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案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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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融资租赁法律案例(3篇)

医疗融资租赁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医疗机构。

甲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购买一批先进的医疗器械设备,但资金不足。

乙公司为支持甲公司的发展,同意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甲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双方于2019年10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一批医疗器械设备,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总额为1000万元。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2.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租金?3. 甲公司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逾期租金的支付义务?三、案件事实1. 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首期租金。

但在租赁期间,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付租金。

2. 乙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0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租金及违约金。

3. 甲公司辩称,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其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属于不可抗力,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免除逾期租金的支付义务。

四、法院判决1.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主张的不可抗力不符合法律规定。

新冠疫情虽然对甲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但不足以构成不可抗力。

因此,甲公司无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2. 法院认为,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租金及违约金。

3. 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逾期租金及违约金共计200万元。

五、案例分析1. 本案中,甲公司主张的不可抗力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新冠疫情虽然对甲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并非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

2.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本案中,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租金及违约金。

融资租赁_法律_案例(3篇)

融资租赁_法律_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从事生产制造的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购置一批设备。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甲方因资金短缺,决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

双方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方从乙方租赁设备,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案件事实1. 甲方于2018年5月2日支付了首期租金30万元,剩余租金70万元分12期支付,每期租金5.83万元。

2. 乙方于2018年5月3日将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3. 甲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经检验,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无法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4. 甲方于2018年8月1日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货。

5. 乙方不同意甲方解除合同,认为甲方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6. 甲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争议焦点1. 甲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2. 乙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四、法院判决1.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无法满足甲方生产需求,符合上述规定,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因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和赔偿责任问题。

以下是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1.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是指承租人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甲方因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有权解除合同。

加油站融资租赁法律案例(3篇)

加油站融资租赁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石油化工行业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

加油站作为石油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一些民营企业而言,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在此背景下,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逐渐成为加油站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加油站融资租赁的法律纠纷,旨在为相关企业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从事加油站建设的民营企业,由于资金短缺,决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建设资金。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双方经协商,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建设资金,甲方将建设的加油站租赁给乙方,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了首期租金,并协助甲方办理了加油站的产权过户手续。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后续租金。

乙方遂向甲方发出催告函,要求甲方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

甲方则以自身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租金。

三、法律争议本案的法律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效力:乙方主张合同有效,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甲方则认为,由于自身经营困难,无力支付租金,故合同应予解除。

2. 违约责任:乙方认为,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则认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租赁物的处置:若合同解除,乙方主张有权处置租赁物,即加油站。

甲方则认为,由于加油站尚在建设过程中,尚未投入运营,乙方无权处置。

四、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合同。

本案中,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同有效。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案例一:XYZ 公司的设备融资租赁背景: XYZ 公司是一家新兴的科技公司,需要购买一批先进的设备来支持其业务发展。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XYZ 公司无法一次性购买这些设备。

解决方案: XYZ 公司决定选择融资租赁作为其设备采购的解决方案。

他们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协议。

根据协议,XYZ 公司将租赁设备一段时间,并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周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结果:融资租赁解决了 XYZ 公司设备采购的资金问题,使其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设备并支持业务发展。

同时,租金支付周期的灵活性也使得 XYZ 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安排,减轻了财务压力。

案例二:ABC 公司的车辆融资租赁背景: ABC 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需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然而,购买车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了一定压力。

解决方案: ABC 公司决定选择融资租赁作为其车辆采购的解决方案。

他们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长期融资租赁协议,租赁了一批运输车辆。

根据协议,ABC 公司每月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后有权购买这些车辆。

结果:融资租赁帮助了ABC 公司解决了车辆采购的资金问题,使其能够快速扩展运输能力,满足业务需求。

租赁期满后,ABC公司还可以选择购买这些车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产。

案例三:DEF 公司的办公设备融资租赁背景: DEF 公司是一家初创公司,需要购买办公设备来支持日常运营。

然而,由于刚刚起步,DEF 公司的资金紧张,无法承担一次性的设备采购费用。

解决方案: DEF 公司决定选择融资租赁作为其办公设备采购的解决方案。

他们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短期融资租赁协议,租赁了所需的办公设备。

根据协议,DEF 公司每月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结果:融资租赁帮助了 DEF 公司解决了办公设备采购的资金问题,使其能够顺利开展日常运营。

短期融资租赁协议的灵活性也使得 DEF 公司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备租赁,减少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融资租赁合同案例_共10篇.doc

融资租赁合同案例_共10篇.doc

★融资租赁合同案例_共10篇第1篇:融资租赁合同案例1992年2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融资租赁合同。

双方约定,出租人甲公司应按照承租人乙公司的要求,从国外购进浮法玻璃生产线及附属配件,租赁给乙公司,租金总额18万美元,租期24个月。

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为1994年5月30日,如乙公司不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公司赔偿损失。

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了支付租金的担保。

丙公司向甲公司出具的租金偿还保证书中约定,丙公司保证和负责乙公司切实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乙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公司交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无异议地代替乙公司将上述租金及其他款项交付给甲公司。

1993年5月5日,甲公司将购进的全套设备全部运抵目的地。

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将设备安装在丁工厂使用。

设备投产后,因生产原料需从国外进口,成本较高,销路较差,致使开工后就停产。

承租人和丁工厂仅支付甲公司设备租金6万美元。

甲公司多次催要,乙公司和丁工厂仍未能支付租金,于是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和丁工厂立即偿付所欠租金及利息,并由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乙公司辩称,甲公司在丁工厂经营不善的情况下,未能收回租赁物,致使损失扩大,乙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丙公司辩称,甲公司应在承租方无力偿付租金的情况下及时收回租赁物,防止损失扩大,但甲公司却采取放任态度,致使损失扩大,甲公司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人民法院受理后,将丁工厂列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丁工厂辩称,自己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应承担租金偿付义务。

法律评析本案系因为租赁物质量问题引起的欠付租金纠纷一、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出资给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的义务是指定某种设备和供货人并支付租金。

本案中,作为出租人的甲公司享有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权利。

加油站融资租赁法律案例(3篇)

加油站融资租赁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从事加油站运营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在乙市购置一处加油站。

然而,由于甲公司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购买款项。

在此背景下,甲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与丙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方购买加油站,并将加油站出租给甲方使用。

合同签订后,乙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将加油站交付给甲方使用。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因租金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乙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1. 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及效力;2. 甲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三、法院判决1. 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及效力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成立有效。

2. 甲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关于甲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的问题,法院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2)关于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当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1. 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乙方租金及违约金;2. 乙方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加油站。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融资租赁合同法律问题,以下对本案进行分析:1.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目的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2)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购买、出租、使用等环节由出租人统一完成,承租人只需按照约定支付租金;(3)融资租赁合同具有独立性,租赁物的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相互独立。

融资租赁法律梳理案例(3篇)

融资租赁法律梳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各类企业中被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合同条款繁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着法律风险。

本文将通过一个融资租赁法律梳理案例,对融资租赁法律问题进行梳理,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某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扩大生产规模,向某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租赁一台生产设备。

双方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租赁乙方一台价值100万元的设备,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总额为12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了首期租金,乙方按照约定将设备交付给甲方使用。

在租赁期间,甲方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乙方以合同中约定“设备自交付之日起,甲方自行承担设备的维修责任”为由拒绝维修。

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三、法律梳理1.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将其从出卖人处取得的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

2.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融资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要求等;(2)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3)租赁物的交付、验收、维修、保险等事宜;(4)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风险承担;(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3.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在案例中,甲方与乙方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因此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4.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的质量,并按照约定承担维修义务。

在本案例中,合同约定“设备自交付之日起,甲方自行承担设备的维修责任”,但该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乙方仍应承担维修责任。

融资租赁案例及法律依据(3篇)

融资租赁案例及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融资租赁概述融资租赁是一种以租赁为手段,实现融资和投资相结合的金融业务。

在我国,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租赁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购买设备或财产,出租给客户使用,客户在租赁期内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客户可以选择购买、续租或返还设备。

二、融资租赁案例(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制造业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甲公司急需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

然而,甲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设备购置款。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甲公司决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

(二)融资租赁方案1. 租赁公司:乙租赁公司2. 租赁设备:先进生产设备3. 租赁期限:5年4.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年支付租金200万元5. 租赁期满后的处理方式:甲公司可以选择购买设备、续租或返还设备(三)案例实施1. 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租赁公司购买先进生产设备,并将设备出租给甲公司。

3. 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每年支付租金200万元。

4. 租赁期满后,甲公司可以选择购买设备、续租或返还设备。

三、融资租赁法律依据(一)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二)融资租赁条例《融资租赁条例》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行政法规,对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

条例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租赁物的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

(三)担保法《担保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可以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作为抵押物,可以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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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案例三篇篇一:融资租赁案例融资租赁业务案例一、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融资租赁的特点融资租赁是设备租赁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

其特点是:①不可撤消。

这是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

②完全付清。

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

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③租期较长。

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

④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货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一)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资金困难的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金融投资,解决了资金困难,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因此,融资租赁是金融因素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活动。

(二)融资租赁活动中,承租人享有并承担选择供货商及选择设备的权利和责任,出租人不能干预,除非承租人需要出租人的技术指导。

(三)承租期内,出租人负有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义务(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一般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都比较长,租赁期多以设备的使用期为限,因此大多是“一租到底”,直到租赁物残值为零。

(五)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大多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盈利性经济组织、公民,其表现为商业性而非消费性,对象则多以动产为出租物。

(六)租赁期届满,对租赁物的处置一般以“留购、续租、退还”三种方式处置出租物,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义支付较小数额的费用取得出租物的所有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三、融资租赁的好处中国融资租赁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近二十年来的发展过程中,融资租赁在电气设备、机械加工设备、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环保设备、航空飞行器、教学科研设备、公寓酒店配套设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尤为明显。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五个明显好处表现在:(一)程序简单。

信用审查的手续简便,融资和融物为一体,大大节约了时间,使企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设备使用权,进行生产经营,迅速抓住市场机会。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向银行借贷缺乏信用和担保,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

而融资租赁的方式具有项目融资的特点,由项目自身所产生的效益偿还,资金提供者只保留对项目的有限权益。

目前在具体操作上,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所采用的方式,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对企业的信用状况的审查也仅限于项目本身,总体上在办理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不高。

(二)租约灵活。

银行贷款一般是采用整笔贷出,整笔归还;而租赁公司却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实力、销售季节性等情况,为企业定做灵活的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和递减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定制付款额。

融资租赁把融资和融物(采购)两个程序合二为一,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尤其是利用租赁的特性,规避了许多用直接购买方式必须层层报批或立项等繁琐的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节约成本。

国家财政允许企业对租赁物件可以加速折旧,折旧款可于税前偿还租金。

国家为了鼓励投资、鼓励技术进步,专门为融资租赁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直接投资减税、加速折旧形成的所得税减免、财政补贴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政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

这就是说,企业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则,尽快折旧,把折旧费用打入成本。

这与税后还贷相比,显然对企业有利。

(四)单独核算。

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中。

而一般贷款则全部体现为企业的负债,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

这对于需要多种渠道融资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可以最高按租赁物的百分之百价值进行融资(租赁),从而节省流动资金并维护现有的信用额度。

通过这种表外融资,解放流动资金,扩大资金来源,突破当前预算规模的限制。

(五)改善承租方的资产负债结构。

出租方直接将出租物计入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而承租方则将租金计入成本费用,达到优化承租方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

(六)促进销售。

销售对于中小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成功销售,才能实现利润。

越来越多的企业自觉通过租赁而不是一味地通过直接出卖来实现销售。

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大降低了购买的门槛,扩大了客户购买力。

四、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

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二)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

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因此,作为出租人资产纳入其资产负债表中,并对租赁物摊提折旧,而承租人将租赁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而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三)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

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四)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

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五)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一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

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贷款)。

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六)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

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租赁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七)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

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五、融资租赁的交易类别融资租赁的交易类别主要有:直租: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

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转租赁: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

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

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

委托租赁: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与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开展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一定费用,不承担风险。

六、金融租赁业务优势案例及金融租赁实例(一)金融租赁业务优势案例分析实例1(优势——享受税收优惠):A企业购置机器设备,价值2000万元,原定折旧年限8年,年折旧额250万元。

租赁期限4年,每年加速计提折旧250万元,每年可延缓税赋250*33%=82.5万元。

实例2(优势——保持资金的流动性):B企业拥有某生产设备原值6000万元。

现企业为增加流动性,将该设备所有权转让给金融租赁公司,再按照原值的6折回租,租赁金额3600万元,期限3年。

B企业仍然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并获得了3600万元的流动资金,在3年内按季归还,每次只需归还300万元本金及相应租息,对B企业的未来现金流并不造成较大压力。

(二)银租合作金融租赁项目实例实例3(银租合作——嫁接):C企业在D银行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银行已发放项目贷款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

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后流动资金不足,影响效益。

企业将设备9000万元的设备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金融租赁公司,获得融资租赁款5000万元后,归还银行项目贷款5000万元。

为支持企业发展,银行增加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

金融租赁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租赁贷款4000万元,D银行经审查后予以发放。

实例4(银租合作——解除地域限制):一直为F银行重点支持对象的E企业因发展所需在邻省征地办分厂,购置设备5000万元。

因该分厂独立核算又在外省,F银行无法贷款,即向金融租赁公司作介绍,由其对分厂发放融资租赁款3000万元。

金融租赁公司再申请贷款2500万元,F银行经审查后予以发放。

实例5(银租合作——担保贷款):G企业在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办理了某租赁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就该项目向H银行申请贷款。

G企业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同时根据约定,G企业将每期租金回笼至租赁公司在H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还贷,金融租赁公司不得挪作它用。

对G企业来说,为该笔贷款担保并未扩大自身的风险;对H银行来说,抓住了项目的现金回流,加大了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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