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供热规划(2015年―2030年)(中心城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中心区第二批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中心区第二批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承市政办字〔2016〕94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中心区第二批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94号双桥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承德市中心区第二批重点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加快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6日承德市中心区第二批重点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方案根据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整合规划等城市规划,在201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第一批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谋划、充分论证,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实施一批”和“区分轻重缓急、尽快解决突出问题”原则,经过深入谋划、多方论证,市政府确定了市中心区第二批重点城市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城市主次干道、交通设施和步行系统、绿化亮化、供热、综合景观和环境、重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六大类38个项目。
为落实责任,特制定本方案,市中心城区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一、城市主次干道1.磬锤峰景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内容:由磬锤峰景区停车场分别通往普通乐寺和安远庙,道路全长500米,宽5-8米,采用透水砖和彩色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开工时间:2016年6月2.广仁大街(公交总公司至广仁岭隧道段)改造及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内容:全长2966米,宽20米,增设人行道、路灯、绿化带等,将原来过境道路升级改造为城市主干道。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住建建管公司开工时间:2016年10月3.红石砬沟至小老虎沟连接线工程项目内容:道路全长1000米,宽12米,其中隧道长400米,宽10米。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冀政字〔2016〕5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冀政字〔2016〕52号承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承市政〔2016〕58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现批复如下:一、承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城市,连接京津辽蒙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承德市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谐宜居、生态良好、空间有序、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统筹城乡发展。
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统筹规划建设城乡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健全消防、人防、防洪、抗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三、提高城乡建设质量。
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124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严格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管理,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增加街巷路网密度,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冀政发〔2015〕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冀政发〔2015〕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同时,要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2023年修改)

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2023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4.10•【字号】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施行日期】2023.04.10•【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2019年10月30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2022年12月22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2023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修改决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设施管理第四章供热用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供热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发展城市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节能环保、保障安全、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供热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城市供热基础设施,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积极发展以清洁热电联产为主导的供热方式,优先利用各类工业余热、废热资源,充分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供热能源。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应急预案,健全组织指挥系统和应急保障机制。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供热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的供热应急预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零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零能耗公共建筑
设计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3.11.01
•【字号】2023年第147号
•【施行日期】2024.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零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
准》的公告
《零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编号为DB13(J)/T 8535-2023)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hbzjt/ztzl/jj/gcjsgf)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1日《零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编号为DB13(J)/T 8535-2023)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hbzjt/ztzl/jj/gcjsgf)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1日。
1.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省规委会5.2)

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体系结构 (3)第二节城市化发展思路和措施 (6)第三节城乡协调发展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6)第四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9)第五节市域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规划 (11)第三章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14)第一节城市规划区范围 (14)第二节城市性质和规模 (15)第三节城区用地布局和组织 (15)第四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3)第五节城区景观风貌和绿地规划 (32)第六节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6)第七节城区供水工程规划 (39)第八节城区排水工程规划 (40)第九节城区供电工程规划 (41)第十节城区通信工程规划 (42)第十一节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43)第十二节城区供热工程规划 (44)第十三节城区防灾工程规划 (44)第十四节城区环境保护和环卫工程规划 (47)第十五节周边地区协调发展规划 (50)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及远景规划 (51)第一节近期建设规划 (51)第二节远景规划 (53)第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53)第六章附则 (55)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年)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承德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下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原则)编制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坚持以下三条原则:坚持(去掉)优化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促进我市(承德市)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实施建设‘大避暑山庄’战略构想‛,建设滨水新城;节约用地,合理布局,集约发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原则。
第3条编制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土地管理法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1]579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1〕57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近几年,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仍进展较慢,部分城市已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仍在执行按面积计价的收费制度,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效果无法充分体现。
为确保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期间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现对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供热计量改革是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供热体制由按面积计价收费向按用热量计量收费转变的根本变革,利国利民,势在必行。
实行供热计量改革,有利于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强化行为节能意识;有利于贯彻和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浪费;有利于降低供热成本,减轻政府、企业和个人供热负担。
各设区市供热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切实增强推动供热计量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真正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实现三年上水平2011-2012年采暖期,各设区市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必须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按照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目标要求,2011-2012年采暖期,石家庄市要确保新增供热计量收费面积500万平米,唐山市新增400万平米,保定市新增320万平米,张家口市新增250万平米,邯郸、秦皇岛市新增220万平米,邢台市新增210万平米,衡水、承德、沧州市新增150万平米,廊坊市新增130万平米。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09.05•【字号】冀建法改〔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局:《河北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第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9月20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9月5日河北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供热经营行为,加强供热经营管理,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供热经营许可。
供热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供热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含定州、辛集市)级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确定的供热经营许可审批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的供热经营许可审批工作,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经营许可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热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一类供热企业允许承担供热规模不受限制,二类供热企业允许承担供热规模为合计500万平方米(含)以下,三类供热企业允许承担供热规模为合计100万平方米(含)以下。
供热企业热源方式包括热电联产供热、燃煤锅炉供热、燃气锅炉供热、生物质(垃圾)焚烧供热、电直热(蓄热)供热、热泵供热、低品位工业(商业)余热供热、中深层地热井供热及其他方式供热。
承德市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推行清洁取暖和增加集中供热面积
承德市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推行清洁取暖和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完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交通、供排水、垃圾处理、供热、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加快城市更新,建设便捷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宜居城市、美丽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承载能力。
优化中心城区和县城道路网络体系和结构,提高城市交通安全性和便捷性。
中心城区突出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强化组团之间快速交通联系、解决城市交通难点问题三个主攻方向,谋划建设南北新通道、中心城区至六沟、滦河沿线主干道、陈栅子至上板城等大通道,推进城市北环、城市东环、孟狮线、冯营子至大石庙等道路建设,实施城市南环、西单线、二仙居旱河南路二期、丹霞路扩宽改造等骨干路网和通道项目。
实施安远庙大桥加宽工程、迎宾路大修、普乐路大修等工程,谋划城区轨道交通建设,持续实施城区微循环路网织补、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维护维修,提升城区交通运行环境。
“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道路设施完好率保持95%以上,县城90%以上。
强化城市主干路网与市区周边公路、高速大外环的连接,畅通城市道路与交通干道联系,统筹城市微循环和区域大循环。
完善城乡供排水体系。
围绕提升城镇公共供水服务水平,着力完善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快推进市区及县城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实施双峰寺地表水厂二期、平泉市北水源地表水厂、围场县哈里哈水源地等一批供水及管网改造工程,逐步推进县市区公共供水管网向周边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共供水范围。
到2025年,中心城区和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围绕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等问题,着力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双峰寺污水处理厂、太平庄污水处理厂三期、北部新城污水及中水管网等一批市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消除城市易涝点,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围绕重点园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新建一批供排水设施,确保供排水保障充足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冀政字〔2015〕6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冀政字〔2015〕66号承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的请示》(承市政〔2014〕7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
现批复如下:一、明确保护范围。
历史城区范围为:北至狮子沟北侧山体山脊,东至磬锤峰山脊、罗汉山西麓及鳄鱼山山脊,西至二道沟公园、佟山公园及石洞子沟公园东侧,南至石油南路、武烈河中心线及承德火车站南界,总面积约39.3平方公里。
划定二道牌楼和滦河老街两处历史文化街区,二道牌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13.14公顷,核心保护范围8.66公顷;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67.4公顷,核心保护范围23.2公顷。
二、实施保护规划。
延续山体、水系自然形态,重点保护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的空间格局、视线通廊和整体风貌,严格保护二道牌楼、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尺度和历史风貌。
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样式和色彩的规划引导和控制。
加大对名镇名村、历史街巷、传统村落、古树名木、历史建筑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
积极传承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加强名城保护管理法制建设,严格依法实施管理。
三、推进保护工程。
完善保护规划体系,抓紧制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其他历史地段保护性详细规划,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等保护工程。
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加强历史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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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供热规划(2015年―2030
年)(中心城区部分)的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冀建城[2015]14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4.01
【实施日期】2015.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供热规划(2015年-2030年)(中心城区部分)的
批复
(冀建城〔2015〕14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承德市供热规划(2015年-2030年)(中心城区部分)>报告审查的请示》收悉,经我厅组织专家论证评审,认为河北华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承德市供热规划(2015年-2030年)(中心城区部分)》,内容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方案可行,能够指导承德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发展,对控制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请你局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提出的意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补充完善,按照完善后的《承德市供热规划(2015年-2030年)(中心城区部
分)》进行严格控制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承德市供热规划(2015年-2030年)(中心城区部分)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