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
简述证券法的概念

简述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是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关注于证券的发行、交易、持有和监管等方面。
证券法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发行的程序和条件,保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以及加强监管,防范和打击证券犯罪。
以下是证券法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的简述:
1. 证券法的定义:证券法是指专门规范证券发行的法律规范体系,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2. 证券法的主要内容:证券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证券发行:包括证券的种类、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发行费用等方面。
(2)证券交易:包括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市场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
(3)证券持有:包括证券的持有条件、持有方式、持有费用等方面。
(4)证券监管:包括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原则、监管措施等方面。
3. 证券法的作用:证券法对于证券的发行、交易、持有和监管具有重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法对于投资者的保护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赔偿损失、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
(2)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原则和监管措施,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3)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证券法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包括规范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防范和打击证券犯罪等方面。
拓展: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证券法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核,需要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具体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
同时,证券法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严格的监管和执行,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证券投资学名词解释及简答(5篇模版)

证券投资学名词解释及简答(5篇模版)第一篇:证券投资学名词解释及简答名词解释:1、系统性风险:是指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者收益的不确定性,或投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市盈率:是指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盈利。
3、个人投资:是指个人(自然人)牺牲现在的消费价值去购买各种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以获取更大价值的活动。
4、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是指参加交易的买卖双方将某种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商品”在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买卖这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并在未来某一交割日之前进行对冲或按成交价在交割日进行现金结算的一种期货交易。
5、封闭式基金:是指发行前确定基金发行总额,发行后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6、看涨期权(call):又称延买期权,或买入选择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拥有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按事先商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进某一特定数量相关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
7、基本面分析:又称基本分析,指对影响证券投资的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要素进行分析,以判定证券的内在投资价值,为证券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的行为过程。
8、技术分析:是指通过图表或技术指标的记录,研究证券市场过去及现在的行为反应,以推测未来价格的变动趋势。
9、证券公司:是由证券主管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
10、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基金投资者可以按基金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11、看跌期权(puts):又称延卖期权,或卖出选择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拥有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按事先商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卖出某一特定数量的相关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卖出的义务。
证券法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

一名词解释1.证券:表示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文书P22.证券权利:证券所表彰的权利内容,包括债权和股权及少量衍生类投资权益P33.公开原则:证券发行、交易都必须遵循重要事实的公开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与证券交易和发行及证券价格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开原则的核心是信息公开和透明P544.持续信息披露: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主要股东和有关当事人披露与证券交易和证券价格有关的重大信息P825.实质监管:对发行人及上市公司是否符合法定实质条件的监管P916.证券发行:创设证券权利的复杂行为,包括劝导投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分配证券、接受资金和交付证券在内的各项行为P1097.证券募集:本身包含有劝导、兜售之意,即向投资者发出出售证券的意思表示P1108.超额配送选择权:在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特别措施,被视为安定操作的特殊形式P1509.操纵市场: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P33410.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P31011.善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符合目标公司股东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P26212.恶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违背目标公司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P26213.要约收购: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票时,应当通过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的方式来继续收购的一种法律制度P26714.协议收购:投资者通过与上市公司特定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方式购买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收购制度P27615.虚假陈述:特定主体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违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采取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等形式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P28916.征集表决权:征集人出于控制公司或改组公司董事会进而调整公司经营策略的目的,将记载必要事项的空白授权委托书交付公司股东,劝说股东选任自己或第三人代理行使其表决权的行为P278二简答1 上市公司收购的特征和本质P259本质:证券买卖,具有证券交易的性质特征:上市公司收购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上市公司收购客体的多样性上市公司收购场所的特定性上市公司收购目的的多重性上市公司收购之规制的严格性2 内幕交易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P319:内幕证券内幕信息内幕人内幕交易行为3 证券法中首次公开发行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P118●主体资格: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运行规范:发行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财务和会计●募集资金运用4 要约收购制度的主要内容P267特点:●主体特定:通过合法交易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超过30%的投资者都应该受到要约收购规则的约束●形式确定:收购要约的形式●收购规则特殊:遵守权益公开规则,但不受慢走规则的约束;要约收购不受集中竞价规则的约束,根据收购人在收购要约中确定的收购价格和收购股份数量来确定股票交易的成交情况●收购过程强制:要约收购受到强制性规范的约束,包括必须采取要约形式、收购要约的法定记载事项、信息公开义务等性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因此我国要约收购属于自愿收购5 证券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P144市场定价原则:发行人、承销商及投资者共同参与确定证券发行价格依法定价原则:包括禁止股票折扣发行、同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6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P178中介机构准入挂牌上市核准交易行为标准的统一监控以及违规行为惩戒7 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P305严格责任:适用于发起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承担责任的场合过错推定责任:适用于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过错责任:适用于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8 暂停已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P205●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在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9 操纵市场的手段P337●通过合谋或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和交易●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而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2019/11/8 3●出售或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以抬高或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联系交易某种证券●利用职务便利,人为地压低或抬高证券价格●其他方式:连续交易操纵约定交易操纵洗售操纵其他手段操纵10 证券法基本原则P54: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安全与效率原则三论述1 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和监管P327新《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投资名词解释简答

单选:20分多选:24分判断:15分计算:21分简答和名词解释:20分名词解释1.分离定理它指出投资者对最优风险资产组合的选择与该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的偏好是无关的,二者可以相分离。
2.保证金买空是指投资者预期证券行市将上涨并准备在当前价格较低时买进一定数量证券,但因资金不足,可通过向证券经纪商交付一定比率保证金而取得经纪商贷款并委托经纪商代理买入这种证券的交易方式。
3.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是指以低于面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债券期满时按面值偿付的债券。
4.伞形基金伞式基金是指在一个母基金之下再设立若干个子基金,各子基金独立进行投资决策的基金运作模式。
5.权证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他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标的金融资产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价差的金融工具。
6.看涨期权又称买入期权,是期权的买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有按协议价格买入一定数量金融资产的权利。
7.期货是规定未来一定时期交货的商品,但实际上是一种可以反复转让、反复买卖的标准化合同。
8.可转换证券是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特殊公司证券。
9.开放型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在基金按规定成立后,投资者可以在规定的场所和开放的时间内向基金管理人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10.连续竞价是在集合竞价以后,电脑撮合系统对投资者的申报委托进行逐笔连续撮合处理的竞价方式。
11.认沽权证认售权证又称认沽权证,赋予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出售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是标的资产的看跌期权。
12.看跌期权又称卖出期权,指期权购买者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按协议价格卖出一定数量金融资产的权利。
13.赎回收益率是使持有债券到第一个赎回日的现金流量等于债券价格的贴现率。
简答题1.证券投资宏观经济的分析内容?①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与经济结构分析②投资规模分析③消费分析④经济周期分析⑤财政收支和财政政策分析⑥货币指标和货币政策分析⑦国际收支分析⑧物价分析2.权证的基本要素?标的资产基本类型履约价格行权比例履约时间履约方式最后交易日到期日权利金3.如何利用期货交易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①若对未来行情变化的预期为看涨,而且这种看涨的行情对自己的现货交易不利,可做期货多头,即先买进期货,待价格上涨后再以高价卖出以平仓,用期货交易低买高卖来弥补现货价格上涨的风险(低买高卖)②若对未来行情变化的预期为看跌,而且这种看跌的行情对自己的现货交易不利,可做期货空头,即先卖出期货,待价格下跌后再以低价买进以平仓,用期货交易高卖低买的收益弥补现货市场因价格下跌的损失(高卖低买)4.为什么说期权买方盈利无限而亏损有限,卖方则相反?期权交易是对一定期限内的选择权的买卖。
证券法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股票: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表明股东所持股份数额和权益的一种有价证券。
2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
3收购要约:指收购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向其购买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单方意思表示。
4证券募集:5证券交易: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6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
8证劵包销: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票、债权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
9内幕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0上市公司: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1证劵: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12操纵市场:指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13证券信用交易: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14短线交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在法定期间内,对公司上市股票买入后再行卖出或卖出后再行买入,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5证券发行: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
简答题一、简述我国证券基本法律属性:1、是直接投资工具。
2、是证权证券。
3、是标准化权利凭证。
4、是流通证券。
二、简述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特点:1、是以证券权利作为交易标的的市场形式。
经济法证券法的名词解释

经济法证券法的名词解释经济法和证券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对于保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说,这些法律术语常常让人感到头疼。
在本文中,我将对一些经济法和证券法中常用的名词进行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提升对经济法和证券法的理解和认识。
一、经济法1. 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指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供需关系调节资源配置和商品交换的一种经济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个体企业和消费者可以在法律框架下自由交易和竞争,在市场需求和供给的作用下,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
2. 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具备独立法律地位,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
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以及自然人等个体经济活动者。
3. 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承担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合法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
企业法人可以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4. 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是市场经济中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法律工具。
合同的主要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目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履行等。
二、证券法1. 证券:证券是一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金融工具,代表了一定权益和收益。
证券通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
2. 股票:股票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了持有人对公司在股份、盈利分红等方面的权益。
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
3. 债券:债券是借款人债权人签订的一种借贷合同。
债券发行人是借款人,债券持有人是债权人,债券是发行人对债权人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承诺凭证。
4. 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指依据其他金融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衍生而来的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期权、掉期和互换等。
金融衍生品可以用于风险管理、投资和套利等目的。
以上只是对经济法和证券法中的一些常用名词进行了简要解释。
证券法重点

证券法重点名词解释:1 、证券:是指以特定的专用纸单或电子记录,借助于文字、图形或电子技术,记载并代表特定权利的书面凭证。
2 、证券上市:是指某种证券获准成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对象的过程。
证券一旦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即为上市证券。
3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诸环节中,依法取得有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披露,以供证券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的法律制度。
4、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
6 、证券保荐业务:证券保荐业务是指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证券发行人的辅导、发行与上市推荐,对发行文件和上市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的业务活动。
7 、证券信用交易:信用交易是投资者凭借自己提供的保证金和信誉,取得经纪人信用,在买进证券时由经纪人提供贷款,在卖出证券时由经纪人贷给证券而进行的交易。
8 、探纵市场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早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简答题:1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同情况:(1)法律属性不同。
债券实质上是筹资人和投资人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而股票则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股分享有股权的凭证。
(2)法定的权利义务不同。
债券持有者有权按期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票的持有者具有股东资格,有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权分享股份公司利益和剩余财产分配,但同时在自己股份的范围内承担风险责任。
(3)期限性要求不同。
债券有长期债券、中期债券和短期债券之分,在到期时,必须还本付息。
证券投资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Word版

证券投资复习资料总结名词解析:1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投资者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2契约型基金是指以信托法为基础,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信托契约由基金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基金,基金发起人向投资者发行基金单位筹集资金。
3封闭型基金是指基金的单位数目在基金设立的时候就已经确定,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单位的数目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但出现基金扩募的情况除外。
4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金额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5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各种有价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
6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的简称。
7财政政策是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变动来影响宏观经济活动水平的经济政策。
8成长型产业是指产业销售收入的利润的增长速度不受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动的影响,特别是经济衰退的消极影响,他们依靠技术进步、推出新产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改善经营管理,可实现持续成长。
9防御型产业是指无论宏观经济处在经济周期的哪个阶段,产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均呈缓慢增长态势或变化不大。
10产业生命周期是指与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一样,产业也会经历一个由产生到成长再到衰落的发展演变过程,这个过程称为产业生命周期。
11流动比率:是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2速动比率:把存货从流动资产总额中扣除后计算出的比率。
公式: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3财务杠杆:为“总资产/所有者权益”14利息保障倍数:指数是指企业税息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用以衡量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
公式:利息保障倍数=税息前里利润/利息费用15市净率(PB)是指股票价格与每股净资产的比例16市盈率(P/E)是指股票理论价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简答题1简述有价证券的种类和特点a货物证券:有权领取货物的凭证,比如仓单、提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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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证券:表示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文书P2
2.证券权利:证券所表彰的权利内容,包括债权和股权及少量衍生类投资权益P3
3.公开原则:证券发行、交易都必须遵循重要事实的公开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与证券交易和发行及证券价格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开原则的核心是信息公开和透明P54
4.持续信息披露: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主要股东和有关当事人披露与证券交易和证券价格有关的重大信息P82
5.实质监管:对发行人及上市公司是否符合法定实质条件的监管P91
6.证券发行:创设证券权利的复杂行为,包括劝导投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分配证券、接受资金和交付证券在内的各项行为P109
7.证券募集:本身包含有劝导、兜售之意,即向投资者发出出售证券的意思表示P110
8.超额配送选择权:在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特别措施,被视为安定操作的特殊形式P150
9.操纵市场: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P334
10.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P310
11.善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符合目标公司股东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P262
12.恶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违背目标公司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P262
13.要约收购: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票时,应当通过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的方式来继续收购的一种法律制度P267
14.协议收购:投资者通过与上市公司特定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方式购买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收购制度P276
15.虚假陈述:特定主体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违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采取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等形式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P289
16.征集表决权:征集人出于控制公司或改组公司董事会进而调整公司经营策略的目的,将记载必要事项的空白授权委托书交付公司股东,劝说股东选任自己或第三人代理行使其表决权的行为P278
二简答
1 上市公司收购的特征和本质P259
本质:证券买卖,具有证券交易的性质
特征:上市公司收购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上市公司收购客体的多样性
上市公司收购场所的特定性上市公司收购目的的多重性上市公司收购之规制的严格性
2 内幕交易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P319:内幕证券内幕信息内幕人内幕交易行为
3 证券法中首次公开发行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P118
●主体资格: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性: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运行规范:发行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财务和会计
●募集资金运用
4 要约收购制度的主要内容P267
特点:
●主体特定:通过合法交易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30%的投资者都应该受到要约收购规则的约束
●形式确定:收购要约的形式
●收购规则特殊:遵守权益公开规则,但不受慢走规则的约束;要约收购不受集中竞价规则的约束,
根据收购人在收购要约中确定的收购价格和收购股份数量来确定股票交易的成交情况
●收购过程强制:要约收购受到强制性规范的约束,包括必须采取要约形式、收购要约的法定记载
事项、信息公开义务等
性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因此我国要约收购属于自愿收购
5 证券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P144
市场定价原则:发行人、承销商及投资者共同参与确定证券发行价格
依法定价原则:包括禁止股票折扣发行、同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
6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P178
中介机构准入挂牌上市核准交易行为标准的统一监控以及违规行为惩戒
7 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P305
严格责任:适用于发起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承担责任的场合
过错推定责任:适用于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过错责任:适用于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8 暂停已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P205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在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9 操纵市场的手段P337
●通过合谋或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
●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和交易
●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而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
●出售或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以抬高或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联系交易某种证券
●利用职务便利,人为地压低或抬高证券价格
●其他方式:连续交易操纵约定交易操纵洗售操纵其他手段操纵
10 证券法基本原则P54: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安全与效率原则
三论述
1 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和监管P327
新《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此条只是概括性的规定,但投资者因内部交易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据此条主张民事赔偿。
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对内幕消息之人、赔偿额、因果关系等有了详细规定,赔偿金额的计算为内线交易当日,投资人买入或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与内线消息公开后10个营业日收盘平均价格的差额,情节轻微者法院可减轻赔偿金额,情节重大者与原告可请求3倍赔偿。
美国内幕交易制度则更加严苛,证券交易委员会有权提起民事和行政诉讼,司法部可以提起刑事诉讼。
从国外救济机制来看,受害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和起诉来救济权利,而民事责任是反内幕交易的有力武器,我国反内幕交易立法可从此三方面考虑。
2 证券信息的公开以及为什么要进行持续信息公开P64
信息公开,主要是指为股份发行人在发行市场、交易市场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投资者报告自身经营、资产以及财务等状况而设置的一种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须将披露的信息借助一定的媒介载体公开,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虚假陈述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持续信息公开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披露。
其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人和证券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持续信息公开制度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它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使证券市场参与者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上市公司改善管理、提高质量。
3 证券发行的核准制与审批制的比较P121
核准制与审批制共同点:均有保荐程序且核准程序也相同: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证监会受理后对申请文件初审;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文件;证监会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不同点:核准机构是中国证监会,而审批机构是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送的文件也不全相同:核准制多了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代收股款银行地址等信息。
核准制有发行文件预先披露程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证监会规定预先披露相关文件,而审批制无此要求。
4 操纵市场的监管P336
证券交易所的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符合证券市场管理和实时监控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设立负责监管工作的专门机构对违反业务规则的行为及时处理,切证券交易所监管应做到勤勉尽责。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一般都有调查、询问和查阅及复制资料的职权。
我国证监会设立过个与日常监管相关的部门来分析境内外证券交易行情及信息的传播,对举报和信访都尽责核实。
证券监管机构应抓紧清理投资者账户、家少批准关联性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为减少操纵市场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