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建设审批条件及程序
加油站申办流程范文

加油站申办流程范文加油站的申办流程主要包括规划设计、环境评估、政府审批、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每个环节的步骤和主要内容。
一、规划设计阶段1.需求分析:确定加油站的位置、规模和服务范围,考虑周边交通情况、潜在用户群体和竞争对手等因素。
2.方案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编制加油站的规划方案,包括布局设计、设备选型和服务设施设置等。
3.投资估算:评估加油站建设所需的投资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设备采购和建筑施工等。
4.设计报批: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报告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
二、环境评估阶段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专业机构对加油站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公示和听证: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听证会。
3.审批:相关政府部门对环境评估报告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批准加油站建设。
三、政府审批阶段1.申请材料准备: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准备申请加油站建设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证件,包括申请表、个人和企业资质证明、土地使用证等。
2.申报材料递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建设申请。
3.立项审批:政府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确认加油站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4.资格审查:政府部门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经营能力、资金实力和信誉状况等。
5.建设许可: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政府部门颁发建设许可证,批准加油站的建设。
四、施工建设阶段1.施工准备: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准备施工图纸和施工计划,选择施工队伍和材料供应商。
2.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期间,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3.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由政府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加油站的设施和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运营管理阶段1.设备安装调试:将加油站所需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运行正常。
2.人员招聘和培训:根据加油站的规模和服务需求,招聘合适的员工,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加油站选址安全规定标准(3篇)

第1篇一、概述加油站作为能源供应的重要设施,其选址安全关系到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加油站本身的正常运营。
为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油站选址的安全规定标准。
以下将从选址原则、安全距离、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选址原则1. 符合城乡规划:加油站选址应遵循国家及地方城乡规划,符合区域发展需要,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布局。
2. 便于交通:加油站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便于车辆进出,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3. 环境保护:加油站选址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 防火安全:加油站选址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确保防火安全。
5. 社会稳定:加油站选址应避免影响社会稳定,如避免设在宗教场所附近。
二、安全距离1. 加油站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加油站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以下标准:(1)一级站: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0米。
(2)二级站: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25米。
(3)三级站: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8米。
2. 加油站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0米。
3. 加油站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安全距离: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0米。
4. 加油站与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的安全距离: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25米。
5. 加油站与室外变配电站的安全距离: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25米。
6. 加油站与铁路、城市道路的安全距离: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铁路、城市道路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云南省加油站建设申报程序

云南省加油站建设申报程序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审批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和仓储经营资格,并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包括加油站、农村加油点、水上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审批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对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仓储经营企业的设立申请进行初审,并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一、加油站建设审批企业申请新(迁)建加油站,应向所在地州市商务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拟建设加油站(点)规模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2.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4.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5.各相关部门加油站选址意见及加油站位置示意图申请迁建加油站还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
州市商务局初审后,出具是否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省商务厅。
二、云南省商务厅加油站建设审批工作程序审批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云南省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云政办发[2004]221号)工作程序:1、收文登记各州、市商务局报送的加油站建设申请文件均需送我厅办公室登记,厅办公室登记后立即送贸易发展处。
收文登记日视为收到申请之日,未经登记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由贸易发展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时为收到申请之日。
2、贸易发展处初审每一份申请文件由贸易发展处经办人员和分管处领导共同提出拟办意见,分情况进行办理(1)符合规划且资料齐备,拟核准项目报请加油站审批会审小组审核;(2)不符合规划,经贸易发展处经办人员审核,处长复核签字后退回申报州、市商务局;(3)其它有争议或处内无法确定的报请加油站审批会审小组进行审核。
开办加油站资质及流程汇总

开办加油站资质及流程汇总资质一、取得土地:1、通过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加油站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土地预审:1、办理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2、土地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办理程序: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二、申请程序:1、投资人向当地发改委提交申请。
申请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拟建加油站地理位置、投资规模及建设概算、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2、当地发改委初审。
初审根据本地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初审合格的报市发改委。
3、市发改委进行全面审核。
市发改委对新建加油站的选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城建、土地、环保等部门意见,根据本市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和新建油站必须具备的条件对新建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同意新建的报省发改委办理预核准手续。
报送材料要附《省新(改、扩)建加油站申请预核准登记表》(附表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建加油站地理位置图。
4、省发改委核发预核准通知书。
省发改委根据全省加油站发建设发展规划和审批原则做出批准新建或不同意新建的决定。
投资人持预核准通知书到发展计划等部门办理立项等手续。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点管理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8•【字号】宜府办字[2002]44号•【施行日期】200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点管理的通知(宜府办字〔200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加油站(点)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点)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加油站建设必须符合基本条件(一)新建加油站(点)一定要符合经省批准的建设规划要求,做到合理布点,统筹安排。
(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城区加油站必须由中石化(石油)企业兴建。
(三)县乡道及农村加油站(点),原则上由中石化(石油)企业兴建,其他经济组织兴建,必须征求中石化(石油)企业的意见。
二、加油站经营资格审批和新建、扩建、异地搬迁加油站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一)加油站(点)经营资格审批程序:1、申请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贸委提交《江西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2、县(市、区)经贸委收到《江西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应会同县(市、区)计划、土地、建设、消防、环保、交通、石油等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在15日内向市经贸委报送《江西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县(市、区)经贸委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乡镇及以下成品油零售网点进行审批,并报市经贸委事前备案;3、市经贸委收到《江西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应会同计划、建设、土地、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工商、物价、交通、石油等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并报市成品油整顿领导小组同意的应在18日内向省经贸委报送《江西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4、各级经贸委对审批同意的加油站(点)在审验《消防验收鉴定书》后发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5、加油站(点)持批准证书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加强我市加油站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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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加强我市加油站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加强我市加油站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关于加强我市加油站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关于加强我市加油站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为加强我市加油站建设规范化管理,保证《天津市加油(气)站空间布局规划(2009-2020年)》的顺利实施,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执行规划(一)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天津市加油(气)站空间布局规划(2009-2020年)》,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二)加油站布点位置确需调整的,应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同时须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加油站布局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区县成品油市场管理部门会同区县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加油站布点调整位置意见,报送市商务委,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规划局研究确定。
(三)市商务委根据《天津市加油(气)站空间布局规划(2009-2020年)》,制定全市加油站建设年度计划,下达各区县执行。
对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建设的加油站项目,须符合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取得市商务委规划确认文件后,方可立项建设。
(四)坚持加油站总量控制,鼓励支持加油站迁建、改建,兼并重组,实现资源整合,优化布局结构,提高规模水平。
办理加油站的手续流程

办理加油站的手续流程
办理加油站的手续流程大致如下:
土地使用权获得。
确保所选择的地块适合建立加油站,并获取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或长期租赁合约。
申请规划许可证。
向所在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提交规划方案申请表,等待审批通过。
申请施工许可证。
向当地建设部门递交建设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规划方案,建筑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符合建筑法规要求。
环境影响评估。
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考虑加油站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并在评估通过后获得行政审批批准。
商业许可证。
申请获得适合当地商业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其他相关许可证。
营业执照。
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加油站经营许可证。
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申请加油站的营业执照,以及进行验收,并获得经营许可。
提交申请材料。
向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查通过后,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到所在第四级的商务主管部门申办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符合相关规定。
在建立民营加油站期间需要遵守一些规定,例如建筑物、设备、设施的规格标准,固定设施的安全检验和体系审计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等待审核。
提交资料后,等待各职能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加油站的手续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有所变化。
加油站审批流程

加油站审批流程加油站审批流程是指当某个地方需要建设一个加油站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才能得到批准。
下面是一个简略的加油站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加油站建设申请,包括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等。
2. 前期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前期审查,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进行初步的方案审核。
3. 征求意见:相关部门会向社区、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和居民征求意见,了解他们对建设加油站的看法和意见。
4. 环评报告:申请人需要委托专业的环保评估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评报告。
5. 审批机关评审:审批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评估结果,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6. 公示和听证:如果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会进行公示和听证,公示期间,居民、利益相关者可以提出异议和意见,并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进行讨论和解决。
7. 发放批复:审批机关会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听证的结论,决定是否发放批复。
如果批准建设,会给予相关的建设条件和要求,并附带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8. 办理手续:获得批复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建设申请手续,包括土地手续、招标手续、建设许可手续等。
9. 建设和验收: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申请人可以开始进行加油站的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10. 操作审批:完成建设后,申请人需要再次向相关部门提交加油站的操作申请,包括加油站的经营管理计划、职工培训、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手续。
11. 日常监管:加油站建设完成后,相关部门会进行日常的监管和巡查,确保加油站的正常运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评估。
综上所述,加油站的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评估和审批。
这个流程旨在确保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行符合规定的安全、环保标准,保障居民和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加油站的审批流程也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参考,让他们了解建设加油站的条件和要求,并及时调整和完善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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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建设审批条件及程序
一、办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湖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2001年第209号令)、《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运[2005]7号)
二、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
(一)新建加油站
1、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黄石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2、申报材料及程序。
申报新建加油站的企业根据发布的建站信息,向市商务局提出建站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新建加油站申请、企业注册资金情况(一般不低于3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
对多个建设单位同时申请同一地点的新建加油站,由市商务局组织竞标或协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土地竞拍。
市商务局收到建设单位申报材料后认真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材料集中上报省商务厅(集中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二个月中旬)。
3、加油站建设计划的下达与实施。
省商务厅收到市商务局上报的材料后,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单位,下达建站计划。
市商务局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建站计划,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凭建站计划到当地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等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新建。
新建加油站计划应当年实施,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再接转下年度。
同时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在原址上重新申报。
加油站竣工后,经过审计部门竣工决算审计,填写省商务厅统一印制的加油站竣工验收表。
市商务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省商务厅审核合格后,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建设单位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营业。
(二)迁建加油站
1、对各项手续齐备但由于修建道路、城市用地性质改变等行政行为因素确需搬迁的加油站,经市商务局同意,并报省商务厅批准,可以搬迁到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的地点。
2、迁建的加油站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加油站规模,建设手续按照新建加油站条件进行申报。
(三)改(扩)建加油站对各项手续齐备但由于加油站设施、消防等原因确需改(扩)建的加油站,填报加油站改(扩)建申请表,由市商务局批准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加油站改(扩)建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合理确定等级,不得超规模建设。
(四)农村加油点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印制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4]77号)精神,加油点的审批由省商务厅负责,市商务局收到加油点企业申报材料后认真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材料集中上报省商务厅。
申请从事农村加油点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二是只能从事柴油、煤油经营;
三是设在远离国道、省道,交通不便的地段;
四是符合消防安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