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体系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博士后科研流劢站评估指标说明一、总体说明1.设站单位名称、流劢站名称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収的有关文件中的名称(或经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准更名的名称)填写。
设站时间按照上述文件下収时间填写。
2.各类博士后人员招收人数,指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登记注册的博士后人员(丌含退站人员)。
招收时间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备案的进站日期为准。
3.评估数据应为流劢站所涉及的院系在该一级学科内的数据合计。
统计范围除特别注明外均为本流劢站的有关情况,其中培养使用和成果产出两个一级指标下的各项数据丌统计不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人员的相关情况。
4.评估数据的统计范围均为本流劢站的有关情况;统计时限为AA年1月1日AA年12月31日。
二、指标说明(一)基础建设1.1-1科研环境指标中:硬件条件建设情况是指流劢站为博士后人员开展科研提供的科研设备、办公场所、图书资料等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情况。
由流劢站统一填报,幵通过博士后人员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获叏相关评估数据。
科研团队建设情况是指流劢站在博士后人员科研方向上的科研团队建设情况。
由流劢站统一填报,幵通过博士后人员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获叏相关评估数据。
为博士后提供的科研经费是否充足指科研经费能否满足博士后人员基本科研活劢需要。
由流劢站统一填报,幵通过博士后人员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获叏相关评估数据。
科研诚信与学风作风建设情况是一票否决项,流劢站出现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学术丌端事件,丌得评优。
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丌计分。
由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评价。
2.1-2管理服务指标中:博士后人员招收、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指流劢站对博士后人员招收、考核、日常经费管理、住房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奖惩激励等各项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和完备性。
由流劢站统一填报,幵通过博士后人员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获叏相关评估数据。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doc

配专职2分、兼职1分。
有文件规定各自职责的1分。
3.制定出台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包括博士后人员招收、进出站管理、科研管理、工资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内容。
10分
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得5分,每体现一项得1分。
4.年初有博士后招收计划,年终有总结。
2分
有招收计划1分,有年终总结1分。
二
博士后招收及与流动站合作情况
四
后勤保障情况
(20分)
1.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和研究条件。
5分
根据单位保障情况给予1-5分。
2.根据项目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工作小组或助手。
3分
根据单位保障情况给予1-3分。
3.帮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各类基金资助情况。
6分
及时申请资金的得4分,获得批准的得6分。
4.协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做好职称申报等工作,为博士后提供适当的住房和相应福利待遇(包括缴纳各类保险)。
每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
3.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奖情况。
6分
国家级每1项加6分、省部级每1项加3分(同一项目获多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最高不超过6分。
4.出站博士后留本单位工作。
5分
博士后出站后留本单位工作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加5分。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
2分
根据履约情况给予1-2分
三
博士后科研项目执行情况
(37分)
1.博士后课题研发计划进展程度:博士后进站3月内完成开题报告;按时完成博士后中期考核;按期出站。
8分
按时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结题评估、按期出站各得2分,
2.项目经费及时到位。
6分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共7页word资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的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流动站、工作站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旨在加强流动站、工作站建设,建立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以评促进,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依照规范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培训;(二)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三)组织评估工作检查小组,对设站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抽查;(四)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评分;(五)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评估工作计划、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二)承担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培训指导、数据材料的审核、报送和评价意见的签署;(三)承担本地区的评估检查工作,主动配合并协助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做好对本地区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检查;(四)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总结、评估结果的反馈以及整改工作的落实;(五)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承担新设站评估的数据汇总、评分工作。
军队系统的评估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具体组织。
北京地区的中央所属单位的流动站评估工作由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具体组织。
第七条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本单位评估工作,负责数据填报、核查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估方式第八条评估工作按照评估范围分为综合评估和新设站评估两类,根据流动站、工作站的不同特点,专业和行业的不同特征实行分类评估。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8.22•【字号】豫人社办〔2023〕84号•【施行日期】2023.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我省博士后工作在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8月22日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平台建设,规范博士后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和基地,以及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的博士后专项经费绩效考核、博士后科技服务行等活动。
第三条开展考核评估(以下简称:考评)工作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设站单位的考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制度,以评促进,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考评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考评办法、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和评估。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第五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博士后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专项经费绩效和博士后科技服务行等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计划,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并组织实施。
中南大学博士后评审考核指标体系

中南大学博士后评审考核指标体系表一、学术论文(Y1)
本表仅统计到第一作者。
表二、学术专著(Y2)
记分方法:1. 多名作者无法分解工作量时计分方法同下:
记分方法:Y i=R×R i
其中:Y i :第i名作者得分;R:论文总分值
R i :第i名的权重;
R i =1/2,1/4,1/8,……(1/2)i (独著时R i =1,多名作者合著时按权重
计算各人所计分值后,余值的处理为:未注明通讯作者的,余额累加到第一作者,注明通讯作者的,累加到通讯作者)。
2.能明确工作量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
表三、职务专利(Y3)
记分方法:同表二
表四、成果奖励(Y4)
记分方法:同表二
注:1.只计算奖励规定的有效名次以内的人员;2.自然科学类只指国务院奖励办和省(部)相应奖励办归口的科技奖励;3.社会科学类只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和省(部)相应机构归口的科技奖励;4.艺术学类只指中国美术家协会与中国
音乐家协会和省相应机构归口的学术类奖励。
表五、进校科技经费Y7
注:1、每万元进校经费标准分值为3分。
多人参与的项目,对各参加人的记分方法同表二;
2、以严格执行“学校科技财务管理办法”的进校科技经费为准;
3、政府计划和基金项目:指各级政府部门立项和政府机构组织的社团(个人)科技项目。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视为省部级项目,面上资助视为厅局级项目纳入校科研财务管理;
5、只计算以博士后身份获得的项目。
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

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近年来,国家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视不断增强,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科研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质量提升,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的博士后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
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即将开展,这是对各地博士后工作站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一次大考。
本文将从考核标准、考核重点、考核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考核标准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科研成果:考核站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科研成果是否丰硕,包括发表SCI论文数量、专利申请数量、获奖情况等。
科研成果是博士后工作站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评价其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准。
2.人才培养: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因此人才培养是考核的重点之一。
考核站点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培养了多少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这些人员在学术领域和产业界的表现如何,都是考核的重要指标。
3.管理水平: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科研工作的开展和人才培养的效果。
考核站点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素质如何、经费使用是否规范等,都是考核的重要方面。
4.创新能力:博士后工作站作为科研创新的重要场所,其创新能力也是考核的重要指标。
站点在科研项目申请、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创新能力都将成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核重点考核程序1.筹备阶段:各地博士后工作站需要根据考核标准和重点,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这包括整理站点的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情况、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资料,并准备相关的报告和材料。
2.考核准备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对各地博士后工作站进行考核准备工作。
这包括组织专家对各站点进行考核方案的审查、准备考核指导材料、安排考核时间地点等。
3.考核实施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博士后工作站进行考核实施工作。
DB33∕T 2185-2019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

ICS03.160A 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2185—2019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of postdoctoral research stations2019-01-21发布2019-02-21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T 2185—2019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建站条件 (2)4 申请流程 (2)5 运行管理 (2)5.1 基本要求 (2)5.2 人员管理 (3)6 考核评估 (4)6.1 评估对象 (4)6.2 评估实施 (4)6.3 结果应用 (5)附录A(资料性附录)省级工作站申请及授牌流程 (6)附录B(资料性附录)博士后研究人员归档材料清单 (7)附录C(资料性附录)工作站与省内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流程 (8)附录D(资料性附录)工作站与省外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流程 (9)附录E(资料性附录)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及申请流程 (10)附录F(资料性附录)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样稿) (11)附录G(资料性附录)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评审表(样稿) (14)附录H(资料性附录)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样稿) (18)附录I(资料性附录)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样稿) (22)附录J(资料性附录)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流程 (25)附录K(资料性附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考核评估指标 (26)参考文献 (29)IDB33/T 2185—2019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浙江吉利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人社部函[2009]42号
![人社部函[2009]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9c65913a58da0116d1749b6.png)
人社部函[2009]42号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号)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本次评估为新设站评估。
参加本次评估的单位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一)2005年12月31日(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以前设立的、并未参加2005年评估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二)2005年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二、评估组织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评估工作;全国军队系统所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由总政治部干部部负责;中央部门所属在京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负责;中央在京和北京市所属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具体承担咨询、核查、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进度安排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评估工作按照工作准备、数据采集与自查、数据整理与核查、数据统计与评定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
时间:2009年2月15日—3月15日。
主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博士后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和部门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按照本通知的部署,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对本地区(部门)的参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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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体系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为博士后提供研究环境和科研支持的机构。
评估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指标体系是为了对其工作成效进行客观评价,并为改
进工作站的运行提供参考。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
体系的例子。
一、科研成果指标
1.发表论文数量:评估工作站所产出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数量及其贡献度。
2.SCI论文影响因子:评估工作站学术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
3.专利申请数量:评估工作站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创新能力和科技转化
潜力。
4.学术会议论文数量:评估工作站在学术交流和合作方面的活动情况。
5.获奖情况:评估工作站在科研成果方面的学术和技术创新能力。
二、博士后培养指标
1.博士后流动性:评估工作站博士后的流动性和合作能力。
2.博士后进展情况:评估工作站博士后在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等方面
的进展情况。
3.博士后培养计划和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站对博士后的培养计划和实
施情况,包括培养指导、团队合作、学术交流等。
4.博士后就业情况:评估工作站博士后的就业情况和培养质量。
三、学术环境指标
1.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评估工作站提供给博士后的科研设施和仪器
设备情况。
2.科研项目支持:评估工作站对博士后的科研项目支持情况,包括项
目申请、经费支持等。
3.学术交流活动:评估工作站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情况,包括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学术合作等。
4.学术导师指导情况:评估工作站提供给博士后的学术导师指导情况,包括导师研究水平、指导质量等。
四、管理和政策指标
1.工作站组织架构和管理层次:评估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层次是
否合理。
2.绩效考核机制:评估工作站对博士后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标准。
3.人才引进政策:评估工作站对博士后的招聘政策和引进政策。
4.培训和职业规划:评估工作站提供给博士后的培训和职业规划支持
情况。
综上所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体系涵盖了科研成果、博士后
培养、学术环境和管理政策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评估工作站的工作成效
和整体运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工作站的服务和培养质量提供参考
依据。
由于不同的工作站可能有不同的特点和目标,因此,具体的评估指
标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