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转折点

案例一: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转折点

小浪底水利工程是一个在工程技术和合同管理方面都具有挑战性的大型国际工程。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黄河干流上修建一座154M高的黏土心墙堆石坝,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技术难题。尤其是要在左岸单薄的山体上修建16条隧洞,其中3条导流洞(导流后改建为3条孔板泄洪洞),3条排砂洞,3条明流泻洪洞,4条引水发电洞,1条灌溉引水洞,它使小浪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成为国际水利工程建设罕见的复杂课题。

从工程的招标和施工合同管理方面讲,小浪底水利工程也是一项真正的大型国际工程。1995年5月,外国承包商在导流洞(是第二标范围)施工时遇到了数次塌方,便擅自停工。在咨询工程师的反复催促之下,直至1995年12月,3条导流洞的施工仍处于半停工状态,施工形象进度较原合同计划工期拖后达11个月,使计划中1997年10月底实现主河道截流即将落空。如果截流拖期,不仅给我国造成政治和经济损失,还将引起承包大坝(系第一标)和发电厂(系第三标)的外国承包商的连环索赔,会引起不可收拾的局面。在这一关键时刻,小浪底工程管理局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解决了三个关键性的问题,为工程的按期截流和顺利施工打下了基础。

第一,在施工进度严重托期的情况下,由谁来督促承包商履约?

小浪底工程是按照FIDIC合同条款进行施工管理的。因此,一切合同实施过程的问题,应由咨询工程师(施工监理)——小浪底工程建设咨询公司来主持处理。但是,二标承包联营体的牵头企业——德国旭普林公司(ZUBLIN A。G)绕过咨询工程师而直接同业主单位——小浪底建设管理局的领导接触,进行“高层会谈”,讨论工期延误任何处理的问题,并籍此机会向业主提出高额补偿,而且不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截流日期(1997年10月31日)实施截流。这样的高层会谈反复10次,不能达成协议,竟使承包商感到有求于他。这显然是不符合FIDIC合同条约的规定,势必使工期延误更趋严重。水利部领导派专家组同业主及监理单位的领导充分协商以后,决定停止高层会谈,而由咨询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直接处理这一合同问题。这样,才把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轨道,使二标承包商处于承担合同责任的严峻压力之下。

第二,对严重拖期的二标承包联营体,采取什么措施?

导流洞施工进度的严重延误,重要是承包商的责任。隧洞施工中发生塌方,在土建工程中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应由承包商自动与咨询工程师磋商,采取克服措施,力争实现合同规定的截流日期,承包商绝对没有权暂停施工,更不能因此要挟业主。事实上,二标牵头承包公司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时间远远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因此,工期延误的责任在承包商方。

对“劳务分包合同”为首二标承包商的严重拖期如何处理,讨论中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有的专家认为,二标承包商没有能力实现按期截流,多次谈判又达不成协议,应按FIDIC合同条款63。1条“承包商违约”处理,由咨询工程师决定终止二标合同,由中国的施工单位取代,靠我国自己的水电施工队伍,实现按合同规定日期截流。第二种意见是:以旭普林为首的二标承包商已进场]相当数量的设备,可向他提供一定数额的赶工费,促其迅速增加设备,加快施工进度,仍靠他实现合同规定的日期截流。第三种意见是:终止合同的风险太大,会导致合同纠纷,影响加速施工及按期截流;应强调其合同责任,要求他按合同规定实现截流,并建议他引进中国的施工力量,进行施工分包,以确保实现按计划截流。

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按第三种意见办理,由咨询工程师正式致函承包商,要求其采取施工分包,加速施工极度,实现按计划日期截流。旭普林公司最终屈服于合同压力,不得不采纳咨询工程师的意见和决定。

第三,如何加强施工力量,保证按计划日期截流

实践已证明,旭普林公司靠自己的能力无法组成强有力的赶工队伍,势必要引进中国成建的水利水电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管理,才能把已延误了的11个月的工期抢回来,实现按计划日期截流。经过艰难而紧张的谈判,旭普林公司在1996年2月8日同中国水电一局,三局,四局,十四局(简写为OTFF一方)签定了“劳务分包合同”。

应该说,这项劳务分包使旭普林公司具备了加速施工的实力,也使业主对按期截流有了依靠,对合同双方都是有利的,但是,在“劳务分包合同”正式签字后不久,旭普林公司特别致函咨询工程师及业主,强烈要求咨询工程师承认1996年2月8日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为“指定分包商”性质。紧接着,在1996年2月21日,加拿大国际工程管理公司(CIPM)的专家亦来函强调:这个分包应属于”为“指定分包商”。二标承包商和加拿大咨询专家提出这一要求,在中方领导人员中引起了分歧与争论,不少的人坚持认为:应该承认“指定分包商”。

这里有一个责任的问题。旭普林公司既然已经在与OTFF的“劳务分包合同”上签了字,为什么又提出是“指定分包商”呢?这说明,他对“劳务分包”是否能实现按计划日期截流没有信心。因为按照合同责任,如果是“劳务分包“,不能按期截流的责任完全在总承包商——旭普林公司的肩上;如果是”指定分包商“,不能截流的责任自然推到咨询工程师和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肩上,及责任在业主方面。与此同时,由于小浪底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采用”指定分包商的具体规定,业主一方“强迫”承包商接受指定的分包商,则属于业主的违约。因此,很明显,咨询工程师和业主不应该同意OTFF是“指定分包商”的提法;轻率地同意为“指定分包商”,会使业主陷入尴尬的合同责任中去。基于这一分析,专家组坚持不能承认为“指定分包商”,并明确指出:旭普林公司想把他已签了字的“劳务分包”改为“指定分包”,是没有道理的。

事实已经证明:成建制地引进中国的施工机构进行劳务分包,是外国承包商应该采用的一种正确的做法,他保证了小浪底工程的按期截流成功。中国水利水电施工队伍介入导流洞施工以后,很快地显示出他们的顽强拼搏精神,使大量延误了的工期逐步的迅速抢回。旭普林公司从这里受到了启发,尝到了甜头。次后,他又主动地把隧洞群的进口段施工分包给水电十一局,把出口段分包给了水电七局。事实证明,如果不采取成建制分包的措施加强施工力量,小浪底工程不可能实现按期截流。

以上三个问题的正确处理,理顺了小浪底工程的合同实施,保证了按期截流。整个工程在水利部关心和领导下,施工进展顺利,工程质量良好,管理工作达到了国际的水平。

通过小浪底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我们可以得到国内大型工程进行国际性招标施工的以下两点启迪:

第一,要充分发挥国内施工力量的作用。在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中国已具备了相当雄厚的施工力量,拥有大量的施工设备。在国内今后的国际性工程的招标中,应充分依靠国内的施工力量,不应该规定只要有外国的承包商才能充当承包联营体

的牵头公司,中国的承包商只能担任配角。事实上,不少的中国承包公司已经具备了担任总承包商的技术和组织能力。

第二,要充分发挥国内施工监理的作用。到目前为止,国内已建了许多国际性招标承包施工的大型工程,如水坝,水电站,高速公路等等;中国的许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早已打入国际市场,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具备了担任施工监理的能力。在许多大型工程的施工中,我国的技术管理人员能够独立地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某毛纺厂建设工程,由英国某纺织企业出资85%,中国某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出资15%成立的合资企业(以下简称A方),总投资约为1800万美元,总建筑面积22610平方米,其中土建总投资为3000多万元人民币。该厂位于丘陵地区,原有许多农田及藕塘,高低起伏不平,近旁有一国道。土方工作量很大,厂房基础采用搅拌桩和振动桩约8000多根,主厂房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生产工艺设备和钢结构由英国进口,设计单位为某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一、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 土建工程包括生活区4栋宿舍、生产厂房(不包括钢结构安装)、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油罐区、锅炉房等共15个单项工程。业主希望及早投产并实现效益。土方工程先招标,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限定总工期为半年,共27周,跨越一个夏季和冬季。 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标书到收标仅10天时间。招标图纸设计较粗,没有施工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没

有配筋图。 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单价,最终评标核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要求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调整独立计算。 共有10家我国建筑公司参加投标,第一次收到投标书后,发现各企业都用国内的概预算定额分项和计算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完全单价,也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使投标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难。故业主退回投标文件,要求重新报价。这时有5家退出竞争。这样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标报价,才勉强符合要求。A方最终决定我国某承包公司B(以下简称B方)中标。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可预见风险费1,200,000元)。 二、合同条件分析 本工程合同条件选择是在投标报价之后,由A方与B方议定。A方坚持用ICE,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颁布的标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而B方坚持

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第五章习题集答案习题

第5章建设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单选题 1.某工程项目在估算时算得成本是1000万元人民币,概算时算得成本是950万人民币,预算时得成本是9000万元人民币,投标时某承包商根据自己企业定额算得成本是800万元人民币。根据《招投标标法》中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该承包商投标时报价不得低于()。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文件截止时间的()进行 A.当天公开 B.当天不公开 C.同一时间公开 D. 同一时间不公开 3.某建设单位就一个办公楼群项目进行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该项目的评价工作应由()来完成。 A.该建设单位的领导 B.该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C.当地政府部门 D.该建设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4.评标委员会应为()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总数的() , 2/3 ,4/5 , 1/3 ,2/3 5,招标信息公开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公开了可以的。例如,() 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就不可以公开。 A.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B.投标邀请书 C.资格预审公告 D.招标活动的信息 6.在评标时,()应当明确、严格,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A.评标程序 B.评标时间 C. 评标标准 D.评标方法 7.按照《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开标后允许()。 A.投标人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报价

B.投标人在增加优惠条件 C.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错误加以修正 D.招标人更改评标、标准和办法 8.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并标明排序顺序。 ~2 ~3 C. 1~4 D. 1~5 9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符合开标程序的是()。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B.开标地点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通知 C.开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邀请中标人参加 D.开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日 B. 15日日个月 11.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评标单位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地履行职务 B.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私下接触投标人,但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 C.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 D.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1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在开标后,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同的项目,则()。 A.允许投标单位补充填写 B.视为报废 C.退回投标书 D.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3.采用百分法对个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分,()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A. 总得分最低 B.总得分最高 C. 投标价最低 D. 投标价最高 14.投标文件中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应()。 A.以单价金额为准 B.以总价金额为准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1.案例某评标委员会准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评标中重点考虑标价、工期、信誉、施工经验四方面要素,各项要素的权重分别为0.4、0.3、0.2、0.1。现有甲、乙、丙、丁、戊五个承包商投标,根据各单位投标书的情况及各因素,得分情况如下,请按综合评估法选择承包商。 2.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由三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业主准备将其分为三个独立的合同段,分别由三个承建商进行实施,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已通过投标获得了此项目的监理任务。 〔问题〕 1.在招标选择承建商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有决定权?谁具有决定权? 2.“如果承包商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则需要谁批准? 3.“在做标期间,对某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业主或招标机构只需向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请问是否正确?

3.案例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筑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使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案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了一项花园建设工程项目,由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提供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2000年9月15日,C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后来,C建材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同年10月11日,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800吨,分别浇筑在花园工程A楼的12~15层。经有关部门检测,第12~15层的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12~15层推倒重浇。A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和D厂,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问题〕 1.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甲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2.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乙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 背景: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二 背景: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需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了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由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 问题: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该怎么办? 2、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甲乙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 3、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商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商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此事?案例三: 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见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 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得索赔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得索赔证据有哪些? 4、通常施工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5、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审查索赔报告? 案例四 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a、框架柱扎筋 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 b、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c、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 2、费用索赔: a、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14*234=3276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2)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 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 1500万元。 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 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 2006年5月 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 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 5月 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 609 万元,该承包商于 2006年 6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 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 主体资格合格 B. 内容合法 C. 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 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 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 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 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 违约金 B. 赔偿金 C. 继续履约 D. 没收抵押物 E. 变卖留置物 4. 合同解除方面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 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 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 诉讼方面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 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 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 1. (1)正确; (2)A、B、 C、 E 2. (1)错误; (2) 正确 3. (1)正确; (2) A、B 4.A、B 5. (1)正确; (2) 错误 6. (1)A;(2)正确 7.2 案例二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尚有越演越烈之势。而在诸多承发包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现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案情介绍 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A)。2006年3月份,业主A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将一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施工建设。B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2006年5月,B与C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B配合C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工程量以业主A批复的工程量为准。B不向C预付工程款,每月底验工计价,扣除5%质量保证金。工程税金由B承担。C由于是家投资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于2006年6月与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D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C将承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承包给D施工,包工包料;合同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下调6%作为C的管理费用,单价表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付款方式为,C按照D每月工程进度,由项目部报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0%支付,每月余额的10%在工程完工后付5%,余款5%作工程质保金,两年内付清。2006年12月,因各种原因,实际施工人D被迫退场。经D与C书面结算,本工程总工程款为1314178.3元,扣除材料款793267.8元,代付款81048元,借支款199000元,C拖欠D工程款392302元。2 007年底,因民工上访,业主A支付了D实际施工人班组5万元民工工资。截止2008年实际施工人D作为原告起诉之日,共被拖欠工程款342302元。因业主A、总承包施工人B、转包人C三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拖欠的工程款,遂致诉。 二、案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的处理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工程合同管理几个案例答案

书本P187.题15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 约责任。 问题:1 .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 改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 理? 答案: 问题1: 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书面合同规定为准。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四: 某建设项目施工,业主与承包商签定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业主负责设备采购,承包商负责安装;若业主原因导致承包商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设备闲臵按下列标准补偿:自卸汽车(5吨),单价318元/台班,按60%卜偿;自卸汽车(8吨),单价458元/台班,按50%卜偿;大型起重机,单价1060元/台班,按60%补偿。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 土方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晾晒后才能填筑,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篇一:招投标案例含答案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1 某省博物馆建筑工程,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本身技术难度大,结构类型复杂,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XX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XX年5月10日上午9点为投 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20XX年5 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达。20XX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1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 人。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 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XX年5月15

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XX 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 (1) 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 A、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 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 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 处,并说明理由。 (5) 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日期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招标人自行决定对省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不妥。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 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理由:本案b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理由:A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属于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 本案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不妥之一:投标截止日期后第二天开标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在投标文件 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 项目在其后第二天开标不妥。不妥之二:由当地招投标监督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某毛纺厂建设工程,由英国某纺织企业出资85%,中国某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出资15%成立的合资企业(以下简称A方),总投资约为1800万美元,总建筑面积22610平方米,其中土建总投资为3000多万元人民币。该厂位于丘陵地区,原有许多农田及藕塘,高低起伏不平,近旁有一国道。土方工作量很大,厂房基础采用搅拌桩和振动桩约8000多根,主厂房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生产工艺设备和钢结构由英国进口,设计单位为某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一、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 土建工程包括生活区4栋宿舍、生产厂房(不包括钢结构安装)、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油罐区、锅炉房等共15个单项工程。业主希望及早投产并实现效益。土方工程先招标,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限定总工期为半年,共27周,跨越一个夏季和冬季。 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标书到收标仅10天时间。招标图纸设计较粗,没有施工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配筋图。 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单价,最终评标核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要求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调整独立计算。 共有10家我国建筑公司参加投标,第一次收到投标书后,发现各企业都用国内的概预算定额分项和计算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完全单价,也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使投标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难。故业主退回投标文件,要求重新报价。这时有5家退出竞争。这样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标报价,才勉强符合要求。A方最终决定我国某承包公司B(以下简称B方)中标。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可预见风险费1,200,000元)。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含答案)

【案例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2: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 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自工程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 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 问题1:该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问题2:乙方应返还甲方多少钱?(多付的工程款和质量不合格的返工费) 【案例评析】 (1)原、协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101.6-98.9+11.7) (3)被告偿付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

合同管理案例分析(1)

合同管理案例 ——2学时 案例1 某工程项目,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全权进行施工阶段监理,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按GF-95-0202及GF-91-0201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没有做屋面防水的专门技术,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赶在雨季前做完屋面防水,甲方代表选择了一家专业防水施工队,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了出去(合同未签),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发了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配合防水分包单位施工。 问题:1.甲方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总包单位提出异议,监理方应按什么程序协调有关方的关系? 3.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向监理单位报送了工程款支付申请和工程结算书,你认为监理方应如何处理? 案例2 某厂与某建筑公司于x年x月签订了建造厂房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开工后一个月,厂方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建筑公司暂停施工,建筑公司亦口头答应停工一个月。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厂方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厂方认为建筑公司迟延交付工程,应偿付逾期违约金。建筑公司认为:厂方要求临时停工并不得顺延完工日期,建筑公司为抢工期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建筑公司。厂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建筑公司答应的,其应当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此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案例3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承包方(建筑公司)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发包方(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竣工报告,发包方认为工程质量好,双方合作愉快,为不影响学生上课,没有组织验收,便直接使用了。使用中发现教学楼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承包方修理。承包方则认为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不再承担责任。 问题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质量问题的责任由( )承担。 a.承包方b.发包方c.承包方与发包方 d.现场监理工程师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可否视为工程已交付,承包方不再承担责任? 3.如果工程现场有业主聘任的监理工程师,出现上述问题应如何处理,是否承担一定责任?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1. 案例某评标委员会准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评标中重点考虑标价、工期、信誉、 施工经验四方面要素,各项要素的权重分别为0.4、0.3、0.2、0.1。现有甲、乙、丙、丁、戊五个承包商投标,根据各单位投标书的情况及各因素,得分情况如下,请按综合评估法选择承包商。 2. 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由三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业主准备将其分为三个独立的合同段, 分别由三个承建商进行实施,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已通过投标获得了此项目的监理任务。 〔问题〕 1. 在招标选择承建商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有决定权?谁具有决定权? 2. “如果承包商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则需要谁批准? 3. “在做标期间,对某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业主或招标机构只需向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

请问是否正确? 3. 案例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筑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 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使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 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 案例A 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了一项花园建设工程项目,由B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提供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2000年9月15日,C建材公司提供20 吨水泥进入工地, B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后来, C 建材公司陆 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同年10月11日,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800 吨,分别浇筑在花园工程 A 楼的12~15 层。经有关部门检测,第12~15 层的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12~15层推倒重浇。A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和D厂,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 3.合同违约方面 第 1 页共 43 页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 案处理。( )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 程师。( ) 6.诉讼时效方面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共13个案例)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共13个案例)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 答案: 问题1: 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21 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30 日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及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及答案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改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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