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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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个人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为所有员工必填项;“◆”外籍员工必填项;“★”港澳台员工必填项;

2、姓名:外籍人本人护照上英文姓名(必须与护照内姓名完全一致);

3、民族:外籍人及港澳台人员统一填写“其他族” ;

4、户口性质:外籍人统一填写“其他 ”;

5、户口所在地地址、居住地地址:该单元格只能填写中文、数字、英文字母,其他各类特殊符号均不可填写,该单元格最少填写6个中文字符,否则无法保存,外籍人户口所在地址以现居

6、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居住地邮政编码:此单元格只能填写6位数字,且后五位数字不能同时为零;外籍人户口所在地邮编以现居住地为准

7、缴费人员类别:外籍人统一填写“在华就业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缴费人员类别默认为“港、澳、台从业人员”;

8、个人身份:外籍人及港澳台人员个人身份只能选择干部;

9、医疗参保人员类别:统一填写“在职职工”;

10、参保人电话、联系人电话:该单元格只能填写8位至11位数字,不得填写特殊符号;

11、参加工作日期:填写本人最早工作日期。

12、委托代发银行名称、账号可填写自己有的银行卡;

13、定点医疗机构参照表格底下第三个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录选取单位或者家附近的2-3家医院即可;

14、照片要求: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尺寸为标准1寸,且为26mm(宽)*32mm(高),照片文件大小:9K—19K,分辨率:358*441,JPG格式。(此表不用插入照

存,外籍人户口所在地址以现居住地为准

32mm(高),照片文件大小:9K—19K,分辨率:358*441,JPG格式。(此表不用插入照片,单独作为附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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