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表使用说明2018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的规定》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的规定》的起草说明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和科学性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规定》的起草说明进行详细阐述。
1.背景分析餐饮服务行业涉及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然而,传统的餐饮监管方式存在着效率低、资源投入大等问题。
因此,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提高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
2.目标设定本次起草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严谨的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减少监管资源的浪费,提高监管的效能,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
3.起草工作组成员确定为确保《规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们需要在起草工作中纳入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包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餐饮服务业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家等。
4.起草方法和过程起草过程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采取以下步骤:(1)研究和借鉴相关国内外的餐饮服务行业监管经验,了解现有的监管制度和标准,并针对深圳市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优化;(2)明确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确保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3)制定监督检查的指标和分级标准,将餐饮服务业划分为不同等级,并给予相应的监督力度和执法手段;(4)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5)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听取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做出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5.重点内容《规定》的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的指标和分级标准:根据食品安全的重要程度、风险评估等因素,将餐饮服务业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明确每个等级的监督力度和执法手段;(2)监督检查的流程和周期:规定监督检查的时间、频率、程序等,确保监督检查的全面性和科学性;(3)监督检查的记录和报告:确定监督检查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检查结果的报告、整改措施的跟踪等;(4)监督检查的执法措施和奖惩机制:规定监督检查中对不同等级的餐饮服务企业采取的执法措施和奖惩机制,以促进餐饮服务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饮行业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表

30.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1.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2. 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1
33. 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1
34. 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五、采购贮存
(10分)
35.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3
36.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3
37.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2
12.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1
1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
14.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
三、场所环境
(10分)
15.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1
16.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1
17.专间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
18.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
19.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
1
20.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
1
3
九、检验运输
(10分)
56.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3
57.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3
58.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结果: 平均分:评定等级:
被检查单位(盖章):
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
4.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1
5.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1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二、人员管理
(10分)
7.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
8.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表》使用说明

采购与存放
.按规定落实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具、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等食品用具)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并做好台账记录★
具体依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索证索票: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同时索取、留存盖有供应商公章(或签字)的供应商资质、产品检测合格证明、购物凭证。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一览表,并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等顺序整理资料。(模板及要求可在我局网站下载)
()各功能区(粗加工间、烹饪间、专间、备餐间、面点间、烧腊间、洗消间、仓库等)和食品操作台(原料、半成品、成品)、公用具(刀具、砧板等)和识存放使用。
人员卫生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接触直接入口岗位无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设有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
()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域人员操作成品进,应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场所环境
.加工经营场所适应许可要求,流程布局合理⊙
详见《深圳市(级)餐饮单位建设标准》、《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关于整体场所要求、辅助设施、食品普通处理区要求等的详细规定。
餐饮服务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范本

23 食品都需加盖或覆膜、且禁止两样食材共用一个保鲜盒
24 工作区域无私人物品,有规划合理私人物品存放区域
25
冰箱定期除霜,冷藏冰箱温度保持在5℃以下,冷冻冰箱温度保持在-18℃以 下
26 毛巾、砧板按照标准进行分类使用与消毒
27 厨师有生熟分类的意识与操作,无砧板混用、刀具混用的现象出现
28
在触摸了脸部与头发或其它污染源,以及上岗前后(仓库拿货/上厕所), 要再次进行洗手消毒。
7 收档结尾时均使用酒精对工作区域进行了喷洒消毒的工作
8 收货区域有齐全的物品(笔/保鲜盒/周装箱/胶带/包装刀/调拨单/秤)
9 非制作工艺需求下,未用手直接接触即食食品
10 刀具与刀架保持干净整洁,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
11 餐具干净卫生,无积水无破损
12 墙面与死角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
13
毛巾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渍,毛巾无脱线、发霉、黑点、异味,无明显 色素沉积与食物残渣
19
砧板保持干净整洁,PE砧板无发黄以及过多的色素沉积,亦无过多的划痕, 木质砧板无发霉现象
无剧烈的恶臭
21
垃圾桶保持上盖,垃圾桶及垃圾桶周围保持干净整洁,垃圾过满及时更换垃 圾袋。午间收档时,垃圾过半需更换垃圾袋。
22
除冰箱外的大型设备保持干净整洁(电饭煲、油炉、烤炉、蒸锅、汤桶、寿 司饭保温箱等)
14 分类使用毛巾,无蓝色毛巾用来擦拭食材刀具砧板等行为
15 橱柜保持干净整洁,无发霉等现象
16
水池整体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污垢,过滤网中无食物残渣,且保持水池的 随手清洁,配备有清洁物品
17 工作台内外保持干净整洁,且按照定位摆放物品
18 工具保持干净整洁,无锈迹、发霉、破损现象(鱼骨夹、剪刀、搅拌器等)
2018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6月22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 总则1。
1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
1。
2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1.3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4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1.5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
1。
6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2 术语与定义2.1原料指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
2。
2半成品指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制作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包括贮存的已加工制作成成品的食品。
2.3成品指已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饮用的食品.2.4餐饮服务场所指与食品加工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区域,包括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和辅助区.2.5食品处理区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等的区域.根据清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
2。
6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加工制作区域,包括专间、专用操作区。
2。
7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加工制作间,包括冷食间、生食间、裱花间、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分装或包装间等。
2.8专用操作区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加工制作区域,包括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区、果蔬拼盘加工制作区、备餐区(指暂时放置、整理、分发成品的区域)等。
2。
9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程度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区域,包括烹饪区、餐用具保洁区。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检查表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检查表第一章餐饮企业基本资质审查 (3)1.1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检查 (3)1.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1.1.3 税务登记证 (3)1.1.4 员工资质证明 (3)1.1.5 卫生许可证有效性检查 (3)1.1.6 卫生许可证项目检查 (4)1.1.7 卫生许可证发放部门检查 (4)第二章食品原材料采购与储存管理 (4)1.1.8 采购记录完整性审查 (4)1.1.9 采购记录准确性审查 (4)1.1.10 采购记录合规性审查 (4)1.1.11 储存环境检查 (4)1.1.12 储存设施检查 (5)1.1.13 储存管理检查 (5)1.1.14 食品添加剂采购管理 (5)1.1.15 食品添加剂储存管理 (5)1.1.16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5)第三章食品加工过程监控 (5)1.1.17 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5)1.1.18 食品原料处理 (5)1.1.19 食品加工过程卫生 (6)1.1.20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6)1.1.21 设备清洗 (6)1.1.22 设备消毒 (6)1.1.23 设备清洗消毒制度 (6)1.1.24 场所卫生要求 (6)1.1.25 场所卫生检查 (6)1.1.26 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第四章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 (7)1.1.27 清洗流程 (7)1.1.28 消毒流程 (7)1.1.29 存放环境 (8)1.1.30 存放设施 (8)1.1.31 餐饮具摆放 (8)第五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培训 (8)1.1.32 制度完善性检查 (8)1.1.33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8)1.1.34 制度修订与更新 (8)1.1.35 培训计划审查 (9)1.1.36 培训记录审查 (9)1.1.37 培训考核与反馈 (9)第六章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 (9)1.1.38 销售场所卫生条件 (9)1.1.39 销售设备卫生条件 (9)1.1.40 食品销售人员卫生条件 (10)1.1.41 食品销售过程卫生条件 (10)1.1.42 配送车辆卫生条件 (10)1.1.43 配送人员卫生条件 (10)1.1.44 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监控 (10)1.1.45 配送结束后卫生处理 (10)第七章餐饮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 (11)1.1.46 餐厅内部环境检查 (11)1.1.47 餐厅外部环境检查 (11)1.1.48 餐厅卫生设施检查 (11)1.1.49 员工着装卫生检查 (11)1.1.50 员工手部卫生检查 (11)1.1.51 员工口腔卫生检查 (12)1.1.52 员工住宿卫生检查 (12)第八章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12)1.1.53 目的 (12)1.1.54 适用范围 (12)1.1.55 应急组织 (12)1.1.56 应急响应流程 (12)1.1.57 应急保障 (13)1.1.58 审查目的 (13)1.1.59 审查内容 (13)1.1.60 审查程序 (13)1.1.61 审查要求 (13)第九章食品安全监管与检测 (13)1.1.62 审查目的 (13)1.1.63 审查内容 (14)1.1.64 审查程序 (14)1.1.65 检查目的 (14)1.1.66 检查内容 (14)1.1.67 检查程序 (14)第十章餐饮企业社会责任与诚信经营 (15)1.1.68 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15)1.1.69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评价 (16)1.1.70 诚信经营概述 (16)1.1.71 诚信经营记录审查内容 (16)1.1.72 诚信经营记录评价 (17)第一章餐饮企业基本资质审查餐饮企业作为食品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其基本资质审查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表

附件1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表
检查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
为一般项目,其它类型餐饮单位为关键项目;关键项目在不合格处标注下横线,并注简单信息;符合项目栏内打“√”,如关键项或一般项目不符合应在相应栏内标示“★”或“×”,若无此项目内容的,用“—”标注;统计检查结果,在结论
处须打“√”。
新提A级的单位须经过市局审定方有效。
监督意见:对检查表中的不符合项目,你单位应按要求限期于年月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后请单位负责人及时将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整改图片等)报送我局。
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依法查处。
陪同检查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年月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盖章)。
深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2012版)(征求意见稿)一、评定范围对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不包括新办许可证三个月以内和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二、评定依据按照《中华人中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三、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动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督部门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评定标准等级评定按照《深圳市餐饮业日常监督量化检查表》执行(附录1)。
注“★”为关键项(高风险项目),◎仅为餐饮配送和中央厨房单位适用的关键项目,⊙代表仅为小型餐饮为一般项目(集体食堂除外),其它类型的餐饮单位为关键项目;检查项目和内容可以依据不同餐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缺项;根据现场检查不符合项目数量,评定结论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三五、有以下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等情形,应列入重点监管和限期重点跟踪检查对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不得准予A 级单位(一)6个月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且被确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实施两次以上相同或相近违法行为的;(四)重大活动经常接待单位、餐饮配送餐企业、中央厨房、集体食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检查表中有≥4个关键项目不符合,或不符合项目总数≥10个;其它单位有≥5个关键项目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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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地址应与实际一致。
2.建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有落实记录,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①含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②宜根据自身业态、经营项目、供餐对象、供餐数量等,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a)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b)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c)场所及设施设备(如卫生间、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冰机等)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d)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e)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f)有害生物防制制度。③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加工操作规程,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宜制定加工操作规程(制度及应急方案模板可在我局网站下载,各单位根据需要制定并遵照执行。)
注2.在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或非自制预包装食品许可证上不用备注“销售类”的经营项目
(2)主体业态与实际应一致。
①微小餐饮单位:经营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自酿酒等高风险食品或从事网络经营的微小餐饮单位不适用“申请人承诺制”(应经过现场审核);实际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不适用微小餐饮。对明显超出范围的列入“虚假承诺”欺骗取得许可的情形。
(2)落实记录含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进货查验、原料出库、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置、卫生间清洁等。存在食品添加剂采购与使用、检验检测等行为时,也应记录相关信息
(3)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且能有效履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持有效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包括:省局认可的培训合格证、我局认可的线上岗位培训合格证、现场询问抽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的通知》或现场实际岗位抽查合格),管理并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状模板可在我局网站下载,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制定。)
注:直接入口岗位指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糕点制作;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指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亦称“五病”。
5.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无不良个人卫生现象
(1)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
(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正确洗手消毒;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3)各功能区(粗加工间、烹饪间、专间、备餐间、面点间、烧腊间、洗消间、仓库等)和食品操作台(原料、半成品、成品)、公用具(刀具、砧板等)和清洗池(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清洁用具)、保洁柜等设施设备应有明显标识,并按标识存放使用。
人员卫生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接触直接入口岗位无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注1以下情形不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1)将预包装食品拆包、冲泡、冷却或热加工食品冷却后提供给消费者食用,或冷却后加入红糖、碎花生、果粒、山楂等可直接入口食品;(2)热加工食品、即食果蔬等可直接入口食品进行简单拼盘,或与调味品进行组合(例如即食果蔬+沙拉酱组合提供给消费者自行调制);(3)水果切配、拼盘。
(1)从业人员(尤其是直接入口食品岗位)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2)组织每日人员到岗时“晨检”,发现接触直接入口岗位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症状,应立即调离直接入口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表》使用说明(2018)
【本表说明】1.量化评级的前提:须有效餐饮许可,并不存在撤消许可或需要责令停业的行为。
2.下划线:为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许可等监管最新规定修订的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详细说明
许可管理
1.按核定许可范围加工供应食品★
严格依据《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实际经营地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1)流程布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及入口。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成品。
或食品处理区应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紧密衔接,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食品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有原料入口、成品出口、回收餐具入口,出菜与餐具回收通道分开(若出菜与餐具回收通道未分开,但非同一时段进行的(如学校食堂等)可酌情处理)。
3.醒目位置量证照、公示量化等级标识,食品安全制度上墙,功能区及设施标识清楚
(1)在明显位置摆放或悬挂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如自办集体食堂可不需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有网络定餐的,应在网页公示以上证、照。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装裱上墙并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制度印刷模板可在我局网站下载)
(3)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域人员操作成品进,应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场所环境
6.加工经营场所适应许可要求,流程布局合理⊙
详见《深圳市(A级)餐饮单位建设标准》、《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关于整体场所要求、辅助设施、食品普通处理区要求等的详细规定。
(1)通过查看菜单、加工现场,询问等方法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
①若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未经特殊许可不得加工供应凉菜(含烧卤熟肉冷吃、沙拉、寿司等)、
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
②若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严格按照许可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不含裱花类糕点)、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不含自酿酒)、半成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具体到品种**))加工供应食品。有网络定餐的,应有“网络经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