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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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使用及更新工作,提高其使用效率和质量,保障医院患者的安全和医治质量,本制度在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订立。

第二章委员会构成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成员由下列机构或人员构成:1.主管副院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若干人;2.财务处主管、采购办公室主管、医疗技术部主管、临床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等;3.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主管参加。

第三章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讨论订立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订立相应的使用标准;2.审批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更新计划和技术采购。

3.审核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购买单、验收单、入库单,以及供应单位给货单和结算单等,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公开透亮;4.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使用布置,保证与各部门的协调搭配,提高资产利用率,削减闲置;5.对医用耗材等消耗品编制保障储备,适时补充,保证询价合同的落实,削减库存。

6.管理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维护和修理、保养,把握医疗设备状态,适时发觉并解决损坏、故障情况;7.建立和完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卡片和档案,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建立医疗设备维护管理系统和设备维护和修理计划。

第四章委员会工作程序1.采购前期:订立采购计划,编制申请书、立项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预算;2.采购中期:组织评比、拟定合同、签订合同、验货入库、验收;3.采购后期: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初验、验收合格、考核;4.运用期:设备使用情况反馈、设备情形监测、问题解决等。

第五章委员会责任1.委员会成员要履行职责,不得私自出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决议;2.委员会主任要负责召集会议,组织会议,并签署文件、文件看法等;3.委员会主任要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汇报和评估,不断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水平;4.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说句话、做一件事的原则;5.委员会成员假如违反相关规定,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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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我院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划,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维护、更新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其他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设备科、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的专家代表。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更新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4.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合理、安全、有效。

5.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维护和更新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技术的先进性。

6.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维护、更新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7. 定期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8.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由使用科室提出,经医务科、财务科、设备科等部门审核后,提交委员会审批。

2.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由设备科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使用由使用科室负责,使用科室应确保设备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5.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维护和更新由设备科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技术的先进性。

6.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维护、更新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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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特设立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旨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职责和权限1.负责制定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科学、规范的管理;2.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分配和使用情况,保证其符合质量要求和合理使用;3.梳理和更新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清单,制定采购计划和库存管理措施;4.组织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5.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和医疗设备科妥善处理设备故障和报废事宜;6.开展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设备操作技能;7.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设备故障、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8.定期汇总和分析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三、工作流程1.委员会由医疗设备科、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2.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任务,明确责任人;3.监督责任人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4.委员会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并制定相应措施;5.定期对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进行库存盘点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升级、更换、报废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1.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2.委员会成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和了解最新的管理标准;3.委员会成员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4.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5.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向领导层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若干。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合肥市卫生局、安徽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论证、无记名投票,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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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委员会设置本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委员为医院主要领导,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副院长兼任。

其他委员由医疗设备部门、院感科、消毒供应科、药库、手术室等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组成。

二、委员会职责1.整合医院内部相关部门的资源,统筹规划医院设备耗材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医院设备耗材采购规划,做好市场研究和品质控制,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编制设备、耗材进销存制度,建立库存台账,保障耗材质量、数量和安全存放。

4.建立医疗设备日常维护计划、定期检验保养和设备维修流程,确保设备质量和使用稳定性。

5.对新型设备和耗材推广做出指导和决策,有关部门同步推进,确保学科的专业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

三、委员会会议1.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临时会议。

3.会议选举产生委员小组进行各项工作的研究协调。

四、委员会工作流程1.各相关部门将设备耗材采购计划、设备维修需求提出,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核;2.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整合、规划,确定方案;3.确定后方案传达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着手落实计划;4.方案实施过程中,各个部门不断跟踪方案执行进度,如遇不同情况进行调整;5.方案执行完成后,各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评估,提供评估结果,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后,做出总结。

五、基本要求1.执行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制,做到有人负责、有事有人管、不合格负责制;2.执行信息共享,创新管理,做到科学决策,周密安排、清晰分工、相互配合、高效执行;3.执行制度重视,争取领导支持和职工理解的安全生产及设备维修工作的相关制度,落实“人人安全,人人责任”的工作理念。

六、建设实施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委员会制度、实施方案、审核及评价记录等资料均归医院财产,交由委员会主任保管。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属于医疗机构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配备、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并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权力的合法行使和公正执行。

第四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应与医疗机构的整体目标和工作计划相协调,定期向医疗机构的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第五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应该高度重视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和实用性,注重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提供决策咨询与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岗位第六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副院长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包括医疗机构相关处室负责人、医生、护士、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监督,由委员会成员中选聘专职人员担任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2. 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过程,确保采购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3. 组织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验收、入库和分配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4. 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和风险,并指导使用单位加强设备与耗材的管理;5. 组织和协调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6. 统计和分析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编制相关报告和分析,向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若干。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合肥市卫生局、安徽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论证、无记名投票,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1、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承担本单位医用耗材的管理职责和指导设备科做好医用耗材相关管理工作。

2、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医务、纪检、设备、内审、财务、物价、医保、信息、院感、护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医技、临床(科室)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

委员会的具体人员相对固定,人数应与医疗机构规模和等级相适应,原则上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

3、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若干。

4、设备科为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5、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组建并管理专家库,审定医用耗材采购目录,指导并监督医用耗材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处置采购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

6、委员会召开会议一年应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

主任或其委托人为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应取得超过出席人数二分之一的同意票数。

7、医用耗材专家库由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组成,管理专家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专家原则上副高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列入专家库,可适当增加部分中级职称进入专家
库。

专家库应定期调整,有特殊情况的经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临时调整。

8、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由设备科执行落实。

9、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必须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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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
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
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

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
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
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2、每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设备科应在会前向各位参会者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5、必要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设备科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且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有表决权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临时会议仅限于论证院领导认为必要的或临床急需项目。

6、会议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设备科具体负责人汇报设备、医用材料采购、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然后由参会委员提问、讨论,使用科室负责人离席回避,最后由参会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无记名表决,已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为通过。

会议记录中必须记录不同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五)工作纪律
1、论证委员所在科室的项目时、论证项目的供货方与委员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需回避。

2、本会委员不得接受相关商家的任何馈赠,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会议信息。

3、本会委员不得将讨论、表决的任何信息向未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透漏。

4、对违反纪律的委员,经本管理委员会表决后取消委员资格,造成明显影响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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