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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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会税务知识点总结归纳

初会税务知识点总结归纳

初会税务知识点总结归纳一、纳税义务和纳税人1. 纳税义务: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按期缴纳税款并履行其他税收义务的法定义务。

一般来说,纳税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履行缴税义务。

2. 纳税人: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各国的税法,纳税人包括自然人纳税人、法人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

自然人纳税人是指国家及其属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国防、外交等机关、工会、共有组织等依法享有掌握、处置税制杠杆的个人。

法人纳税人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其他纳税人是指除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税种和税目根据税法规定,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

1.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缴纳的税,如所得税、财产税等。

直接税是以纳税人的收入、财产为征收对象,主要责任人也是纳税人自己,税收负担直接落在纳税人身上。

2.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不直接缴纳税款,而是通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来交纳的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间接税是以商品和服务为征收对象,纳税人通过消费来承担这部分税负。

此外,在具体征税项目上,税务机关还会根据需要对税收进行分类,这种分类被称为税目。

税目通常指代税收征收的具体项目,例如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

三、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1. 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包括税率、税基、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等各方面的具体规定。

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可以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 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对社会各界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进行管理,包括税收管理、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等。

税务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收征管、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收执法等环节。

税收征管是指对纳税人的诈骗、逃税、偷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4.赠与;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

(2009年)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以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库汇编(含答案)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库汇编(含答案)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库汇编(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出售房屋的一方B.赠送房屋的一方C.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D.接受房屋抵债的一方2.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征印花税的是()A.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B.专利申请转让所书立的合同C.大型机器设备采购合同D.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3.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是()A.火电厂使用煤炭发电B.石材厂购进大理岩加工瓷砖C.油田销售所开采的原油D.钢铁厂进口铁矿石4.202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由丙公司承兑的汇票,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由戊公司提供票据保证,该汇票上的权利人是()A.丙公司B.乙公司C.丁公司D.甲公司5.2020年10月12日,申请人甲公司发现一张出票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的银行汇票的解讫通知丢失,立即向签发银行出具单位证明请求退回汇票款项。

甲公司提出的下列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请求退款至甲公司银行结算账户B.请求退回现金C.请求银行在3日内办结退款事宜D.请求退款至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6.甲公司现有职工100人,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裁减人员达到一定人数或者一定比例以上,甲公司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甲公司可不执行该程序的裁减人员的最多数量是()。

A.11人B.8人C.9人D.10人7.下列会计工作岗位中,出纳可以兼任的是()。

A.稽核B.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C.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D.会计档案保管8.刘某经人介绍于2018年6月1日到甲公司上班。

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待遇及2个月试用期等事项。

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1.【单选题】下列各种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 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B. 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C. 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D. 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江南博哥)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契税由权属的承受人缴纳。

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2.【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契税的是()。

A. 甲公司出租地下停车场B. 乙公司将房屋抵押给银行C. 丙公司承租仓库D. 丁公司购买办公楼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选项D正确。

3.【单选题】某公司2019年3月以不含增值税价格3500万元购得一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万元。

如果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契税为()万元。

A. 120B. 105C. 180D. 15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3500*3%=105(万元)。

4.【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需要缴纳契税的是()。

A. 房屋抵债B. 法定继承人继承直系亲属的房产C. 房屋赠与D. 房屋出售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5.【单选题】甲、乙两单位互换经营性用房,甲换入的房屋价格为490万元(不含增值税),乙换入的房屋价格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乙支付了差价,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下列各项中,关于契税处理正确的是()。

A. 甲缴纳14.7万元B. 甲缴纳3.3万元C. 乙缴纳18万元D. 乙缴纳3.3万元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房屋不等价交换,由多交付资产一方(支付补价的一方)按价差缴纳契税,则乙应纳契税=(600-490)×3%=3.3(万元)。

6.【单选题】2019年11月甲公司购买一幢办公楼,成交价格9991万元(不含增值税),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公司购买办公楼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七十九)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七十九)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七十九) 【知识点】:房地产流转相关税第五单元房地产流转相关税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1. 一般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2.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3. 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4. 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5.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应纳契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2.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

3. 计税依据(1)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提示】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2)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①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②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提示】此处的“交换”是指以房换房、以地换地、房地互换,如果是以房(地)抵债、以房(地)换货,应视同房屋(土地)买卖缴纳契税。

(3)补交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转让方)应补交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4)核定计税依据①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2019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2) 第七章 契税

2019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2) 第七章 契税
第七章 契 税
考情分析
非重点章!分值在6-8左右,客观题考核为主
第一节 概 述
【要求】了解。
【考点】略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要求】熟悉。
【考点】
一、非改制重组政策:
一般规定: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3.房屋买卖。
视同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屋现值缴纳;2.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照章征收。
6.驻华使领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经外交部确认免征。
其他减免项目
1.售后回租方式融资(1)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征税。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2)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3)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居民房屋,货币补偿用购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处理等同于差价房屋交换规定。(4)企业承受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5)单位、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不征收契税。(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2.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税。
资产划转
1.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契税的征税对象税收保全措施

契税的征税对象税收保全措施

契税的征税对象税收保全措施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⑴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⑵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⑶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

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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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考试证书含金量大家都有所耳闻,相信很多人已经心动,立志要在2019年成功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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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注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真题改编
【单选】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A.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B.出租房屋的个人
C.承租房屋的个人
D.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答案】A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既然决定备考考试,那就从现在开始进入一个紧张的学习阶段,不要再给自己考试还有时间的心理暗示,从现在开始进入预习阶段,然后就要从预习阶段循序渐进的进行复习了,在打下良好基础的同时也能为后期的备考提前做准备。

让后期的备考不会难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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