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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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常德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岗位职责)常德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岗位职责)常德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德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材料联袂预防综合治理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我们白洋堤检察院是常德市院派驻于津市监狱的专门检察院,对津市的刑罚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津市监狱是集农工贸壹体的省属大型监狱。

现有干警职工2000余名,押犯5000余人。

罪犯劳动场所分散,情况复杂,管理难度较大。

经济效益壹般,各项经费不能完全到位,干警工作生活环境较为艰苦。

总的讲,这支司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值得依赖的,但由于受不正之风的影响,也出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

自1990年以来,因职务犯罪受到刑事追究的26件31人,其中于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过程中的受贿案件5件7人,仍有壹部分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

如以往津市监狱于办理罪犯假释过程中,为照顾“关系户”而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审批的现象比较突出。

据统计,1999年全狱呈报罪犯假释97人,通知本院派员参加研究仅33人,占35.5%,有54人占64%没有通知本院派员参加研究。

2000年呈报假释28人,通知本院参加研究的仅4人,占14.3%,另外24人占86.7%没有通知本院参加研究。

而这些本院没有参加研究的假释对象,监狱也没有按正常程序研究审查,就呈报到人民法院审理。

没有经过监狱主管部门的严格考察,也绕开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是较典型的“暗箱操作”。

监狱是监管场所,性质特殊,干警职务犯罪案件越多,副面影响越大,监狱和司法警察于社会上的形象就会大受影响。

1994年至1995年是我院查处职务犯罪的俩个高峰年,俩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余件,占建院来查处数的40%。

这壹现象促使我们反思,除了打击查处,仍有不有过硬的措施来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996年初,我院和津市监狱就司法干警的执法情况联合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监狱干警特别是壹线带干警超负荷工作,接受再教育的时间和机会少得可怜,于是我们大胆提出了预防教育的设想,这也是本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萌芽。

(岗位职责)从四个方面遏制职务犯罪蔓延

(岗位职责)从四个方面遏制职务犯罪蔓延

(岗位职责)从四个方面遏制职务犯罪蔓延二2009317从四个方面遏制职务犯罪蔓延职务犯罪蔓延的八大趋势,从壹个侧面揭示出腐败的发生发展规律和严重危害性。

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完善法律制度,准确惩治犯罪针对新的形势下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形式,针对职务犯罪者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壹是要完善立法,将实际生活中具有严重犯罪危害而又“漏网”的职务犯罪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弥补法律缺失,堵塞法律漏洞。

二是要严格执法,防止和纠正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影响而造成的以罚代刑、打击不力等情况,以准确惩治犯罪。

针对当前数罪交织、危害严重的情况,要强化侦查意识,加大打击力度,严查事故背后的各种职务犯罪,深挖犯罪。

要加大对介绍贿赂犯罪的惩治力度,以阻断贿赂双方的交易。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思想防线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仍要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制观念。

针对当前容易使壹些人犯罪的法律误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划清罪和非罪的界线:壹是区分以权谋私、接受贿赂和朋友馈赠的界线,防止将贿金当成朋友馈赠和感谢而来者不拒,防止成为“朋友”的俘虏。

二是区分贿金和中介费、感谢费的界线。

尤其于工程领域中,防止官员利用职权接受各种名目的“感谢费”和“报酬”,防止将等价交换原则带入公务活动。

三是区分职务犯罪和不正之风和违纪的界线,防止把犯罪当违纪,如把挪用公款犯罪当成正常运营活动和壹般违纪问题,把利用亲属接受钱物不认为是犯罪等。

领导干部仍要克服侥幸心理,警惕中介人行贿。

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于经济活动中保持高度警觉,守住法律这道底线。

加强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要强化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增强透明度,防止带病提拔。

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

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

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加强对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的预防和打击,特制定本岗位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第二章领导职责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做到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擅自改变、违背党的方针政策。

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推动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

三、严格人事管理,坚决杜绝腐败分子进入岗位,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任用合适的人才。

四、加强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增强防范腐败的意识和能力。

五、深入了解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风险,切实解决岗位人员的合理诉求,确保工作稳定运行。

第三章监督职责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反腐政策,对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岗位人员依法行使权力。

二、加强对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做到全程监督、全方位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真正做到一任人员、一任职责、一任监督。

四、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岗位职责一、做好自身的职业规划和人生规划,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追求高尚的职业形象和事业目标。

二、正确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懈怠、违法和腐败行为。

三、加强学习和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做到业务精湛、业绩突出。

四、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格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受贿、行贿、贪污和侵占国家财产等行为。

五、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审计、审查、调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篡改、销毁相关材料。

六、诚实守信,讲究工作作风和礼貌待人,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打击报复他人。

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业务不断拓展,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企业内部的职务犯罪问题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本文基于实际工作经验,总结了一些主要岗位职务犯罪类型及防控措施。

二、岗位职务犯罪类型1.贪污受贿罪贪污受贿罪是最常见的职务犯罪类型之一,一些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在与企业相关的业务活动中行贿受贿,谋取非法利益。

2.侵吞财物罪侵吞财物罪是指企业内部员工侵吞公私财物的行为,从而获得非法利益,严重危害了企业财产安全。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将企业的公款转移至个人或他人账户中,或用于非企业事务的行为,不但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更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

4.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企业内部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相应的许可或资质的情况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以及法律风险。

三、防控措施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设定明确的经济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企业内部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2.加强人员考核和管理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和考核,确保薪酬福利公正合理,激发员工内在动力,遏制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发生。

3.完善法律责任制企业应当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并建立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引导员工守法经营、清正廉洁。

4.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敏感性。

四、总结岗位职务犯罪是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的一种重要形式,企业应当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加强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健全法律责任制度,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和透明,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稳定运行。

刑法之职务犯罪概述(共 40张PPT)

刑法之职务犯罪概述(共 40张PPT)
刑法之职务犯罪
一、总论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 三、职务犯罪的种类 (一)贪污贿赂罪 (二)渎职罪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 犯罪(略) 附:军人违反职责罪

一、总论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 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 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 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 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 突出的表现。
二、挪用公款罪





1、概念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2、构成 ( 1 )客体,既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也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 2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 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二、特点


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 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 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 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 4 )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 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国家监委岗位职责

国家监委岗位职责

国家监委岗位职责国家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门负责执行监察职能的最高监察机关。

其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依法行使监察职权。

国家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对员干部实行监察,依法查办涉嫌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的案件,制定监察规则和标准,对监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监察职权的依法行使。

二、推动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国家监委负责监督和检查员干部遵守的纪律,加强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

国家监委通过开展监察调查,发现、查处和追究员干部违法违纪的责任,维护的纪律。

三、推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监察体制改革。

国家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深化监察职能整合,推动行政监察向纪律监察的转变,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

国家监委负责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工作。

它依法开展监察调查,发现和查处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五、维护监察机关的权益。

国家监委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级监察机关的工作,确保监察机关的职能依法行使。

同时,国家监委还会在国内外各种场合维护监察机关的权益,加强对监察机关的保护。

六、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

国家监委负责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重点查处腐败和巡视“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推动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国家安全的审查。

国家监委负责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国家安全的审查,依法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上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要岗位职责。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的领导、提高的建设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概述职务犯罪是指担任特定职位或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或地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预防职务犯罪至关重要,可以保护组织的利益、声誉和稳定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和措施。

加强管理和监督1.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避免职责范围不清晰,以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

2.实施双人授权制度:对一些关键决策或操作进行必要的双人授权,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减少职务犯罪的风险。

3.定期轮岗:定期进行员工轮岗,减少员工对某个职位过于熟悉或过长担任职务的机会。

4.建立内部审核机制:设置独立的内部审核部门,对组织的各项运营进行定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

5.加强对员工背景调查:对招聘的新员工进行彻底的背景调查,筛查不良记录,减少职务犯罪的潜在嫌疑人。

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1.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

2.制定审查制度和标准:制定明确的审查制度和标准,对员工的行为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完善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通过激励和惩罚的方式教育员工,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警示和压力,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4.提供道德规范培训:为员工提供道德规范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意识和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1.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对关键区域和重要资产的安全防范,减少盗窃和侵犯的机会。

2.安装监控设备:在必要的场所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实时监控,提供证据用于事后追查和调查。

3.加强信息安全: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组织内部的信息进行保护和控制,防止数据泄露和信息被滥用。

加强员工教育和宣传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内部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增强职业操守意识。

2.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加强员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了解,掌握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和技巧。

职务犯罪有什么种类,应当怎么处罚

职务犯罪有什么种类,应当怎么处罚

职务犯罪有什么种类,应当怎么处罚近⼏年来,我国职务犯罪⼀年⽐⼀年多,涉及的犯罪数额⼀年⽐⼀年⼤。

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定权⼒的⼈员实施的犯罪⾏为,这种⾏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握有权⼒,可能直接地、从表⾯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理。

那么,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如何处罚?⼜有何危害?下⾯和店铺⼩编⼀起来看看,希望能够帮助到⼤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也是数量最⾼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

2、为个⼈、朋友或其他第三⽅获取⾮法的利益。

此类犯罪是为个⼈利益⽽使⽤职权,⽽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

(⼆)滥⽤职权类犯罪:1、滥⽤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为为主要特征,⽽越权⾏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范围,⼀意孤⾏,坚持错误的决策,强⾏、擅⾃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为。

2、滥⽤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公然为之,前⾯的利⽤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作⼈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三)疏于职务类犯罪: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不正确履⾏或放弃履⾏公司法规定的职责。

如公司⾼管对于⾃⼰的职务负有勤勉尽责和审慎决策的义务,⽽严重不负责任则属于疏于职务。

疏于职务犯罪的客观⾏为形态,既包括作为,⼜包括不作为。

2、⾮国有企业⼯作⼈员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了审慎的义务被诈骗,致使公司遭受巨⼤损失,⽬前我国刑法尚没有相应的规定。

被骗公司可以合同诈骗罪追回损失,⽽对于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的⾏为,公司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约定追究⾏为⼈的责任。

⼆、职务犯罪怎么处罚?(⼀)职务犯罪主观量刑标准:1、刑法条⽂:第⼆百七⼗⼀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利⽤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法占为⼰有,数额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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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作为壹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均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

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于,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现代意义的职务犯罪分广义和狭义俩种,广义讲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讲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这里仅从狭义上的职务犯罪谈起。

壹、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壹定职务、掌握壹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壹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

具体表现为:㈠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如有关主管领导或工程管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就会造成工程质量劣,豆腐渣工程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导致工程不能用,甚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受损情况的发生,四川虹桥倒塌等壹系列类似事件便是明证。

㈡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壹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他们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㈢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

同时,职务犯罪仍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壹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职务犯罪作为壹种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其产生原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俩种。

㈠内因内因,即职务行为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职务行为人的素质、修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

能够说,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于可能性。

很容易理解,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不高,素养差,追求享乐,贪图名利,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随时随地均会有的;同样,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高,素养好,壹切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另外,我国目前,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

以行贿和受贿罪为例,行贿人为办成事,往往认为给受贿人财物是正当的,理所当然的,符合情理的;而受贿人为他人办成事以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往往也认为正常,属礼尚往来。

再以挪用公款罪为例,挪用人往往认为“借”公款用几天,随后就仍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等等。

犯了罪仍不知道,反而认为正常,这就是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的具体体现。

㈡外因外因,即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

职务犯罪作为壹种社会历史现象,其种类繁多,形式各异。

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⒈不良社会风气。

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小事、大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等等,要想办成,大均得出点儿“血”。

其实,这是壹种极不正常的社会风气,能够说,大家均深恶痛绝,因为我们大家均有求人办事的时候。

于此,我们且不去追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源于何时,缘于何因,但论其实质。

言及实质,或许会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重情义,礼尚往来思想的具体体现。

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犯了逻辑上偷换概念的错误,是走到了偷换概念的误区,或者说是犯了凡事壹概而论的错误。

不错,重情义,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应是于壹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如亲戚朋友之间,私人关系之间等等,而对于公务、职务行为来说就不能再以重情义,礼尚往来去行事了,否则,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投桃报李思想于作怪,对于职务行为人来说是个人官本位思想于作祟,这俩种思想均是前述不良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是权钱交界的具体体现。

从法律上讲,于这俩种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行贿和受贿行为的发生。

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普遍不高。

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而社会上先富起来的壹部分人则收入偏高或很高,且有时出手大方,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

⒊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因素。

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具有重要作用;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减少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

所以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管理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如平时我们所说“小金库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其中的“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壹个重要载体。

⒋执法因素。

反腐败这么多年了,腐败不止,惩治职务犯罪这么多年了,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原因何于?笔者认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执法更是其中壹关键因素。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于壹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职务犯罪分子更是如此,他们往往认为,凭借其构筑的关系网,犯了罪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而逍遥法外。

这是目前很多职务犯罪分子敢于顶风作案,大肆敛财,失职渎职的心理基础,于这壹心理基础支配下,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肆无忌惮。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举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助长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三、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

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任何事物均是于内因和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发展变化的,职务犯罪作为壹种社会现象自然也不例外。

预防职务犯罪自然就要从其产生的内因和外因谈起。

㈠优化、强化内因。

前面谈到,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于可能性。

由引能够见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从内因方面只有不断优化、强化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职务行为人具有良好的素养,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而不想为职务犯罪,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具体来说:⒈运用正面课件开展宣传教育。

人的好恶、善恶是受后天的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如果我们及早注重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使壹个人生下来就受到好的教育,而远离不良习俗、不良环境,则这个人就会向着善的方向发展,就会向着教育者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同样,如果我们注重宣传教育,于实际工作中,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真善美,不断强化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以形成强大的正面宣传教育阵地,逐步祛除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良思想于壹个人头脑中的份量,则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就会于人的头脑中逐步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⒉运用反面课件开展宣传教育。

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注意运用正面课件宣传教育以树立人,又要注重运用反面课件宣传教育以改变人。

社会生活中,很多人没有为职务犯罪,且不是其不想为职务犯罪,而是不敢为或不能为职务犯罪,这壹部分人能够称之为不稳定分子,其思想随意性很大,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所以,对这壹部分人我们应通过大量的反面课件,教育之,改变之,改变他们的思想,使他们由不敢为不能为、职务犯罪转向不想为职务犯罪,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进而加入不想为职务犯罪群体。

㈡劣化、弱化外因。

外因是引发职务犯罪的所有外部因素的总称。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且影响和促进内因异化。

可见,预防职务犯罪除了优化、强化内因以外,仍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

下面笔者从社会风气、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及执法环境等方面谈点个人见法。

1、净化社会风气。

前面谈到,大家均对“求人办事,请客送礼”等不良社会风气深恶痛绝。

净化社会风气,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它涉及到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是壹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的直接参和,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等措施从宏观上加强规范和引导,更需要每个公民、各个单位、部门的直接参和,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小事做起。

就后者具体来讲,依法照章办事,消除单位、个人为谋非法、违章之利益而走后门、拉关系的非分之想;守法照章行事,消除非法、非分之想,不给有关单位、个人开后门,得好处提供条件。

如上述所说去做,那么,上述不良社会风气定能于不远的将来得到遏制,减少,消失。

当然,万事万物均有其特殊性和不完备性,我们不可能制定出绝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更不可能人人均依法照章办事、守法照章行事,所以,净化社会风气只能是相对的,它是壹个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和和努力,它又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需要你我去实践,身体力行。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管理。

这是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也包括某个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也包括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

实际生活中,很多职务犯罪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有关。

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使职务行为人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所以,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加强对各行各业,包括本单位工作特点、规律的调查研究,且注意加强对各种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规律的调查研究,为制定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提供有效依据。

再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就得不到执行、落不到实处,而使之成为壹纸空文,所以,我们仍应狠抓监督管理,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执行,落到实处,发挥规章制度的效用,预防和减少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职务犯罪。

3、优化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不好是诱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外因。

执法环境不好表现为领导干预、说情、执法执纪机关不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等,优化执法环境就要从排除之上几个方面情况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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