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粮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

粮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概述粮食是国家的重要物资之一,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
为了确保粮食的质量和安全,必须进行监督检查。
本方案旨在规范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其完整、准确、及时地开展。
监督检查范围1.粮食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2.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相关场所。
监督检查内容1.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霉变菌及其毒素、放射性物质等指标。
2.粮食流通环节检查,包括进货、销售、运输等环节资质、粮食来源、销售证明、保存条件等情况。
3.粮食留样抽检,对检查合格的粮食进行留样,并标明样品来源、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4.粮食召回制度检查,对关键环节的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是否落实粮食召回制度进行把关。
监督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
2.处理投诉、举报等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
3.针对不同场所、不同环节采用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留样抽检、暗访调查等。
监督检查流程1.准备工作:组织人员,确定检查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
2.现场检查:按照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
3.抽样检测:对需要检测的样品进行抽样,并委托实验室进行检测。
4.检测结果处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如果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结论性意见:对检查情况进行结论性意见描述,包括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后续措施等。
监督检查标准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检查工作标准严格、公正。
2.监督检查p按照统一的检查标准进行,依照相应的标准其开展检查,确保检查的合规与严谨。
监督检查责任1.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规划、实施、检查结果的管理和处理。
2.监管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执行检查任务。
3.被监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接受监督检查。
结论粮食安全监督检查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
本方案旨在强化对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起完备的检查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对粮食质量安全的全面监督。
粮食安全监控体系实施方案

粮食安全监控体系实施方案1. 项目背景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福祉。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成本上升等因素对粮食安全带来较大压力。
为了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1. 建立完善的粮食安全监控体系,实现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全面监管。
2.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合理水平。
3. 优化粮食储备结构,提高储备效率。
4. 加强粮食市场调控,保障粮食价格基本稳定。
5. 提高公众粮食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2.2 原则1.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
2.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粮食安全监控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
3. 科学合理,先进适用: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粮食安全监控水平。
4. 预防为主,应急保障:强化粮食安全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3. 主要任务3.1 农业生产环节1.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2. 推广高产、优质、抗病、抗逆、节水等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单产水平。
3.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4. 实施农业绿色发展战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2 粮食储备环节1. 建立健全粮食储备体系,确保储备规模和结构合理。
2. 提高粮食储备设施水平,确保储备粮质量安全。
3. 建立健全储备粮轮换制度,确保储备粮新鲜度。
3.3 粮食流通环节1. 优化粮食运输通道,提高物流效率。
2. 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信息。
3. 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
3.4 粮食消费环节1. 加强粮食消费宣传,提高公众粮食安全意识。
2. 推广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减少粮食浪费。
3. 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粮食消费大户的监管。
4. 实施方案4.1 组织保障1. 设立国家粮食安全监控管理局,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粮食监测点工作方案

粮食监测点工作方案1. 引言粮食是国家的重要物资,粮食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粮食监测点的建设与管理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针对粮食监测点的工作进行详细规划,以确保粮食质量的监测、检测和风险控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2. 粮食监测点建设2.1 设施规划粮食监测点应配备先进的设施和专业仪器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粮食贮存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温湿度控制设备等,以满足粮食质量监测和检测的需要。
同时,设施布局应合理、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环境的干净、整洁、无尘、无异味。
2.2 人员编制粮食监测点的人员编制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学配置。
各类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以保证他们具备独立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
主要人员职责包括:检测员、数据分析员、风险评估员、设施维护员、质量管理人员等。
3. 粮食监测点工作流程3.1 样品采集在粮食送入监测点之前,应进行样品采集工作。
采集样品时应遵循标准采集程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采样过程中需要编制详细的样品说明书,记录采样日期、地点、时间等重要信息。
同时,对于散装粮食,应进行分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相关信息。
3.2 检测与分析采样完成后,样品进入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检测项目应包括对粮食的质量、成分、含水量、真菌毒素等方面的测试。
同时,应建立统一的检测和分析标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数据处理与分析在完成检测与分析后,数据应及时录入,并进行相关数据处理与分析。
除了传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外,还可以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挖掘、统计分析和质量评估,并生成相应的数据报告。
3.4 风险评估与控制在粮食监测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评估粮食存在的潜在风险。
一旦发现风险,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防止发生粮食质量问题。
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对措施。
3.5 报告输出与沟通监测点应根据需要定期生成监测报告,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工作进展和监测结果。
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方面加强 与有关部 门的合作 .经常开 展联合执 法
大检查活 动 。 学边 干 . 边 不断提 高 了执法 人员 的操作
技 能和 综合 素质 , 建立 了一 支政 治过 硬 、 风 正派 、 作
业务精 通 、 秉公 执法 的高素质执 法队伍 。 高 了粮食 提
流通监 管水平 .
管的现象发生 。 同时 . 议决策部 门授 权粮食行政 管 建 理部 门充分 行使 监督 检查权 , 粮油 收购 、 工 、 对 加 流
经 验 交 流
… … … … … … … … … … 。 … … … … …
Jn … n T - i‘ Ya 。 L g …。……
。
◎ 王 光 华
随着 《 粮食 流通 管理 条例 》 《 和 粮食 质量 监管 实 办 法 ( 行 ) 的相 继 出 台 , 试 》 各级 政 府 把 粮食 质 量 监 管作 为一项 重要 职能 赋予 粮食 行政 管理 部 门 . 建立 健 全粮 食质 量检 验检 测体 系 . 保 消费者 吃上放 心 确 粮油产 品 . 是粮食 行 政管理 部 门一项 十分 重要 而 紧 迫 的任 务 四川 省南 充市粮 食局 在省 粮食 局 的指导 下 , 密结合 南充 粮食 质量 安全 的实 际 . 2 0 紧 于 0 5年 就 专 门印发 了《 于加快 全市 粮食 质量 检验 检测 体 关 系建 设 的意见 》 ,始 终坚 持不 懈抓 好粮 食质 量监 测 体 系建设 。努 力构 建粮食 质量 安全 监管 长效 机制 。 取 得 了 良好 的成效 。各县 ( 、 ) 油质监 站全 面 市 区 粮 建 立 , 中高 坪 、 山 、 陇 、 部 四个 站 经 费来 源 其 营 仪 南 属 财政 拨 款 , 中高 坪 、 山 、 陇 、 部 四个 站 经 其 营 仪 南 费来 源属 财政 拨款 . 阆中市等 部分 县级 监测站 已开 展 了计量 认证 争取 工作 南充 市粮 油监 测站 努力 加 强 自身 建设 , 完善 设 施 功 能 . 通过 专 家 组验 收 获得 了授 权挂 牌 “ 国家粮 食 质量 监测 站 ”2 0 .0 9年 争取 成 为 了市财 政全 额拨 款事业 单 位 。 目前 , 、 ( 、 市 县 市
粮食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粮食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方案一、背景介绍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的重要命题,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的生活福祉。
粮食安全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问题,还包括粮食的质量、储备、流通和消费等方面。
为了确保粮食安全,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粮食安全问题。
本计划旨在制定粮食安全监督工作的具体方案,确保粮食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确保粮食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2. 任务:(1)加强粮食生产过程的监督,确保农田种植、施肥、农药使用等符合规定标准,减少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的风险。
(2)加强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督,做好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工作,禁止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粮食流入市场。
(3)加强粮食储备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国家和地方的粮食储备能力,确保应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
(4)加强粮食质量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粮食质量问题。
(5)加强粮食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和群众的粮食安全意识和素质。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 加强粮食生产过程的监督(1)建立完善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对农田土壤进行监测,确保耕地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监督农业生产者按照规定使用农药和化肥,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减少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的风险。
(3)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2. 加强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督(1)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制度,严厉打击黑市和假冒伪劣粮食经营行为。
(2)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居民小区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粮食安全问题。
3. 加强粮食储备体系的建设和管理(1)完善粮食储备的农产品收购、仓储、分销和管理体系,提高储备粮食的质量和安全性。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统筹应急储备和常规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
4. 加强粮食质量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测网络,对粮食流通环节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粮食领域监督方案

粮食领域监督方案引言粮食是全国人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也是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支撑。
中国拥有庞大的农业资源,但是粮食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仍然长期存在,并不断引起社会关注。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粮食监管机制和实施监管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监管措施粮食领域监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措施:加强粮食生产全链条监管从农田生产、农资生产、种子选育、技术服务、农机管理、收获、贮藏、运输、销售等全链条对粮食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
首先,建立粮食生产许可制度,规范农资和农机经营的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要求;其次,建立粮食生产全程追溯体系,加强对种业生产企业、种子等的管理,宣传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最后,突出农业科技现代化,提升种植业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农业精准扶贫。
健全粮食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粮食监管体系,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实施,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和处置等工作。
同时,要改革现有行政监管体系,从有限的政府职能转向更加开放、协同和市场化的监管方式。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管力度,提供必要信息和协助政府监管。
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监管,增强违法成本,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建立严格的监管和惩处机制,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人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企业采取警示性处罚和经济制裁。
粮食监管机构监管领域•国家粮食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领域•国家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省级食品安全信息中心执法力量•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监管局•公安机关结语粮食监管方案是实现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的标准和要求,才能稳妥地实现全面重视粮食安全、切实保障人民健康的目标。
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粮食安全相关工作,为全国人民的健康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2023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2023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概述粮食是国家的重要物资,影响着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计。
为了确保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和供应,制定一套完整的检查方案非常必要。
本文将针对2023年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粮食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生产。
一、检查目标本次检查旨在全面了解2023年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粮食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二、检查内容1.生产设施和设备2.粮食储存3.粮食运输和流通4.粮食质量和安全5.应急预案和应对能力三、检查方法1.实地检查:由专业人员对生产设施、设备、储存仓库、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检查,了解现场运行情况。
2.文件资料查阅:查阅相关文件,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了解企业的合规性和安全管理情况。
3.台账核查:检查企业的台账记录,包括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记录,以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合规性。
4.召开座谈会:与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和监管部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目前存在的问题。
5.随机抽查:对相关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其生产设备、粮食贮存、运输车辆等进行抽查,以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检查重点和指标1.生产设施和设备(1)设施的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2)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和保养;(3)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粮食储存(1)储存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存在渗漏、虫害等问题;(2)储存环境是否符合粮食保存的要求;(3)储存粮食的记录与台账是否齐全。
3.粮食运输和流通(1)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是否定期维护和保养;(2)运输环节中是否存在粮食的破损、丢失等问题;(3)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粮食的管理和监督。
4.粮食质量和安全(1)粮食质量检测和控制是否符合标准;(2)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伪劣产品等问题;(3)粮食包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卫生情况。
5.应急预案和应对能力(1)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2)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情况;(3)应急演练和培训的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对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予以公布,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2016年9月8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谷物(包括小麦、稻谷、玉米、杂粮等)及其成品粮、食用植物油、油料、豆类和薯类。
政策性粮食,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粮食,包括储备粮。
本办法所称加工,是指对政策性粮食的加工。
本办法所称经营,是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等活动。
进出境粮食应当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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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家粮食质量安全
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优化粮食供给结构,发展绿色优质粮食产品,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着力解决粮食质量安全预警监测与检验把关能力不足、基层粮食质检机构严重缺失的问题,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完善的粮食检验监测体系
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与完善由6个国家级、32个省级、305个市级和96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构成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以下简称粮食质检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和国家、省、市、县四级工作联动。
监测覆盖面提升60%以上。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统计制度,建成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工作效率显着提升。
全面核准核定粮食质检工作任务,理顺粮食质检经费来源渠道,确保粮食质检体系健康良性运行、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以点带面,基本实现第三方检验。
粮食产品综合合格率提升5%以上。
2017年,重点在粮食年产量10万吨以上或人口在80万以上的县(市区)建设粮食质检机构160个左右,同时建设40个市级粮食质检机构。
2018年,重点在粮食年产量5~
10万吨或人口50万~80万的县(市区)建设粮食质检机构500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统计制度和1个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2019年,建设6个国家级、32个省级、265个市级和30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
其余县(市区)由市级粮食质检机构(或相邻县级机构)覆盖。
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调整,形成以“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核心、区域重点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支撑”的粮食质量监测体系。
二、健全强化粮食质检体系运行机制
粮食质检体系要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功能配置和运行机制。
(一)确立功能定位
国家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除具备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的功能外,还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研究与制修订,承担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提供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为发展“三农”和农户科学储粮提供技术服务,协调、指导域内市、县级粮食质检机构的业务工作,收集粮食质量安全及生产灾害等动态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
依据国家和行业粮油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检验各种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和安全指标的能力。
市级粮食质量监测站。
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以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示范,不断拓展工作业务范围。
依据国家和行业粮油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主要安全指标和域内必检指标的能力。
县级粮食质量监测站。
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下乡、进企业扦样和原始样品转送。
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主要品质指标和主要安全指标快检筛查的能力,同时具备原始样品转送能力。
(二)明确检验任务
检验任务主要包括:收获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被检样品直接向农户购买;收购入库环节的质量把关检验,对粮食企业自检结果实行抽查核对检验,对安全指标实行批量检验,对储备粮以及其他政策性粮食实行平仓检验;储存环节的例行抽查检验;销售出库环节,对粮食企业自检的结果实行抽查核对检验,对超期储存粮实行鉴定检验,对安全指标实行把关检验;进入粮食交易平台的,须经准入检验;成品粮销售环节,对军供粮、救灾粮、“放心粮油”等实行抽查检验;对全链条的“中国好粮油”和其他流通渠道销售的成品粮油,实行跟踪抽检或随机抽检。
(三)开展第三方检验
依托粮食行业专业优势,按照积极服务于社会和公正检验原则,开展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第三方粮食质检机构的资质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第三方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平仓检验、鉴定检验、准入检验和仲裁检验等,以及法律、政策和粮食、财政等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内容。
逐步开展第三方品质鉴定。
(四)做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按照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促进绿色、优质粮食发展的要求,各级粮食质检机构要承担并做好收获和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等级、内在品质、水分含量、生芽、生霉等情况,粮食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施用的药剂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情况。
各级粮食质检机构每月向本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1次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预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查,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各级粮食质检机构每月将监测结果汇总逐级报至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每季度对本省(区、市)粮食质量安全形势做一次全面分析评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级粮食质检机构向上级报送监测结果的同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检查出的问题、风险隐患等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
(五)提高粮食质检工作水平
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强化粮食质检机构的系统性,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任务饱满,粮食质检机构良性健康运转。
粮食检验实行粮食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责任制,检验人应依法依规对粮食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对检验数据和结论负责,检验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检验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转送、上报粮食质量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可靠、管用。
在粮食流通行业全面推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开展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乎粮食绿色优质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保障粮食供给、规范流通秩序、提升中国粮食竞争力,关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各级财政、粮食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粮食提质增效建设作为十分重要、十分迫切的任务抓实、抓好。
(二)用好各项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配置检验仪器设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有关高校、中央企业的粮食质检机构由所在省统筹安排。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省级粮食、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协调域内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工作组,明确负责人,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
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履职监督,将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范围,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四)加强粮食质检队伍建设。
选拔素质好、作风硬、专业对口的人员进入粮食质检队伍,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在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基础上,实行体现粮食质检工作专业性、技术性特点的工资福利政策,创造条件把专业技术人员留在基层粮食质检第一线。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
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工作原则,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