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防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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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04.08.16•【文号】气发[2004]206号•【施行日期】2004.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气发[2004]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订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管理,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本“试行办法”内容和实质。

对于社会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重要大中城市等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应先行抓紧推进实施此项工作。

对于条件不太成熟的地区或不太成熟的项目,要积极把握和创造条件推进此项工作。

同时,要加强宣传,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解决好预警信号的发布途径。

(三)对于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广东、上海、福建等省市应在年底前,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修改目前已实施的试行办法,确保在明年全国范围有统一的标准,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要严格按“试行办法”的标准开展此项工作。

对于如暴雨、高温等允许局部地区制订地方预警标准的,需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五)本“试行办法”涉及的灾害预警产品的制作,按中国气象局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附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大气污染防治是国家“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

为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蓝天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按国家考核指标,全省70%以上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灰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十二运”期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无灰霾天气出现。

(二)实施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

地方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期达标。

落实重点任务。

实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绿色交通、控制扬尘污染、推进节能减排、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六大工程。

突破重点区域。

重点治理大气污染严重的鞍山市主城区、本溪市北台地区、辽阳县钢铁产业聚集区,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性好转。

二、重点任务(一)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

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全省要统筹城乡、区域、产业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区域一体高效供热专项规划,新建燃煤热源须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各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供热发展规划或热电发展规划,开展规划环评,优化供热布局。

贵港市气象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气象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气象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7.25•【字号】贵气发〔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气象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我市已经进入雷暴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全市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学校平安,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自治区、贵港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雷电灾害呈频发、多发态势,严重威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雷击事故36起,其中有1起是因学校防雷设施不完善遭雷击造成学校电子设施受损。

我市常年平均雷暴日数为86.6天,年最多雷暴日数为129天,属雷暴高发地区。

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近几年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些学校防雷安全意识淡薄,师生缺乏防雷避险自救知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安装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部分学校的雷电防护装置锈蚀严重,校内已投入使用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未按照规定委托有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开展定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不合格的也未按要求整改,存在着较大的防雷安全隐患。

各级教育、气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底线思维,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二、完善管理措施,扎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校内已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雷电防护装置安全、可靠运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5•【文号】教发厅函〔2021〕36号•【施行日期】2020.1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36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温暖清洁过冬,维护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校取暖工作。

今年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国内煤炭、电力供应持续偏紧,能源供应保障问题引发社会关切,供暖季中小学校特别是北方地区农村学校的取暖保障工作是重中之重,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冷暖、事关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各地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把此项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力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的取暖设施安全运转,温暖过冬。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让一所学校因为缺钱而受寒。

各地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对供暖期较长地区学校、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农村教学点给予经费倾斜。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学校取暖按供暖面积拨付经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集中采购取暖用能等方式,减轻学校取暖支出负担。

各地要统筹各方资金,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取暖设施建设、改造以及取暖设备采购等需求,及时做好破损校舍门窗的更换维修和墙体保温改造。

三、加强协调对接,优先保障学校取暖用能需求。

各地要把农村中小学校取暖用能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动对接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以及当地燃气、煤炭和电力企业,优先保障学校用气、用电、用煤足额稳定供应。

2024年小学雅成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小学雅成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小学雅成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3、建立信息预报制度。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

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5、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防雷办通报,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6、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每年的4—____月组织专题讲座,以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7、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4年小学雅成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二)小学雅成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小学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雷电灾害的发生,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的雷电防护工作。

第三条小学雷电防护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护,科学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小学设立雷电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学雷电防护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小学雷电防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雷电防护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二)组织开展雷电防护宣传教育;(三)建立健全雷电防护设施和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四)定期组织开展雷电防护演练,提高师生应急能力;(五)制定和修订雷电防护工作制度。

第六条小学设立雷电防护工作专职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实施小学雷电防护工作。

第七条小学各班级设立雷电防护班级长,负责组织本班级师生的雷电防护工作,并与校领导小组保持沟通。

学校雷电报告制度

学校雷电报告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 各部门、各班级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三、雷电报告内容1. 雷电预警信息: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预警信号,包括雷雨、暴雨、大风等。

2. 雷电灾害情况:学校、师生在雷电天气中遭受的灾害情况,如设施损坏、人员受伤等。

3. 防雷设施运行情况:学校防雷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检查情况。

4. 防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防雷安全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等。

四、雷电报告程序1. 雷电预警信息发布:气象部门发布雷电预警信号后,学校要及时通过校园广播、微信群等渠道向师生发布预警信息。

2. 雷电灾害报告:发生雷电灾害后,相关部门和班级应在第一时间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详细情况。

3. 防雷设施运行情况报告:学校防雷设施维护单位每月向学校报告防雷设施运行情况。

4. 防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各部门、各班级每月向学校报告防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雷电报告要求1. 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雷电报告工作,确保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2. 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汇总、分析报告信息,制定应对措施。

3. 学校要加强对雷电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六、奖惩措施1. 对在雷电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履行报告义务、延误报告时间、隐瞒报告情况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雷电报告制度,提高学校防雷安全意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能力,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关于印发《辽宁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辽宁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气发[2006]104号各市气象局,省气象局各直属单位:《辽宁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已经省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省气象局业务处。

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辽宁省气象部门实施《辽宁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细则为保证《辽宁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充分履行气象部门在防灾减灾中的职责,根据《辽宁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省气象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2.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气象灾害应急办)设在省气象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省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其职责是传达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省气象灾害应急办成员单位省气象局办公室、业务处、科技发展处,省气象台、省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省人影办、省气象影视中心、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所、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省气象局办公室、业务处、科技发展处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实施。

省气象台负责组织全省天气会商,制作预报预警信息,提出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建议,制作决策气象服务材料,以及报送灾情和进行灾害评估等工作。

省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负责保障气象资料的正常传输和接收,以及全省通信线路畅通和电视会商系统的正常运行等工作。

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手机短信气象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等工作。

省人影办负责指挥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效果评估;保障沈阳新一代天气雷达的正常运行等工作。

省气象影视中心负责灾害性天气实况及灾害现场影视报道等工作。

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所负责数值预报模式的运行,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供数值预报产品及技术支持等工作。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20〕24号),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锦州气象工作,全面保障国家战略落地实施和锦州振兴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科技创新,聚焦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锦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新时代气象现代化体系,基本实现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不漏网、预报不漏报、服务不失误,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先进行列,气象保障锦州振兴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锦州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有活力、更加开放的气象现代化体系,锦州气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气象对国家战略实施和新时代锦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二、重点任务(一)强化科技创新。

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市、县级政府科技创新总体规划与评估体系。

加强影响我市的短时强降水机理和预报技术研究,提升预报能力和预警时效。

依托“数字锦州”建设,建立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实现灾害性天气智能预警和分发。

对接“数字锦州”中数字孪生城市物联感知、推演分析应用场景,为全市防汛应急提供直观的分析与评估。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安
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辽教办电[2010]189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12.29
【实施日期】2010.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教办电[2010]189号)
各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12月27日清晨7时40分许,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运送学生的三轮车坠河,14名学生遇难。

事故教训惨痛,令人警醒。

我省进入冬季以来,强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农村道路交通情况较差,很容易发生校车安全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校车安全关系着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建设平安辽宁,构建和谐社
会的高度,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认真。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7•【字号】曲政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曲靖市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17日曲靖市校园安全应急预案1总则 41.1编制目的 41.2编制依据 41.3适用范围 41.4工作原则 41.5事件类型 41.6事件分级 5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92.1市指挥部92.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102.3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0 2.4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12.5各类学校主要职责14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143.1监测预警143.2信息报告154应急响应机制154.1市级响应启动164.2地方联动响应164.3响应调整与终止165应急响应措施175.1突发校园社会安全事件17 5.2突发校园事故灾难事件18 5.3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19 5.4突发校园自然灾害事件20 5.5突发教育舆情事件206后期处置216.1善后处理216.2调查评估216.3信息发布227应急保障227.1资金保障227.2物资装备保障227.3信息保障237.4通信与技术保障237.5组织纪律保障238附则238.1预案修订238.2名词术语解释238.3预案实施24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市校园安全事件(以下简称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曲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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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防雷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07]013号
各市教育局、气象局:
为保证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学校终端设备不受损坏,现对中小学防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雷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中小学管理者和广大教师学习《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增强防雷减灾意识,提高雷电防护能力。

2.遇雷雨天气时,师生应在室内活动,关好门窗,切勿在露天水域游泳或从事其他水上活动,严禁在操场等空旷地带逗留。

3.遇雷雨天气时,不要在空旷场地打伞,不要把带金属的用具或物品等扛在肩上,不要或尽量避免使用电话等通信设施,不要停留在铁栅栏、金属晒衣绳、架空金属体等附近,不要站在屋顶、高墙上、电杆旁或天线附近。

4.遇雷雨天气时,不宜开摩托车、骑自行车,禁止沿
铁轨行走。

5.遇雷雨天气时,要迅速到就近的建筑物内躲避。

在野外无处躲避时,要找低洼处伏倒躲避,千万不要在大树下躲避,也不要在离电源线、通信线缆较近的地方和进入无防雷设施的临时棚屋、岗亭等处躲避。

6.遇雷雨天气时,不得触摸室内外的接地线及进出室内外的电源线和通信线缆等各种金属导体。

7.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学校在强雷暴天气里应切断专用设备教室的电源和进户通信线缆,师生应远离室外的卫星接收天线。

8.各市、县(市、区)气象局要加强中小学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

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安装防雷装置的,要督促其尽快安装防雷装置。

已安装的防雷装置要做到定期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要及时进行维修,坚决防止因防雷装置失效而埋下事故隐患。

9.各市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灾害实时监测,按要求及时上传监测信息。

要加强雷电预报预警产品的制作,并及时通过手机短信气象预警发布平台等传媒发布。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气象局
二00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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