发者的知识产权,还对经济和市场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围绕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探讨盗版软件销售纠纷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期对该类案例的处理提供参考。

一、案例描述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盗版软件销售纠纷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

小明是某软件公司的开发人员,他为公司开发了一款独具特色的软件,并拥有该软件的知识产权。

然而,他发现市面上出现了许多盗版软件销售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他开发的软件。

这些盗版软件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严重侵犯了小明的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侵权的危害1. 侵犯创作者权益:盗版软件销售使得创作者无法享有其应有的权益,助长了侵权行为。

2. 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盗版软件价格低廉,严重扭曲了市场价格,损害了合法软件开发商的利益。

3. 危害用户权益:盗版软件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和病毒风险,使用这些软件可能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甚至损害设备。

三、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布、出租、展示著作权作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盗版软件销售平台:互联网平台成为盗版软件销售的主要渠道,便捷的网络环境为侵权者提供了方便和逃避法律追究的空间。

四、解决方案为了解决盗版软件销售纠纷,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法律力度:加大对盗版软件销售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大巡查和惩罚力度,有效震慑侵权行为。

2. 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建立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包括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保护软件开发者和著作权人的权益。

3.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盗版软件侵权行为的认识,从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4. 合作打击盗版行为:加强软件开发者、互联网平台和法律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盗版行为。

游戏版权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游戏产业的飞速发展,游戏版权纠纷案件逐渐增多。

本案涉及一款知名游戏《梦幻西游》的版权侵权问题,涉及多方当事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系一款名为《梦幻西游》的电脑网络游戏(以下简称“涉案游戏”)的著作权人。

涉案游戏自2008年起在我国上线运营,深受广大玩家喜爱,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被告乙公司未经原告甲公司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上擅自发布了《梦幻西游》的游戏内容,包括游戏画面、角色、道具等,并在游戏内设置了与原告涉案游戏相同的游戏规则和玩法。

原告甲公司发现后,多次与被告乙公司协商解决侵权问题,但被告乙公司拒绝停止侵权行为。

无奈之下,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被告乙公司是否侵犯了原告甲公司的《梦幻西游》游戏著作权?2. 如果被告乙公司侵犯了原告甲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游戏《梦幻西游》的著作权归原告甲公司所有,原告甲公司对涉案游戏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被告乙公司在未经原告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涉案游戏的相关内容,包括游戏画面、角色、道具等,并设置了与原告涉案游戏相同的游戏规则和玩法,侵犯了原告甲公司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乙公司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其平台上所有涉及《梦幻西游》的游戏内容;2. 赔偿原告甲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等。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游戏版权侵权纠纷案件,涉及以下几个关键问题:1. 游戏著作权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游戏作品属于计算机软件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本案中,涉案游戏《梦幻西游》的著作权归原告甲公司所有,原告甲公司对涉案游戏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软件盗版销售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软件盗版销售【案例名称】:软件盗版销售案例分析【事件时间】:2007年6月【事件细节】:2007年6月,某城市一家电子产品店被发现涉嫌销售盗版软件。

该店经营人员王某在其电子产品店内大量销售盗版软件,并在网上论坛上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

这些软件包括办公套件、操作系统和各种应用软件。

这一事件引起了版权所有者的注意,片刻之后,一家知名软件公司通过内部调查确定了王某的违法行为。

他们于同年6月将此案件报告给了当地警方,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警方进行了深入调查,包括侦查员调查购买盗版软件的消费者、分析销售记录以及追踪违法收益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警方确认了王某存在盗版软件销售的事实,取得了充分的证据。

在调查期间,警方发现王某的主要供应商是一家小型电子产品厂商刘某。

刘某向王某提供大量盗版软件,并赚取高额利润。

此外,警方还查明王某在销售盗版软件过程中设立了多个银行账户,用于非法收益的转移、隐藏以及洗钱。

在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后,警方于2007年7月对王某的店铺和住所进行了搜查。

他们查获了大量盗版软件及其相关的销售记录以及银行交易记录等。

【法院审理】:在2007年9月,王某和刘某被警方正式逮捕,并被控销售盗版软件、非法获取盗版软件等罪名。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盗版软件行为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检方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王某和刘某的犯罪行为。

法庭认定了王某和刘某有罪,并做出了判决。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王某因销售盗版软件以及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以罚款。

而刘某因非法提供盗版软件以及参与洗钱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以罚款。

【律师点评】在此案中,王某和刘某作为销售盗版软件的主要参与者,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还涉嫌洗钱等违法行为。

软件盗版销售行为不仅对软件公司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损害了整个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从法律角度来看,软件版权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依法处理此类侵权行为有助于维护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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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盗版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罪案
【基本信息】
案号:(2018)京0108刑初1932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巨石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人:黄明
【案情】
2016年至今,黄明伙同他人,未经著作权人北京闲徕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闲徕互娱公司)许可,运营与闲徕互娱公司享有著作权的“闲徕琼崖海南麻将”游戏源代码具有高度同一性的“巨石海南麻将”游戏,并通过代理人员销售用于启动游戏的虚拟货币的方式进行非法营利,非法经营数额162 912.9元。

2017年12月16日,黄明被抓获。

公诉机关于2018年9月21日向一审法院提起公诉,认为巨石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巨石在线公司)、黄明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提请依法惩处。

巨石在线公司诉讼代表人李勇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实质性异议。

黄明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一审法院认为,巨石在线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明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巨石在线公司、黄明犯有侵犯著作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黄明到案后及能如实供认自
己的基本罪行,巨石在线公司及黄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巨石在线公司积极退交违法所得,对巨石在线公司及黄明依法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巨石在线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20万元;黄明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万元。

一审宣判后, 巨石在线公司和黄明均未提起上诉。

【点评】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犯罪逐渐从现实生活蔓延到网络虚拟空间,特别是手机终端网络游戏领域。

近年来,在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犯罪案中,复制网络游戏作品,经营“山寨”版手机网络游戏非法牟利的案件明显增多。

此类案件的盗版侵权数据大部分都储存在服务器或云端,采用违法获利途径与盗版网站经营公司账户分离的方式躲避侦查。

本案被害单位闲徕互娱公司系集研发与运营于一体的知名棋牌类手游公司,涉案游戏亦为知名手游,受众广泛,嫌疑人的盗版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且本案在案发后,嫌疑人企图通过篡改和销毁数据、账目等方式逃避处罚或减轻自己罪责,使认定该公司经营游戏币的主要收入的电子数额受到破坏,一度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

本案主要采用第三方代理公司为被告公司销售“星钻礼品”等用于启动游戏的虚拟货币的收入认定被告单位的犯罪数额,充分运用新类型电子商务支付平台数据及“手游”营销模式的新特点,对此类新型犯罪的电子证据进行梳理和评判,确立了通过第三方平台数据印证涉案犯罪情节的规则,对打击此类故意躲避侦查的新类型犯罪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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