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征信系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0.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善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决定废止《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等85件价格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3月12日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文号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 号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价费字496号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97 号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交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1993〕价费字17号5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放灭火器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38 号6 国家计委关于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计价格〔1995〕2165 号7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7〕1122 号8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资产评估”是否属于“价格行为”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办价调〔1998〕 154 号9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二滩水电站电价及川渝地区销售电价安排问题的补充报告计办价格〔2000〕 181 号10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价格监测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85 号11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成品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 712 号1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1226 号1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734 号1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98 号15 国家计委关于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781 号16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无线电管理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格〔2002〕 682 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 2353 号1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出口行业协调是否适用《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4〕 199 号1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西气东输至河南发电用气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4〕 1964 号20 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 309 号2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 405 号2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对农网还贷资金等18项政府性基金政策到期后有关问题的意见发改办价格〔2005〕 2251 号2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 2447号2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物价系统廉政建设规范价格行政审批行为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 471 号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7〕 9 号2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江苏田湾核电站1号、2号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7〕 274 号2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 703 号2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 773 号2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原料药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07〕 1131 号3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目录(修订)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 2746 号3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代办因私签证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90号3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 1828 号3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268 号3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555 号3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川气东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1604 号36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1729 号3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短期培训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2292号3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福建和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9〕 2871 号3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3212 号4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0〕 856 号4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 789 号4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授权广东省物价局发布广东市场和行业分类价格指数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0〕 1711 号4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宁波市不锈钢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0〕 1927 号4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 2363 号4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榆林一济南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10〕 2780 号4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秦皇岛一沈阳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11〕 665 号4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有关电价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1002 号4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2403 号4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核定国内学历认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2607 号5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发改办价格作的通知〔2012〕 693 号5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暂停对进出口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 1894 号5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云南电网丰枯季节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2〕 3031 号5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 3882 号5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 4095 号5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适用电价问题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3〕 62 号5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价格监测系统干部能力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发改办价监测〔2013〕 190 号5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河北等省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有关电价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3〕 267 号58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煤制气项目天然气价格协调的会议纪要发改办价格〔2013〕 1997 号5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蔬菜冷库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3〕 2135 号6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四川雅安实施留存电量价格政策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3〕 3154 号61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 886 号6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陕西神木送河北南网500千伏输电工程输电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14〕 1292 号6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和内蒙古大豆市场价格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监测〔2014〕 1648号6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广东省向深圳市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4〕 2294 号6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价格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4〕 2555 号6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和放开部分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 2739 号6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4〕 3052 号6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742 号6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 1237 号7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 1182 号7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南省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标杆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 1234 号7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电网企业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 1849 号7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供热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 1977 号74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185 号75 关于公布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301 号76 关于公布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223 号7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498 号7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核发中央管理的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820 号7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2018 号80 关于公布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2207 号8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监测〔2016〕 2498 号8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2711 号83 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 307 号8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 1232 号8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 1581 号。
央行: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

央行: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作者:杨蓉来源:《计算机与网络》2020年第03期据央行消息,征信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
自2020年1月19日起,征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据悉,目前,二代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仅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设计预留了展示格式。
但二代征信系统将继承展示一代征信系统中已采集的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
对于个人电信信息,征信中心一直坚持“稳妥、谨慎”原则,在严把数据质量关的前提下进行采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为什么要建设二代征信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征信系统),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代征信系统于2006年正式运行,通过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和反映其信用状況的其他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解决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帮助公众节约融资成本、创造融资机会和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9年底,征信系统收录10.2亿自然人、2 834.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分别接入机构3 737家和3 613家,基本覆盖各类正规放贷机构;2019年,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4亿次和1.1亿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57万次和29.6万次。
征信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为更好提升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征信中心持续开展系统优化升级,确保了征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金融科技的发展也为进一步提升征信系统服务能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更好地满足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征信需求,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征信中心适时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对征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消费者权益保护复习题(附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复习题(附答案)一、单选题(共45题,每题1分,共45分)1.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应()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异常查询、违规查询、非法提供、违规使用、信用报告泄露等征信信息安全情况统计表。
A、按年B、按季C、按天D、按月正确答案:D2.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
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A、信息主体本人B、信息主体代理人正确答案:A3.银行保险机构与投诉人对消费投诉()、告知期限、告知方式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确定的内容履行。
A、涉及人员B、处理决定C、办理过程D、追究情况正确答案:B4.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转入,不得存取现金。
A、专用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正确答案:C5.我国大陆地区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原则中以()为主。
A、协调处置B、教育C、维权D、预防正确答案:B6.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时坚持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A、按照业务需求B、取得金融消费者或监护人明示同意C、按照领导指示D、按照产品操作规程正确答案:B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案例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要切实增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征信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征信系统及相关信息系统的使用人为()。
A、主要责任人B、直接责任人C、主管责任人D、第一责任人正确答案:B8.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承担。
A、消费者B、第三方平台C、生产者D、销售者正确答案:A9.到()前,围绕老年人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
A、2021年底B、2022年底C、2022年1季度D、2021年1季度正确答案:A10.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状况的其他信息。
2020年征信更新时间

一、2020年征信更新时间征信什么时候更新法律没有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规定,商业银行应该及时向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所以如果贷款产生了不良的信用记录,只要在5年时间里不再逾期,记录会自动消除。
2020年征信更新时间二、怎样查个人征信报告1、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查询征信:(1)携带身份证去各地央行的征信中心进行现场查询;(2)通过部分银行ATM机或者网站查询;(3)登录央行征信中心网站,注册并提交申请查询。
2、此外,按照现行规定,个人每年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前两次是免费的,查询第三次或以上的每次将收取服务费25元。
3、网上查询个人征信报告:(1)百度搜索个人征信,点击进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点击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点击个人征信页面的马上开始。
(4)点击新用户注册。
(5)填写个人相关身份信息。
(6)填写登录信息,设置登录密码等,完成注册。
三、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能贷款买房吗银行征信系统现在均已联网,如果夫妻一方征信系统有问题,在夫妻贷款买房时,银行内部是会核实清楚的,基于这种前提,一般出去银行内部责任规定,是不会贷款买房的,最好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是因为何种征信有问题,再行处理解决。
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农村信用社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最新]
![农村信用社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491219cd25c52cc58ad6be11.png)
农村信用社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农信社征信业务管理,促进征信业务规范发展,根据《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及《Ⅹ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ⅩⅩ联社”)关于印发ⅩⅩ农村信用社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ⅩⅩ农信贷〔2006〕82号)、《关于印发ⅩⅩ农村信用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用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ⅩⅩ农信贷〔2006〕83号)、《关于印发ⅩⅩ农村信用社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ⅩⅩ农信贷〔2009〕40号)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信业务包括:(一)ⅩⅩ农村信用社征信系统(以下简称“农信社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报送、维护等工作;(二)合法合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个人(企业)征信系统(以下简称“人行征信系统”);(三)建立和完善征信系统用户管理体系;(四)受理、核查及处理客户异议信息;(五)征信系统的有关检查指导;(六)人民银行安排的其他征信业务工作等。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条征信业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管理”的原则,ⅩⅩ联社信贷业务部是征信业务管理的牵头部门,ⅩⅩ联社信息科技中心是技术保障部门,市农信办和县级行社是征信业务管理的主要协调和应用部门。
第四条ⅩⅩ联社信贷业务部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全ⅩⅩ农信社征信业务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二)负责向征信中心报送与ⅩⅩ农信社发生业务的客户基本信息及信用交易信息;(三)负责征信系统机构和用户管理及业务培训;(四)对全ⅩⅩ农信社征信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受理、核查及处理客户异议信息;(五)根据征信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征信系统配套功能;(六)完成ⅩⅩ联社及人民银行安排的其他征信业务工作等。
征信报告的使用及介绍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中企业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始于1997年,并在2006年7月份实现全国联查询。 截至2014年底,该数据库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000多万户,其中600多万户有信贷记录。个 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最早始于1999年,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 件的农信社的联运行,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截至2015年,该数据库 收录自然人数共计8.7亿人,其中3.7亿人有信贷记录。 央行征信系统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其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并通过商 业银行的内联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征信系统的信息来源主 要也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录的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 等信贷信息,以及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个人征信信息如同斑斓的彩绘,点缀在法律的大厦上。这些信息在各个角落里,如同绘画大师的 笔触,刻画出每一个细节,让整个建筑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在采集和使用这些信息的过程中, 我们必须保证其合法性,如同保证绘画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我们也需要数据的隐私权保护, 如同保护画作的版权和所有权。
个人征信信息的适用,就像一首诗歌,需要我们用心去诵读和理解。这些信息在我们的生活中无 处不在,它们是构成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元素。
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 活动。
参考资料: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是在深入探究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和财务成果基础之上,结合股东及领导人的 背景,对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使您准确掌握竞争对手、合作伙伴、目标客户的信息情报,提前 制定应对措施,主动调整合作方式,确保您在赚取最大利润的同时,尽可能地规避商业风险。
“2020年公需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部分试题(卷)答案解析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1.()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A、诚信B、爱国C、守法D、遵纪2.我国规定个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
A.明确授权B.模糊授权C.签字同意D口头同意3.不同的组织要根据不同的部门,根据自己的()来确定诚信的重点,制定诚信的规范。
A、性质B、功能定位C、规模D、人员构成4.欧盟委员会2012年11月制订了具有更强包容性、合作性的(),里面对数据主体信息保护进行了规定。
A、《一般数据保护条例》B、《公平信用报告法》C、《个人数据保护指令》D、《欧盟数据保护通用条例》5.有些院校为了招揽招生,肆意拔高院校的“等级”,这是()的表现。
A.招生信息不实B.编造数据C.虚假评价D.学历文凭批发卖6.基本诚信制度的目标是()。
A、完善相关法律法规B、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C、构建信用基础设施网络D、弘扬诚信传统美德7.()是认定个人信息的关键。
A.工作信息B.家庭信息C.财产D.可识别身份8.四大重点领域中,哪个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工程的“牛鼻子”()。
A、政务诚信B、商务诚信C、社会诚信D、司法公信9.在整个的征信体系里面,()要领先。
A.科技B.技术C.教育D.制度10.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熟人社会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人们往往只在自己所熟悉的小社会圈子里靠血缘、地缘讲诚信A.中国古代诚信范围具有相对封闭性B.中国古代诚信建设过多地依奈构筑道德层面的诚信C.中国古代诚信趋向重义轻利性D.中国古代诚信关系具有单向性11.哪项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方式()A、建立职称证书查询制度B、加强诚信社会信用的有效管理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D、加强教育和培育公众诚实守信功能12.“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属于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哪个重点领域()。
A、政务诚信B、商务诚信C、社会诚信D、司法公信13.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种()。
A、商品经济B、自然经济C、消费经济D、信用经济14.()是指能够反映特定个人的信用状况的各种信息资料的总和。
二代征信系统征信查询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 何昀[1];马轶超[1]
作者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东胜017000
出版物刊名: 北方金融
页码: 110-111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8期
主题词: 个人信用报告;内部审计;个人征信;征信系统;金融机构贷款;信用主体;公积金;查询需求;
摘要:一、 征信报告查询中存在问题(一)简版过简、详版过详。
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后,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信息量明显增加,多数信用主体的详版报告内容翻倍甚至更多,如:某企业二代企业征信报告140多页,内容和篇幅较一代征信报告翻倍增加;某个人二代征信报告有90页。
部分企业反映,企业的征信报告作为内部审计和申请贷款资料之一,并不需要如此详细的征信报告,而个人不论自主查询了解自身征信状况还是贷款或其他用途,也不需要过详尽的征信报告,重点关注的还是违约信息。
与此同时,网络版征信报告和自助查询机简版信用报告内容却过于简单。
实际应用中,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人员,主要集中于公积金或非接入金融机构贷款前期调查、社会招聘等,简版征信报告无法满足实际查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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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做好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与数据报送工作,确保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安全,合法、合规查询和使用相关个人征信数据,提高本行个人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加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数据安全管理的通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本规定明确了本行个人征信系统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2.2本规定适用于本行个人征信系统的管理。
3术语与定义3.1本规定所称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信用信息服务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对信用信息需要的活动。
3.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个人的信用信息,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为商业银行、个人、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日常的运行维护。
3.3本办法所称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是指自然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是指商业银行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是指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3.4本办法所称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4职责与权限4.1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作为个人征信工作业务牵头部门,主要职责是:4.1.1负责组织落实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征信系统管理的规定和要求;4.1.2负责全行个人征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人员培训;4.1.3负责个人征信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与检查;4.1.4负责个人征信报送系统、接口规范等各项需求申请、开发与测试;4.1.5负责个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征信数据的采集、处理与上报;4.1.6负责个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征信数据异议处理工作;4.1.7负责全行个人征信工作统计分析、现场检查与考核工作;4.1.8负责总行个人征信用户、各分支机构管理员用户及个人征信数据报送系统用户的审批工作;4.1.9负责全行管理员用户的创建与维护,负责个人征信数据报送用户的创建与维护;4.1.10负责制定、指导各分支机构执行各项个人征信宣传等活动方案。
4.2总行科技开发部作为个人征信数据报送的运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2.1负责个人征信接口软件的运行维护;4.2.2负责个人征信数据报送系统的运行维护;5政策个人征信系统采集和保存了我国银行业全部个人客户的信用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仅供本行在内部控制信用风险的使用。
本行向征信中心报送及查询到的个人客户信用信息属商业秘密,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6流程图6.1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报送流程图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报送流程图客户各分行业务部门人行征信中心汇总数据统一报送送报正确Y 录入系统N错误分行原因复核总行原因答复理处问疑答解送报新重6.2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流程图7风险控制要点无8内容与要求8.1数据管理8.1.1各分支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用户管理、信息查询,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8.1.2各分支机构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于月初4 个工作日内完成前一月份数据的录入工作;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于4-6 个工作日内完成前一月份数据上报工作。
8.1.3各分支机构上报个人客户逾期等不良信息时,应通过电话、信函或者短信等方式事先告知违约客户。
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8.1.4各分支机构按月对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其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及时上报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收到纠错报告应当立即查实情况,进行更正,及时向征信中心上报纠错报文。
8.1.5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全行数据核对和错误更正,各分支机构信贷部门设专人负责本机构数据核对和错误更正。
8.1.6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管理8.1.6.1各分支机构发现其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错误,需要删除时,需填制《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上报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
8.1.6.2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分支机构上报的《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审核内容包括:业务描述,删除原因,是否应被删除、删除后是否需要重报等。
8.1.6.3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将根据《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操作批量删除业务,生成报文,上报征信中心,并填写《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将扫描件(电子版)上报征信中心专用邮箱。
8.1.6.4本行在线上报个人征信数据删除请求报文时,不需向征信中心报批,各分支机构填写《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上报总行,由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审批和操作。
8.1.6.5对于删除后需要重新上报的数据,各分支机构必须立即补报。
8.2用户管理8.2.1个人征信系统的用户分为总行级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数据上报员)、分支机构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信息查询员)。
总行级用户管理员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负责创建,总行普通用户和分支机构管理员由总行用户管理员负责创建。
新增总行级用户管理员时,先向征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征信中心根据需要增加新的总行级用户管理员;需要新增分支机构用户管理员时,先填制《丹东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申请表》向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分支机构用户管理员。
8.2.2个人征信系统各级用户管理员只能对本级普通用户和直属下级用户管理员进行管理,不能越级管理。
8.2.3个人征信系统的所有用户均不能删除,只能对用户进行停用或启用的操作。
各级用户管理员可以对本级普通用户和下级用户管理员进行停/ 启用操作:总行用户管理员可以对总行普通用户和分支机构管理员进行停/ 启用操作,分支机构用户管理员可以对本分支机构普通用户进行停/ 启用操作。
8.2.4各分支机构填制《丹东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登记备案表》或用户管理员登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点击“系统管理” 中“用户管理”导出所有查到用户,将本行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名单报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备案,由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8.2.5各级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不得互相兼任。
一个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不得混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各分支机构用户管理员应根据需要增加本行普通用户,为保证A、B 岗要求,至少保证2 名以上普通用户,对调离本行的普通用户必须立即停用。
8.2.6总行级用户管理员离岗后,立即通知征信中心将该用户管理员停用,重新建立总行级用户管理员。
各级用户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清理用户登记册,对离岗的人员进行停用,对新增人员进行启用。
8.2.7用户的基本信息有变动时,应立即向管辖自己的用户管理员提出修改本人信息的申请,用户管理员根据申请修改该用户的信息。
用户管理员不得随意修改各用户的基本信息。
8.2.8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陆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以后至少两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
除特殊情况外,用户管理员不得随意重置其管辖用户的密码。
8.2.9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
8.3岗位管理8.3.1个人征信系统的用户角色和岗位职责。
8.3.1.1总行用户管理员:负责管理总行普通用户和分支机构用户管理员,具体是: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 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分支机构权限维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用户的权限,不得随意修改用户的基本信息,对创建的所有用户都应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8.3.1.2总行普通用户(数据上报员):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
按征信中心要求在月初4-6 个工作日内上报全行的数据。
同时兼任数据核查、更正责任人。
征信中心认为有关商业银行报送的信息可疑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向商业银行发出复核通知,数据上报员应当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5 日内给予答复;发现本行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及时形成纠错报文,上报征信中心进行更正;负责全行异议处理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保管。
8.3.1.3分支机构用户管理员:负责管理本分支机构普通用户,具体是: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 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用户的权限,不得随意修改用户的基本信息,对创建的所有用户应登记造册,以备检查,同时上报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
8.3.1.4分支机构普通用户(信息查询员):依法合规对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
同时负责本行的数据采集工作,按本办法要求于月初4 个工作日内完成前一月份数据的录入工作。
同时兼任数据核查、更正责任人,发现本行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及时上报总行信贷评价与管理部门进行更正;负责本行异议处理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保管。
8.4查询管理8.4.1各分支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8.4.1.1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8.4.1.2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8.4.1.3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8.4.1.4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8.4.1.5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8.4.2除本办法8.4.1.4规定之外,各分支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填制《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严禁未征得个人同意非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8.4.3查询授权和查询结果作为贷款重要文本归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