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几个案例答案
2023年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2023年工程合同管理案例一、案例背景。
话说有个小型建筑工程,是在咱这城市的一个新开发的街区盖一座三层的商业小楼。
甲方呢,是个挺有想法的年轻企业家,想把这个小楼打造成一个充满创意的商业空间。
乙方则是一个经验还算丰富的建筑工程队。
二、合同签订阶段。
1. 条款模糊惹麻烦。
甲方和乙方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啊,就出了点小岔子。
合同里对于工程的一些细节条款写得那叫一个模糊。
比如说,关于墙面的装修标准,只写了“达到优质标准”。
这优质标准是啥呀?甲乙双方心里想的可不一样。
乙方觉得,刷个白墙,平平整整的就挺好,可甲方心里想的是那种精致的、带艺术纹理的墙面。
这就好比两个人都在说苹果,一个想的是普通红苹果,一个想的是进口蛇果,这能不出问题吗?2. 工期约定不严谨。
还有工期的约定,合同上写着“工程应在2023年6月开始,尽快完成”。
这“尽快完成”可就坑人了。
乙方觉得自己有个大概的时间表,三四个月怎么也完工了。
可甲方呢,心里想着最好两个月就搞定,他好赶紧招商。
结果工程进行到一半,双方就因为工期的事儿吵起来了。
乙方说:“我这按正常速度来的,你合同又没说死具体时间。
”甲方就急眼了:“你这速度也太慢了,我还指着这楼赚钱呢!”三、工程进行阶段。
1. 变更指令的混乱。
工程干到一半的时候,甲方突然有了新想法。
他觉得这楼应该再加个露天阳台,看着更时尚。
于是就口头跟乙方的项目经理说了这个事儿。
乙方呢,也没多想,就开始干了。
可这就坏了规矩了。
因为合同里虽然有变更条款,但是要求变更必须书面通知。
后来甲方的财务发现工程费用突然增加了不少,就问怎么回事。
甲方这才想起来,没有书面的变更通知。
乙方也委屈啊,说:“你当时让我干的,我能不干吗?”就像你让别人帮你买东西,没写条子,最后钱对不上账了,就乱成一锅粥了。
2. 材料供应的扯皮。
合同里规定了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甲方有权对材料质量进行监督。
结果呢,乙方为了节省成本,采购了一批价格比较低的建筑材料。
甲方一看就不干了,说:“你这材料看着就不结实,不符合我心中的质量要求。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答案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答案以下是本人拟定的“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答案”: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南京市政府乙方:某建筑公司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身份:需要建造一座新的公园,委托乙方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建造。
(2)乙方身份:拥有建筑行业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公园建造任务。
(3)甲方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公园建设任务,有权查看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有权付款。
(4)乙方权利: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完成公园建设任务,并收取相应的工程款。
(5)甲方义务:向乙方提供建造公园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配合乙方工作。
同时,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6)乙方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和建造要求完成公园建设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履行方式:根据双方约定,乙方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和建造要求进行工作,甲方负责提供必要协助和配合。
(8)期限:根据双方约定,公园建设的期限为18个月。
(9)违约责任:如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对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进行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园建设过程中,双方需遵守以下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权力和义务明确本合同条款权力和义务已明确,不允许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擅自修改条款。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是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六、其他如双方需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修改或补充,需在双方协商中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经过法律程序。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案例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案例咱先来说说老王的事儿。
老王是个工程总承包商,接了个盖写字楼的大工程,这就签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签订阶段。
1. 合同条款那叫一个复杂。
老王一开始看合同的时候,那眼睛都花了。
光是关于工程质量标准的条款,就密密麻麻写了好几页。
比如说,写字楼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仅要达到国家规定的C30,还得在抗压测试中的离散系数不能超过某个特定数值。
这就好比你去买苹果,不仅要苹果够大够红,还得每个苹果之间的大小差异不能太大。
老王当时就想,这合同条款简直像个紧箍咒,可又不能不签啊。
2. 合同价格的博弈。
甲方呢,想把价格压得低低的。
老王心里苦啊,他得算成本啊。
他就跟甲方说:“您看啊,这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可大了,就像股市一样。
要是按照您给的这个低价,万一钢材价格涨了,我可就赔本赚吆喝了。
”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定了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还约定了价格调整的条款。
如果钢材价格波动超过一定比例,合同总价就得跟着调整,这就像是给双方都吃了颗定心丸。
二、合同执行阶段。
1. 工程变更的烦恼。
工程干到一半,甲方突然说要加个地下停车场。
老王一听就头大了,这可不是小事情啊。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变更得走一系列流程。
老王得先评估这个变更对工程进度、成本和质量的影响。
他算了算,这地下停车场一加,得重新设计排水系统,还得增加不少建筑材料,而且工期肯定得延长。
他就赶紧给甲方出了个变更方案,包括增加的成本预算和延长的工期天数。
甲方看了之后,还觉得老王要价高了,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谈判。
老王就说:“您这突然加个停车场,就像我本来做个小蛋糕,您突然要改成大蛋糕,材料和时间肯定都得多花呀。
”2. 工期管理的挑战。
这个写字楼工程的工期可是写得死死的在合同里。
老王手下的工人有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误工,比如说天气不好,或者是设备突然坏了。
有一次,起重机坏了,这一修就是好几天。
老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按照合同,如果工期延误,他得给甲方交违约金。
2023年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2023年工程合同管理案例一、案例背景。
在2023年,有这么一个工程,是要在咱们这个小城里盖一座现代化的商业大楼。
甲方呢,是个挺有实力的大公司,想要把这个大楼打造成城市的新地标;乙方则是一家经验丰富的建筑工程公司,在业内口碑还不错。
二、合同签订阶段。
1. 模糊条款的隐患。
双方一开始谈合同的时候,那场面就像是两个人在大雾里找路。
比如说,合同里关于工程进度的条款写得特别模糊,只说“按照合理工期推进”。
这就好比你跟人说“在合适的时候吃饭”一样,啥时候是合适的时候呢?乙方觉得合理工期可能是18个月,因为他们按照正常的施工流程,加上一些可能出现的小耽搁,18个月差不多。
可是甲方呢,心里想的是15个月就得完工,因为他们已经计划好了商业大楼的开业庆典,想赶在某个节日之前开业赚钱。
还有关于工程质量标准的条款,写的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这看起来好像没毛病,但是在一些细节上就容易出问题。
比如说,对于大楼外立面的石材质量,国家相关标准只是一个大框架,而行业里对于高档商业大楼外立面石材的光泽度、硬度等有更高的要求。
双方当时没在合同里明确这些细节,就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种子。
2. 价格条款的争议。
在工程价格这一块,合同里采用了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
甲方觉得这样简单明了,给乙方一个总价,乙方按照这个价格把工程干完就行了。
但是乙方心里有点打鼓,因为他们知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可能会波动,特别是钢材和水泥这些大宗商品。
果然,在施工过程中,钢材价格因为国际市场的一些变化大幅上涨。
乙方就找甲方商量,说这钢材价格涨得太厉害了,能不能给加点钱。
甲方就不乐意了,说合同里写的是固定总价,这价格就得你们自己想办法消化。
三、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1. 工程变更的混乱。
施工到一半的时候,甲方突然觉得大楼的布局需要调整。
原来规划的一些商铺面积太小了,想把它们合并成几个大的商铺。
这就涉及到工程变更了。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变更得走一定的流程,要双方签字确认,并且要确定变更部分的价格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相关真实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相关真实案例案例一:合同条款不明导致的扯皮事件。
我有个朋友小李,他是个小包工头。
接了一个小的装修工程,和甲方签了个建设工程合同,那合同写得叫一个简单啊,就一张纸,好多关键的东西都没写清楚。
比如说工程的验收标准,就写了个“按照行业惯例验收”。
这可就麻烦了,工程结束后,甲方说墙面的平整度不符合他们心中的“行业惯例”,小李觉得自己做的已经很不错了,而且他理解的惯例和甲方的完全不一样。
还有付款方式,合同里就写了“分阶段付款”,但是具体每个阶段付多少,什么时候付,都没写明白。
小李这边材料商催着要钱,工人也等着发工资,可甲方就是拖着,说工程还没完全达到他们想要的效果,不肯付钱。
小李就特别郁闷,他觉得自己被坑了,早知道就该找个懂行的人好好写一下合同条款。
这就告诉我们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里,合同条款一定要详细明确,像验收标准就得一条条列清楚,精确到数字,什么墙面平整度误差不能超过多少毫米之类的;付款方式也得写清楚,比如基础工程完工付30%,主体完工付多少,竣工后付多少,都得有个明确的说法。
案例二:未经授权的转包引发的混乱。
有个大工程,是个写字楼的建设项目。
建筑公司A和甲方签了建设工程合同,合同里明确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工程。
可是这个建筑公司A啊,为了图省事,偷偷把部分工程转包给了建筑公司B。
建筑公司B呢,又找了一些小的施工队来干活。
结果工程进行到一半,出问题了。
小施工队在施工的时候没有按照原来的设计方案来做,导致建筑结构出现了安全隐患。
甲方来检查的时候发现了,大发雷霆。
建筑公司A开始还想抵赖,说不是他们直接施工的,是转包出去的。
甲方可不管这些,合同是和你A签的,你就得负责。
最后建筑公司A不仅要承担返工的费用,还得赔偿甲方因为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
这就说明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里,转包这一块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来。
如果要转包,就得走正规的程序,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而且还要对转包的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不能一转包就啥都不管了,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案例分析(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分析(五)[案例1]背景:为了实施某项目的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并附有相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据。
施工单位认为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补偿要求包括:(1)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2)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承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4)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损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问题]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与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什么原则分别承担?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应如何处理?[案例2]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合同。
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工程师批准。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 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土方工程于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为900m3。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案例十三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案例十三案例一:预算控制与风险规避在某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甲方通过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对合同价款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任何变更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这种做法有效地避免了超支的风险,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案例二:变更管理与协商机制在一项城市更新项目中,由于设计变更频繁,双方建立了一个高效的变更管理和协商机制。
每当出现变更时,都能迅速响应并达成一致,确保了合同价款的合理调整和项目的顺利推进。
案例三:进度款支付与验收标准在一个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款项。
每次付款都与工程进度和验收标准紧密挂钩,这样既激励了施工方按计划推进,又保障了甲方的利益。
案例四:材料成本波动的应对策略由于市场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某工程项目在合同中明确了材料价格调整的条款。
当市场价格超出预定范围时,合同价款将根据公式进行相应调整,有效分担了乙方的成本风险。
案例五:索赔管理与争议解决在一个复杂的地下工程中,由于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乙方提出了索赔。
双方通过合同中预设的争议解决机制,迅速启动了专家评审程序,最终以公正的方式解决了索赔问题。
案例六:质量保证金与履约保证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某项目在合同中设定了高额的质量保证金。
同时,乙方提供了相应的履约保证,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和质量标准。
案例七:间接费用的管理在一个长期的维修保养项目中,合同价款包含了对间接费用的管理。
甲方通过对乙方的日常运营成本进行监控,确保了间接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案例八:外汇风险的规避跨国工程项目往往面临外汇风险。
在某项目中,双方约定采用固定汇率或外汇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
案例九:延期责任的界定在一项工期紧张的项目中,合同明确规定了延期责任的界定方式。
一旦发生延期,责任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这促使双方共同努力避免延期的发生。
案例十:分包管理与总承包责任在一个多层分包的项目中,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合同价款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提问及答案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提问及答案一、工期延误相关。
提问:老王啊,咱这工程合同上明明写着工期是6个月,这都8个月了还没干完,施工队说是因为天气不好,这合理不?我咋觉得他们就是在找借口呢。
答案:这事儿啊,天气不好确实可能是个影响工期的因素,但也不能全怪天气。
首先呢,咱得看看合同里对不可抗力或者恶劣天气的规定是啥样的。
如果合同里明确说了,连续多少天的恶劣天气可以顺延工期,那施工队得拿出气象部门的证明来。
要是就偶尔下了几场雨,这肯定不能成为拖这么久的理由。
而且啊,他们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也考虑到了正常的天气变化,提前做了些应对措施才对。
要是没有,那就是他们管理不到位,不能光拿天气当挡箭牌。
二、工程变更相关。
提问:小李啊,咱这工程干到一半,甲方突然说要改设计,增加好多新东西,这工程合同里可没写这茬儿啊,咋办呢?答案:这甲方也真是的,说改就改。
不过呢,咱也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干。
按照工程合同管理的规矩啊,这种变更得走正规程序。
让甲方出一个书面的变更通知,然后咱们得重新评估这个变更对工期、成本、质量这些方面的影响。
如果影响比较大,那得重新协商合同条款,比如说增加工程款啊,延长工期啥的。
咱可不能自己先干了,到时候算不清账,吃亏的可是咱们自己呢。
就像你去买东西,突然卖家要给你换个更贵的东西,还不给你加钱,那哪行啊,对吧?三、质量争议相关。
提问:老张,工程结束了,甲方说咱这质量有问题,可我们都是按照合同要求做的呀,他们就是鸡蛋里挑骨头,这可咋整?答案:遇到这种事儿是挺闹心的。
咱得有理有据地反驳他们。
首先呢,把合同里关于质量标准的条款拿出来,还有咱们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验记录、材料合格证明啥的,都整理好。
然后找个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按照合同标准重新检测一下。
如果检测结果合格,那咱就可以拿着报告去跟甲方说:“您看,这白纸黑字,还有权威检测,咱这工程质量可是杠杠的,您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要是甲方还不认,咱也不怕,合同里肯定有解决争议的条款,按照那个来,该仲裁仲裁,该诉讼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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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P187.题15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 .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 改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答案:问题1: 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
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
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四:某建设项目施工,业主与承包商签定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业主负责设备采购,承包商负责安装;若业主原因导致承包商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设备闲臵按下列标准补偿:自卸汽车(5吨),单价318元/台班,按60%卜偿;自卸汽车(8吨),单价458元/台班,按50%卜偿;大型起重机,单价1060元/台班,按60%补偿。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 土方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万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3米,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放坡系数 0.3。
乙方为避免坑 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万元,工期延误 3天。
事件3:承包商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 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 返工处理后,增加 费用2万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4:业主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承包商一台大型起重 机、2台自卸车(5吨、8吨各一台)闲臵5天,工人窝工:86个工日。
工期延 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业主提出设计变更,经确认只增加费用2万元。
上述 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及时向业主、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1)分析以上事件中工程师是否应批准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为什么?(2)工程师应批准的索赔金额是多少元?工期延期是多少天?答:(1)事件1不能索赔。
因为根据合同这费用已经包含在文明措施费当中了,这 引起增加的费用的原因是乙方造成的,费用应该自己承担,不予以赔偿。
事件2不能索赔。
因为这是乙方为避免坑壁塌方,而在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 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应自己承担,不予以赔偿 事件3能索赔。
因为承包商与业主有合同关系,图纸是由业主提供的,因业主的 错误而引起乙方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事后业主可以根据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关系, 找施工单位索赔相应费用。
事件4能索赔。
因为业主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到场,而引起的损失费用,应予 以赔偿。
事件5能索赔。
因为业主提出设计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应予以赔偿。
2)①索赔金额:a.窝工机械设备费:案例五: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8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 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于 2004年9月8日 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 、B 、C D 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该五家 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月20- 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 规定,10月18一台大型起重机1060 X 5X 60%=318(元 一台自卸车(5吨)318 X 5X 60%=954元 一台自卸车(8吨)458X 5X 50%=1145元 小计:5279元 b.窝工人工费: 18 X 86=1548元c.其他:元 20000+20000=40000 经济索赔合计:46827元8+5=13 ②工期延长: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 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 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
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
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
B 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
由于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1)答: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不妥当。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因此,本案例建设单位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⑵答: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本案例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
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⑶答:1)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2)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例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
⑷答: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公证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
《招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⑸答: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违规。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一条)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中标。
因此中标人应当是综合评分最高或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本案中B企业综合评分是第一名应当中标,以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为由,让A企业中标是违规的。
⑹答: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迟至12月12日才签订书面合同,两者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0天,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案例六:某业主拟开发建设一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未进行投保。
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飓风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在有效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
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遭飓风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1).已建分部工程遭受不同程度破坏,损失计22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2).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4 万元,业主应予支付;(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而有几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4万元,业主应给予补偿;(4).因风灾造成现场停工6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6天;(5).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施工单位的索赔:6天,42.8万元。
问题: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如何处理?答:对要求的处理意见:(1)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
工期延误应顺延,应认可顺延合同工期6天;(2)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工程修复、重建22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和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4万元的损失,不予认可;(4)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损失的责任。
施工人员4万元医疗费,不予认可;(5)工程清理和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案例九某业主拟开发一工程项目,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委托之前,业主已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若你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对在执行合同中陆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请提出你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