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最新版)
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规定

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规定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尾矿库建设符合有关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建设、勘查、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
第三条职能职责:1.总经理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对尾矿库建设安全的管理,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资金。
2.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批,督促检查尾矿库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制定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
5.选矿厂(车间)负责尾矿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和观测工作,并及时作好记录。
第二章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一条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要求1.尾矿库的建设应严格与公司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期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要求1.尾矿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辨识与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尾矿库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检查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审查确定尾矿库建设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尾矿库运行期间及闭库前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查看其运行情况、排洪设施完好程度等,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2024年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

2024年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工作,确保尾矿库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工作。
第三条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绿色、可持续的原则,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工作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环境等因素,确保勘查、设计结果准确可靠。
第五条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有关法规执行,确保尾矿库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勘查管理第六条尾矿库的勘查管理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勘察单位进行。
第七条尾矿库的勘查工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
第八条尾矿库的勘查工作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土壤性质等因素,确保勘查结果准确可靠。
第九条尾矿库的勘查工作应当详细记录勘查过程、结果和数据,建立勘查档案,以备后续设计和管理使用。
第十条尾矿库的设计管理应当根据勘查结果制定,并由专业设计机构进行。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一条尾矿库的设计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设计方案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尾矿库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水文、工程、环境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合理。
第十三条尾矿库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水质、大气、土壤等方面。
第十四条尾矿库的设计应当包括尾矿库主体结构、堤坝、溢洪道、护坡等主要部分,确保设计方案完整。
第十五条尾矿库的设计应当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确保设计方案可实施。
第十六条尾矿库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自然、人文和社会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七条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尾矿库的勘查、设计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目录 (1)一、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5)1 目的 (5)2 适用范围 (5)3 主要职责 (5)4 程序 (6)5 附则 (7)二、尾矿库闭库、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及回采再利用管理制度 (7)1 目的 (7)2 适用范围 (7)3 主要职责 (8)4 闭库管理 (8)5 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管理 (9)6 附则 (9)三、尾矿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9)1 目的 (9)2 适用范围 (10)3 职责 (10)4 一般要求 (10)5 尾矿浓缩设施安全管理 (10)6 尾矿输送安全管理 (11)7 筑坝与排放安全管理 (11)8 附则 (12)四、尾矿水位控制与防汛排洪安全管理制度 (12)1 目的 (12)2 适用范围 (12)3 职责 (12)4 水位控制安全管理 (12)5 附则 (13)五、渗流与防震、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13)1 目的 (13)2 适用范围 (14)3 职责 (14)4 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 (14)5 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 (15)6 附则 (15)六、劳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5)1 目的 (15)2 适用范围 (15)3 职责 (15)4 规定 (16)5 附则 (18)七、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8)1 目的 (18)2 适用范围 (18)3 职责 (18)4 规定 (19)八、电力线路及照明管理制度 (19)1 目的 (19)2 范围 (19)3 职责 (19)4 内容与要求 (20)5 附则 (20)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0)1 目的 (20)2 范围 (20)3 职责 (20)4 内容与要求 (20)十、职业危害控制制度 (22)1 目的 (22)2 范围 (23)3 职责 (23)4 内容与要求 (23)十一、变化管理制度 (25)1 目的 (25)2 范围 (25)3 定义 (25)4 职责 (25)5 程序 (25)6 附则 (27)十二、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 (27)1 目的 (27)2 范围 (27)3 定义 (27)4 职责 (28)5 程序 (28)6 应急准备、响应体系 (29)7 应急响应 (30)8 附则 (30)十三、应急演练以及对应急预案评审的管理制度 (30)1 目的 (30)2 适用范围 (30)3 职责 (30)4 规定 (31)5 附则 (32)一、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建设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2007.4-2006)》等规定,结合融达锂业公司尾矿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勘查安全管理1、尾矿库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
2、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查应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构筑物安全性的不利因素,并提出工程措施建议,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3、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查应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4、查明影响尾矿库附近的构筑物、地理环境、库址选择的安全性和不利因素,并提出工程勘查结果报告和安全措施建议方案,为尾矿库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5、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安排尾矿库勘查工作,为勘查工作提供条件,并监督、保护好勘查人员的安全。
二、设计安全管理1、尾矿库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
2、尾矿库建设项目设计时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按“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
3、外委设计单位的选择确定,由公司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责成设备工程部对尾矿库的建设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尾矿库重大项目专题讨论会,确定资质等级相对更好的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委托书(合同)。
经主管公司领导签字生效。
并向外委设计单位提供需要的相关资料。
4、尾矿库的设计应执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
5、尾矿库工程应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比较后,再进行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尾矿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安全专篇应当对尾矿库库址及尾矿坝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排洪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
6、尾矿库库址应当由设计单位根据库容、坝高、库区地形条件、水文地质、气象、下游居民区和重要工业构筑物等情况,经科学论证后,合理确定。
2024年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尾矿库建设符合有关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建设、勘查、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
第三条职能职责:1.总经理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对尾矿库建设安全的管理,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资金。
2.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批,督促检查尾矿库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制定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
5.选矿厂(车间)负责尾矿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和观测工作,并及时作好记录。
第二章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一条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要求1.尾矿库的建设应严格与公司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期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要求1.尾矿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辨识与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尾矿库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检查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审查确定尾矿库建设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尾矿库运行期间及闭库前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查看其运行情况、排洪设施完好程度等,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尾矿库安全评价前期应进行现场考察,察看地形地貌、不良地质现象、人文地理、周边环境等。
尾矿库工程管理制度

尾矿库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尾矿库的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确保尾矿库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尾矿库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尾矿库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专门的尾矿库管理机构,负责尾矿库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 明确尾矿库管理的责任人,定期对尾矿库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设计建设1. 尾矿库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在尾矿库的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运行管理1. 制定详细的尾矿库运行计划,包括排放、堆积、水位控制等各项操作规程。
2. 定期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五、环境保护1. 严格控制尾矿库的污染物排放,定期监测水质、土壤和空气等环境指标。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3. 加强绿化工作,改善尾矿库区域的自然环境。
六、监督检查1.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尾矿库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进行处理。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
七、法律责任1.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尾矿库事故,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尾矿库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尾矿库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某某某某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单位:某某某某某矿业有限公司一、尾矿排放与筑坝管理制度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严格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3、每期堆积坝充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
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妥善处理,清除杂物,运至库外,不得就地堆积。
沉积滩内不得埋有块石、废管件、支架及混凝土管敦等杂物。
岸坡清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排放时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任意一侧岸坡放矿(修子坝或移放矿管时除外)。
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泥尾矿排至库内;沉积滩范围内不得有大面积矿泥沉积;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破址流动冲刷坝体;放矿时操作工不得离岗。
5、排放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泥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段或某侧。
6、放矿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及放矿时间,按设计要求生产计划进行操作。
7、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以利尽快形成滩面,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虑层免受矿浆冲刷。
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8、尾矿滩面及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
坝外坡面维护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维护措施: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
每期子坝修筑完毕,进行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子坝坡面尺寸、长度、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坝顶及内坡址滩面高程、库内水位,以及尾矿筑坝质量。
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

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展,各种矿产资源的开采量也渐渐加添。
这些矿产资源的开采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环境问题,尾矿库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尾矿库是矿山开采过程中,为了分别矿物和废石而产生的,将矿渣聚积而成的容器式土木工程。
依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重要的矿山尾矿库数量已经超过了2万个,而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开始引起重视。
针对这种情况,相应地订立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成为必定的趋势,这一制度将切实保障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之间的平衡,保障公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制度的目的(一)建立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尾矿库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尾矿库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二)优化尾矿库设计方案,削减尾矿库对四周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负面影响,提高尾矿库的稳定性和牢靠性。
(三)规范尾矿库建设施工过程,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四)加强对尾矿库运营的监督与管理,为以后的改造和处理供给决策参考。
三、制度内容(一)尾矿库勘查1.必需对尾矿库选址和建设区域进行全面调查,收集相关的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估。
2.对尾矿库建设环境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土地、生态环境、人口等。
3.订立认真勘察计划和现场勘察方案书,评估勘察进程,采纳规范化、标准化的勘察工具和设备,确保勘察数据的精准性。
4.勘察报告上报相应汇总机构进行审核,与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确定尾矿库建设方案。
(二)尾矿库设计1.依据勘察报告、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牢靠性要求,订立相应的尾矿库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2.尾矿库设计方案必需考虑地形、水文地质情况、建筑设计、环保等综合因素,避开对土地、植被和水资源造成不良影响。
3.尾矿库内部结构及设备的设置要符合相应规范,能够充足施工要求,确保运行安全、稳定。
(三)尾矿库建设1.尾矿库施工必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安全性,并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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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最新版)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尾矿库建设符合有关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建设、勘查、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
第三条职能职责:1.总经理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对尾矿库建设安全的管理,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资金。
2.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批,督促检查尾矿库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制定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
5.选矿厂(车间)负责尾矿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和观测工作,并及时作好记录。
第二章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一条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要求1.尾矿库的建设应严格与公司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期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要求1.尾矿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辨识与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尾矿库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检查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审查确定尾矿库建设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尾矿库运行期间及闭库前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查看其运行情况、排洪设施完好程度等,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尾矿库安全评价前期应进行现场考察,察看地形地貌、不良地质现象、人文地理、周边环境等。
安全评价单位应具有尾矿库评价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以上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第三条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监理资质审核1.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有效的资质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按尾矿库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尾矿库施工图组织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对尾矿库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矿在尾矿库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投标过程中,严格审核相关单位的资质条件与信誉度。
第四条尾矿库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任务、职责和权力及资源分配1.机电动力部协助矿分管领导进行勘察单位资质审核、安全环保部负责勘察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
勘察单位应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2.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构筑物安全性的不利因素,为设计提供筑坝材料及地基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必要时,须对地质条件不良地段提出工程治理措施的建议。
从地质条件方面论证所选尾矿库库址的可选性。
3.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坝体稳定性分析提供坝体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等基础资料。
4.机电动力部协助矿分管领导进行设计单位资质审核。
设计单位应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5.尾矿库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所确定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尾矿库库址的选择以筑(堆)坝工程量小,形成的库容大和避免不良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为原则,并结合筑坝材料来源、施工条件与排水构筑物的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7.尾矿库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安全专篇。
安全专篇应当对尾矿库及尾矿坝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及排洪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
8.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无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通过审查,不得施工。
9.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工程招投标、施工及施工监理单位资格审核、工程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查与施工资料整理。
承担尾矿库施工建设的单位应具有矿山或水利工程资质,监理单位应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监理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一、二级。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监理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10.尾矿库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和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
11.尾矿设施施工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施工时应对工地原有控制点进行复查和校核,补充不足部分,建立地面测量控制网。
12.施工中需要对设计进行局部修改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对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报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原审批部门批准。
13.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14.尾矿设施施工中应建立技术档案。
工程验收时,应具备施工原始记录、各种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等资料。
隐蔽工程必须经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15.尾矿库初期坝、排洪设施、观测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施工及验收可参照《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规程进行。
16.对已批准的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17.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管理。
18.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19.针对垮坝、漫顶等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20.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档案,并长期保管。
21.公司安排护坝人员培训,护坝人员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2.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申请领取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流程衔接1.尾矿库库址选择后由勘察单位进行实地勘探,勘察单位提交勘察报告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价单位实施安全预评价,设计单位进行尾矿库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公司安环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后试运行,评价单位实施安全验收评价,公司形成验收资料,报安全监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尾矿库即正式投入使用。
第六条尾矿库工程验收程序1工程接近完工时,施工单位向公司提交交工通知书,并整理好下列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1)交工工程的施工说明和自检记录;2)工程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照片;3)建(构)筑物的各种试验、检验、施工测量和竣工测量成果;4)材料、成品、构件和设备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5)质量事故处理资料;6)设计变更通知书,合理化建议和材料代用资料;2.矿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人员组成交工验收机构,进行工程验收,其职责为:1)制定交工验收工作计划;2)鉴定工程质量;3)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4)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5)签署交工验收证书;6)做好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3.工程验收可按以下程序进行:(1)中间验收:按各分项工程竣工的先后依次进行验收。
对于隐蔽工程应进行分段验收,前一段未经验收,不得开始下一段施工。
1)坝基和岸坡开挖及处理,齿槽开挖和清基;2)坝体内永久性构筑物;3)坝体;(2)观测设施。
1)交工验收: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
验收时应进行下列工作:2)审查第1条所列文件,并听取关于设计和施工情况的汇报;3)复测坝顶标高及坝的内、外坡坡比;4)检查竣工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并作出结论;5)对工程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规定完成的期限,施工单位应认真处理,按期完成;6)验收后,提出验收报告,并将本款第1条所列文件作为附件。
第六条资料、图纸及施工纪录的保存1.公司对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及评价、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记录、资料、图纸及时归档、永久保存,指定专人保管,建立相关的借阅登记制度。
矿长办公室(档案室)应妥善保存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施工及竣工验收、监理、安全预评价及验收安全评价、审批等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原本。
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 | DOCUMENT TEMPLATYK-AQ-0576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室应妥善保存各自责任范围内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部分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经常查阅的文件、资料可以进行复印。
第三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条《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第六条《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第七条《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XX设计有限公司Your Name Design Co., Ltd.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