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合同主体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在中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二、合同项目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范围:4. 工程规模:5. 工期要求:三、合同条款1. 承包价款甲方按照施工合同范本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具体款项、支付方式、支付比例等事项详见附件1:工程款支付计划。
2. 双方权责2.1 甲方的权责:- 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 协调解决政府审批、土地征用、环保监测等工程前期手续。
- 监督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2.2 乙方的权责:- 按照工程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 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负责其运输和存储。
- 支付施工所需的人工、机械、能源和材料费用。
3. 工程变更和索赔3.1 变更必要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工程内容、工程图纸、设计要求等事项,并签订变更协议。
变更前应对工期和费用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变更后的情况进行调整。
3.2 索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迟或费用增加,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 违约责任4.1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 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2 乙方违约责任:- 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返工责任,并支付返工费用。
五、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四川省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2. 争议期间,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无争议的各项责任。
乐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乐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合同编号:LS-GC-2023-XXXX二、甲方(业主)信息:名称:XX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XX三、乙方(承包商)信息:名称:XX建筑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资质等级:特级/一级/二级(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联系电话:XX四、工程基本信息:1. 工程名称:乐山XX项目建筑工程2. 工程地点:乐山市XX区XX街道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包含地下XX层,地上XX层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5. 工程工期:自YYYY年MM月DD日起至YYYY年MM月DD日止五、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亿元整(¥XX,XXX,XXX,XXX.00元),包括所有施工费用及材料费。
六、付款方式: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
3.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乐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附加条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十一、签字页: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YYYY年MM月DD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洁范本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约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在四川省境内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民用建筑、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等。
第三条合同结构本合同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 合同背景和目的2.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3. 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4. 合同条款5. 合同附件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和修改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正式的合同书。
合同书应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附属文件和合同附件。
第五条合同的修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修改协议。
修改后的内容应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需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执行。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清算和赔偿。
第三章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第七条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1. 工程名称:x2. 建设地质:x3. 建设规模:x4. 工程周期:x5. 工程预算:x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甲方为工程施工单位,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人员。
甲方负责工程的施工组织和实施,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
第九条工程设计单位乙方为工程设计单位,具备相关的设计资质和技术人员。
乙方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的编制。
第四章合同条款第十条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价格应包括工程造价、税金、监理费等。
第十一条工期和质量保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任务。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进行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合同附件第十三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附件:1. 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2. 工程报价和费用明细3. 工程进度计划4. 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第六章其他事项第十四条管辖法院本合同的解释和纠纷解决适用四川省的法律,并由四川省的人民法院解决。
四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 引言该合同是由承包方和发包方达成的四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达到预期目标。
2. 合同内容2.1 项目名称2.2 项目地点工程项目的具体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3 工程内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交付;•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监理和验收;•工程保修等。
2.4 合同价款工程项目的总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5 施工期限本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注明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
2.6 工程质量和标准2.7 工程变更和索赔任何工程变更或索赔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正式书面变更或索赔通知的形式确认。
3. 合同履行3.1 承包方责任•按照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时向发包方提供工程进度报告;•配合发包方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完成工程项目的验收并进行必要的修复和保养;•定期向发包方提供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报告。
3.2 发包方责任•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索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3.3 变更和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正式书面通知的形式确认。
4. 质量保证4.1 保修期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承包方在保修期内对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修复和保养,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4.3 质量监督发包方有权随时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
5. 不可抗力5.1 定义不可抗力指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一、合同主体发包方(甲方):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承包方(乙方):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2、工程地点:_____3、工程内容:_____4、工程规模:_____三、工程承包范围详细说明乙方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
四、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_____2、竣工日期:_____3、总工期:_____天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2、计价方式:明确采用的计价方法,如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等。
3、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预付款。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_____的比例支付进度款。
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剩余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源、电源等基础条件。
2、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3、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报发包方审批。
3、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八、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提出:任何一方提出工程变更,需经过对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2、变更价款的确定: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相关规定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成。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2乙方违约: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七 Nhomakorabea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四川省XX建设项目
1.2工程地点:四川省XX市XX区
1.3工程类型: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等
1.4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包括XX栋楼,层数XX层。
1.5工期要求: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XX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主体
五、工程变更及签证
5.1工程变更:甲方提出工程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变更内容重新提交预算。变更金额在合同总价款5%以内的,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超过5%的,双方协商解决。
5.2签证: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返工、窝工等,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审核确认后,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4.1工程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验收:工程分阶段验收,包括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等。乙方应按照验收标准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1甲方(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1 - 正式风格方案一: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注意】本文件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是为了规范四川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的履行,促进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活动。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1. 建设工程:指在土地上,利用材料、设备和劳动力,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形式进行的工程建设活动。
2. 施工单位: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 监理单位:指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单位。
4. 业主:指建设工程的委托人或所有权人。
5. 设计单位:指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工程设计的单位。
6. 相关单位:指与建设工程有特定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单位、咨询单位、供应商等。
7. 双方:指施工单位和业主。
第二章合同签订和生效第四条合同的签订1. 合同双方应当依法平等自愿地签订合同。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签章)。
2. 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名称、合同各方的名称和住所、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内容和范围、工程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签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附有加盖(签章)的合同文本为合同的有效证据。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施工单位的权利施工单位有权要求业主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义务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工程,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按时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示范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示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了《四川省农村自建自住房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该示范文本是为了加强农村住房质量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根据《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的。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农村自建自住房屋的建设施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合同的适用范围和定义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农村自建自住房屋的建设施工。
农村自建自住房屋指的是三层以下(不含三层)的农村住房。
二、承包人的资格和要求承揽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自建自住房屋建筑施工的承包人,可以是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者是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三、合同的协商和修改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增加、减少或修改相关条款。
但是,任何修改都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不能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四、合同的签订和生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条款仍然有效。
此外,四川省还发布了其他相关的示范文本,如《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释义》。
该示范文本是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文本明确了商品房的定义,规定了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以及买受人对于合同内容的理解和咨询渠道。
总的来说,四川省发布的这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促进公平交易,提高工程质量。
通过这些示范文本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这些示范文本也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合同范本,有助于减少合同纠纷,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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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1.1.1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3工程和设备1.1.4日期1.1.5合同价款1.1.6其它2.一般约定1.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2法律1.2.3语言文字1.2.4标准、规范1.2.5图纸和文件2.6保密1.2.7联络1.2.8现场查勘2.9招标文件错失的修正2.10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和算术性错误的修正1.2.11施工准备2.1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13交通运输1.2.14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2.15文物、化石和地下障碍物1.2.16联合承包1.2.17员工2.18工程档案1.2.19严禁贿赂3.合同当事人及相关人1.3.1发包人1.3.2承包人1.3.3监理人1.3.4工程造价咨询人3.5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3.6现场管理人员的职权1.3.7专业工程分包3.8承包人劳务分包4.工期1.4.1开工1.4.2施工进度计划1.4.3工期延误1.4.4暂停施工4.5复工4.6加快进度4.7竣工日期4.8提前竣工奖励4.9误期赔偿5.材料和设备供应1.5.1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5.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5.3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5.4样品5.5材料代换5.6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5.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6.1安全施工1.6.2安全防护1.6.3事故处理1.6.4工程保护与照管6.5治安保6.6文明施工6.7环境保护7.工程质量1.7.1工程质量要求7.2测量放线1.7.3质量检查1.7.4隐蔽工程验收1.7.5重新验收和额外检验7.6缺陷修复1.7.7工程试车8.工程变更1.8.1工程变更的条件1.8.2工程变更的范围8.3工程变更的权限8.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9.工程造价1.9.1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9.2工程计量9.3暂列金额9.4暂估价9.5计日工1.9.6合同价款调整9.7法律法规变化9.8工程变更9.9项目特征描述不符9.10工程量清单漏项、缺项9.11工程量偏差9.12物价变化9.13现场签证9.14工程款支付事项1.9.15预付款支付9.16安全文明施工费1.9.17进度款支付1.9.18竣工结算9.19结算款支付9.20质量保证金9.21最终结清10.工程验收1.10.1工程竣工10.2中间验收1.10.3竣工验收10.4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10.5竣工清场10.6施工队伍撤离1.10.7质量保修11.索赔11.1承包人索赔11.2发包人索赔12.工程担保、保险与风险12.1承包人履约担保12.2承包人预付款担保12.3发包人支付担保12.4保险12.5发包人风险12.6承包人风险12.7不可抗力13.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13.1发包人违约1.13.2承包人违约13.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3.4合同解除13.5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3.6合同终止14.合同争议的解决14.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14.2友好协商14.3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14.4争议调解14.5仲裁14.6诉讼14.7继续履约15.合同补充与备案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及履约担保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2、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从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或批准承包人开工报告的次日算起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4、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适用于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4)投标书及其附录(包括评标期间承包人的澄清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招标工程)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担保资料及其他6、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7、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由于非发包人的原因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由其保证人按“承包人履约保函”的约定,向发包人履行保证责任8、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由其保证人按照“发包人支付保函”的约定向承包人履行保证责任9、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且双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合同备案机构(备案专用章): 经办人: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在本合同包括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1.1合同文件1.1.1合同(或称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如果有)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签署的正式接受中标的承包人投标书的函件1.1.4投标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填写的投标函及其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1.1.5投标书附录:指附在投标书后作为其一部分,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6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条款1.1.7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1.8履约担保:指在合同工程施工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在本合同中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1.1.9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技术规范,以及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所做或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批准的对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1.1.10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或其代表)按照合同发出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书及其附录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各项说明和表格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1.2.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由发包人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明确1.2.4发包人之保证人:指在担保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建设合同担保资格,能为承包人所接受的,具有工程款支付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1.2.5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6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已方代表,或有时根据第3.5.2.2款(承包人代表更换)的规定,由承包人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的其他人员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明确1.2.7承包人之保证人:指在担保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建设合同担保资格,能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1.2.8分包人:指被承包人接受和发包人认可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本合同中指专业工程分包人和劳务分包人1.2.9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10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11监理工程师:指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派出的负责本合同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明确1.2.12工程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13造价工程师:指受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派出的负责本合同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明确1.2.14调解人:指根据本合同第14.4.1款(调解人的任命)的规定,由发包人、承包人聘请的就本工程合同争议进行调解的人员1.2.15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3工程和工程设备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3.5分包工程:指在本合同中经发包人认可,由承包人依法分包的承包工程中非主体结构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1.3.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1.3.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3.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4日期1.4.1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施工天数1.4.2开工日期:指根据第4.1.2款(工程开工)的规定,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开始施工的日期1.4.3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算起至工程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竣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4.3.1款(发包人延误及工期顺延)和第12.7款(不可抗力)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1.4.4交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提出交工申请的日期1.4.5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1.4.6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工程接收证书1.4.7基准日:指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非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前28天的日期1.4.8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一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质量保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止1.4.9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5合同价款1.5.1计价规范: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1.5.2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5.3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变更和价款调整1.5.4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5.5工程量清单:指发包人按《计价规范》规定提出的,表现本合同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和规费、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1.5.6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5.7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经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5.8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5.9计日工: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设计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照合同约定计价付款的一种计价方式1.5.10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约1.5.11措施项目费: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1.5.12现场签证:指经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包括双方签字认可的非工程量清单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以及材料价格变动签证等1.5.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经双方按约定程序办理确认手续的,作为办理价款支付和(或)工期顺延的依据1.5.14追加(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减)的合同价款1.5.15质量保证金: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一定比例从应付工程价款中预留,用于保证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对合同工程出现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资金1.6其他1.6.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6.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6.3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6.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一般约定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4)投标书及其附录(包括评标期间承包人的澄清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招标工程)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担保资料及其他2.1.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别按照本合同第3.6.2、3.6.3款规定的职权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解释时,按第14条(合同争议的解决)中约定的方式处理旁注和其他标题在本合同的解释中不应考虑2.2法律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2.3语言文字2.3.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2.3.2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2.4标准、规范2.4.1本工程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标准、规范的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必须遵守2.4.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汉语文译本标准内容以汉语文文本为准2.4.3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和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5图纸和文件2.5.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文件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可自费复制2.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2.5.3承包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或其他文件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2.5.4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图纸,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代表发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图纸,需要的时间和理由,说明由于图纸提供延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致使调整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给承包人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2.5.5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2.5.6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递送发包人,需要答复的,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答复2.5.7承包人和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均应在施工现场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本条在内的图纸和文件发包人有权在所有合理时间查阅、复制这些文件2.6保密2.6.1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要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2.6.2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6.3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7联络2.7.1本合同不论在何种场合规定给予或颁发批准书、证明、同意函、指令、商定、确定、确认、通知和请求,或表示同意、否定,或做出决定、任命,或提出要求和意见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一方面交对方并应取得对方收据,通过邮寄应采用挂号传送,或发包人、承包人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交付、传送或传输至指定的接收人的地址如接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地址发送2.7.2含当事人分别向对方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均应将其复印件发送给总监理工程师和(或)造价工程师,复印件应加盖合同当事人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印章证明与原件同样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向承包所发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亦应将其复印件发送给发包人或另一方复印件应加盖其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印章、证明与原件同样2.7.3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接收来往信函的人员姓名,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其指定的接收地点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应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及时签收来往信函2.7.4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者公证方式送达,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包括补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2.7.5书面文件和通知不得扣压,当事人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另一方拒绝签收或已送达的,视为对方已签收并承担相应责任2.8现场查勘2.8.1发包人应按照第3.1款(发包人的工作)第(4)项的规定提供资料作为附卷同招标文件一起发行发包人对其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人则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理解、判断和应用负责2.8.2承包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或签订合同之前,应被认为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2)水文和气候条件;(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4)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和施工措施;(5)进场道路和水、电、气、通讯、食宿供应条件;(6)当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2.9招标文件错失的修正2.9.1发包人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和公平的,并已包括了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2)完成本合同第3.1.2款约定工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