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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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

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五)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

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

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

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相关指标体系,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1.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政府应该加强绿色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加
大绿色投资和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和
绿色信托,推动绿色保险和碳交易等产品的创新发展。

2.推进绿色标准体系建设。

应该建立绿色金融贷款和投资的标准,制
定绿色信托和碳交易的规则,完善绿色评估体系,提高绿色金融市场的透
明度和规范程度。

3.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共参与。

绿色金融项目的信息披露应该得到加强,促进公众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认知与参与,更好地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

4.推进绿色投资和绿色消费的协同发展。

应该构建以绿色产业链为核
心的生态圈,鼓励企业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和支持,同时引导消费者从
消费端参与绿色金融的推广,促进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应该加强国际层面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国际
绿色金融规则的制定和发展,提高全球环保治理的能力和效率,实现互惠
互利的合作共赢。

绿色金融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研究

绿色金融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研究

绿色金融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研究作者:吕姝萱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1年第29期摘要:在国家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

文章对绿色金融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从国家、企业和社会三个方面阐述了发展绿色金融的现实意义。

分别介绍了国内外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践经验。

并就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绿色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经验一、绿色金融内涵概述(一)绿色金融的概念“绿色金融”这一理念的提出是人类对现代金融发展的反思,同时也是发展绿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定义绿色金融指的是以保护环境和节约高效利用资源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低碳、清洁能源等绿色领域的项目投融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本文认为,中国的绿色金融是以金融业务为枢纽,以信贷、证券、保险、基金等具体融资活动为纽带,让资金充分涌入绿色产业的各个环节。

也引导社会资源流向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

通过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让绿色金融在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的新风尚。

(二)中外学者对于绿色金融的观点外国学术界对于绿色金融的研究随着对于环境保护的倡导下不断发展。

如Salazar 提出“绿色金融”的概念并从金融业和环境产业的差异性角度对“绿色金融”作用的进行研究;Cowan 把“绿色金融”认定为是包含环境经济学和金融学的一门学科,提出了为发展环境经济融资的各种建议;Jeucken 以银行业与环境经济之间的关系为出发点,发现了运用金融手段激励各个经济主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机理。

在当前环境问题日渐严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不断被打破的背景下,我国学者也开始了对于绿色金融的深入讨论。

关于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一、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凸显,绿色金融理念逐渐成为国际金融领域的热点话题。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总量排名第二的国家,我国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应出台一揽子的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绿色金融体系的搭建和发展。

二、绿色金融的内涵与意义1. 绿色金融是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发展绿色产业和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经济为目标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

绿色金融的本质是将环境责任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推动金融资源向环保、清洁、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倾斜。

2. 国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义在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资源绿色高效利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满足民众对环保金融需求,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

三、我国绿色金融现状分析1. 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增长较快,绿色信贷也逐渐受到关注,但整体仍存在规模小、业务单一、风险高等问题。

2. 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市场需求和刚性约束因素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绿色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发展不充分。

四、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1.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引导(1)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制金融机构加大对环保、节能、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信贷投放,推动绿色金融业务不断扩大。

(2)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理念融入日常经营实践,提高绿色金融市场化程度。

2. 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1)加强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充分披露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市场对绿色金融的认可度。

3. 加强技术创新,拓展绿色金融产品(1)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科技创新和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满足市场需求。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引言概述1.1 近年来,随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技术的不断发展,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制备、运输设备的不断更新,传统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逐渐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板所取代。

使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使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整体性、抗不均匀沉降的能力和结构的安全性均有了很大提高。

1.2 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目前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宅迅猛发展的今天,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楼面大多采用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钢筋混凝土结构。

但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过程中,也伴随产生了不同因素引起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问题。

而且随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结构的大面积推广,楼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出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机率也逐渐增大。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也成了目前施工中较难克服的质量通病之一。

当住宅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出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后,更成了住户的投诉、索赔,甚至引起纠纷的热点问题之一。

因此,我们必须针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成因,在设计、施工阶段就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予以防治,避免在房屋交付后引起不必要的投诉。

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案例正文2.1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简介: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为六层框架结构(异型框架柱,局部设置短肢剪力墙)、筏板基础、地上式车库一层,总建筑面积为6321.41㎡,是一较为典型的住宅建筑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

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自2005年3月开工,2006年5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2006年6月~2006年10月间,分别接到202室、407室、603室三家住户的投诉。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梳理及经验启示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梳理及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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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 犹合融
信贷产品167个、绿色保险产品19个、绿色债券5 个、绿色基金28个。此外,衢州搭建了绿色银行服 务平台,出台了一套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 操作性的绿色信贷标准体系②,促进绿色贷款余额 占全部贷款比重达到35.03%。
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发挥 绿色金融资金配置的杠杆作用,严把项目准入关, 禁止金融机构向“三高一低”项目贷款。利用绿色信 贷,启动了桑海、白水湖、樵舍三个污水处理厂的提 标改造。2019年以来赣江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比例达82%,地表水好于三类水体比例100%,森 林覆盖率28.7%,单位GDP能耗下降7.28%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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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犹合融@y/2021,04
级分支机构、区域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给予落户奖 励1000万元。
二是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发展。衢州市通 过扩大专利权、知识产权、商标权、排污权、农村土 地经营权、应收账款、保单质押贷款等抵质押贷款 和“无缝续贷”“互联网+金融”、绿色支付等覆盖 面,争取投贷联动、债转股、债股结合等创新试点O 贵安新区通过创新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引导 金融机构开展绿色惠农信贷产品创新和推广,探索 利用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建立绿色信贷激励机制。赣 江新区创新融资模式,建立向金融机构推介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常态化渠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金融方面的实现机制, 以创新绿色金融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而 广东省则紧紧围绕推动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主导 产业快速发展为落脚点,建立绿色金融市场与经济 增长相互促进的新型发展模式。
(二) 探索绿色金融支持资源开发 贵州省和江西省绿色资源丰富,生态优势明 显,但是经济发展较为滞后O在两地探索绿色金融 支持绿色资源开发机制,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绿 色模式,避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探索绿 色金融支持有机现代农业、都市现代农业、农业生 产排污处理、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等项目和大数据 等优势产业发展。 (三) 探索绿色金融支持“一带一路”战略 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文明建 设基础条件较好,探索绿色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 带发展,抓紧“一带一路”及向西发展的重要战略机 遇期,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具体而言,新疆致力于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 发展、开发清洁能源资源,以及风电、光电等配套高 端制造业,以点带面地推动新疆绿色经济发展。 (四) 探索绿色金融支持西北欠发达地区及生态 脆弱地区 甘肃省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地处三大高原交汇 处,是黄河、长江的水源涵养区,是国家“两屏三带” 生态安全战略的重要一环。甘肃省探索发展绿色金 融支持生态产业体系,以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 循环农业等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为重点,同时设立绿 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打造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的作 战图和施工图。为西北欠发达地区及生态脆弱地区 金融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主要政策梳理 (一)金融政策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聚集。对新设、迁入的金融 机构按照机构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和长期经营性 奖励。例如浙江省湖州、衢州两市对新设或异地迁 入全国性总部金融机构,按照首期实缴资本的5% 给予奖励,最高可达5000万元。全国性业务总部或 功能性总部给予首期实缴资本的2%奖励金,最高 可达2000万元。广州市花都区对新注册设立或新 迁入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给予落户奖励 2000万元,对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设立的一

我国构建生态金融体系探究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我国构建生态金融体系探究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内容摘要:生态金融在发达国家发展比较成熟,在我国其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要尽快构建我国的生态金融体系。

本文在详细分析了生态金融体系的构建对我国的发展进步的积极影响之后,从人才培养、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监管机制、评价指标、生态金融产品、法律框架、政府扶持政策八个方面提出了构建生态金融体系的建议。

生态金融金融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生态金融的内涵生态金融,也叫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将环境和生态的影响纳入到日常的投融资决策过程中,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潜在风险和回报都融合到日常的业务经营中,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实现对资金的引导,从而实现金融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金融是一种将金融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经济发展形式。

具体而言,金融和环保的结合方式主要包括金融部门在投融资决策中会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因素,通过金融手段促进企业和人类自觉的保护生态环境,利用金融的方式抵御自然环境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等方式。

相对传统金融活动,生态金融更加强调环境利益,更加关注环保产业和生态,更加注意将资金引导到环保产业、生态产业。

要理解生态金融的内涵,必须将生态金融与金融生态区别开来。

金融生态是指金融机构在良好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微观制度环境和宏观制度环境的保障下持续健康运行,从而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金融体系的良性循环以及金融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金融在国内外的发展(一)生态金融在发达国家的发展早在1974年,联邦德国就成立了第一家生态银行,主要负责为商业银行不愿意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1984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启动了全球第一个债务环境交换机制。

1984年,英国的第一个伦理基金友诚看守者基金诞生。

20__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赤道原则。

20__年3月和20__年11月,世界银行创建了社会发展碳基金和生物基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3•【字号】甘政办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意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引导要素资源向绿色产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是引领金融业发展新趋势、新潮流的有效途径,是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有利于加快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二、总体目标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配套支持,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系。

绿色金融领跑绿色经济

报道特稿SPECIALS/见习记者 张佩玉刚刚闭幕的G20杭州峰会,绿色金融是一大主题。

在G20框架内与各成员国共同倡导推进绿色金融的同时,中国的绿色金融已经起航,正在有力推动全球绿色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绿色金融领跑绿色经济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强调了扩大绿色金融的重要性。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国企管理. All Rights Reserved.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完成在G20杭州峰会召开前夕,《指导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国从最高战略层面到各相关部委的层面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全力支持和推动我国的绿色投融资,加速经济向绿色化转型。

《指导意见》首次给出了绿色金融的“官方”定义,即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项目的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

这是国内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关于绿色金融的定义。

我国每年需要在绿色领域投资约6000亿元,用于环境修复和保护、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绿色交通。

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已成为国家战略,有绿色金融助力,企业节能降耗和青山绿水的愿景,有望更快实现。

9月5日闭幕的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发布公报,强调扩大绿色金融的重要性。

在中国的倡议下,绿色金融今年首次被纳入G20议程。

公报提到,欢迎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交的《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和由其倡议的自愿可选措施,以增强金融体系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的能力。

早在今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美国华盛顿举办的“绿色金融”论坛上就已明确指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是中国的国家战略。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强调,绿色金融是中国的战略性优先事项。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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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发展绿色保险;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防范金融风险,强化组织落实9部分35条。

[1]中文名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外文名Guidance on building a green financial system印发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印发时间2016年8月31日目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简介编辑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

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

要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协调,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

[2]经国务院同意,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订和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指导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同时,还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

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五)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

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

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

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相关指标体系,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六)推动银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

明确评价指标设计、评价工作的组织流程及评价结果的合理运用,通过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做好环境风险管理。

对主要银行先行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将绿色银行评价范围扩大至中小商业银行。

(七)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总结前期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扩大参与机构范围,规范绿色信贷基础资产遴选,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质押权变更登记方式,提升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流动性,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管理等举措,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发展。

(八)研究明确贷款人环境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环境法律责任相关国际经验,立足国情探索研究明确贷款人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适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九)支持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绿色信贷成本。

(十)支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资产质量压力测试时,将环境和社会风险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并在资产配置和内部定价中予以充分考虑。

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环境高风险领域的贷款和资产风险敞口进行评估,定量分析风险敞口在未来各种情景下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信用和市场风险。

(十一)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三、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十二)完善绿色债券的相关规章制度,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

研究完善各类绿色债券发行的相关业务指引、自律性规则,明确发行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专门(或主要)用于绿色项目。

加强部门间协调,建立和完善我国统一的绿色债券界定标准,明确发行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监管安排等。

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相关产品,提高核准(备案)效率。

(十三)采取措施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

支持地方和市场机构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研究制定有助于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其他措施。

(十四)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

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评估的质量要求。

鼓励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参考绿色评估报告。

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过程中专门评估发行人的绿色信用记录、募投项目绿色程度、环境成本对发行人及债项信用等级的影响,并在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单独披露。

(十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在符合发行上市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上市。

支持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

(十六)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

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

(十七)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对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重大环境事件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

加大对伪造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惩罚力度。

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提供环境信息披露服务的能力。

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采集、研究和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与分析报告。

(十八)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

鼓励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鼓励投资人发布绿色投资责任报告。

提升机构投资者对所投资资产涉及的环境风险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就环境和气候因素对机构投资者(尤其是保险公司)的影响开展压力测试。

四、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十九)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

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体现国家对绿色投资的引导和政策信号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

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

政府出资的绿色发展基金要在确保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

(二十)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

(二十一)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

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规章,鼓励各地在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鼓励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关项目。

五、发展绿色保险(二十二)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按程序推动制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保险监管机构发布实施性规章。

选择环境风险较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将相关企业纳入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范围。

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并将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通报环境保护部门,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督提供支持。

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和技术规范,指导保险公司加快定损和理赔进度,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降低对环境的损害程度。

(二十三)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

建立完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巨灾保险制度。

鼓励保险机构研发环保技术装备保险、针对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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