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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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本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管理,监督规范施测队伍的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安全,实现建设目标,防止工程事故的发生,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监理监控量测(以下简称为监理监测)是指土建监理监督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现场巡视和量测工作。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的监理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测机构与职责第4条总监办是监理监测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监理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和处理监理监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施工单位监测组织机构、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的审核、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施工监测方案的审批;负责施工监测工作的计量审批;制定监控量测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过程中监督、督促施工单位监测人员、监测项目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必要时,进行复核,确保监测质量和效果。

第5条驻地办具体实施监理监测体系的运行,参与监控量测的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施工监测报告(日报、周报、月报)、落实施工监测的反馈信息;负责监督测点埋设的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全过程监督施工单位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报送及信息反馈落实工作,及时将有关资料和信息上报监控信息平台和工程部。

第三章监测相关人员要求第6条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为监理监测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1名专职的监测工程师负责所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7条驻地办配备1名兼职的工程师,负责所监理标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测方案的管理第8条监测方案须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单位根据优化方案和土建工点的施工监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监测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核。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实施方案报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部备案。

第9条监测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第10条监测所包括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要求及信息报送和反馈等内容须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和《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90-xx)之相关规定。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监控量测工作,提升监控量测水平,保障监控量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监控量测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监控量测是指对环境、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测量、分析,以评估其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指标。

第四条监控量测工作的目标是提供准确、可靠的量测数据,为决策、改进、评估等提供依据。

第五条监控量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可追溯、连续改进的原则。

第六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建立健全量测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工作程序、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监控量测工作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监控量测工作应设立监控量测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第九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设置监控量测主任,负责全面统筹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设置监控量测人员,负责具体的监控量测工作,包括样品采集、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第十一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与有关单位、部门建立联系,提供协助,共同推进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二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与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监控量测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三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四条监控量测工作的程序应包括样品采集、检测、数据分析和结果报告等环节。

第十五条样品采集应按照规定方法和要求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第十六条检测应由专业机构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数据分析应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和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估。

第十八条结果报告应明确、准确、全面地反映监控量测结果,包括数据分析和评估结论。

第十九条监控量测工作应确保工作记录完整、准确,保留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二十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两个方面。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根据《天津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暂行)》特制订本单位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程监控量测工作,确保工程结构、周边建(构)筑物、管线与路面等的安全,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施工监控量测中的合作关系,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规范、规定及相关设计文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012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国家现行其他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其他各专业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第二节监测目的和总体要求第一条监测目的掌握围岩、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动态,利用监测结果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参考依据。

监测数据经分析处理与必要的计算和判断后进行预测和反馈,以便为工程和环境安全提供可靠信息。

积累资料和经验,为今后的同类工程提供类比依据。

第二条总体要求监测单位需设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监测人员资格必须满足合同要求。

监测仪器设备的种类、精度和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

监测人员和设备要在施工期间保持相对稳定。

监测单位人员必须熟知施工图纸监测项目、点位、监测频率、方法等。

在进行监测时,必须遵守先复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在确保所采用的基准点准确无误后(平面控制点不少于3个,高程控制点不少于2个),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监测工作,复测结果要记录在监测手簿。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点位布设前,项目部提供监测范围内的管线布置图,避免在布点时对电缆、光缆、给排水管、燃气管等造成破坏,引发事故。

监控量测管理方法

监控量测管理方法

监控量测管理方法监控量测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保证质量的一个紧要环节,对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管理效率具有紧要的价值。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监控量测管理不仅是一个技术活动,更是一个管理活动。

本文从监控量测管理的概念、应用范畴、管理步骤等方面打开,介绍了该领域的一些常见规范和管理方法,旨在为广阔从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的人员供给一些参考和引导。

一、监控量测管理的概念监控量测管理是一种以实际生产过程为基础,以监控和检测为手段,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量测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从而达到实现生产过程掌控和优化的质量管理方法。

其重要任务是对生产过程各个环节进行量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适时发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二、监控量测管理的应用范围监控量测管理一般应用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如:1、原材料的检验:对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在确保其质量合格的情况下,进入后续生产环节。

2、生产过程监控:使用各种传感器和监控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测和掌控,适时发觉问题并解决。

3、产品检测:对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各项检测,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4、售后服务:通过监控量测数据,适时的为客户供给售后服务,解决客户碰到的问题,提高客户充足度。

三、监控量测管理的管理步骤1、确定监控量测指标:确定需要监控和量测的指标,建立量测指标体系。

2、建立监控量测平台:选用合适的监控系统,建立稳定、牢靠的监控量测平台。

3、数据采集和处理:通过监控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形成数据抽象模型。

4、数据分析和挖掘: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发觉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5、问题解决和持续优化: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找到问题的症结,订立解决方案,并持续优化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

四、监控量测管理的规范和方法1、建立监控量测管理规范制度:订立监控量测管理规范及相应流程,保证监控量测管理的规范性和连贯性。

(管理与人事)_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管理与人事)_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管理与人事)_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周边环境、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控量测中的工作关系,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有参与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规范、规定及相关设计文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其他各专业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第四条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控量测的目的:(一)监视分析工程施工周围土体在施工过程中的动态变化,明确工程施工对原始地层的影响程度及可能产生失稳的薄弱环节;(二)掌握支护体系的受力和变位状态,并对其安全稳定性进行评价;(三)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沉降等监测项目预先进行估算和研究,并对隧道沿线附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可能受到影响的程度作出评估和提出处理方案,确保它们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四)通过现场监测信息反馈和施工中的地质调查,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和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优化施工工艺,达到工程优质、安全施工、经济合理、施工快捷的目的,并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借签;(五)通过监测数据经分析处理与必要的计算和判断后进行预测和信息反馈,以便为工程和环境安全提供可靠信息;(六)通过信息反馈进行安全预测及设计优化,在加强安全控制的同时减少投资,使工程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从更大程度上加强建设单位的风险控制。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是一种管理措施,用于确保监控设备和量测操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这种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设备管理:确保监控设备的选择、安装、校准和维护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的型号、产地、使用日期等信息,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

2. 量测操作规范:制定准确、可靠和一致的量测操作规范,包括量测方法、程序和标准。

管理办法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熟悉和遵守量测操作规范。

3. 数据管理:确保监控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数据收集、存储和处理的程序,包括数据验证、备份和恢复等措施。

此外,还要制定数据保密政策,确保数据仅被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

4.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政策、质量目标和质量手册。

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质量审核,评估监控量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要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监控量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

5. 文件管理:制定文件管理程序,管理监控量测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设备校准记录、操作规范、数据报告等。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文件控制措施,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可追溯性。

6. 培训和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了解和遵守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对现有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综上所述,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是一套完整的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监控设备和量测操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通过规范设备管理、量测操作规范、数据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和培训计划,可以提高监控量测的质量和效果。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模版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监控量测工作,确保监控量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监控量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进行的各类监控量测活动。

第三条监控量测工作是指对特定对象或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

第四条监控量测管理应遵循主动管理、系统性管理、数据驱动和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监控量测管理应实施责任下沉、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的原则。

第六条监控量测管理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监控量测工作的协同推进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设立监控量测管理部门,负责监控量测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监控量测管理制度和规范;2. 组织制定监控量测方案,明确监控指标和监控措施;3. 组织开展监控量测活动,确保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4. 负责监控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5. 组织开展监控量测的培训和宣传工作;6. 监督和评估监控量测工作的实施情况;7. 提出监控量测工作的改进建议。

第八条各部门应配合监控量测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监控量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职责包括:1. 按照监控量测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监控对象的相关信息;2. 配合监控量测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3. 定期汇报监控量测数据,及时报告异常情况;4. 配合监控量测管理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5. 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监控量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监控量测流程第九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包括以下流程:1. 监控量测需求分析:明确监控对象和监控指标;2. 监控量测方案制定:制定监控计划、确定监控周期和监控方法;3. 数据采集和处理:按照监控方案进行数据采集,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整理;4.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监控对象的状态;5. 结果报告和问题处理:将监控结果进行报告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6. 监控量测改进:根据监控结果和问题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监控量测在隧道安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规范铁路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控量测是隧道施工过程中,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为初期支护参数的调整和二次衬砌施作的时机提出依据,是确保施工安全和结构安全可靠、指导施工过程和施工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是铁路隧道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铁路隧道施工作业中关键的重要作业环节,监控量测须纳入工序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以下简称“项目分部”)成立隧道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喻建伟(总工程师)副组长:张佳荣(生产副经理)、王剑(副总工)、胡国强(生产副经理)、杨振湘(工程部部长)、陈志广(安全部部长)组员:秦昭勇(测量主管)、陈利(工程部副部长)、王华涛(工程部副部长)、各隧道洞口技术员、测量班及专业监控量测评估单位(由局项目部招标的第三方)等负责人。

项目分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云桂铁路(云南段)隧道施工隧道监控量测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控量测测量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监控量测工作;监控量测测量小组由测量班抽调专人组成,组长由领导小组指定,并作为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隧道监控量测实施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职责分工隧道监控量测实行现场监控量测小组、分部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三级管理制度。

(一)现场监控量测小组1.负责分部内隧道施工现场监控量测工作,对监控量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配备专业监控量测人员和设备,建立健全监控量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一、背景与目的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指导监控量测工作,确保监控量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监控量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应用性,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监控量测的领域和行业,适用于各级监控量测机构和监测单位。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三、术语和定义1. 监控量测:指对特定事物、现象或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的过程和方法,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结果判断等。

2. 监控量测结果:指监控量测所得到的数据和分析结果。

3. 监控量测机构:指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监控量测工作的单位或组织。

四、原则和要求1. 科学性原则:监控量测工作应符合科学的测量原理和方法,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操作和管理。

2. 独立性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保持独立性,避免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生利益冲突,并确保监控量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公开透明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开监控量测结果和相关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和评估。

4. 过程可控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制定完善的监控量测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监控量测工作的全过程可控。

5. 风险管理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监控量测中的风险和问题。

第二章监控量测组织一、监控量测机构设置1. 监控量测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监控量测部门或机构,负责监控量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2. 监控量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保证监控量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二、监控量测人员1. 监控量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

2. 监控量测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监控量测的权益和机密,严禁泄密和违法行为。

3. 监控量测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保持专业水平和技能更新。

第三章监控量测工作流程一、监控量测计划1. 监控量测机构应制定年度监控量测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1. 引言监控量测是指对一个过程、系统或实体进行实时或定期的量测和监控,以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或领域而言,监控量测都是至关重要的管理工具。

本文将介绍监控量测的管理办法,包括监控量测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旨在帮助企业和组织提高监控量测的效率和效果。

2. 监控量测的目的监控量测的目的是提供实时和准确的数据,以评估和监测特定过程或系统的状态和性能。

通过监控量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事故和故障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3. 监控量测的内容监控量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监控目标:明确监控量测的目标和要求,包括监控的对象、监控的指标和监控的频率等。

3.2 监控方法:选择适当的监控方法和技术,包括实时监控、远程监控、离线监控等。

确保监控的数据准确可靠。

3.3 监控设备:选择适当的监控设备和仪器,包括传感器、仪表、数据采集系统等。

确保监控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调试。

3.4 数据分析: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和算法,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取有用的信息和知识。

为决策提供依据。

3.5 故障诊断和预警:根据监控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进行诊断和预警。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和故障的发生。

3.6 问题解决和改进:对监控量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处理和改进。

建立健全的监控量测管理体系,提高监控量测的效果和效率。

4. 监控量测的实施方法4.1 制定监控量测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控量测的计划和流程。

明确监控的目标和内容,确定监控的方法和频率。

4.2 选择监控设备和仪器:根据监控的对象和指标,选择合适的监控设备和仪器。

确保监控设备和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满足监控的要求。

4.3 安装和调试监控设备:根据监控设备和仪器的安装和调试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

确保监控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调试完成。

4.4 数据采集和处理:根据监控设备和仪器的采集和传输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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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快轨安字〔2011〕082号签发人:于增关于下发《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参建单位:为规范对本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的监控量测管理工作,现将《监控量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下发监控量测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公司各部门存档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综合部2011年3月17日共印36份北京市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轨公司)地铁建设工程的信息化施工,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真实、及时、有效地为地铁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快轨公司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控量测工作是为动态描述地铁建设期间结构自身、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性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工程施工期间采集得到的监测数据、巡视信息,为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使地铁建设更加安全、经济合理。

第四条.监控量测工作内容包括监理、施工及第三方监测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监测、现场巡视、信息处理及反馈等工作。

第五条.监控量测管理包含第三方监测、监理巡视、施工监测、安全风险技术咨询。

第六条.监控量测信息反馈是依据监测数据分析和判断,对参建各方予以信息指导,参建各方依据监测信息可适当调整施工参数及方案,或在设计单位后续同类工程设计中修正设计指标,做到在建和已建建构物的安全。

第七条.监测各方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文件、环境条件、相关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及产权单位要求编制监控量测方案。

第八条.监测人员应充分认识到监控量测的重要性及特点,严格管理,精心施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九条.监测各方要密切结合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条.监测各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监测点不丢失、损毁。

第十一条.为了确保地铁测量精度,监测单位应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定,保持监测工作人员的稳定。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建设监控量测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设计与施工的水平。

第二章监测各方职责第十三条.建设管理单位(1)公司安监室制定监控量测管理办法,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2)公司设计管理部组织对涉及地铁施工安全的专项监测方案进行评审。

(3)公司设计管理部为工程监控量测工作提供相关的设计标准和依据。

(4)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对重大风险源的安全评估。

(5)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和管理工程建设监控量测工作。

(6)公司安监室组织对第三方监测的监测、现场巡视及咨询技术工作进行审查与论证,对项目人员、设备、工作质量进行审查,组织对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考核。

(7)公司安监室根据安全风险技术咨询组的综合预警/消警建议,负责发布综合预警/消警信息。

(8)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1)编写所监理工程的施工监测实施细则。

(2)审查、批准施工监测方案,报快轨公司备案。

(3)对施工监控量测专业分包进行审查,报快轨公司备案。

(4)对施工监测投入的技术力量及所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施工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成果的质量。

(5)开工前,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监测点、初始值进行验收。

(6)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及时上报快轨公司安监室和甲代,指令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保证施工、环境安全。

(7)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分析评判监测数据,保证监测信息真实、准确,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8)配合对安全风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9) 负责现场巡视预警发布、建议发布综合预警,负责对施工单位消警申请的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响应预警和消警工作。

第十五条.第三方监测单位(1)第三方监测是工程施工期间,受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依据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对土建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工程结构自身及周边环境独立实施监测工作。

(2)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了解其工作目的、性质和内容,根据合同、标准、规范、图纸和北京地铁关于第三方监测的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

(3)按照评审通过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保证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并按程序要求及时反馈信息。

(4)负责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审查施工监测方案。

(5)负责对施工监测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流程、风险管理平台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控量测技术交底。

(6)按规定向快轨公司提交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及分析和对应安全技术措施。

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有关各方,并配合完成事故的分析和处治。

定期进行监测总结,并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7)对重点建(构)筑物实行全过程跟踪监测,对监测成果分析评估。

(8)监测咨询组,定期对施工安全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对于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判断,提供专业的分析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综合预警/消警建议。

(9)负责第三方监测、巡视预警发布及消警工作。

(10)开工前,会同监理单位对监测点、初始值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1)依据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监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等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监测方案。

(2)建立监控量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保证监测工作的连续性。

(3)依据经审批的施工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工作。

(4)保护监测点的完整,保证仪器有效灵敏。

(5)按规定提交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及分析和对应安全技术措施,提交最终总结报告。

出现异常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相关信息给有关部门。

(6)按相关要求及时将各类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

(7)及时响应各类预警,采取对应措施,根据实施效果提出消警建议。

第三章、监测成果报告及异常数据处理程序第十七条.所有的监测成果以日报、周报、月报的形式上报快轨公司。

周报、月报按照统一的规范表格制作。

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施工单位第一时间上报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部和安监室。

第十八条.各监测单位应加强对监测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成果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第十九条.各监测单位对监测数据必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界通报或泄露地铁监控量测情况。

第四章、预警、消警程序第二十条.预警发布1、单项监测预警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单项监测预警状态判定表》(详见附件1)自动发布。

2、单项巡视预警由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按《单项巡视预警状态判定表》(详见附件2)要求发布。

3、综合预警由建设单位在单项监测预警和单项巡视预警的基础上,经过风险技术咨询组综合分析后发布。

第二十一条.预警响应1、单项监测黄色预警: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制定《预警处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2、单项监测橙色预警和巡视黄色预警: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安全)负责人组织分析会,驻地监理工程师、预警发布方项目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制定《预警处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3、单项监测红色预警、巡视橙色预警、综合黄色预警:预警作业面局部暂停开挖施工,现场紧急排险处置必须确保人员安全。

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分析会,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必要时邀请专家参加)和相关人员参加,制定《预警处置方案》,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加密监测和巡视频率,必要时,应增加监测点,进行不间断实时监测。

4、巡视红色预警、综合橙色预警:预警作业面应立即停止开挖施工,现场紧急排险处置必须确保人员安全。

如涉及周边环境安全,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确保环境安全措施。

由施工单位北京指挥部领导组织分析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及安全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技术及专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并邀请专家参加,制定《预警处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加密监测和巡视频率,增加监测点,必要时应进行不间断实时监测。

5、综合红色预警:预警作业面应立即停止开挖施工,现场紧急排险处置必须确保人员安全。

如涉及周边环境安全,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确保环境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施工单位北京指挥部领导组织分析会,建设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领导及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领导及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安全)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领导及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同时应按规定邀请不少于5名的相关专家,制定《预警处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加密监测和巡视频率,增加监测点,或进行不间断实时监测。

第二十二条.消警程序1、单项监测黄色、橙色预警:由施工单位提出消警申请,经监理审核、第三方监测单位确认后进行消警,并提交快轨公司备案。

2、单项监测红色预警、单项巡视预警及综合预警:由施工单位提出消警申请,监理单位审核、第三方监测单位确认后,由预警发布方消警。

附件1 :黄色监测预警(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时,或者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时。

橙色监测预警(报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时,或者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时。

红色监测报警(超控制值)——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时,或者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时。

黄色综合预警(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85%之间时,或者双控指标之一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100%而另一指标未达到该值时。

橙色综合预警(报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100%时,或者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而另一指标未达到时,或者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而整体工程尚未出现不稳定迹象时。

红色综合预警(超控制值)——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与此同时,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时;隧道或者基坑支护混凝土表面已开始出现裂缝同时裂缝已开始渗漏水。

附件2 施工监测点预警及巡视预警参考表表1施工监测点三级警戒状态判定表表2 明挖法施工巡视预警参考表表3矿山法施工巡视预警参考表注:盾构施工主要控制参数各级别预警范围请参见各盾构区间组段划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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