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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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已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古朴的各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多植根于秀美的自然环境与悠久的社会历史之中,特色鲜明,底蕴深厚,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宝贵财富。而这些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正在成为各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资源优势。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旅游业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导致了民族文化的庸俗化、民族文化认同感失落以及价值观的退化和遗失,造成旅游地价值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注重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在发展旅游业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之间找到平衡点和契合点,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少数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少数民族文化是指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并负载着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包含了各少数民族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及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1]。我国拥有55个少数民族,每个民族的文化体系都蕴涵着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也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源泉。但是,并非所有的少数民族文化都可以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从旅游开发的角度看,这其中能作为旅游资源具有开发价值的往往是那些显性文化和混合性文化,而隐性文化通常情况下难于被外来游客所感知、理解和接受,因而往往难以被作为旅游资源而开发。因此,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是指那些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利用,并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少数民族文化因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理论核心是吸引力因素”[2]。但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3],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原有的文化资源进行“加工”、“再生产”,也就是说呈现在游客面前的少数民族文化应是在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下“本土文化的重构和表达”[4]。

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

各少数民族凭借其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事项,以其丰富的内容、浓烈的地方特色、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民族特点,构成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丰厚资源。由于其满足了游客的“求新、求异、求知”的心理需求及“追求审美和愉悦体验的本质规定”[5],日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具有开发利用的潜力及现实的可行性。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以人为本,鼓励游客参与

2.以文化为本,突出民族化与地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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