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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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2024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2024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冶炼过程中的煤气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转炉冶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煤气排放标准第三条转炉冶炼过程中的煤气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标准,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条煤气排放标准应包括以下指标: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烟气排放浓度和烟尘排放浓度等。

第五条转炉冶炼过程中的煤气排放应使用先进的排放治理技术,确保排放标准的达标。

第三章煤气收集与利用第六条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应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的排放。

第七条收集的煤气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的煤气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八条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可以用于供能以及其他相应的生产和利用目的。

第九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建立健全与煤气收集利用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煤气收集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四章煤气监测与报告第十条转炉冶炼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煤气监测设备,定期对煤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的要求。

第十一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将煤气监测结果报送给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发布煤气排放情况的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建立煤气监测档案,保存监测数据和相关报告,便于日后查询和核查。

第五章煤气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三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制定煤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煤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转炉冶炼企业要加强煤气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第十五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建立健全煤气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煤气事故情况,并主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转炉冶炼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转炉冶炼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人身伤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2023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2023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冶炼过程中煤气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在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的管理。

第三条煤气管理应遵循“减量、循环、节能”的原则,加强对煤气的监测、控制和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章煤气监测第四条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应进行实时在线监测,监测点位应覆盖煤气产生、输送、处理等环节。

第五条煤气监测指标应包括煤气温度、煤气流量、煤气成分、煤气中重金属及有害物质含量等。

第六条煤气监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煤气监测报告,每季度向有关部门报送,并储存相关数据备查。

第三章煤气控制第七条煤气治理工序应采取全封闭工艺,确保煤气的处理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任何排放。

第八条煤气处理设备应经过环境部门验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和运行。

第九条煤气处理工艺应具备高效、低耗的特点,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和脱氮等技术,确保煤气中的有害物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条煤气经处理后,其余可利用部分应进行分类收集,尽量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应进行安全无害处理。

第四章煤气排放第十一条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如无法实现绝对的零排放,应安装排气系统,将排放的煤气送至煤气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煤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第十三条进行煤气排放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排放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煤气排放进行实时在线监测,确保排放的煤气达到国家标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煤气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制定有效的监管机制,对煤气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无法满足本规定的煤气处理要求的企业,应重新规划和调整生产工艺,确保煤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煤气回收操作规程(4篇范文)

煤气回收操作规程(4篇范文)

煤气回收操作规程(4篇范文)第1篇煤气回收操作规程1.煤气回收阀门站的控制方式:控制方式分为就地单步控制、就地自动控制、远程单步控制和远程自动控制。

2.煤气回收的条件:①煤气柜允许回收。

②煤气柜柜位低于高位。

③co含量≥25%,o2含量≤2%。

④氧枪在吹炼点。

⑤风机达到一定的转速。

3.远程单步控制操作:①首先将阀门控制箱的控制旋钮打到远程状态。

②点击相应风机的单步控制按钮,该按钮显示为红色,此时位远程单步控制状态。

③在煤气回收达到相应的条件时,首先打开水封逆上阀,然后把三通阀打到回收位置,煤气开始回收。

④在煤气回收条件其中任一条件不具备时,首先把三通阀打到放散位置,然后关闭水封逆止阀,煤气开始放散。

⑤在正常的回收和放散时旁通都应该是闭的,只有在三通阀故障时,才打开旁通阀。

4.远程自动控制的操作①首先将阀门控制箱的控制旋钮打到远程状态。

②点击相应风机的自动控制按钮,该按钮显示为红色,此时为远程自动控制状态。

③此时阀门的控制将由plc实现自动控制煤气回收,条件具备时自动回收。

④三通阀故障报警时,旁通阀自动打开。

5.关于强制回收的操作①在强制回收和强制放散操作时不受单步控制和自动控制的限制。

一般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强制回收及强制放散。

②在要强制回收时,直接点击相应风机的强制回收按钮,该按钮显示为红色水封逆止阀及三通阀顺序打开,不受煤气回收条件的限制,实现强制回收。

③在强制回收时,要想转换为放散状态,必须点击强制放散按钮,该按钮显示为红色,水封逆止阀及三通阀顺序关闭,实现强制放散。

④在停止强制回收或强制放散后,要想恢复正常的单步或自动控制,必须点击相应风机的取消强制按钮,强制回收、强制放散⑤相应显示为灰色为恢复正常的操作状态。

第2篇炉顶煤气回收除尘设备操作规程一、班前检查:1、检查mn烟导烟车:(1)检查行走是否正常、减速机油位(油标的1/(2)联轴器有无脱落、行车轮有无异常(轴承定时加油)。

(2)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泵是否正常有无震动、液压缸推和退有无卡阻现象、油路有无漏油现象、电池多路阀是否灵敏。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工作,提高煤气利用率,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利用转炉煤气进行能源回收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增加转炉煤气回收率,降低能源消耗以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原则是合法、科学、节约、安全、环保。

第二章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建设与管理第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煤气回收装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高效。

第七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配备完备的自动控制系统,提高操作的方便性和自动化程度。

第八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责任心。

第三章煤气回收工艺及操作要求第九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应当采用低温回收和高效回收的原则,确保煤气的有效利用和能源的节约。

第十条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煤气流量和压力,避免煤气泄漏。

第十一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中的关键参数应当经常监测和调整,确保回收效果和操作稳定。

第十二条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同时强化烟气净化处理,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的操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设施应当完善,确保运行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十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应急预案应当建立,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第十七条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煤气泄漏、爆炸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转炉炼钢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气等废气的回收利用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内容详实,包含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二章煤气回收管理标准第四条煤气回收工艺选择:1.选择合适的煤气回收工艺,确保煤气能够高效回收和利用。

2.工艺应具备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成熟等特性。

第五条设备选择与管理:1.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煤气回收设备。

2.按规定定期对煤气回收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和检查报告等。

第六条煤气回收操作规范:1.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煤气回收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在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安全,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严禁操作人员随意修改煤气回收设备工艺参数。

第七条废气处理与排放:1.废气回收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令、规定和标准设计与建设。

2.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

3.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规定。

第八条废气产生量监控与减排:1.监测煤气回收工程的废气产生量。

2.提出合理的减排技术和措施,降低废气产生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风险评估与管控:1.对煤气回收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建立风险防范措施。

2.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与突发事件。

第三章煤气回收考核标准第十条煤气回收效率考核:1.通过工艺参数的监测与数据分析,评估煤气回收效率。

2.设定合理的回收效率指标,对工艺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废气排放指标考核:1.定期监测废气排放指标,包括浓度、流量等。

2.设定废气排放限值,对废气排放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设备运行状况考核:1.通过设备台账记录,综合考核设备的运行状况。

2.定期进行设备巡检,评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为了推动煤气回收利用工作,在转炉煤气回收管理方面作出规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二、政策支持1.政府将加大对煤气回收利用的扶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

同时鼓励企业进行煤气回收设备的投资。

2.政府将加强对煤气回收设施建设的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煤气回收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煤气回收设施建设1.转炉炉腔排气系统必须设有煤气回收装置,确保高温煤气得到充分利用。

煤气回收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2.煤气回收设施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以保证其稳定运行。

必须设有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3.煤气回收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落实到人,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四、煤气回收利用率1.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煤气回收利用率目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并对实际回收利用率进行定期报告。

2.企业应加强对煤气回收过程中的数据监测,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同时对于不达标的数据要进行解释和整改。

3.煤气回收利用率的低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将被视为不符合规定,将被要求立即整改,否则将面临处罚。

五、煤气回收效益1.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煤气回收效益评估机制,对煤气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

2.煤气回收效益的评估应包括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考虑。

对于效益不显著的企业,将要求进行整改。

六、环保要求1.煤气回收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确保煤气的排放达标。

2.煤气回收设施应设有相应的净化设备,对于除尘、脱硫等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煤气符合环保要求。

七、监督检查1.政府将建立煤气回收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将严肃追究责任。

2.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互联网进行对煤气回收设施的监督。

政府将对举报者予以保护。

八、处罚与奖励1.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煤气回收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转炉煤气回收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转炉煤气回收工作要求1.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经过严格检测和试运行,确保其运行稳定、可靠。

3.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完善的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监测煤气排放情况,并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报警。

4.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设置适当的灰尘处理设施,确保煤气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6.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设置完善的废气处理系统,对煤气进行脱硫、脱硝等处理,确保煤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四、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监管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检查和监测,检查其设备运行情况、日常维护情况和废气排放情况等。

2.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相关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其运行符合规定要求。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排放的抽样检测,确保煤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4. 监管部门应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验,确保其达到环保要求。

五、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奖惩措施1. 对符合转炉煤气回收要求,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违反转炉煤气回收要求,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3. 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吊销生产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推广和培训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技术的推广,组织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环保意识。

2.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制造、销售和安装单位应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为加强企业转炉煤气回收工作,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煤气回收利用率,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回收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回收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安全合格检测。

2.设备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设备的处理本领、效率、稳定性等因素。

3.安装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确运行。

第三条煤气回收操作1.全部涉及煤气回收的操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岗前培训资质,并持有操作资格证书。

2.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煤气回收操作,严禁擅自修改、调整设备参数。

4.操作人员应随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第四条煤气回收监测与记录1.每天应对煤气回收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2.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3.监测记录应包含设备运行参数、煤气回收利用率等信息,记录内容准确、完整。

4.监测记录应保管至少三年,以备相关部门复查。

第五条煤气回收维护与保养1.煤气回收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维护保养工作应依照设备制造商供应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记录维护保养的操作、时间和人员等信息。

3.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检查设备各部件有无损坏、老化等情况,及时更换维护和修理。

4.维护保养工作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委托他人或外包。

第六条废气净化处理1.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配套安装废气净化设备。

2.废气净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应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废气的净化效果。

3.废气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应定期监测,并记录废气监测结果。

4.废气净化设备显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确保废气净化效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1.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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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转炉煤气含有大量的CO,热值高,是一种优于发生炉煤气的优质气体燃料。

将符合回收标准的转炉煤气收集到储气柜加以利用,是公司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经济效益提升的一个增长点。

为确保转炉煤气的高效回收,最大限度地增加煤气回收量,特制定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相关单位第三条相关文件《动力管理规定》第四条名词解释无第二章管理区域划分第五条 -----管理区域以转炉干法除尘器处的煤气冷却器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盲板阀为分界点,转炉至干法除尘器、放散塔和连接煤气冷却器一侧的煤气管道(含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盲板阀及法兰)和附属设施由大型材厂管理、维护;厂区煤气主管道去放散塔点火使用的煤气管道,主管道接出的支线管道第一道阀门(不含阀门和法兰)法兰后去放散塔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大型材厂管理、维护。

第六条动力厂管理区域以转炉干法除尘器处的煤气冷却器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盲板阀为分界点,盲板阀(不含盲板阀及法兰)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煤气管道,转炉煤气柜及加压站等附属设施,转炉煤气柜去厂区煤气主管道的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由动力厂管理。

第三章各单位职责第七条 ------职责(一)、负责组织配置好转炉煤气回收相关操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操作人员熟悉所属区域工艺流程;制定转炉煤气回收大型材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执行;检查所属区域相关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具备转炉煤气回收条件。

(二)、转炉操作人员负责转炉煤气回收的具体操作,包括烟罩升降控制等工作;负责按炉回记录转炉煤气的回收量,并记录每炉氧枪的使用次数和未回收的原因,按时上报能源调度中心。

(三)、与动力厂煤气柜班组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转炉煤气的正常回收。

(四)、相关设备维护单位,要按责任区域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点、巡检,强化日常维护,对煤气回收系统的重点部位、各种阀门和煤气排水器等涉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关键点要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时巡检,定时排水并按规定收集。

保证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行,控制和减少因设备原因造成的转炉煤气无法回收的次数。

(五)、做好煤气回收系统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好安全及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组织进行演练。

第八条动力厂职责(一)、负责组织配置好转炉煤气回收和煤气储柜相关操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操作人员熟悉所属区域工艺流程;制定转炉煤气回收动力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执行;检查所属区域相关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具备转炉煤气回收条件。

(二)、动力厂负责转炉煤气回收的接收和向厂区煤气主管网输送煤气的操作、控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对每天转炉煤气回收的相关数据进行按炉次统计汇总,并对未回收情况进行说明,负责监控转炉放散塔点火状况,发现转炉放散塔未点火进行放散,做好记录,及时通知能源调度中心。

(三)、与大型材厂转炉主控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转炉煤气的正常回收(四)、相关设备维护单位,要按责任区域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点、巡检,强化日常维护,对煤气柜等系统的重点部位、各种阀门和煤气排水器等涉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关键点要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时巡检,定时排水并按规定收集。

保证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行,控制和减少因设备原因造成的转炉煤气无法回收的次数。

(五)、动力厂加强转炉煤气柜等系统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好安全及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组织进行演练。

第九条能源处职责(一)、能源处能源调度中心负责整个转炉煤气回收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监督整个回收过程的合理有效。

(二)、能源调度室根据煤气供应情况及时通知动力厂等相关单位调整发生炉煤气发生量、高炉煤气并网量、转炉煤气并网量及调整各用户煤气使用量,平衡厂区煤气管网压力。

(三)、负责对大型材厂和动力厂上报数据的核准、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每月对整个转炉煤气回收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考核数据报企业管理处进行考核。

第四章转炉煤气回收操作程序第十条大型材厂转炉煤气回收操作程序(一)、回收煤气前的准备1、干法除尘操作工必须检查确认干法除尘系统及回收系统设备运行完好;2、必须与煤气柜相关操作人员联系,确认能否回收煤气,作为转炉回收与不回收煤气的依据;3、回收煤气时得到煤气柜回收信号,通知氧枪工进行降罩操作;4、回收与放散煤气时,保证钟型阀处于完好状态;5、干法除尘操作工必须与转炉人员确认转炉各项设备运行是否正常;6、必须做好煤气回收的相关记录。

(二)、回收煤气条件1、控制系统没有放散信号;2、LT系统准备好;3、液压站油压不低于18MPa;4 、O2含量小于1%;5、高压电场工作正常;6、煤气柜做好回收准备工作;7、液压站功能组启动;8、煤气冷却器无故障;9、放散阀位置反馈正常;10、氧分析仪正常;11、切换站压差正常;12、出入口盲板阀都开到位;13、各种煤气管路及控制系统必须密封完好不得泄漏。

(三)、放散条件1 、CO小于25%,20秒后;2、引射氮气阀门没关;3 、ID风机急停;4、蓄能器压力低于130Mpa;5、氧气含量大于1%;6、煤气柜拒绝回收;7、点吹时不得回收煤气;8、吹炼中断;9、煤气放散点火时,采用自动点火装置;10、煤气冷却器出口烟气温度>72℃。

(四)、回收煤气操作1、吹炼至4分钟时开始降罩操作,CO含量大于25%开始回收;2、冶炼后期CO小于30%时,升罩操作,CO含量小于25%时,停止回收;3、吹炼过程中,活动烟罩距炉口150--200mm,不得低于150mm;4、开新炉,前5炉及回炉钢不得回收;5、氧气压力小于0.70MPa时,不得回收;6、各点联系信号,不清楚或异常,不得回收;7、铁水Si含量大于0.85%时,若采用双渣操作后,不得回收;8、煤气冷却器送入煤气柜的煤气温度要小于70℃;9、发现氧枪和烟罩漏水时,停止回收煤气。

第十一条动力厂转炉煤气回收操作程序(一)、转炉煤气柜回收煤气前的检查准备项目1、煤气柜、煤气入口配管和附属设施的外观无异常;2、确认煤气柜内的活塞水平、密封间隙等无异常;3、确认柜体人孔、活塞人孔完全关闭;4、内部检查之后确认全部柜体门全部关闭;5、确认屋顶通风孔关闭,屋顶通风孔只在气柜内部检查时作为采光打开,通常处于关闭状态,防止雨水进入;6、确认防风梁(环行加强圈)的调平配重贯通没有障碍;7、确认调平钢绳无脱槽、断丝、断股、麻芯外露;8、各轴承油脂充足,润滑良好;9、确认吹扫用氮气阀门关闭;10、确认柜体排水器满水并溢流;11、检查气柜控制系统正常;12、在冬季煤气排水器保温蒸汽正常运行。

(二)、转炉煤气引气操作1、当柜位低于4m,气柜进口阀门全开;2、计量、调节、控制仪表正常并投入运行;3、与转炉主控室联系,根据上述条件发出可以接收的信号及电话;4、当转炉煤气氧含量≤2.0%时,CO含量>35%后,予以回收;5、准备启动加压机。

(三)煤气柜最低柜位(1.5m)的操作1、确认气源断流,停止向煤气主管网送煤气,同时按加压机操作规程停加压机,并向能源调度室汇报;2、待气源恢复正常后,可继续进行回收,柜位高于3m后,则恢复正常运行。

(四)煤气柜最高柜位(27m)的操作1、增加转炉煤气向煤气主管网的输送量,值班员应密切注意柜位上升情况;2、若柜位持续上升超过27.89m时,应观察连锁装置是否自动投入拒绝回收状态,若未自动,应手动操作拒收;若柜位超过30m,应观察柜顶自动放散是否打开,否则,手摇卷扬放散;3、待柜位降至26m时,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气柜故障处理(一)、煤气柜橡胶膜破裂及大量煤气泄漏的操作1、向转炉主控室发出拒绝回收信号,并电话告知转炉主控室。

汇报能源调度中心,能源调度立即通知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2、停止加压机运行,关闭气柜进出口及回流管上所有阀门,将气柜进口电动盲板阀关闭;3、手动打开进口末端放散阀,进行放散,使用氮气对煤气柜内气体进行置换,并经化验合格满足检修条件;4、根据密封膜损坏情况,进行修补或更换。

(二)、煤气柜站区全部停电的操作1、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转炉煤气;2、手动关闭进口DN1600蝶阀;3、关闭运行风机进出口蝶阀,确认回流阀关闭,同时关注柜位升降情况。

(三)、气柜进口氧分析仪故障1、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煤气,迅速关闭进口DN1600蝶阀,通知动力厂仪表负责人及自动化处处理分析仪故障,同时通知能源调度中心;2、分析仪未处理好,不得回收煤气。

(四)、煤气柜大量泄漏煤气的操作1、煤气柜活塞CO报警仪突然显示超标报警,可判断是内部泄漏;2、煤气柜区域CO报警可判断是放散飘逸或其它部位泄漏;3、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煤气的运行方式;4、将发生泄漏的煤气柜进、出口蝶阀关闭;5、如需落床或降柜检查,打开气柜放散煤气,控制下降速度≤1m,使气柜活塞环缓慢、平稳下降,直至落床;6、如需进柜检查,进柜不得少于2人,柜外至少1人监护,必须佩戴CO报警器和煤气防护用具;7、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打开进出口蝶阀恢复并联运行方式。

(五)、煤气柜附近发生火灾立即报警通知消防队,关闭与外网连接主阀门,为减轻煤气柜本体温度上升,要向着火方向柜体外壁喷水。

特别是对橡胶膜连接处及上部高度重点喷洒,保证柜体温度<72℃。

第五章干法除尘和煤气柜区域安全注意事项第十三条干法除尘和煤气柜区域安全注意事项(一)、转炉煤气柜40米区域内严禁动火,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非转炉煤气柜工作人员进入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作业,必须得到动力厂转炉煤气柜区域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非干法除尘区域工作人员进入干法除尘区域内作业,必须得到大型材厂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提出安全要求及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监督执行。

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转炉煤气柜及干法除尘区域内及附近逗留。

(二)、进入转炉煤气柜40米区域内和转炉干法除尘放散塔周围的工作人员必须携带CO含量检测仪,且至少两人以上互相监护,开关盲板阀的人员必须使用空气呼吸器,并且有人监护。

(三)、在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和干法除尘散塔周围进行施工必须得到所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同意,涉及动火等施工必须按要求由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四)、进入转炉煤气柜区域50米的火车等车辆必须提前联系动力厂转炉安全责任人,得到安全确认方可进入,并且车辆上不得携带明火等物品(包括钢渣处理厂运输红渣的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配置CO含量检测仪。

(五)、在转炉煤气柜和转炉干法除尘放散塔周围200米区域内的单位,要按规范设置必要的煤气报警装置,并注意风向变化。

当处于转炉干法除尘放散塔下风区域时,必须提高警惕,加强有人区域的CO含量的检测和通风工作,必要时停止相关操作,以防止CO中毒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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