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恢复室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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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恢复室的管理制度

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麻醉恢复室护理工作的正规运作,大大提高了手术病人围麻醉期安全,减少术后并发症发生,提高麻醉科工作效率,缩短连台手术等候时间,增加手术床位周转率。

麻醉复苏室的工作制度

一、概述

麻醉复苏室(recovery room)又称为麻醉复苏室(PACU),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完全清醒,生命体征恢复稳定的病室。复苏室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麻醉科医师和护士负责,麻醉科医师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是否转送普通病房或监护病房的指征。

二、麻醉复苏室的基本任务是

1.手术室中当日全麻病人未苏醒,部位麻醉术后未清醒者和意外部位麻醉可能影响生命者,直至病人清醒且无生命危险。

2.监护和治疗在苏醒过程中出现的生理紊乱。

3.患者苏醒后无异常,送入病房,如病情危重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和治疗则进入监护病房。

三、收治标准

1.凡麻醉后患者未清醒,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或肌肉张力差或因某些原因气管导管未拔除者,均应送恢复室。

2.凡各种神经阻滞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后需要继续监测治疗者。

四、工作程序

1.麻醉患者由麻醉医师护送至麻醉复苏室,必要时与手术医师共同护送。搬运与护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防止躁动,防止各种导管脱出,注意呼吸道梗阻,患者保暖等。

2.病人由手术室转往复苏室的过程中,麻醉科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

3.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血氧饱合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输液或输血;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器扶助或控制呼吸。

3.麻醉科医师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如下内容。

(1)病人的一般资料,手术方式、时间及麻醉方法。

(2)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

(3)麻醉用药。包括术前用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他药物。

(4)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5)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

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6)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可耐受的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4.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恢复情况作出评价,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5.至少每15min测定并记录1次血压、脉搏、心率、血氧饱合度、呼吸频率及神志恢复情况,以判断恢复程度和速度。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

6.当病人达到转出标准后或需要送往监护病房继续治疗,应详细记录各种检查结果,将病人及所有病历记录送到普通病房或监护病房。

五、转出标准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术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以上。

2.呼吸系统标准。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喇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12~30/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高于70mmHg,或SpO2高于95%。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的±20%并稳定30min 以上;心律正常,ECG地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4.椎管内麻醉后,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须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

麻醉恢复室护士长职责

1.在麻醉科主任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

2.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出恢复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根据当天手术病人情况,进行弹性排班,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全麻病人恢复工作,必要时亲自参加。做好转、帮、带。

4.以身作则、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了解本室工作人员思想、工作、学习、关心她们的生活,遵守劳动纪律。

5.组织安排护士的业务学习,指导进修、实习护士临床护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6.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7.认真执行查对制定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负责麻醉科药品、耗材的请领工作,并定期检查急诊手术物品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工作并安排护士做好麻醉机及麻醉用品的消毒和保养工作。

9.保持麻醉恢复室内整洁、安静、温度适宜、空气新鲜。

病人交接制度(与手术室、与病房)

1.术后病人转至麻醉恢复室,必须由一名麻醉医生,一名手术室护士护送,做好交接工作,并由交接双方对病人情况评估。

2.手术室护士与恢复室护士要对病人生命体征,实施手术名称、皮肤、静脉通道、随身物品等进行交接,并及时登记。

3.病人离开恢复室送入病房必须由恢复室医生决定并符合以下条件:意识清楚,能够知道人、事、时、地、体温、呼吸速率、心律速率、血压、血中氧气的浓度都要维持在正常值以上。

4.送入病房由病房护士与恢复室护士交接病人的皮肤颜色,呼吸循环系统,意识系统,血氧饱和度、静脉通路及随身物品,并进行记录方可离去。

外来人员参观制度

1.外来人员由医院医务科统一安排,科室专人负责。

2.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外来人员进出手术室必须服从手术室护士长的统一安排和管理,着装整洁,按规定时间完成参观任务,不得长时间逗留在手术室内,以便影响正常工作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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