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电复律的适应证与复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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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复律适应症及禁忌症

电复律适应症及禁忌症

指南按需复律的紧急程度对适应证进行分类,即包括(1)择期复律:主要是房颤,适宜于有症状且药物无效的房颤患者,而对无症状者其可耐受长期服用华法令者是否获益及获益程度尚无结论;(2)急诊复律:室上速伴心绞痛或血流动力学异常、房颤伴预激前传、药物无效的室速;(3)即刻复律:任何引起意识丧失或重度低血压禁忌证为确认或可疑的洋地黄中毒、低钾血症、多源性房性心动过速、已知伴有窦房结功能不良的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房颤)。

1. 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是选用同步直流电复律最常见的一种心律失常,电复律成功率为65%~80%。

其成功与否取决于病程长短、心脏形态结构及功能状态、基础心脏病等因素,复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也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⑴适应证:房颤行电复律治疗应遵循两个原则,⑵第一,有血流动力学障碍或症状严重但药物治疗未能奏效时需尽快复律;第二,虽无明显血流动力学障碍无需紧急复律,但复律后可望维持窦性心律,改善心功能,缓解症状。

1)房颤时心室率快(超过120bpm)用洋地黄难以控制;或房颤反复诱发心力衰竭或心绞痛药物治疗无效,预期转复窦律后症状得以改善者。

2)预激综合征并发房颤者。

心房内的颤动波可以不通过房室交界区的生理性阻滞,频繁地直接经房室旁路下传心室,使心室率接近或等于心室颤动频率,导致血流动力学急剧恶化,此时由于洋地黄可加速房室旁路的传导而禁忌使用,因此应作电复律治疗。

3)慢性房颤病程在1年以内,心功能I~II级(NYHA),心胸比例小于55%,左心房内径不大于45mm者。

4)去除基本病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梗死、肺炎、肺栓塞等)后房颤仍持续者。

5)二尖瓣分离术或人工瓣膜置换术4~6周后仍有房颤者。

主张术后4~6周行电复律是基于两点,其一,有90%的患者术后4~6周可自行恢复窦律;其二,4周内常因手术创伤未完全恢复而不易电击成功。

但也有人认为电复律应延迟到术后3个月进行,特别是伴有二尖瓣关闭不全左心房大的患者,术后左房缩小较慢,若在3个月内复律,房颤易复发。

心脏电复律的操作技术

心脏电复律的操作技术

心脏电复律的操作技术心脏电复律又称为心脏电除颤,是指在致命性心律失常时,在短时间内用额定高压强电流向病人胸廓或心脏直接放电,使心肌细胞瞬间同时除极,使窦房结重新主导心脏节律的过程。

(一)评估1.评估病人有无心脏电复律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心室颤动和心室扑动是心脏电复律的绝对指征;心房颤动和心房扑动伴血流动力学障碍或症状严重,药物及其它治疗无效。

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律失常者。

(2)禁忌证:洋地黄类药物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近三个月有栓塞史或病史较长,左心房明显增大及有新血栓出现时,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伴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伴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

2.评估患者意识、颈动脉搏动、心电图、心前区监测电极的连接情况。

(二)操作前准备1.操作者准备着装规范。

术前核对床号、姓名,向择期患者作好解释工作,说明心脏电复律的目的、必要性、操作方法、步骤,告知术中注意事项。

2.患者准备术前检查血电解质,遵医嘱停用洋地黄类药物,复律前 1~2天口服奎尼丁,术前当天晨禁食,排空膀胱。

平卧,取下义齿,松解衣服纽扣,检查并除去金属及导电物品,暴露胸部,记录全导心电图。

3.用物准备除颤仪、电极板、导电糊、电插板、急救用物、生理盐水、纱布垫、心电监护仪。

(三)操作流程和步骤1.患者卧于绝缘的木板床上,取平卧位或右侧卧位。

清洁除颤部位皮肤,将电极与各导联连接,安放电极片,避开除颤部位。

地西泮 0.3~0.5mg/kg 缓慢静脉注射,至患者进入昏睡状态,注射前吸氧 10~15 分钟,注射过程中密切观察呼吸情况。

2.主机连接电源,打开开关,选择心脏电复绿的方式,按下“同步”或者“非同步”按钮。

3.在除颤板上均匀涂上导电糊或用生理盐水浸湿的纱布。

4.充电,按下充电键至除颤仪充满,避免其他人靠近接触病床、病人或病人身上的设备。

5.放电:两电极板分别放置在患者胸骨右缘第 2~3 肋间和心尖部,两电极板之间的举例不应小于 10cm,使电极贴紧患者胸部,向患者施加一定压力,双手按键进行除颤。

最新心脏电复律技术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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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准备
一、非同步电复律:室颤和室扑抢救应强调时间就是 生命。无须特殊准备。关掉氧气。立即进行电除颤。 二、同步电复律:术前准备包括谈话、纠正影响复律 效果的因素、作好复苏药物及设备的准备等。房颤者 应注意准备:①作心脏超声检查确定有无心房血栓。 房颤3个月以上者应常规给予华法令2~3mg/天,用3周。 ②伴心衰者应控制心率达到70~80次/分。③复律前用 奎尼丁或胺碘酮口服。
心脏电复律技术
心脏电复律:是短时间内向心脏通以高 压强电流,使心肌瞬间同时除极,消除 异位快速性心律失常,使之转为窦性心 律的方法。最早用于消除室颤,故亦称 心脏电除颤。
禁忌证二、相对禁忌证 源自 拟近期行心脏瓣膜手术者; 2 未经控制的甲亢伴房颤者; 3 风湿活动或急性心肌炎伴室上性快速 心动过速者; 4 心脏明显扩大伴室上性快速心动过速 者。
常见并发症
心脏电复律术后常见并发症有:低血 压、心律失常、急性肺水肿、栓塞、心 肌损伤、皮肤灼伤等。
注意事项
1 非同步电复律一定要快、早。 2 同步电复律在放电前应再次核实仪器 处于同步状态。 3 作好同步电复律术前准备可减少并发 症。 4 严格掌握适应症。 5 术后加强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 症。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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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二、同步电复律
1.将病人置于硬板床,勿与周围金属物接触,非操作人员远离床边. 2.建立有效静脉通道,以备抢救使用. 3.记录12导联心电图以便与复律后对比. 4.打开除颤仪电源开关,测试同步功能.选择R波高大的导联,按下 “同步”按钮,放电同步信号应在R波降支上1/3处,按压放电按 钮,放电后同步信号消失.检测同步功能正常后,再次将除颤仪调 至“同步”状态. 5.缓慢注射安定15~30mg,嘱患者出声数“1,2,3……”直至患者 入睡,睫毛反射消失. 6.确定复律功能及再次确认同步状态.按下“充电”按钮充电. 其余操作步骤同非同步电复律.

心脏电复律诊疗常规

心脏电复律诊疗常规

心脏电复律诊疗常规心脏电复律是以患者自身的心电信号为触发标志,同步瞬间发放高能脉冲电流通过心脏,使某些异位快速心律失常转复为窦性心律。

【适应证】电复律除颤公认的适应证共为5类:心房颤动(简称房颤)、心房扑动(房扑)、室上性心动过速(室上速)、室性心动过速(室速)以及心室颤动/心室扑动(室颤/室扑)。

按传统观点,室颤/室扑为其绝对适应证,其余为相对适应证。

按复律的紧急程度对适应证进行分类,即包括:①择期复律:主要是房颤,适宜于有症状且药物无效的房颤患者,而对无症状者及可耐受长期服用华法林者是否获益及获益程度尚无结论;②急诊复律:室上速伴心绞痛或血流动力学异常、房颤伴预激前传、药物无效的室速;③即刻复律:任何情况引起的意识丧失或重度低血压。

【禁忌证】禁忌证为确认或可疑的洋地黄中毒、低钾血症、多源性房性心动过速、已知伴有窦房结功能不良的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房颤)。

【复律前准备】1.病人知情择期电复律术前,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电复律的利弊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签定知情同意书。

2.经食道心脏超声用以发现心腔内血栓或超声自回声现象,对需早期复律或急诊复律者,若经食道心脏超声未发现血栓,则可在静脉注射肝素的基础上即刻行复律治疗。

择期复律且经食道心脏超声发现血栓者,则进入严格抗凝治疗后再行复律。

3.抗凝药物的应用房颤转复为窦性心律引发的栓塞率为1%—5%,栓塞常发生于复律后的前Iod内。

一般认为房颤持续48h 即有血栓形成,经食管超声心动图(TEE)甚至在更短的时间内检测到血栓的形成。

房颤病程不清楚或超过48h者,转复前充分口服华法林3周,复律后继续4周。

病程短于48h,TFE检查无血栓迹象者可以直接复律,复律前给1次静脉肝素,TEE显示有血栓或有自发混浊显影则应正规口服华法林。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立即复律,之前也需给肝素1次,转复后都需继续抗凝4周。

4.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电复律前使用抗心律失常药能提高复律成功率,减少所需电能,防止早期复发,并能了解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以利复律后维持药物的选择。

重症医学科心脏电复律操作规范及规程

重症医学科心脏电复律操作规范及规程

重症医学科心脏电复律操作规范及规程(一)适应证1.室颤:是绝对的适应证,一旦发生,立即用较大能量进行非同步电复律。

2.房颤:是主要适应证,常用同步电除颤,指征有:(1)房颤持续时间在一年以内,既往窦性心律不低于60次/min者。

(2)二尖瓣狭窄手术后3~6个月,房颤不消失者。

(3)甲亢引起的房颤,在甲亢控制后仍有房颤者。

(4)快速房颤影响心功能,用洋地黄不能控制心率者。

3.房扑:同步电复律指征为急性或慢性房扑,用洋地黄难以控制心室率。

4.室上性心动过速:同步电复律指征为药物及刺激迷走神经不能终止。

5.室性心动过速:同步电复律指征为药物治疗无效,或室速引起较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

(二)禁忌证1.房颤持续时间超过2年,复律成功机会不多。

2.心脏(尤其是左心房)明显扩大或伴有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房颤。

3.经电除颤后,应用足量奎尼丁或胺碘酮维持,房颤若再复发不宜重复除颤。

4.洋地黄中毒所致的各种心律失常。

5.低血钾。

6.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三)操作前准备1.患者平卧,充分暴露胸部,医务人员及家属远离患者床单元。

2.备好各种抢救器械和药品。

(四)操作步骤1. 连接除颤仪导线,接通电源。

2.将旋转扭转至MONITOR(监护),选择R波较高导联进行示波观察。

3.电极板上涂导电糊。

4.按要求麻醉(患者因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而意识不清时无需麻醉)。

5.将两电极板分别放置于患者心尖部和心底。

即患者胸骨右缘第2肋间。

左腋前线第5肋间。

两个电极板之间距离不要小于10cm。

6.选择焦耳数(1)非同步电复律:适用于室颤,单向360焦耳,双向波200焦耳。

(2)同步电复律:适用于室上速、室速,150焦耳以内。

必要时200焦耳。

房颤50~100焦耳。

7.充电:同步除颤按下Sync开关。

8.放电:将两电极板紧贴患者皮肤,充电结束后双手同时按下两电极板顶端的橘黄色按钮。

(五)注意事项1.室颤时,不需麻醉,尽快实施非同步电击除颤。

2.放电时,避免任何人直接接触患者,以防触电。

心脏电复律

心脏电复律

心脏电复律评分标准
科室:姓名:工作年限:职称:得分:
评分等级:I操作熟练、规范、掌握相关知识;II操作欠熟练,存在个别漏项,无原则错误;III操作不熟练、出现重大遗漏或违反原则的错误。

(二)应掌握知识点
1.适应证:适于转复各类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尤其是药物治疗无效者。

(1)转复心室颤动和扑动应首选电复律,心房颤动和扑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可首选电复律;其中非同步电复律仅用于心室颤动。

(2)转复室性和室上性心动过速,则多先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无效或伴有显著血流动力障碍时应用本法;
(3)性质未明或并发于预激综合征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选用药物常有困难,宜用同步电复律治疗。

2.禁忌证:
病史已多年、心脏 (尤其是左心房)明显增大、伴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心房颤动,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心房扑动,反复发作而药物不能维持疗效或伴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均不宜用电复律;有洋地黄类药物中毒和低血钾时,暂不宜用电复律。

3.外科开胸手术患者的电复律:用体内操作法。

电极板用消毒盐水纱布包裹,置于心脏前后,直接向心脏放电。

操作过程与体外法相同,但电功率宜在60J以下。

4.注意事项
(1)电击前需详细检查器械及设备,并做好抢救工作的一切准备;同步电复律转复前用维持量洋地黄类药物的心房颤动患者,应停用洋地黄至少1天。

(2)电极板应与患者皮肤密切接触,保证良好的导电,以免引起烧伤;
(3)电击时,任何人不得接触患者及其病床,以免触电;
(4)连续三次电击未能除颤,即停止再次电击除颤。

心脏电复律操作标准

心脏电复律操作标准
2.避免局部皮肤灼伤,体外除颤前应将两个电极涂满导电糊
3.根据不同类型的心律失常选择正确的驱动方式和能量大小
4.掌握好手柄压力,两个电极板应紧贴与胸壁再放电,保证通过心脏的电流
5.使用后及时清洁电极板
6.加强除颤仪电池的保养,及时按要求充电,除颤仪完好备用
7.密切观察除颤的并发症:各种心律失常、栓塞;急性肺水肿;低血压;皮肤灼伤等并及时处理
评估
3分
核对医嘱(1分)
评估环境(1分)
评估患者(1分)
①核对患者姓名、床号、操作目的(2分)②了解患者的临床诊断及目前的病情;判断患者意识,测血压、脉搏、呼吸(2分)观察心电图(1分)③绝缘硬板床,去除患者及床单位的所有金属制品(3分)
8分
1.保证操作中的安全:放电前确认周围人员和操作者本身无直接或者间接与患者接触。
心脏电复律/除颤术操作程序及考核评分标准姓名________
目的及
适应症
(10分)
操作程序(90分)
考评
得分
注意事项
操作流程(30分)
流程要点(60分)
1.目的:
用高能电脉冲直接或经胸壁作用于心脏,治疗多种快速心律失常,恢复窦性心律
2.适应证:
(1)非同步除颤:室颤和室扑
(2)同步除颤:房颤,非阵发性房扑,持续性室速,室上速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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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能量7分
①迅速携除颤仪及导电糊/生理盐水纱布至床旁(2分)②患者取平卧位,解开衣物暴露胸部,如患者佩戴有金属物品应取下(3分)③按下开启键,启动除颤仪将手柄电极分别置于心尖部和心底部,观察心电图(2分)④根据医嘱选择驱动方式(3分)⑤在电解板上涂抹3mm厚导电糊或用4-6层生理盐水纱布包裹(3分)⑥选择所需的能量键(5分)(能量选择原则:有效低限,室颤和室扑体外除颤时首次主张用单向波300J、双向波200J,如不成功可重复电击;房扑一般为20-100J即可;房颤、阵发性室上速和室速初次电击一般用100-150J;小儿室颤时可用100-200J,开胸电除颤时,成人20-100J,儿童5-25J)

电除颤

电除颤

电除颤(电复律)
电除颤(电复律)
1.定义:
将一定强度的电流通过心脏,使全部心肌在瞬间除极,然后心脏自律性的最高起搏点(通常是窦房结)重新主导心脏节律。

2.适应证:
心室颤动或心室扑动(呈正弦波图形,波幅大而规则,频率150-300次/分)(绝对指针)。

心房颤动或扑动伴血流动力学障碍者。

药物及其他方法治疗无效或有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的阵发性室性及室上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率失常者。

3.禁忌症:
病史多年,心脏(尤其是左心房)明显增大及心房内有新鲜血栓形成或近三个月有血栓史。

伴高度或完全房性传导阻滞的房扑或房颤。

伴SSS(持续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小于50次/分,且不易用阿托品等药物纠正、多发的窦性停搏或严重的窦房结阻滞、快慢综合征、双结病变)的异位性快速心率失常。

有洋地黄中毒、低血钾症时,暂不宜电复律。

4.电复律种类与能量选择:
直流电非同步电复律:心室颤动,通常能量选择在200-360J。

直流电同步电复律:使用于除心室颤动以外的快速型心率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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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电复律的适应证与复律规程(上)心脏电复律的适应证与复律规程一、定义及进展心脏电复律是以患者自身的心电信号为触发标志,同步瞬间发放高能脉冲电流通过心脏,使某些异位快速心律失常转复为窦性心律。

心脏电除颤则应用瞬间高能电脉冲对心脏行紧急非同步电击,以消除心室颤动(包括心室扑动)。

因概念和临床应用的共性,本章节拟一并论述。

目前,此项技术在仪器设备、适应证拓展及法学等面已取得了较大进展。

1961年Lown首次报道用直流电转复室性心动过速获得成功,开创了用电学法治疗快速心律失常的新纪元。

电复律/除颤作用迅速、疗效显著、安全、操作简便,具有药物无法比拟的优越性,目前已成为全球围救治室颤和其他快速心律失常患者的首选或重要措施,体外心脏电复律/除颤器随之成为各级医院必备的医疗设施。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电复律/除颤技术日趋完善,主要在如以最低有效能量除颤成功且最大限度地减少心肌损伤、寻找新的低阻抗电击途径、探索新的除颤波形以及尽可能缩短室颤发生与首次电击时间等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现已开发出自动体外除颤(AED),经静脉或经食管电极导管直流电复律/除颤以及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ICD)技术。

其中尤其是基于早期复律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AED (1994年),被称为心肺复生存链中的关键环节,该系统能否进一步完善和普及,是未来心跳骤停者生存率大幅提高的重要决定因素。

此外,目前国外广泛采用的新式低能量双相脉冲电击,因其低能量、高转复率的优点,亦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

多数学者认为快速心律失常的发病机制主要是折返激动、异位起搏点自律性增高和触发活动,其中折返机制占绝大多数。

实践证实,电复律/除颤对折返机制的心律失常疗效最佳。

原则上任类型的快速心律失常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且药物疗效不佳时均应考虑电复律/除颤治疗。

同步电复律,是指对于除室颤(包括室扑)以外的快速心律失常采用患者自身的心电信号(R波)触发电脉冲发放,使其落在R波的下降支而非心肌易损期避免引发室颤。

而非同步电复律是指室颤(室扑)时,整个心肌已无时相上的实质性区别,任时相均能通以高能电脉冲,并且此时已无明确的R波可被利用来触发放电。

近年来,随着关于心脏电复律/除颤(2000年)、AED系统(2000年)、ICD(1998年)以及心房纤颤(2000年)治疗指南的制定,使得电复律治疗心律失常的指征和法学得以规化。

本章节将逐一阐述。

二、适应证与禁忌证复律前需充分地估计复律的必要性、成功率、复发的可能性以及治疗可能出现的危险性,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

电复律除颤公认的适应证共五类:心房纤颤(简称房颤)、心房扑动(房扑)、室上性心动过速(室上速)、室性心动过速(室速)以及心室颤动/心室扑动(室颤/室扑)。

按传统观点,室颤/室扑为其绝对适应证,其余为相对适应证。

目前尚无指南对其适应证进行分层评估的分类法或建议。

指南按需复律的紧急程度对适应证进行分类,即包括(1)择期复律:主要是房颤,适宜于有症状且药物无效的房颤患者,而对无症状者其可耐受长期服用华法令者是否获益及获益程度尚无结论;(2)急诊复律:室上速伴心绞痛或血流动力学异常、房颤伴预激前传、药物无效的室速;(3)即刻复律:任引起意识丧失或重度低血压; 禁忌证为确认或可疑的洋地黄中毒、低钾血症、多源性房性心动过速、已知伴有窦房结功能不良的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房颤)。

1. 心房颤动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是选用同步直流电复律最常见的一种心律失常,电复律成功率为65%~80%。

其成功与否取决于病程长短、心脏形态结构及功能状态、基础心脏病等因素,复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也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⑴ 适应证:房颤行电复律治疗应遵循两个原则,第一,有血流动力学障碍或症状重但药物治疗未能奏效时需尽快复律;第二,虽无明显血流动力学障碍无需紧急复律,但复律后可望维持窦性心律,改善心功能,缓解症状。

1)房颤时心室率快(超过120bpm)用洋地黄难以控制;或房颤反复诱发心力衰竭或心绞痛药物治疗无效,预期转复窦律后症状得以改善者。

2)预激综合征并发房颤者。

心房的颤动波可以不通过房室交界区的生理性阻滞,频繁地直接经房室旁路下传心室,使心室率接近或等于心室颤动频率,导致血流动力学急剧恶化,此时由于洋地黄可加速房室旁路的传导而禁忌使用,因此应作电复律治疗。

3)慢性房颤病程在1年以,心功能I~II级(NYHA),心胸比例小于55%,左心房径不大于45mm者。

4)去除基本病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梗死、肺炎、肺栓塞等)后房颤仍持续者。

5)二尖瓣分离术或人工瓣膜置换术4~6后仍有房颤者。

主术后4~6行电复律是基于两点,其一,有90%的患者术后4~6可自行恢复窦律;其二,4常因手术创伤未完全恢复而不易电击成功。

但也有人认为电复律应延迟到术后3个月进行,特别是伴有二尖瓣关闭不全左心房大的患者,术后左房缩小较慢,若在3个月复律,房颤易复发。

⑵ 禁忌证:电复律治疗房颤可能引发不良后果,或复律后难以维持窦性心律者,不宜选用电复律治疗。

1)洋地黄中毒所致房颤或房颤伴低钾血症时,心肌应激性高,电复律易致室颤。

2)伴有高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及房颤前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者。

3)有外动脉栓塞史或怀疑心房有血栓者,是同步电复律的相对禁忌证,可抗凝治疗3再电复律。

4)慢性房颤病程超过5年,心室率不需药物控制亦缓慢者;或心胸比例大于55%,左心房径大于50mm者。

5)孤立性房颤,是指发生于较为年轻(小于60岁)且未发现明确心肺疾患的患者,复律后尽管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仍难以维持窦性心律。

6)估计电复律后依靠药物难以维持窦律,或不能耐受胺碘酮或其他有关抗心律失常药物者。

7)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心房颤动伴风湿活动或亚急性细菌性心膜炎者,中毒性心肌炎急性期伴房颤者。

2.心房扑动相对而言,房扑是药物较难控制的快速心律失常,用电复律治疗,不仅所需能量小,且成功率90%以上,几乎达100%,因而房扑被认为是同步电复律的最佳适应证。

但仍主先用药物,下列情况考虑电复律治疗。

⑴ 适应证:1)持续性房扑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2)房扑以1:1比例下传,心室率加快,导致血流动力学迅速恶化者;3)电复律后房扑复发,窦性心律难以维持,如果房扑以1:1比例下传伴心室率加快,可用低能量(5~10J)电击将房扑诱发为房颤,再用药物减慢心室率治疗。

⑵ 禁忌证:房扑时心室率自然缓慢或伴高度、三度房室阻滞以及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者,不宜行电复律治疗。

3 .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PSVT)阵发性室上速首选非电复律法如兴奋迷走神经、药物、经食管心房超速抑制或程序刺激等治疗。

下述情况行电复律治疗。

⑴ 适应证:1)非电复律法处理无效,发作持续时间长,血流动力学受到影响时,采用电复律治疗,其成功率约90%,所需能量较小(25~30J);2)预激综合征伴发室上速药物治疗无效时,亦可行电复律。

⑵ 禁忌证:1)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室上速原则上不行电复律;2)室上速发作频繁,药物预防发作效果不佳,不宜反复电复律治疗,导管射频消融术可使其得到根治。

4.室性心动过速(室速)室速电复律成功率达98%~100%,治疗室速应遵循以下原则。

⑴ 适应证:1)室速不伴血流动力学障碍时用药物治疗,如果药物不能很快中止室速或血流动力学受到重影响时,采用同步电复律;2)发生室速后病情危急,如伴意识障碍、重低血压、急性肺水肿等,应首选电复律治疗,不可因选用药物处理而延误抢救;3)室速频率很快,QRS波宽大畸形,甚至T波与QRS波难以区分,呈现心室扑动型室速时,放电难以同步,可采用低能量(100J)非同步电除颤。

⑵ 禁忌证:洋地黄中毒的室速不宜电复律治疗。

5 .心室颤动与扑动此两者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基本相同,均为心脏电除颤的绝对适应证。

电除颤强调争分夺秒,室颤发生至第1次电击时间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除颤成功率及患者存活率。

室颤的早期(1min)通常为粗颤,除颤成功率极高,几达100%;若超过2min,心肌因缺氧及酸中毒可由粗颤转为细颤,除颤成功率仅为1/3,此时应在人工心肺复的同时注射肾上腺素0.5~1mg后重复电击除颤;一旦循环停顿超过4min,电除颤的成功率极低。

为了不延误抢救时机,目前主心脏骤停时,即使无法确认是否系室颤所致,均应迅速"盲目除颤"。

因为,心脏骤停不外乎室颤、心搏停止、心肌无效电活动3种类型,其中室颤占80%以上,即使心脏骤停由后二者引起,电除颤也未发现给机体造成显著危害,若为了确认心脏骤停系者所为而延误除颤时机,将致不可逆的重后果。

三、操作规程(一)体外电复律1.常规手控复律器(manual defibrillator)⑴ 病人复律前准备及注意事项1)病人知情:临床实践表明,电复律的即刻成功率很高,但其远期疗效(转复后窦性心律的维持)却不令人满意。

因此,电复律适应证的掌握已日趋格,对那些复发率高者已不主施行电复律术。

择期电复律术前,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电复律的利弊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签定知情同意书。

2)经食道心脏超声:用以发现心腔血栓或超声自回声现象,对需早期复律或急诊复律者,若经食道心脏超声未发现血栓,则可在静脉注射肝素的基础上即刻行复律治疗。

择期复律且经食道心脏超声发现血栓者,则进入格抗凝治疗后再行复律。

3)抗凝药物的应用:房颤转复为窦性心律引发的栓塞率约为1%~5%,栓塞常发生于复律后的头10天。

一般认为房颤持续48h即有血栓形成,经食管超声心动图(TEE)甚至在更短的时间检测到血栓的形成。

发表于《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2002年第3期上的《关于心房颤病人治疗的建议》(简称建议)提出房颤病程不清楚或超过48h者,转复前充分口服华法令3,复律后继续4。

病程短于48h,TEE检查无血栓迹象者可以直接复律,复律前给一次静脉肝素,TEE显示有血栓或有自发混浊显影则应正规口服华法令。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立即复律,之前也需给肝素一次,转复后都需继续抗凝4。

4)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电复律前使用抗心律失常药能提高复律成功率,减少所需电能,防止早期复发,并能了解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以利复律后维持药物的选择。

《建议》推荐用于持续性房颤电复律前的有效药物有胺碘酮、氟卡尼、普罗帕酮、普罗帕酮+维拉帕米,奎尼丁、索他洛尔等,具体药物选择依有无基础心脏病及心脏病的类型而不同,可参见《建议》有关容。

不论是房颤复律前的预防用药,还是房颤药物复律,以及复律后窦律的维持,胺碘酮的有效性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其毒性作用相对较小,尤其适用于房颤合并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脏病左室肥厚的患者。

应强调,维持患者血清钾镁在正常较高水平,是应用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的重要安全保障。

服用延长QT间期药物者复律后需观察24~48小时,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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