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基本科研业务费
浙江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浙江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加强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省属高校院所)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省属高校院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省级财政设立省属高校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省属高校院所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科技人员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
鼓励省属高校院所加强青年教师、科技人员科研能力建设、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提升创新能力给予稳定支持。
(二)自主安排。
省属高校院所根据自身科研需求统筹规划,自主选题、自主立项,按规定编制预算和使用资金。
(三)公开公正。
省属高校院所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主动通过公开评议、公示等方式确定研究方向、遴选项目,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
(四)严格管理。
各省属高校院所应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注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省属高校院所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和省财政有关规定。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核定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预算,及时将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下达到省属高校院所。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高校院所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评价。
第六条省属高校院所是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具体组织预算执行。
要制定中长期基本科研规划,明确研究方向和项目产生办法,并对立项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的稳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强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方向包括:(一)由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的科研工作;(二)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三)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五)科技基础性工作等其他工作。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包括:(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
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科研院所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科研院所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支持。
(二)分类分档,动态调整。
财政部根据院所规模、学科特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结合财力可能,确定分类分档支持标准,并结合科研院所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每年对经费进行动态调整。
(三)依托院所、突出重点。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应当依托科研院所已有的科研条件、设施和环境,优先支持有助于科研院所符合职能定位、实现学科布局与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的选题以及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
(四)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科研院所应当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法人责任,建立健全基本科研业务费内部管理制度,将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一、概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是指各级政府拨款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这些经费在大学的运转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
在本文中,我将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进行全面评估,并阐述其重要性和使用情况。
二、总额分配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通常是由中央政府统一拨款,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各个高校。
这些经费的总额分配是根据学校的实际科研和教学需求进行分配的,以保障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分配总额时,需要考虑到学校的规模、学科门类、科研水平等因素,以保证经费的合理分配,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使用情况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科研实力和教学质量。
根据我的了解和调研,这些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科研项目支持:经费可以用于支持学校的科研项目,包括科研设备购置、科研人员薪酬、实验室建设等方面。
这些支持对于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 人才培养:经费也可以用于支持人才培养项目,包括奖学金、科研实习、学术交流等方面。
这些支持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 教学改革:经费还可以用于支持教学改革项目,包括课程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
这些改革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四、个人观点对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我认为这些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对于学校的发展非常重要。
只有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才能保障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只有有效使用经费,才能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
学校需要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的最大效益。
五、总结与回顾在本文中,我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进行了全面评估。
通过对总额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分析,我指出了这些经费的重要性和使用情况。
我也共享了对这一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28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学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特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具体包括:(一)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院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二)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XX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XX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高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 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9〕6 号)、《XX学院一流建设高院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金来源为教育部下拨的“中央高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配置和使用围绕学院“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任务,以提升学院服务社会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队伍水平为目标,使用方向主要包括:(一)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对接国家重要战略和区域发展前沿,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支持重点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原始创新,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产出一流科技成果。
(三)加强人才引育。
支持急需人才重点引进计划和院内人才系统提升计划,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四)科研奖励经费。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取科研奖励经费,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师生倾斜。
(五)其他经学院审议通过的支持方向。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信息公开;目标明确,绩效导向。
第五条学院成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预算方案、中期调整方案、年度总结报告以及科研奖励经费分配方案等。
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科研和财务的院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包括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工作小组下设“基本科研业务费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挂靠财务处处。
秘书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推进专项经费相关工作,根据专项资金额度和“双一流”建设需求拟订年度预算方案,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中期调整方案建议,定期向工作小组汇报有关情况,组织开展年度总结和绩效自评等。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以下简称“院本级专项”)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自主选题、民主决策、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为全面提升全院管理科学水平、特色学科发展与创新能力,实现“三个中心一个基地”战略目标提供支撑。
第三条院本级专项稳定支持院本级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重点支持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四类自主选题研究项目:1.管理科学; 2.跨所交叉学科;3.特色农业学科;4.其他需要开展的研究项目。
第四条院本级专项资助的研究项目主要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及院所属单位的研究力量承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中国农业科学院设立“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项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及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的管理和指导。
专项学术委员会由13人组成,法定代表人担任主席,其中外单位专家应当占1/3第六条专项学术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为财务局和科技局局长,人员由财务局、科技局、院办、人事局派人组成,地点设在财务局,具体负责院本级并监督指导全院专项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专项办根据专项学术委员会要求,每年4月份组织下年度项目申报。
每个申请人每年限申请1项,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院机关项目由各局负责审查后向专项办申报。
第八条院本级专项支持的项目实行单位负责制,按科研项目管理,原则上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不超过2年。
第九条院本级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一)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有可靠的时间保证研究工作。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指引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科研专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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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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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概述
02
重点科研专项领域
03
申请材料和评审标准
04
申请案例分析
05
未来科研业务费重点专项展望
06
01
添加章节标题
01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概述
定义和目的
添加标题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科研专项是由国 家科技计划设立的, 旨在支持科研机构 开展基础研究、前 沿探索和关键技术 研究等重点科研任
务的专项经费。
添加标题
该专项经费的目的 是为了加强科研机 构的基础研究能力, 提升国家科技创新 能力,推动科技创
新和经济发展。
添加标题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科研专项的设立 是为了解决国家重 大战略需求和科技 前沿问题,推动科 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提高国家的综合实 力和国际竞争力。
添加标题
该专项经费的支持范 围涵盖了多个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科 学研究、前沿技术探 索、关键技术研究等, 旨在推动科研机构在 相关领域取得重要突
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
重点领域:针 对重大疾病、 慢性病等开展 创新药物和诊 疗技术的研究
研究方向:基 因组学、蛋白 质组学、细胞 治疗等生物技
术领域
目标:提高我 国生物医药产 业的自主创新 能力和国际竞
争力
成果:已取得 多项突破性成 果,如针对癌 症、糖尿病等 疾病的创新药 物和诊疗技术
先进制造与新材料
重点领域:新 材料、先进制
造技术等
研究方向:新 型材料、制造 工艺、智能制
造等
研究目标:提 升制造业水平, 促进新, 实现产业化应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规定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规定根据《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药植所实际,制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的使用管理规定:一、经费的管理1.基本科研业务费是财政部以项目预算方式下达,实行国库支付管理。
2.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药植所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
经药植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学术委员会通过的项目,由科研处通知财务处按项目负责人单独建账。
3.基本科研业务经费必须在批准的额度、预算支出范围内支出,不得超范围、超预算支出。
二、经费开支范围1.材料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
2.测试化验加工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3.差旅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含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议费: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按照国家和药植所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文献资料检索与购置、专用软件购置、专利申请与保护的费用。
6.专家咨询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支付标准应经过审批按照国家科技经费中的标准执行。
即: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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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年度 )
项目名称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教育部
实施单位
项目属性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1.以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在
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和创新活动;
年度目标 2.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加强学科交叉项目研究,加快学校科学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从而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 平;
3.按照中央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序时完成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年末完成建设任务。及时满足教师科研需要和申请意向;
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大学生科研项目获评地方或国家奖项数量 **项
项目按时结题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青年教师搭建获取国家其他渠道科研项 目经费资助的桥梁情况
资金支持稳定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扩展理论前沿,发现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 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情况
有效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支持整体科研梯队建设情况
层级合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教师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
**%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数
**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大学生科研、创新研究项目数
**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
**个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国际国内研究会议数
**个Leabharlann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专项支持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数
**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